第46章 改寫
穿越未來後的生活記事 作者:浮遊的蜉蝣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美夢》講述了一個俗套,苗可主觀評價,的愛情故事,中間的分分合合就不說了,單說結局。逆流將之定義為he,主要原因應該是男女主角最終走到了一起,而他之前的文都是以分離為終點。
但問題就在於這個走到了一起,其含義並不是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男女主角是有心結的,一道裂痕始終在他們的關係中存在。他們無法對對方放手,所以各自在繞了一個大圈後,雙手再次交握。
“快樂比痛苦多,所以收撿起痛苦,維係著快樂。”
“我們都做錯過事,我們都無法忘記過去的錯誤,但是,幸好,還有未來。”
“如果有下輩子,我們一定相互督促,從一開始就不犯錯,不過,這輩子已經來不及了。既然無法失憶,隻好正視。既然無法分離,那麽就一起克服。”
……
苗可跳過前麵所有章節,隻看了《美夢》的最後一章,覺得這玩意實在有點致鬱,她要是心情亢奮過頭看看也就算了,但現在作為一個病人,苗可還是想翻找些真·溫馨文。
沒翻找幾篇眼睛就澀得難受,看文字有點吃力,苗可不得不放棄,轉而點開薑涵的寵物店網站,那上麵有她治療過的動物照片,還有一些視頻——當然,都是經過寵物主人同意了的。
要苗可說,這些寵物們不自覺的賣萌才是最治愈的,當然,前提是要忽略它們必然會先一步離開其主人。
之前《如此吵鬧》放出來時,喵一聲就帶頭發評論控訴過她詳寫魏秋瑩的第一隻寵物貓的死去,將整篇文歡樂的基調都拖黯淡了。苗可表示,這純屬不可抗力,那文從魏秋瑩出生一直寫到結婚,時間線有點長,大貓需要陪伴魏秋瑩度過成長期,於是就不能走入魏秋瑩的成年後,否則一隻家貓活二十幾年還活蹦亂跳,那叫貓妖。
說起來,苗可昏頭昏腦地想,不知道薑涵的慣用網名是什麽,作為一個寵物醫生,她應該能有更具建設意義的看法,可惜自己不想暴露筆名,否則寫《如此吵鬧》時真該好好谘詢一下薑涵。
純屬幫忙:“翻手想寫《破局》這篇文,發了郵件問你要授權,怕你沒注意,又懶得走官方渠道,所以我也幫他問問。”
看到了。苗可正處於驚悚狀態呢,剛把翻手為雲覆手雨的私信放入“大神光芒萬丈”的分類夾中,分類夾裏就又被自動放入了純屬幫忙的新私信。
嗯?為什麽把逆流的信放到另一個分類夾,卻把純屬幫忙和翻手為雲覆手雨兩人的放一起?那不是很顯然的事嗎,這兩人是一對啊。咳嗯,一對好搭檔。
苗可回信:“我同意授權,另外,我想問問,《破局》這個故事在《脫軌的小說》中已經算完整寫出來了,翻手大神要寫的是什麽?”
翻手為雲覆手雨:“純屬那家夥跟我說對你可以直言不諱,所以接下來的話如果打擊到你我不負責任的。同意這個免責聲明嗎?同意了我再往下說。”
苗可:“……您說,我撐得住。”也大概能猜到您要說什麽了……
翻手為雲覆手雨:“那我就不客氣了。簡言之,你在《脫軌的小說》中設的局太渣,雖然你通過側麵描寫來抬高甘書和戚思良的智謀值,但是裏麵實際寫到的局都配不上這些描述,尤其很多關鍵點你還刻意避開了。我想你自己在寫的時候也發現了你在設局上的能力不足,所以你想方設法地去回避。但《破局》的精髓其實卻恰恰就應該是你回避的這些‘局’,你有些思路不錯,但沒展開,或者你不知道該怎麽展開。如果把‘局’寫好了,不用側麵描述,不用通過旁觀者的驚訝,甘書和戚思良自然能站在很高的格局上,也才配得上‘神’的名號。我想寫這些‘局’。”
苗可得說自己……沒被打擊到。正如翻手大神所說,她很清楚自己的文的尷尬,要細膩,細膩不下去,要大氣,又大氣不上去,她號稱各種類型的文都敢寫,但事實上,各種類型的文她寫出來感覺都很類似,缺乏獨特的靈魂。
像逆流,雖然苗可吐槽他的溫馨文寫得依然那麽致鬱,但是即使隻看幾章她也能看出來,《美夢》和他之前的文,色調是不一樣的,同樣讓人落淚,但壓抑地落淚和暢快地落淚,顯然是有區別的,即使苗可出於對虐文的慣性排斥而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她也無法否認這種區別。
苗可常常覺得,寫文確實需要天賦,而遺憾的是,她自己似乎並不具備這種天賦,她隻能努力,然後停留在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位置。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好歹她還不需要放棄。
“另外,還有一件事需要跟你商量,”翻手為雲覆手雨繼續說,“我個人是希望能直接使用《脫軌的小說》中的所有人名、設定、世界觀,但是裏麵的所有布局我都會推翻重建。換言之,這種方式寫下來的文,相同的名詞,卻是完全不同的內容,這必然會導致成文後我的這篇文和你的那篇放在一起比較,你會收到很不好的評價。所以如果你介意的話,我就把名詞全部改了,人物性格也做一定調整,雖然最本質的世界觀依然一樣,部分局的開場也會相似,預言術更是絕對的重中之重,兩篇文還是會被比較,但相對而言,這種方式會被看做是我借了梗,隻是同類型的文而已,比較的程度會輕很多。當然,在收益方麵,我承諾不管你同意我用哪種,我都會按改寫文收益分配規則中最有利於你的方式來分配。”
我的文會收到很不好的評價啊……這位大神可真是信心十足,不過,也確實應該信心十足。苗可笑了起來,回道:“哪一種你寫著更順手就用哪一種吧,我沒有意見,至於外界評價,我也無所謂。其實我倒是蠻有興趣看看《破局》順著相同的背景設定、相同的主線、相同性格的主要角色,可以不同到什麽地步。不過,我突然發現,你要的是《破局》的改寫授權,那跟戚思良就沒關係了吧?”
翻手為雲覆手雨:“謝了。我保證那差別會讓你大吃一驚。至於戚思良,當然跟他有關係,我要寫的是he結局版,戚思良需要扮演‘神’的角色,不過不是帶著作者身份穿越的,這個現在我還隻有一些想法,需要再仔細設定。不過你說得也對,既然戚思良出場了,多少都是會涉及到《脫軌的小說》的現實層,可以設定為高低位麵的關係,所以,把《脫軌的小說》的改寫權限也放給我吧。或者我幹脆直接寫同人算了,其實之前我就在考慮如果你不同意授權的話我就隻好把這文往同人裏歸類,反正也算勉強歸得進去。”
喂,勉強得有點過頭吧,大神?
一般來說同人文主要有三種形式,一種是把文中人物放到另一種環境中,保留的是人物的主要特征、性格等,關鍵點在人物;一種是塑造新的人物放入該文的背景中,保留的是社會習俗、規則、主線劇情,關鍵點在背景和事件;還有就是人依然是那些人,環境依然是文的環境,但是添加了某種變數進而發生了蝴蝶效應,這種通常是為了改寫悲劇。
同人文的範疇可以說非常廣,但無論是哪一種,它首先必然得有‘同’的地方,其次,可以加私設,但不應該與原設定矛盾。
照翻手大神的預計,他會保留時代背景、預言術規則,這是‘同’,但同時他必然將大幅度拔高甘書和戚思良的智商,大幅度增加局的難度係數,重設劇情走向,這個……其實就與原文矛盾了,雖然原文是很菜,但是,它好歹也是原文不是……
咳,總之,如果與原文生產了不可調和的衝突矛盾,這就超出了同人文的範疇,進入改寫改編文的領域。
改寫權限在原作者活著時默認是沒被放出的,需要寫手自行與原作者商量。有的寫手嫌麻煩,而且如果改寫後寫得比原作爛,其實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更不要說由於先入為主的觀念,使得即使改寫文與原作水平差不多,讀者也會偏心原作些,而給改寫文差評。所以經常會有人打擦邊球,把改寫文勉強放入同人文中。
一般來說,原作者不會深究——連個改寫權限都不敢申請,連寫改寫文的寫手自己都對自己的文沒信心,原作者也就不給人傷口上抹鹽了——除非那披著同人文皮的改寫文影響實在太大了,讓人裝瞎不成。
綜上所述,翻手大神這嚴重偏向於改寫文的文,加上他的高人氣高影響力,他要是敢把這文歸類為同人文……嗬嗬,反正丟臉的人不是苗可,她也不會跟去跟大神探討權限問題甚至死扣法律定義告他一狀什麽的,她大不了就是再迎接一次書評區被炸事件,她已經習慣了,不就是大神及其粉絲嘛= =
作者有話要說:再推薦一篇文,《回到過去變成貓》,很可愛很溫馨的文,不過這個坑現在還不到四十萬字,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填滿。又掉坑裏了, 怎麽辦>_<
但問題就在於這個走到了一起,其含義並不是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男女主角是有心結的,一道裂痕始終在他們的關係中存在。他們無法對對方放手,所以各自在繞了一個大圈後,雙手再次交握。
“快樂比痛苦多,所以收撿起痛苦,維係著快樂。”
“我們都做錯過事,我們都無法忘記過去的錯誤,但是,幸好,還有未來。”
“如果有下輩子,我們一定相互督促,從一開始就不犯錯,不過,這輩子已經來不及了。既然無法失憶,隻好正視。既然無法分離,那麽就一起克服。”
……
苗可跳過前麵所有章節,隻看了《美夢》的最後一章,覺得這玩意實在有點致鬱,她要是心情亢奮過頭看看也就算了,但現在作為一個病人,苗可還是想翻找些真·溫馨文。
沒翻找幾篇眼睛就澀得難受,看文字有點吃力,苗可不得不放棄,轉而點開薑涵的寵物店網站,那上麵有她治療過的動物照片,還有一些視頻——當然,都是經過寵物主人同意了的。
要苗可說,這些寵物們不自覺的賣萌才是最治愈的,當然,前提是要忽略它們必然會先一步離開其主人。
之前《如此吵鬧》放出來時,喵一聲就帶頭發評論控訴過她詳寫魏秋瑩的第一隻寵物貓的死去,將整篇文歡樂的基調都拖黯淡了。苗可表示,這純屬不可抗力,那文從魏秋瑩出生一直寫到結婚,時間線有點長,大貓需要陪伴魏秋瑩度過成長期,於是就不能走入魏秋瑩的成年後,否則一隻家貓活二十幾年還活蹦亂跳,那叫貓妖。
說起來,苗可昏頭昏腦地想,不知道薑涵的慣用網名是什麽,作為一個寵物醫生,她應該能有更具建設意義的看法,可惜自己不想暴露筆名,否則寫《如此吵鬧》時真該好好谘詢一下薑涵。
純屬幫忙:“翻手想寫《破局》這篇文,發了郵件問你要授權,怕你沒注意,又懶得走官方渠道,所以我也幫他問問。”
看到了。苗可正處於驚悚狀態呢,剛把翻手為雲覆手雨的私信放入“大神光芒萬丈”的分類夾中,分類夾裏就又被自動放入了純屬幫忙的新私信。
嗯?為什麽把逆流的信放到另一個分類夾,卻把純屬幫忙和翻手為雲覆手雨兩人的放一起?那不是很顯然的事嗎,這兩人是一對啊。咳嗯,一對好搭檔。
苗可回信:“我同意授權,另外,我想問問,《破局》這個故事在《脫軌的小說》中已經算完整寫出來了,翻手大神要寫的是什麽?”
翻手為雲覆手雨:“純屬那家夥跟我說對你可以直言不諱,所以接下來的話如果打擊到你我不負責任的。同意這個免責聲明嗎?同意了我再往下說。”
苗可:“……您說,我撐得住。”也大概能猜到您要說什麽了……
翻手為雲覆手雨:“那我就不客氣了。簡言之,你在《脫軌的小說》中設的局太渣,雖然你通過側麵描寫來抬高甘書和戚思良的智謀值,但是裏麵實際寫到的局都配不上這些描述,尤其很多關鍵點你還刻意避開了。我想你自己在寫的時候也發現了你在設局上的能力不足,所以你想方設法地去回避。但《破局》的精髓其實卻恰恰就應該是你回避的這些‘局’,你有些思路不錯,但沒展開,或者你不知道該怎麽展開。如果把‘局’寫好了,不用側麵描述,不用通過旁觀者的驚訝,甘書和戚思良自然能站在很高的格局上,也才配得上‘神’的名號。我想寫這些‘局’。”
苗可得說自己……沒被打擊到。正如翻手大神所說,她很清楚自己的文的尷尬,要細膩,細膩不下去,要大氣,又大氣不上去,她號稱各種類型的文都敢寫,但事實上,各種類型的文她寫出來感覺都很類似,缺乏獨特的靈魂。
像逆流,雖然苗可吐槽他的溫馨文寫得依然那麽致鬱,但是即使隻看幾章她也能看出來,《美夢》和他之前的文,色調是不一樣的,同樣讓人落淚,但壓抑地落淚和暢快地落淚,顯然是有區別的,即使苗可出於對虐文的慣性排斥而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她也無法否認這種區別。
苗可常常覺得,寫文確實需要天賦,而遺憾的是,她自己似乎並不具備這種天賦,她隻能努力,然後停留在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位置。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好歹她還不需要放棄。
“另外,還有一件事需要跟你商量,”翻手為雲覆手雨繼續說,“我個人是希望能直接使用《脫軌的小說》中的所有人名、設定、世界觀,但是裏麵的所有布局我都會推翻重建。換言之,這種方式寫下來的文,相同的名詞,卻是完全不同的內容,這必然會導致成文後我的這篇文和你的那篇放在一起比較,你會收到很不好的評價。所以如果你介意的話,我就把名詞全部改了,人物性格也做一定調整,雖然最本質的世界觀依然一樣,部分局的開場也會相似,預言術更是絕對的重中之重,兩篇文還是會被比較,但相對而言,這種方式會被看做是我借了梗,隻是同類型的文而已,比較的程度會輕很多。當然,在收益方麵,我承諾不管你同意我用哪種,我都會按改寫文收益分配規則中最有利於你的方式來分配。”
我的文會收到很不好的評價啊……這位大神可真是信心十足,不過,也確實應該信心十足。苗可笑了起來,回道:“哪一種你寫著更順手就用哪一種吧,我沒有意見,至於外界評價,我也無所謂。其實我倒是蠻有興趣看看《破局》順著相同的背景設定、相同的主線、相同性格的主要角色,可以不同到什麽地步。不過,我突然發現,你要的是《破局》的改寫授權,那跟戚思良就沒關係了吧?”
翻手為雲覆手雨:“謝了。我保證那差別會讓你大吃一驚。至於戚思良,當然跟他有關係,我要寫的是he結局版,戚思良需要扮演‘神’的角色,不過不是帶著作者身份穿越的,這個現在我還隻有一些想法,需要再仔細設定。不過你說得也對,既然戚思良出場了,多少都是會涉及到《脫軌的小說》的現實層,可以設定為高低位麵的關係,所以,把《脫軌的小說》的改寫權限也放給我吧。或者我幹脆直接寫同人算了,其實之前我就在考慮如果你不同意授權的話我就隻好把這文往同人裏歸類,反正也算勉強歸得進去。”
喂,勉強得有點過頭吧,大神?
一般來說同人文主要有三種形式,一種是把文中人物放到另一種環境中,保留的是人物的主要特征、性格等,關鍵點在人物;一種是塑造新的人物放入該文的背景中,保留的是社會習俗、規則、主線劇情,關鍵點在背景和事件;還有就是人依然是那些人,環境依然是文的環境,但是添加了某種變數進而發生了蝴蝶效應,這種通常是為了改寫悲劇。
同人文的範疇可以說非常廣,但無論是哪一種,它首先必然得有‘同’的地方,其次,可以加私設,但不應該與原設定矛盾。
照翻手大神的預計,他會保留時代背景、預言術規則,這是‘同’,但同時他必然將大幅度拔高甘書和戚思良的智商,大幅度增加局的難度係數,重設劇情走向,這個……其實就與原文矛盾了,雖然原文是很菜,但是,它好歹也是原文不是……
咳,總之,如果與原文生產了不可調和的衝突矛盾,這就超出了同人文的範疇,進入改寫改編文的領域。
改寫權限在原作者活著時默認是沒被放出的,需要寫手自行與原作者商量。有的寫手嫌麻煩,而且如果改寫後寫得比原作爛,其實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更不要說由於先入為主的觀念,使得即使改寫文與原作水平差不多,讀者也會偏心原作些,而給改寫文差評。所以經常會有人打擦邊球,把改寫文勉強放入同人文中。
一般來說,原作者不會深究——連個改寫權限都不敢申請,連寫改寫文的寫手自己都對自己的文沒信心,原作者也就不給人傷口上抹鹽了——除非那披著同人文皮的改寫文影響實在太大了,讓人裝瞎不成。
綜上所述,翻手大神這嚴重偏向於改寫文的文,加上他的高人氣高影響力,他要是敢把這文歸類為同人文……嗬嗬,反正丟臉的人不是苗可,她也不會跟去跟大神探討權限問題甚至死扣法律定義告他一狀什麽的,她大不了就是再迎接一次書評區被炸事件,她已經習慣了,不就是大神及其粉絲嘛= =
作者有話要說:再推薦一篇文,《回到過去變成貓》,很可愛很溫馨的文,不過這個坑現在還不到四十萬字,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填滿。又掉坑裏了, 怎麽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