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想我應該已經死了。


    因為如果我沒死,我肯定會回來銷毀這封羞恥的信的。


    你可能想知道我是誰,但我不會告訴你我名字的,幹我們這行的都沒名字。


    好了,既然都知道我是一個死人了,那我就這麽跟你對話了。


    我就告訴啥呢,就是說啥呢,這麽說吧,我可以毫不自謙地說,我從小就很討厭。


    我小時候就愛看人受難,看到有人哭,我就嘎嘎樂。


    等我長大了,就愛和地痞流氓們混在一起,直到我的父親把我逐出了家族。


    管他呢,正好我就愛到處流浪,我從東走到西,從南走到北,就愛偷東西和騙人。


    告訴你別不服氣,就沒有我騙不到手偷不到手的東西!


    有一天,我想,偷別的太小氣,去偷藍血葡萄酒的配方吧。


    那可是大買賣,市價一瓶22金鎊,要是能找到藍血葡萄酒的配方,我就發了。


    於是我找來了幾個同夥,我們千方百計,無比幸運地找到了路子。


    在殺死幾名無辜者後,我通過一名巫師的幫助,冒名頂替一名瞎眼的中年修士,進了這座釀造藍血葡萄酒的吉姆斯修道院。


    這修道院是一座孤兒修道院,外麵的人進來了,就不準走。


    我當時想,不準走,真是小瞧我了,還從來沒有能困住你阿父我的東西。


    當時太年輕了,現在想想,常在河邊走,哪兒能不濕鞋,我縱橫各個城鎮監獄十幾年,就這一次算是栽了。


    我在這破地方待了十三年,你敢信?我可是風流浪子,在這裏待了十三年。


    我本該走的,可我還是困在了這裏。


    我才來的時候,一位圓滾滾的院長接待了我。


    他告訴我,這座孤兒修道院裏的孤兒,並非真正的孤兒,他們都是從綠衣魔笛手那裏被拯救的孩子。


    為了排除秘黨的間諜,洗清秘黨的感染,需要一到兩年的時間去淨化,一到時間就會送走他們。


    盡管不明白藍血葡萄酒的釀造和這些小屁孩有什麽關係,我還是老老實實潛伏下來。


    可能是我表現得太老實,我被安排成了這些小屁孩的保姆。


    他們真的很煩人,每天鬧騰個不停,可我又不能打他們,因為在資料裏,我是個溫和的修士。


    沒辦法,我隻好給他們講故事,我把自己曾經行騙偷竊的經曆講給他們聽。


    我管自己叫俠盜羅賓佐,將那些受害人描述成領主騎士。


    每次我一講故事,他們就乖乖坐好,我就能安靜一會兒。


    到了晚上,他們有些人怕黑,一到夜裏就會哭,一個人哭,所有人跟著哭。


    我不得不把我的床搬到他們的屋舍內,後來,每到冬天,我的床上擠滿了孩子。


    為了讓他們不要吵鬧,我和修道院院長提議,讓他們給父母寫信。


    每年,他們都有一次機會,給父母寫信,不識字不要緊,我會代筆。


    不過這些信大部分時候,都被丟進了火爐。


    他們總是問我,什麽時候能回家啊?


    我說,快了快了,到時候我駕著馬車,走街串巷,翻山越嶺,把你們一個一個地都送回家。


    他們從來都回不了家,這是在我進入這座修道院的第二年知道的事。


    所有人都以為我是瞎子,我偽裝得太好了,可我恨不得自己真是瞎子。


    你知道嗎?千河穀人很特殊,他們的祖先是血族十二親王中血杯親王的直屬血奴。


    他們的身體裏流淌著特殊的血脈,千百年來未曾消磨。


    隻有他們在發育期時,才有產生不潔之血的可能。


    當不潔之血和葡萄酒一起釀造時,就會釀出一種特殊的葡萄酒。


    它不僅有著壯陽催秦致幻的功效,還能緩解皺紋和提升騎士呼吸法。


    而這種葡萄酒,有一個響亮的名字,藍血葡萄酒。


    不潔之血隻有在死前在極度恐懼中才會產生,它藍汪汪的,滲透在全身血肉之中。


    得把這些不到十四歲的孩子,用磨盤碾碎,一遍遍過篩,一遍遍蒸餾,才會得到一份藍血。


    一份藍血需要一個孩子,一份藍血能釀造一瓶藍血葡萄酒。


    修道院的年產量是70瓶左右,每瓶的出貨價是20金鎊。


    1400金鎊,一座小小的修道院的收入,頂得上千河穀地區一個小郡的稅收。


    我拿到了藍血葡萄酒的配方,可我卻逃不出去。


    我是被打暈送進來的,我隻知道這裏是千河穀,卻不知道是哪兒。


    從這走出至少要兩天,可巨蛛們一到夜晚就開始獵殺修道院外所有活著的人。


    每隔一年或者兩年的月圓之夜,我就會被關進地下室。


    地下室裏好安靜,我卻依舊能聽見他們哭嚎著呼喚我名字的聲音。


    放在往常,我應該笑的,可我做不到。


    我就是一個流氓騙子敗家子,你說,我哪兒有這個能力去救這些孩子呢?


    他們死就死了,和我有什麽關係?


    我逃不掉,隻能先繼續在這待著,一年又一年,我講著講到快吐的羅賓佐故事,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孩子。


    在他們眼裏,那是又新又精彩的故事。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留下他們的信。


    記不清是第幾年,我遇到了苔絲。


    那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愛的小姑娘,她和別人不一樣。


    每次我講俠盜的故事,她都會問我――為什麽俠盜不回家?俠盜的家在哪兒?


    有一次我生病了,院長怕傳染,把我鎖在屋子裏。


    是她帶著其他孩子們,順著窗欞爬了上來,在窗戶口輪流給我唱歌,我的病很快地就好了。


    接近月圓之夜前的一天晚上,她偷偷跑到我的房間和我說,她肚子裏有小人。


    她才十四歲,這座修道院裏,除了我外,唯一有著明亮眼睛的男人,就隻剩院長。


    她說,她想回家看看父母,能不能讓俠盜先生送她一程。


    我說,太晚了,俠盜先生太累了,過兩天再說吧。


    苔絲的屍體被找到的時候,已經是第三天的清晨。


    她才14歲,挺著那麽大的肚子,道路的兩側是無數血紅的蛛眼,她又怕黑。


    她兩天走了25裏,沒有哭,沒有蜘蛛咬她,她是流血流死的。


    我把她的屍體背回來,放在盛開的花圃中,蝴蝶會停在她的鼻尖上。


    她就好像睡著了。


    院長和嬤嬤說,懷孕了更好。


    我站在門口,從那天晚上,站到了第二天晚上。


    我沒見到她的屍體,我隻看到了一桶桶紫紅的葡萄酒。


    苔絲是個好孩子,我是個壞人。


    我這輩子把無數人騙得家破人亡,偷走了無數人珍愛的東西。


    所以我才會家破人亡,所以我才會失去珍愛的東西。


    我贖不盡我的罪。


    我這輩子騙了所有人,什麽好事都沒做過,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爛人。


    可是我求求你,說真的,我求求你,看到這封信的人,我不知道你是誰。


    我求你,我這輩子都沒求過任何人,但是我求求你,救救他們,救救孩子。


    不要做和我一樣的混蛋。


    和這封信埋在一起的是我收集的證據,我在這鬼地方待了十三年,我記錄了792個孩子的名字,父母,籍貫,外形特征,胎記等等。


    他們的信,我一直藏著,一共914封,每一封我都倒背如流。


    所有死去的孩子,我都試著找到能證明他們身份的遺物,一共93件,我列了個單子,清清楚楚。


    我等待著,等待著有一天能夠逃跑,有一天能夠將這些公之於眾。


    我要把他們每個都安全地送回家!


    但我得拜托你幫我,因為我做不到,我又要違背誓言了。


    你知道嗎?一周前,我聽到一個消息。


    這座修道院在此豎立了五十五年,應該搬遷了,我終於能離開這。


    隻是我帶不走任何東西,因為他們要摧毀這裏的一切,甚至包括我身上的衣服。


    所以我隻能把這些東西留下來,留給你,我的朋友。


    如果你足夠有能力的話,請救救這些孩子,這樣的修道院不止一座。


    如果你和我一樣,力有未逮的話,至少,把這些信和遺物還給他們的父母,送他們回家。


    我本該走的,可我想,假如發生什麽意外怎麽辦?


    假如這些證據被教會發現,被破壞怎麽辦?


    假如我那些同夥搞明白了我的意思,拿這些證據,去教會領取賞錢和宗教裁判所對他們的追殺怎麽辦?


    別笑,他們真的幹得出來這種事。


    你知道的,我是一個專業的騙子,一個傳奇的小偷,我永遠做兩手準備,萬無一失。


    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來保護這些孩子,來保護這些證據。


    這簡直不像我該幹的事情,愚蠢而不明智。


    可這是我人生中最正確的選擇。


    我有一身肮髒的血,我隻求把它們流幹,能換來正義。


    如果有一天,你做到了我求你的事,請在這為我豎起一塊墓碑。


    不要刻我的名字,請寫――


    ‘送你們回家的歸途,我走完了’


    如果沒有的話,請別這麽做,我的孤魂會永遠留在人世間,沒有我,他們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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