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信片掩蓋的下麵,她看見了一樣熟悉的東西,她再一次的生氣了,那是她的日記本,那本被鄭哲希偷看過的日記本,她一度扔掉的日記本,初三畢業的暑假,在小山村的荷花池上,她就想扔下水去,可是鄭哲希保住了它。睍蓴璩曉


    “它怎麽還在!”她怒視鄭哲希,這本日記本曾讓她麵紅耳赤,讓她最初對淩少傑的思念被鄭哲希知曉,也讓那麽聰明的鄭哲希明白她的習性,每一次的溫柔都命中她的心底,她才會慢慢地愛上他。


    日記本有些舊了,就像是翻看過很多次一樣,餘蝶珍咬住唇,那種被人窺探內心的感覺再一次湧上心頭,她不願,因為她太驕傲了,驕傲得想讓自己完全封閉,心裏想的也不願被人看見,更何況那時候的她那麽軟弱,所有堅強的外表都是她的偽裝,偏偏被鄭哲希窺視,就那樣侵入她的內心。


    “我希望你不會忘記自己的過去,因為那都是真實發生過的。”鄭哲希拿出來,隨手翻了幾頁,“其實我挺內疚的,因為我看過之後你就再也沒有寫過日記,也沒有可以傾訴的地方,更不能記下每一天發生的事情了,也許吧,你認為憋在心裏更好,畢竟沒有人可以真正地窺探人心。”


    餘蝶珍這一次沒有搶過日記本扔掉它,是鄭哲希把它遞給餘蝶珍,餘蝶珍本來不想拿,硬是給鄭哲希扔到懷中,他說:“這本來就是你的東西,想拿走就拿走吧,保護它不是我的責任,但是它的去向是你的權利。”


    餘蝶珍把日記本放進裝明信片的箱子裏,說:“可是這麽多年了它都跟著你,它早屬於你的了,就像那時候的我的心裏的想法一樣。”


    “如果沒有它,你恐怕一輩子也走不進我的心吧。”餘蝶珍用明信片和信把日記本埋起來。過去的回憶終究是不敢拋棄的,有什麽事情可以讓自己忘記呢,恐怕除了死亡,就沒有可以忘記的方法了。


    那麽說,淩少傑已經將過去的記憶全部忘記了。


    餘蝶珍忽然很羨慕他,死亡,是唯一可以對任何事都可以不聞不問的方法,是唯一可以忘記過去所有事的方法。


    可是她已經沒有剛剛醒來的時候那種絕望的勇氣去死亡,比起淩少傑,她對這個世上的牽掛太多,而淩少傑恐怕隻有他真的愛過的蘇婉吧。


    真的愛過,是因為那個時候他已經不是小孩子,也沒有利益的驅使,也沒有害怕寂寞與對未來的恐懼,看得出來,他對蘇婉還是耿耿於懷,聽到她的死訊的那一刻,他一定是想追隨她而去的。


    餘蝶珍曾經這樣想過,卻沒有膽敢與淩少傑說,那時候婚期將近,沒有人願意因為一場舊愛而破壞準備好的一切。餘蝶珍愛淩少傑,也僅僅因為年少時期對他的眷戀罷了,她從他那裏得到的快樂與幸福她也會像那些眷戀一樣因為他的死去而埋藏在心裏永遠不挖出來。


    再怎麽熟悉的長久,也敵不過在困難的時候朝夕相伴的短暫。


    所以,餘蝶珍淩少傑愛蘇婉,多於愛她,可能淩少傑對於自己,也是因為年少的羈絆,她甚至想成是造成她溺水在荷花池的一種愧疚。


    他們終究不能在一起,她的大難不死並沒有換來後福。


    “如果沒有你。”


    她記得,那是在日記本上寫下的最後一句話。


    鄭哲希和她一起把東西重新封好,他搬起來準備離開,忽然看見床邊的桌上有一本書,他愣了愣,發現封麵是那麽熟悉,問道:“那本書是你的嗎?”


    “哪本。”餘蝶珍問道。


    “就是那本。”鄭哲希雙手抱著箱子,隻能用眼神示意位置,餘蝶珍隨著他的眼神看到了“書”的位置,那本書叫做納蘭容若,餘蝶珍之前在鄭哲希的公寓的時候偷偷進入了他的房間,在他的書櫃裏偷來的一本書,因為那本書的封麵和其它醫術比起來太過顯眼,而裏麵正好寫有鄭哲希曾經寫給餘蝶珍的一句話,所以她拿走了。


    因為事情過得太久,她也忘記藏起來了,上一次她在收拾淩少傑遺物的時候鄭哲希來幫忙,所以他也沒在意,可是這次他看見了。


    “太好了。”鄭哲希似乎是鬆了一口氣,“我還以為是尹佳玨喜歡這本書就偷偷地拿走了,還想該用什麽辦法才能找到她,我可是找了很久啊,在你這裏的話,就放心多了。”


    “這本書……很重要嗎?”餘蝶珍問。


    鄭哲希點點頭,沒有說原因,抱著兩個大箱子離開,原因恐怕他不說,餘蝶珍也是明白的。


    謹獻給他最愛的女孩呢。


    餘蝶珍跟著他下去關上了鐵門,回來就再一次翻看了那本書。


    可能吧,鄭哲希也像納蘭性德一樣,在感歎“人生若隻如初見”吧。


    餘蝶珍將書蓋在臉上,是一股很陳舊的書的味道。


    初見的時候,她是怎樣的呢?在淩少傑眼裏,在鄭哲希眼裏。


    連自己也說不清楚。


    餘蝶珍決定回一趟外婆的舊居。


    初三之後她就再沒有回過去,因為那時候看見淩少傑與喬愛雯如此相襯,相襯得她都無法接近,即使淩少傑說他並不愛喬愛雯,隻是無法找到不在一起的理由,即使他說還記掛著她,還是那麽喜歡她。


    她覺得自己無法再重新踏上那片土地去一步,她已經不屬於那個地方,她原本就不屬於,那個地方隻是她暫時的家,暫時得比較長時間罷了。


    外婆的墳墓並不在那裏,而是遷到和外公在一起,外公是烈士,有烈士墓園收留他,他的身邊早已留了外婆的位置,外婆就沒有在那個小山村裏,而是在外公的身邊。餘蝶珍不知道外婆是否喜歡那個用水泥砌成的墓園,可是她內心還是感覺得到外婆和外公都應該葬身於大地,在泥土之中延續生命。


    那個小山村就這樣於餘蝶珍切斷了聯係,外婆的舊居沒有賣出去,誰會要一個破破爛爛的磚房呢?所以也就棄置在那裏,可當餘蝶珍想起時,她就會想起和鄭哲希的那個初吻,然後就心裏煩悶。


    舊居是她對父母說要回去看看的一個藉口,父母同意了,讓餘蝶珍看看也好,因為有傳聞說那一片土地即將要被開發成高速公路,到時候那裏的村民都將遷移到城裏,小山村也不複存在了。


    雖然是傳聞,可是她還是心存惋惜與害怕。


    看完照片的第二個星期六,餘蝶珍就讓鄭哲希載自己去小山村。


    “為什麽想去?”鄭哲希是這樣問她的。


    “我想去看看淩少傑。”餘蝶珍這樣答。


    鄭哲希之後就沒有說話了,小山村在他心裏永遠都是一個梗,因為那個地方是屬於餘蝶珍和淩少傑,不屬於他,他使是外來的人,永遠都不屬於那個地方,就算那個地方有神明,也不會保佑他的那種外來的人,他渾身散發的,不是淩少傑的青草香。


    鄭哲希記得那裏的路,他曾經就在餘蝶珍的日記本所描述的場景而判斷出這個地方,坐上來這裏的班車,那時候的他並沒有想過會在這裏遇見在荷花池上哭泣的餘蝶珍,他原本是想著獨自一個人來這裏,看一下她生長的地方,她那麽日思夜想的地方,更好的了解她,沒想到不僅僅是遇見她,還遇見了她那時候很想念的淩少傑,他們打了一架,鄭哲希是為了餘蝶珍,而他什麽也不知道。


    麵對一個知道自己很多事的情敵,淩少傑是怎麽做的呢?


    也好像,他什麽也沒有做,淩少傑針對的隻有餘蝶珍本身,他並不會觸碰餘蝶珍的身邊的人,他利用的隻有餘蝶珍對他年少時期的眷戀。


    真聰明啊,會隻針對本身的他。


    當車駛入小山村的時候他們都驚呆了,小山村並不小,村口兩邊建起了三層的磚樓,村口被擴得很大,鄭哲希的車可以安全的駛入,隻是地不是水泥地,是高低不平的土地,飛起的塵把鄭哲希的車包圍了,他漸漸駛入,發現那個小學是徹底的不見了,建成了村委辦事處。荷花池上尚有荷花,此時荷葉卷卷的,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一樣,相信過不久就要“接天蓮葉無窮碧”了吧,可竟然有傳聞要將這裏填了,大抵是城市人才不會珍惜此處美景,因為他們早已沒有了良辰。


    駛過荷花池上的橋,鄭哲希輕車熟路地去到餘蝶珍外婆的舊居,就在門前停了下來。


    “隻有這裏,才是沒有變的一個地方。”鄭哲希下車,看著舊居。


    他雖不是在這裏長大,可是卻是在這個地方給過他勇氣,讓他吻了餘蝶珍,他對這裏,依舊充滿了懷念,懷念那個時候的餘蝶珍。


    那個時候的她,讓他心疼,又不能幫助,淩少傑在她心上的傷他完全不懂得如何治療,他隻獲得了去親吻餘蝶珍的勇氣,雖然那個時候他高燒得頭暈目眩,但他永遠記得那個唇上的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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