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秀賢說你又去找餘蝶珍了。睍蓴璩曉”鄭哲希不太擅長兜圈子,特別是麵對舊日好友,麵對麵的對峙也許比笑臉相迎來得更好,他並不想與他敘舊,對於現在的林喆,鄭哲希心裏隻有不安。
“啊啊,我已經猜到她會這麽做了,江秀賢似乎不喜歡我。”林喆和鄭哲希一起走進校園,保安詢問他們來幹嘛,鄭哲希向他說明來這裏的原因。然後保安半信半疑地放了他們進去,林喆從始至終都擺著笑臉,鄭哲希有些惱怒,因為這樣看起來林喆十分假,他感覺無論他問什麽,林喆都會去敷衍。
“你找她做什麽?”他盡量沉住氣,裝作什麽也不知道的樣子,用餘光瞥著林喆,林喆用手背抹去筆尖上的汗,語氣有些不好:“你不是知道了嗎?你一直都知道。”
他們走到種滿紫荊樹的湖邊,一陣一陣的風吹來,水紋波動,他們在這裏的時候湖水是黑黑的,看起來這十幾年來學校對它進行了整治,裏麵的小魚也能看見了,那時候吹來的風是汙染的湖水的的腥味,現在隻有不知道哪裏來的草香。
學校在大學城裏,是城區郊外,全封閉,但是鄭哲希當時就逃了很多次學,晚上偷偷和幾個朋友請假出去看電影唱k,他深知如果被發現就要被記大過,但是他還是桀驁不馴的去違反規定,也不會有人去舉報這樣一個人人都喜歡的陽光少年。他做得最瘋狂的一件事就是和江秀賢合謀把餘蝶珍帶了出去,看了一場3d的鐵達尼號(泰坦尼克號),第一次很認真地對她說了一些他看完的感受,那是他第一次很認真很認真地去告白,可惜餘蝶珍那時候的表現,真不令人滿意。
現在大學城也搬進了許多職業院校和高級中學,這邊的環境很適合學生們讀書,大多數不會像鄭哲希這樣大膽不斷往外跑,雖然購物囤貨不太方便,但是很清靜不會有人來打擾。鄭哲希也知道一些往外跑的人,有些人真的被學校殺雞儆猴記大過,有一個原本就不太愛學習的被抓之後就被學校勒令退學了。
那時候幹的那些事,現在想想也後怕,如果一個不小心給學校發現,他們可就完蛋了,何況他還帶著一個女孩子?餘蝶珍怕是要恨死他。
“我是知道,所以來找你。”鄭哲希說,靠在邊欄上,林喆也靠在那兒,說道:“為什麽我們會這樣?”
“因為女人。”他笑起來,林喆愣了愣,也跟著他幹笑起來。的確是的,因為女人,所有大氣的男人都變得小氣無比,這就是女人的威力,不容小視的威力,他們的關係很好,曾經很好,在餘蝶珍正式走進他們的生活的時候,在鄭哲希發現林喆也同樣喜歡餘蝶珍的時候,就開始發生變化了,林喆的不滿會在打籃球的時候和鄭哲希衝撞表現出來,鄭哲希被他撞到地上,腳踝紅腫,他本應該了解林喆的不滿,可偏偏更變本加厲,最後,林喆雖然和平時沒有什麽不一樣,但是他們單獨在一起的時候,往日的談笑風生就沒有了,有的隻是長久的靜默。
林喆說:“我以為那樣的你會追上餘蝶珍,可是你沒有,但是你在我在場的時候才告訴我你和餘蝶珍在一起了,肯定是在向我炫耀吧?那時候恨不得一罐酒扔過去砸死你,但是你拉著餘蝶珍走了,走得很遠很遠,我尾隨你們,你們卻在那裏擁吻,我逃跑了,真沒有骨氣,你說我是不是應該衝上前去把你們拉開,然後告訴她我喜歡她很久了?”
“不應該,因為那樣我和她就沒有很美好的記憶了。”鄭哲希隻是很平淡地回答他。
“不過,我說鄭哲希,好像那之後沒有多久你們就分手了吧?”林喆說,同時在向鄭哲希求證,鄭哲希點點頭,他懊惱地摸了摸後腦,“我真應該繼續關注你們的事情,如果那時候的我上前去安慰餘蝶珍,她一定會和我在一起的。”
“然後過不了多久你就甩了她,找上小名媛。”鄭哲希補上一句話,江秀賢告訴他的關於林喆的事情,他還真不太爽,林喆為了追名逐利可以利用那些女孩子的感情,這是他最唾棄的事情,也許他自我太過正義,不懂得給他人一些黑暗中的好處,所以知道現在才開始出人頭地吧。
林喆大聲道:“江秀賢把這些也和你說了?”他有些惱怒,江秀賢真是什麽都敢說,他暗自咒罵,鄭哲希卻開始走了,林喆追上他的腳步,鄭哲希想要去的地方是他們當年一起打籃球的籃球場,已經從大理石地換成了塑膠場,想當年打幾場球下來都會心疼鞋子的磨損,現在大概不會磨損很大,他踩了上去,有一種軟軟的感覺,看來學校為了運動的舒適也下了不少血本,而且在這樣的場地裏也不會有摔到膝蓋滿是血的傷。
“林喆,你說如果沒有餘蝶珍,我們現在也會很好吧?”鄭哲希問道,站在罰球的點上看著籃筐,他很久沒有打過籃球了,高中學業太緊,大學高手太多,他放在家裏的球也已經漏氣了,此生怕是於籃球無緣,他更同情的是林喆,那個一開學就說要做nba球星的那個男生。
林喆站到他搶籃板的點上,說:“不,我覺得應該會和現在沒什麽區別,因為我和你本來就合不來,無論是哪一點你都比我好,就像是以前搶籃板的時候,你跳得比我高,你也比我高,是一個身高就把我壓製住的對手,無論是班賽還是平日玩,你的表情都是很看不起我,有一場我竟然被班主任叫去坐板凳,要不是你受傷了,我都沒有上場的機會,你受傷之後回去板凳上坐著,你還記得是誰給你擦汗嗎?”
鄭哲希頓了頓,想起來初二的班賽他的確是摔傷了,給他擦汗的是……
是餘蝶珍。
他忽然想起來了,也明白林喆的心情。也許,那種感覺,就和看著餘蝶珍帶淩少傑回家過除夕的感覺是一樣的,所以他恨淩少傑,嫉妒淩少傑,在聽聞他車禍死了之後,心裏甚至冒出一絲塊感,他最大的勁敵,消失了。
“我以為終於有我上場表現的機會了,我去找她的身影,她就隻是在你的身邊,無論我投出多漂亮的三分球,博得多少人的歡呼聲,她的眼始終沒有從你身上離開過。”林喆苦笑道。那時候他很想哭,幾分鍾後就沒有狀態了,班主任把他叫了下來換人,訓斥了他一頓。
鄭哲希幹笑,他和餘蝶珍的記憶太多,無論是開心的還是難過的,都很多很多,林喆說的這件事,要不是他提起,鄭哲希也不記得當時經曆了些什麽,他連有沒有受傷都忘記了,怎麽會記得餘蝶珍給自己擦過汗?也許是因為林喆餘蝶珍太過癡迷才記得那麽清晰,可是,鄭哲希之所以不讓步的原因,是林喆的品行,他表現得是很喜歡餘蝶珍,但是卻和另外一些個女生很要好。
而且在之前,他就和一個女生在一起之後瞞著她又和另外一個女生在一起,這樣的他很不齒,但是還是很多女生喜歡他,這隻能說明他女人緣的確很不錯,但是鄭哲希不允許他緣到餘蝶珍身上,因為因為兄弟義氣,他們都將這件他們認為不太好的事情保密。
江秀賢不知道,餘蝶珍也不知道,估計那個天真的小名媛也不知道。
“哦,對了,忘記和你說了。”林喆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伸了一個懶腰,“現在我的女朋友逼婚啊,真頭疼。”
鄭哲希一聽,睜大眼睛看著麵前的林喆,他好像懂得了些什麽,好像又不是,他的手捏成了拳頭,他太了解他了,他隻說了前半句話,鄭哲希就已經能明白後半句話的意思,這些年來,林喆從未變過。
“你想利用餘蝶珍來擺脫你那個小名媛?”鄭哲希怒火中燒,咬緊牙關,他萬萬沒想到,這就是餘蝶珍對林喆來說的用處,可是這個用處用的地方太卑鄙,林喆本來就不喜歡那個小名媛,她的利用價值是能讓他工作更順利,現在他已經滿足於自己的地位,那個小名媛對於他來說已經一無是處,他靠著自己的地位權力,也能吸引到很多送上門來的女孩子。
“啊,真不巧,被你發現了啊,”他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撓撓後腦,“餘蝶珍現在對我的用處有兩個,一,是可以擺脫那個女人讓她死心,二,是……”林喆的這種勢在必得的笑容讓鄭哲希的拳頭捏得更緊,從前他找不到餘蝶珍可以利用的原因,以為他隻是單純地喜歡她,林喆停頓了一下,繼續說:“二,是為了報複你哦。”
鄭哲希的拳頭已經比他的理智更快一步打到林喆的臉上。
“啊啊,我已經猜到她會這麽做了,江秀賢似乎不喜歡我。”林喆和鄭哲希一起走進校園,保安詢問他們來幹嘛,鄭哲希向他說明來這裏的原因。然後保安半信半疑地放了他們進去,林喆從始至終都擺著笑臉,鄭哲希有些惱怒,因為這樣看起來林喆十分假,他感覺無論他問什麽,林喆都會去敷衍。
“你找她做什麽?”他盡量沉住氣,裝作什麽也不知道的樣子,用餘光瞥著林喆,林喆用手背抹去筆尖上的汗,語氣有些不好:“你不是知道了嗎?你一直都知道。”
他們走到種滿紫荊樹的湖邊,一陣一陣的風吹來,水紋波動,他們在這裏的時候湖水是黑黑的,看起來這十幾年來學校對它進行了整治,裏麵的小魚也能看見了,那時候吹來的風是汙染的湖水的的腥味,現在隻有不知道哪裏來的草香。
學校在大學城裏,是城區郊外,全封閉,但是鄭哲希當時就逃了很多次學,晚上偷偷和幾個朋友請假出去看電影唱k,他深知如果被發現就要被記大過,但是他還是桀驁不馴的去違反規定,也不會有人去舉報這樣一個人人都喜歡的陽光少年。他做得最瘋狂的一件事就是和江秀賢合謀把餘蝶珍帶了出去,看了一場3d的鐵達尼號(泰坦尼克號),第一次很認真地對她說了一些他看完的感受,那是他第一次很認真很認真地去告白,可惜餘蝶珍那時候的表現,真不令人滿意。
現在大學城也搬進了許多職業院校和高級中學,這邊的環境很適合學生們讀書,大多數不會像鄭哲希這樣大膽不斷往外跑,雖然購物囤貨不太方便,但是很清靜不會有人來打擾。鄭哲希也知道一些往外跑的人,有些人真的被學校殺雞儆猴記大過,有一個原本就不太愛學習的被抓之後就被學校勒令退學了。
那時候幹的那些事,現在想想也後怕,如果一個不小心給學校發現,他們可就完蛋了,何況他還帶著一個女孩子?餘蝶珍怕是要恨死他。
“我是知道,所以來找你。”鄭哲希說,靠在邊欄上,林喆也靠在那兒,說道:“為什麽我們會這樣?”
“因為女人。”他笑起來,林喆愣了愣,也跟著他幹笑起來。的確是的,因為女人,所有大氣的男人都變得小氣無比,這就是女人的威力,不容小視的威力,他們的關係很好,曾經很好,在餘蝶珍正式走進他們的生活的時候,在鄭哲希發現林喆也同樣喜歡餘蝶珍的時候,就開始發生變化了,林喆的不滿會在打籃球的時候和鄭哲希衝撞表現出來,鄭哲希被他撞到地上,腳踝紅腫,他本應該了解林喆的不滿,可偏偏更變本加厲,最後,林喆雖然和平時沒有什麽不一樣,但是他們單獨在一起的時候,往日的談笑風生就沒有了,有的隻是長久的靜默。
林喆說:“我以為那樣的你會追上餘蝶珍,可是你沒有,但是你在我在場的時候才告訴我你和餘蝶珍在一起了,肯定是在向我炫耀吧?那時候恨不得一罐酒扔過去砸死你,但是你拉著餘蝶珍走了,走得很遠很遠,我尾隨你們,你們卻在那裏擁吻,我逃跑了,真沒有骨氣,你說我是不是應該衝上前去把你們拉開,然後告訴她我喜歡她很久了?”
“不應該,因為那樣我和她就沒有很美好的記憶了。”鄭哲希隻是很平淡地回答他。
“不過,我說鄭哲希,好像那之後沒有多久你們就分手了吧?”林喆說,同時在向鄭哲希求證,鄭哲希點點頭,他懊惱地摸了摸後腦,“我真應該繼續關注你們的事情,如果那時候的我上前去安慰餘蝶珍,她一定會和我在一起的。”
“然後過不了多久你就甩了她,找上小名媛。”鄭哲希補上一句話,江秀賢告訴他的關於林喆的事情,他還真不太爽,林喆為了追名逐利可以利用那些女孩子的感情,這是他最唾棄的事情,也許他自我太過正義,不懂得給他人一些黑暗中的好處,所以知道現在才開始出人頭地吧。
林喆大聲道:“江秀賢把這些也和你說了?”他有些惱怒,江秀賢真是什麽都敢說,他暗自咒罵,鄭哲希卻開始走了,林喆追上他的腳步,鄭哲希想要去的地方是他們當年一起打籃球的籃球場,已經從大理石地換成了塑膠場,想當年打幾場球下來都會心疼鞋子的磨損,現在大概不會磨損很大,他踩了上去,有一種軟軟的感覺,看來學校為了運動的舒適也下了不少血本,而且在這樣的場地裏也不會有摔到膝蓋滿是血的傷。
“林喆,你說如果沒有餘蝶珍,我們現在也會很好吧?”鄭哲希問道,站在罰球的點上看著籃筐,他很久沒有打過籃球了,高中學業太緊,大學高手太多,他放在家裏的球也已經漏氣了,此生怕是於籃球無緣,他更同情的是林喆,那個一開學就說要做nba球星的那個男生。
林喆站到他搶籃板的點上,說:“不,我覺得應該會和現在沒什麽區別,因為我和你本來就合不來,無論是哪一點你都比我好,就像是以前搶籃板的時候,你跳得比我高,你也比我高,是一個身高就把我壓製住的對手,無論是班賽還是平日玩,你的表情都是很看不起我,有一場我竟然被班主任叫去坐板凳,要不是你受傷了,我都沒有上場的機會,你受傷之後回去板凳上坐著,你還記得是誰給你擦汗嗎?”
鄭哲希頓了頓,想起來初二的班賽他的確是摔傷了,給他擦汗的是……
是餘蝶珍。
他忽然想起來了,也明白林喆的心情。也許,那種感覺,就和看著餘蝶珍帶淩少傑回家過除夕的感覺是一樣的,所以他恨淩少傑,嫉妒淩少傑,在聽聞他車禍死了之後,心裏甚至冒出一絲塊感,他最大的勁敵,消失了。
“我以為終於有我上場表現的機會了,我去找她的身影,她就隻是在你的身邊,無論我投出多漂亮的三分球,博得多少人的歡呼聲,她的眼始終沒有從你身上離開過。”林喆苦笑道。那時候他很想哭,幾分鍾後就沒有狀態了,班主任把他叫了下來換人,訓斥了他一頓。
鄭哲希幹笑,他和餘蝶珍的記憶太多,無論是開心的還是難過的,都很多很多,林喆說的這件事,要不是他提起,鄭哲希也不記得當時經曆了些什麽,他連有沒有受傷都忘記了,怎麽會記得餘蝶珍給自己擦過汗?也許是因為林喆餘蝶珍太過癡迷才記得那麽清晰,可是,鄭哲希之所以不讓步的原因,是林喆的品行,他表現得是很喜歡餘蝶珍,但是卻和另外一些個女生很要好。
而且在之前,他就和一個女生在一起之後瞞著她又和另外一個女生在一起,這樣的他很不齒,但是還是很多女生喜歡他,這隻能說明他女人緣的確很不錯,但是鄭哲希不允許他緣到餘蝶珍身上,因為因為兄弟義氣,他們都將這件他們認為不太好的事情保密。
江秀賢不知道,餘蝶珍也不知道,估計那個天真的小名媛也不知道。
“哦,對了,忘記和你說了。”林喆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伸了一個懶腰,“現在我的女朋友逼婚啊,真頭疼。”
鄭哲希一聽,睜大眼睛看著麵前的林喆,他好像懂得了些什麽,好像又不是,他的手捏成了拳頭,他太了解他了,他隻說了前半句話,鄭哲希就已經能明白後半句話的意思,這些年來,林喆從未變過。
“你想利用餘蝶珍來擺脫你那個小名媛?”鄭哲希怒火中燒,咬緊牙關,他萬萬沒想到,這就是餘蝶珍對林喆來說的用處,可是這個用處用的地方太卑鄙,林喆本來就不喜歡那個小名媛,她的利用價值是能讓他工作更順利,現在他已經滿足於自己的地位,那個小名媛對於他來說已經一無是處,他靠著自己的地位權力,也能吸引到很多送上門來的女孩子。
“啊,真不巧,被你發現了啊,”他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撓撓後腦,“餘蝶珍現在對我的用處有兩個,一,是可以擺脫那個女人讓她死心,二,是……”林喆的這種勢在必得的笑容讓鄭哲希的拳頭捏得更緊,從前他找不到餘蝶珍可以利用的原因,以為他隻是單純地喜歡她,林喆停頓了一下,繼續說:“二,是為了報複你哦。”
鄭哲希的拳頭已經比他的理智更快一步打到林喆的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