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義生於富足,盜賊出自貧窮。陳佳林因從小無人管教,上學時不愛讀書。家裏由於缺錢少糧,經常是吃完上頓沒下餐,所以他特別渴望有錢。他對那貧窮艱難的日子刻骨銘心,把掙錢看得比性命還重要。他上初中時經常曠課,開始到社會上想盡辦法掙錢,最終鋌而走險,不管不顧地去“吃壞飯”,以至於“坑、蒙、拐、騙、偷”,樣樣都敢去幹。他通過那些為人不齒的非法手段,也不時拿回一些不義之財幫著奶奶支撐家裏開支,借以求得生存。就這樣,他初中一年級還沒念完,就被學校除名了。


    “你有錢可別亂花,我幫你存起來。”陳阿婆用手絹包好那幾張鈔票,小心翼翼地揣入懷裏,很有計劃地說道:“再過幾年,你就該娶老婆生孩子了,那可是要花錢的呀。”


    陳佳林心裏沉甸甸,一時無語。他起身走到角落裏,倒了一杯白開水喝,瞧見廚櫃上堆放著一些年貨。


    “奶奶,”陳佳林頗為奇怪,平時節約的奶奶不會這樣花錢的,於是問道:“這些東西都哪來的?”


    “那是過年時,阿強和阿雄送來的。”陳阿婆見時近中午,起身向廚房走去,說道:“你大老遠回來,餓了吧,我給你做飯去。”


    “奶奶,”陳佳林跟著陳阿婆走進廚房,卷起衣袖找活幹,主動地說道:“我來幫你洗菜吧。”


    從拘留所出來兩天,陳佳林都呆在家裏,哪兒也沒去。從早到晚,他一個人在小院裏習拳練武。練累休息時,他習慣地坐到那塊用來練力氣的石器上,抬手輕輕地擦把汗,悠然地抽上一支煙,感覺著內心平靜如水的時光。


    春天正在走來,小院裏滋長出一些似撒落在泥地上的綠意。也不知什麽時候,有五、六隻麻雀出現在圍牆上,正在搖頭晃腦地窺視著院子的景物。它們似乎目中無人,在牆頭上大搖大擺地走上幾步,不時地抖動一下渾身的羽毛,還衝小院裏的陳佳林扭頭眨眼,挑戰般地高聲歡叫著,然後又一隻隻振翅飛走了。


    陳佳林從地上拾起一塊小石頭,站起甩手將它擲向懸在半空中的拳擊袋。隨後,他目光翻越過小院的牆頭向遠處望去,腦子裏聯想起許多事來:拘留所那十五天難受的日子,還有民警秦曉勇不無善意的警告和提醒。再過三個月,他就滿十八周歲了。奶奶把自已當命根子,是不是該活得有些盼頭才行呀!他想起師父胡大海以前經常教導他們的那句話:一個男人要做大丈夫,不但要有遠大的抱負,還要有成大事的本領和能耐。他咬了咬牙根,暗自思忖道:我是可以能成大事的人,何必總是去幹那些小偷小摸的勾當。他決定悔過自新,並付諸於實際行動,要在社會上闖出一片自己的天空和立足之地。


    一個人的命運出現轉折或得以根本改變,都是與某種機緣存在著巧合的,同時又與時代改變和社會展息息相關,而且必須形成一種不謀而合的同步。不過,機會在大多數時候都不是等待而來的必然結果。通常,人們一旦沉浸於某種習以為常的生活當中,若想抓住可以徹底改變人生的那個機會,是需要有一種戰勝自己的勇氣和進取心,而且要做到義無反顧。


    在小院裏,陳佳林氣沉丹田,施展出渾身解數,將那懸空而掛的拳擊袋打得搖晃不止……


    當天是正月十五元宵節。這晚,陳佳林召集一夥人到家裏聚會過節,“烏龜請客——盡是王八”,一共叫來了八個兄弟。


    在三樓房間裏,方桌上擺著一些鹵菜、油炸花生米和酒瓶。這夥人以陳佳林為,親親熱熱地圍桌而坐,一起海吃海喝起來:有的在喊酒令,輸的就喝罰酒;有的抽煙看熱鬧,或是閑聊胡扯;酒喝多的便離桌歇息,酒沒喝夠的劃拳猜碼。整個房間裏亂哄哄的,烏煙瘴氣,酒氣衝天。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在社會上和人們的眼中,這夥人是混跡街邊的地痞、流氓和小偷。陳佳林臉上長些小坑坑,以前綽號“小麻子”,在道上闖出來後,被尊稱為“老麻子”。另有:綽號“賴皮三”的齊勝勇,綽號“豬頭六”的周貴寧,綽號“爛仔頭”的李東春,綽號“蝦米”的盧少誌、綽號“靚仔”的王國亮,綽號“大冬瓜”的鄧恩仁。他們年齡與陳佳林不相上下,都在十六至二十歲之間。在這夥人當中,他們習慣稱陳佳林為“老大”。


    大賊即“盜”,小賊為“偷”。這些在街邊長大、不務正業的青少年,本地人俗稱“街邊仔”。他們大多是在上小學或初中時,由於各自家庭的不幸而綴學,小小年紀開始拉幫結夥,天天遊蕩於街頭巷尾,瞎闖廝混,惹事生非。不過要有錢花,這樣的日子才能過下去。這些街邊仔挖空心思地想法到處找錢,俗稱“撈世界”。俗話說得好:“起初偷針的人,後來就會偷牛”。開始,他們隻是搞些小偷小摸的動作,小小地貪占街坊鄰居的便宜。漸漸地,他們貪婪的胃口和做賊的膽子也越來越大,學會了“坑、蒙、拐、騙、偷”,為非作歹,無惡不作。凡在社會上能撈錢財的勾當,就他們沒有不敢幹的壞事。


    行動培養習慣,習慣養成性格。別看這夥人年紀不大,可這來的都是一些“大哥”級人物,道上黑話叫“瓢把子”。他們在社會上廝混多年,各自手底下都鬆散式地控製著一些十五、六歲的未成年人,掌控著一塊大小不等的地盤,自有一個勢力範圍,個個都是“下手先闖七分禍”的主兒。


    先說“賴皮三”齊勝勇,他是一個“走膠輪”團夥的“瓢把子”。他的手下專門在公交車上偷扒行竊,有時能聚集二、三十人。他們一般分散在各個線路的公交車上。行竊時,總是三、四個人相互配合行動,慣用鑷子和刀片實施扒竊,大多選擇防範意識差、反抗能力弱的老人和婦女下手。一旦得手,財物立即會被轉移到其他同夥身上,行話叫“二仙傳道”。偷賊身上沒贓物,那是脫身惟一不二的法門,難以“捉賊拿贓”。作案時,扒手若被人當場抓住,其他同夥就會圍攻上來,用恐嚇或暴力行凶的辦法出手相救,然後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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