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永川江碎屍案(22)
重生後,我成了市委書記的女婿 作者:提筆放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就這樣,葉默繼續和黃仲華客套了幾句。
半小時之後,黃仲華接了一個電話,隨後駕駛著一輛大眾車離開了警局。
這位區書記離開之後,李隊長和張隊長兩人都搖頭長歎了一口氣。
在這個世界上,人想要出來混,沒有關係背景,可謂是寸步難行。
在這麽龐大的社會體係之中,有些時候,就是那麽的無奈。
黃仲華作為一位區領導,親自過來為他的妹夫求情,你不可能不給他這個麵子。
以葉默的實力背景,他可以不給這個麵子。
但他要考慮到陳局長,張隊長,李隊長等人的處境。
人情世故這種東西,可不是純粹的業務能力說了算的。
回到宿舍之後,葉默洗了個澡,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發呆。
對於黃仲莉,黃仲華這兩兄妹的事情,其實他壓根不當回事。
他最關心的,還是手頭上這件案子。
他之所以答應黃仲華的飯局,實際上也和這件案子有關。
他辦案以來,很多時候靠的是一種直覺。
他隱隱覺得,這起分屍案,似乎和這一家子人有什麽莫名的聯係。
可兩起案子之間,又沒有任何直接相關聯的線索。
現在當務之急,還是確定被害人的身份。
隻有找到死者的身份,才能繼續朝著下一步繼續調查。
翌日一早,葉默來到辦公室。
剛準備去開會,張隊長就找到了葉默。
“葉隊,這幾天的監控調查有進展了。”
聽到這話,葉默當即愣了一下。
“這太好了,趕緊和我說一下具體情況。”
“是這樣的,經過我們同誌這幾天的監控排查,我們在永川江上遊,連江路段,發現了一輛可疑的白色麵包車,這輛車在案發當天淩晨六點多,頻繁在周圍徘徊,行跡十分古怪。”
“鎖定了這輛車沒有?”
“已經鎖定了,李隊昨晚收到消息之後,就已經安排人員進行跟蹤調查,估計今天就有結果。”
“好的,這段監控視頻帶回來沒有?”
“視頻已經拷貝回來了,我過來找你匯報工作,就是想讓你過去親自確定一下。”
“那行,咱們現在就去。”
很快,葉默跟著張隊長來到了技術科。
辦案民警在電腦裏打開這段視頻,讓葉默親自進行調查分析。
監控視頻裏,案發當日的淩晨六點十二分開始,一輛尾號為46的白色麵包車出現在了連江路,這輛車圍繞著江邊路段來回的徘徊,甚至有時候還會停在路邊觀望。
其中最可疑的一個地方在於,六點四十五分的時候,這輛麵包車在一個沒人的地方停了下來,麵包車裏走出來了一個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此人東張西望,一會兒來到江邊觀察,一會兒又看了看周圍。隨後他打開後備箱,正準備從後備箱裏拿什麽東西出來的時候,突然有幾個晨跑的路人從江邊經過。
這時候,明顯可以見到,這個男子動作開始慌張起來,他一下子關掉了後車蓋,然後連忙跑到駕駛位,迅速開車離開了。
從他開車離開之後,這輛車就再也沒有出現。
視頻畫麵到了這裏,辦案人員就按下了暫停。
“葉隊,張隊,這輛麵包車從這裏離開之後,就沒有出現過了在這裏了,我們通過其他監控一路跟蹤調查,發現他開往了黃江鎮,駛入了一條小路,就消失了。”
聽言,葉默看向張隊長問道:“黃江鎮那邊,有適合拋屍的地點嗎?”
“有,那邊比較偏僻,並且很多地段都沒有監控。”
“那張隊長你覺得,這個人嫌疑大不大?”
“我覺得嫌疑非常大,因為從黃江鎮那邊拋屍的話,行李箱順著流水飄向下遊,大概中午十二點左右,飄到指定的位置。”
“可是被害人的遇害時間是在案發的前五天,凶手總不能把屍體放在家裏這麽久才拋屍吧?密封環境屍體腐爛發臭流膿,這會給他的拋屍過程帶來很大的麻煩,而且也更容易引起懷疑。還有一點就是,凶手既然將被害人屍體切成那麽薄的薄片,這就意味著,他本身是有充足的處理辦法的,隻不過因為某種原因,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把屍體裝進行李箱裏進行拋屍。”
“打個比方,你要是凶手,你把被害人殺害之後,並且還把她精心的切成碎片進行處理,這個時候,你會把這些碎片放在行李箱裏,等待五六天才進行拋屍嗎?”
聽到這裏,張隊長等人瞬間明白了葉默的意思。
也就是說,凶手是在處理屍體,處理到一半的時候,不得已的情況下才進行的拋屍。
而拋屍的這個時間,和被害人死亡的時間,應該就在同一天,而不是在大家發現屍體的那天。
然而,張隊長還是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有沒有一種可能,凶手在殺害被害人之後,準備將其分屍做別的處理,突然這個時候,家裏來人了,打斷了他的操作,這時候他迫於無奈,隻能趕緊把屍體打包裝進塑料袋,一直等到過了四五天,家裏的人走了,他才去買一個行李箱裝起來,然後進行拋屍?”
聽言,葉默搖了搖頭道:“這個行李箱,不是他臨時買的,而是本來就在家裏的。”
“這一點你是怎麽看出來的?”
“從他用一把鎖把拉鏈鎖起來這點,就能看出這個行李箱並不是他為了拋屍專門去買來的,因為他可以直接買一個密碼行李箱,這樣既方便又快捷,之所以用一把家裏的鎖把拉鏈鎖起來,就是因為,這是臨時做的決定。因為他已經來不及思考了,所以才會漏洞百出。”
聽到這裏,張隊長突然恍然大悟。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說,凶手的拋屍行為,是在一種不得已的情況下進行的,完全違背了他原來的計劃。”
“對,凶手處理屍體的辦法有很多種,他甚至直接裝進塑料袋扔進江裏都比放在行李箱裏要保險的多,哪怕是在自家門口挖個坑埋了,也比這種處理辦法要強。”
……
半小時之後,黃仲華接了一個電話,隨後駕駛著一輛大眾車離開了警局。
這位區書記離開之後,李隊長和張隊長兩人都搖頭長歎了一口氣。
在這個世界上,人想要出來混,沒有關係背景,可謂是寸步難行。
在這麽龐大的社會體係之中,有些時候,就是那麽的無奈。
黃仲華作為一位區領導,親自過來為他的妹夫求情,你不可能不給他這個麵子。
以葉默的實力背景,他可以不給這個麵子。
但他要考慮到陳局長,張隊長,李隊長等人的處境。
人情世故這種東西,可不是純粹的業務能力說了算的。
回到宿舍之後,葉默洗了個澡,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發呆。
對於黃仲莉,黃仲華這兩兄妹的事情,其實他壓根不當回事。
他最關心的,還是手頭上這件案子。
他之所以答應黃仲華的飯局,實際上也和這件案子有關。
他辦案以來,很多時候靠的是一種直覺。
他隱隱覺得,這起分屍案,似乎和這一家子人有什麽莫名的聯係。
可兩起案子之間,又沒有任何直接相關聯的線索。
現在當務之急,還是確定被害人的身份。
隻有找到死者的身份,才能繼續朝著下一步繼續調查。
翌日一早,葉默來到辦公室。
剛準備去開會,張隊長就找到了葉默。
“葉隊,這幾天的監控調查有進展了。”
聽到這話,葉默當即愣了一下。
“這太好了,趕緊和我說一下具體情況。”
“是這樣的,經過我們同誌這幾天的監控排查,我們在永川江上遊,連江路段,發現了一輛可疑的白色麵包車,這輛車在案發當天淩晨六點多,頻繁在周圍徘徊,行跡十分古怪。”
“鎖定了這輛車沒有?”
“已經鎖定了,李隊昨晚收到消息之後,就已經安排人員進行跟蹤調查,估計今天就有結果。”
“好的,這段監控視頻帶回來沒有?”
“視頻已經拷貝回來了,我過來找你匯報工作,就是想讓你過去親自確定一下。”
“那行,咱們現在就去。”
很快,葉默跟著張隊長來到了技術科。
辦案民警在電腦裏打開這段視頻,讓葉默親自進行調查分析。
監控視頻裏,案發當日的淩晨六點十二分開始,一輛尾號為46的白色麵包車出現在了連江路,這輛車圍繞著江邊路段來回的徘徊,甚至有時候還會停在路邊觀望。
其中最可疑的一個地方在於,六點四十五分的時候,這輛麵包車在一個沒人的地方停了下來,麵包車裏走出來了一個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此人東張西望,一會兒來到江邊觀察,一會兒又看了看周圍。隨後他打開後備箱,正準備從後備箱裏拿什麽東西出來的時候,突然有幾個晨跑的路人從江邊經過。
這時候,明顯可以見到,這個男子動作開始慌張起來,他一下子關掉了後車蓋,然後連忙跑到駕駛位,迅速開車離開了。
從他開車離開之後,這輛車就再也沒有出現。
視頻畫麵到了這裏,辦案人員就按下了暫停。
“葉隊,張隊,這輛麵包車從這裏離開之後,就沒有出現過了在這裏了,我們通過其他監控一路跟蹤調查,發現他開往了黃江鎮,駛入了一條小路,就消失了。”
聽言,葉默看向張隊長問道:“黃江鎮那邊,有適合拋屍的地點嗎?”
“有,那邊比較偏僻,並且很多地段都沒有監控。”
“那張隊長你覺得,這個人嫌疑大不大?”
“我覺得嫌疑非常大,因為從黃江鎮那邊拋屍的話,行李箱順著流水飄向下遊,大概中午十二點左右,飄到指定的位置。”
“可是被害人的遇害時間是在案發的前五天,凶手總不能把屍體放在家裏這麽久才拋屍吧?密封環境屍體腐爛發臭流膿,這會給他的拋屍過程帶來很大的麻煩,而且也更容易引起懷疑。還有一點就是,凶手既然將被害人屍體切成那麽薄的薄片,這就意味著,他本身是有充足的處理辦法的,隻不過因為某種原因,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把屍體裝進行李箱裏進行拋屍。”
“打個比方,你要是凶手,你把被害人殺害之後,並且還把她精心的切成碎片進行處理,這個時候,你會把這些碎片放在行李箱裏,等待五六天才進行拋屍嗎?”
聽到這裏,張隊長等人瞬間明白了葉默的意思。
也就是說,凶手是在處理屍體,處理到一半的時候,不得已的情況下才進行的拋屍。
而拋屍的這個時間,和被害人死亡的時間,應該就在同一天,而不是在大家發現屍體的那天。
然而,張隊長還是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有沒有一種可能,凶手在殺害被害人之後,準備將其分屍做別的處理,突然這個時候,家裏來人了,打斷了他的操作,這時候他迫於無奈,隻能趕緊把屍體打包裝進塑料袋,一直等到過了四五天,家裏的人走了,他才去買一個行李箱裝起來,然後進行拋屍?”
聽言,葉默搖了搖頭道:“這個行李箱,不是他臨時買的,而是本來就在家裏的。”
“這一點你是怎麽看出來的?”
“從他用一把鎖把拉鏈鎖起來這點,就能看出這個行李箱並不是他為了拋屍專門去買來的,因為他可以直接買一個密碼行李箱,這樣既方便又快捷,之所以用一把家裏的鎖把拉鏈鎖起來,就是因為,這是臨時做的決定。因為他已經來不及思考了,所以才會漏洞百出。”
聽到這裏,張隊長突然恍然大悟。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說,凶手的拋屍行為,是在一種不得已的情況下進行的,完全違背了他原來的計劃。”
“對,凶手處理屍體的辦法有很多種,他甚至直接裝進塑料袋扔進江裏都比放在行李箱裏要保險的多,哪怕是在自家門口挖個坑埋了,也比這種處理辦法要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