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月一日,匪徒被押送到寧海市公安局的時候,正好是中午十二點。


    葉默匆忙吃了點東西,隨後立馬開始審訊工作。


    這起案子的破獲,有很大的運氣成分。


    這並不是說六年前的辦案人員無能。


    首先,六年前的環境不一樣,那時候林正山剛上任,接手的是一個爛攤子。


    領導班子剛剛進行整頓,局勢也沒有穩定。


    突然發生那種案子,讓人有些措手不及。


    再者,這幫家夥躲避追逃的方式過於離奇,誰也不會想到他們會躲進工廠裏當普通工人。


    於是,帶著種種疑問,葉默開始了審訊工作。


    四名匪徒分別關押在四個審訊室,葉默來到了其中一名叫做張誌華的匪徒審訊室進行審訊。


    他要從這個人口中,詢問出案子的所有真相。


    同樣的,葉默主審,林萱監審,張小凡筆錄,另外兩名民警持槍看押。


    審訊室裏,張誌華全身被重鐐鎖著,衣服也換成了囚服,頭發也已經剃成了光頭。


    葉默目光落到張誌華身上,此人三十七八歲左右,身高一米七五,身材魁梧,長相很普通,沒有明顯特征。


    身上也沒有紋身之類的東西。


    “叫什麽名字?”葉默問道。


    “你問雞毛啊,老子今天出門沒看黃曆,被你抓了,算我倒黴,不就是判個死刑而已,有本事你現在就打死我。”張誌華被捕之後依舊很囂張。


    其實很正常,這種人他本身就不是什麽正常人。


    你現在給他一把槍,他能見人就殺。


    一個反社會人類性格的人,你想通過正當的審訊方式問出點什麽,基本上不可能。


    然而葉默沒時間和這種人廢話。


    他來到張誌華麵前,語氣很平淡:“我再問你一遍,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你……”張誌華抬起頭來,正想罵人,突然,他見到了葉默一雙空洞的眼睛。


    頓時,他就感覺自己的心髒仿佛被石頭給壓住了。


    他渾身開始顫抖,嘴唇也忍不住哆嗦了起來。


    見到這一幕,林萱等人都覺得有些詭異。


    葉默直視著這人:“從現在開始,我問你一句,你回答一句。”


    “好……好的。”張誌華不再囂張了,此刻的他,比死了還難受。


    葉默回到座位上,收回了視線。


    張誌華鬆了一口氣,整個人像是從地獄拉回來一樣,大口的喘氣。


    見到這畫麵,林萱和張小凡都很震驚。


    難不成,葉默還會用什麽催眠術?


    他平日裏看起來平易近人,沒感覺這麽嚇人啊?


    這歹徒怎麽會被嚇成這樣?


    “葉隊,這家夥怎麽了?”張小凡問道。


    “被我的眼神嚇到了。”葉默道。


    “啊?”張小凡有些哭笑不得:“行吧,開審吧。”


    一個小幽默過後,審訊正式開始。


    “你叫什麽名字?”葉默問道。


    “張誌華。”


    “年齡!”


    “38。”


    “籍貫。”


    “寧海市寧江區周壩村人。”


    不得不說,葉默用這個能力審問犯人確實能省去很多麻煩。


    實際上他可以通過更換審訊人,用其他的方式進行審訊,也一樣可以通過對方神情分辨出對方是否說謊。


    但這案子緊急,葉默采取了最高效的方式。


    “六年前珠璣路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是不是你幹的?”葉默問道。


    “是我們幹的。”張誌華回答道。


    “當時作案人一共幾人?”葉默問道。


    “六年前是三個人,這次是四個。”張誌華道。


    “不止四個吧,被你們滅口的保安呢?”葉默問道。


    “對,還有那個保安王龍樹。”張誌華道。


    “說一下你們六年前整件案子作案過程和逃亡過程吧。”葉默道。


    “我……我不知道怎麽說,要不你問我吧。”張誌華道。


    “槍是哪兒來的?”葉默問道。


    “柴河那邊托人買的。”


    “兩把槍都是買的?”葉默問道。


    “都是買的。”


    “花了多少錢?”


    “一把花了一千八,另一把七百。”


    “子彈呢?”


    “子彈一共買了五盒,每盒是二十發,一共一百發。”


    “子彈共多少錢?”


    “五塊錢一顆子彈。”


    “那就是500塊。”張小凡一邊說著一邊做筆錄。


    兩把槍,加一百發子彈,一共花了三千塊。


    他們是從黑江龍柴河縣托人買的。


    這年代,隻要你有錢,就能夠搞到槍,尤其是自製的槍支,到處都是。


    寧海市,曾經也是個槍支泛濫的城市。


    林正山上任之後,這個情況改善了很多。


    “六年前為什麽想去搶劫珠寶店?”葉默問道。


    “本來是打算搶銀行的,但碰巧經過珠寶店,臨時起意。”張誌華回答道。


    “意思是,你們那天開著麵包車,準備去搶銀行,但是經過珠寶店,所以才改變了主意?”葉默有些驚訝。


    “是的,我們打算搶珠璣路的銀行來著,剛好路口紅綠燈,旁邊就有個珠寶店,王大龍就說,要不改搶珠寶店吧,剛好他前兩天去珠寶店給老婆買項鏈,被珠寶店的店員罵了一頓,他想用槍打死那個女人。”


    “我們商量了一下,覺得這個辦法可以,於是拿著口袋馬上就幹。”張誌華道。


    “你們當時那兩把槍,就是現在用的這兩把槍嗎?”葉默問道。


    “對,有一把槍可以裝八發子彈,另一把六發。”


    “有沒有多餘彈匣?”


    “沒有。”


    “你們當時是怎麽分工和搶劫的?”葉默問道。


    “劉貴全負責開車,我和王大龍把鐵錘掛在腰上,直接就衝進去了,王大龍走進去直接一槍就把那個女店員打死了,我對著保安連開兩槍,然後人就開始混亂,尖叫,王大龍用鐵錘砸櫃台玻璃,我用槍打人,躲在櫃台下麵的人,我全部打死了,一槍一個,都是爆頭。”


    “人都跑完了之後,我們把能帶走的珠寶全部裝袋子裏,裝滿了之後實在是裝不下了,這才離開。”


    “出門的時候撞到一個行人,我上去就把他腦袋一槍打爆了。”


    張誌華回憶起當時的場景,一五一十的說道。


    聽著這人的供述,張小凡感覺頭皮發麻,這人將手中手槍八發子彈全部打空,基本上見人就殺,殘暴程度超乎想象。


    然而,這樣的悍匪,全國範圍內還有不少。


    有些人殺雞殺鴨都覺得是一種罪過。


    但有些人就從來沒把人命當成過一回事。


    我們能夠遇到的絕大多數人都是正常人,他們會對生命產生憐憫。


    但張誌華這樣的人,人命在他眼裏,根本就不算什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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