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那男子走到洛凡麵前,道:“罪人,你需要接受審判!”


    洛凡一下子就愣住了。


    他完全沒有想到事情會出現這樣的發展,簡直毫無心理準備。


    都說一個人的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從一個人的眼睛可以看得出許多東西。如果說從洛麗眼睛看到的是一泓清泉,從老金眼中看到是一片大海,那麽現在洛凡在這個男人眼中看到的就是一片沙漠。除了眼中還稍稍帶著些生氣證明他還是一個人類應有的眼睛之外,洛凡並沒有在他眼裏看到任何帶著感情色彩的東西存在。


    直覺告訴他,眼前這個男子是個危險人物,自己還是少惹他為妙。最重要的是,這個家夥還是一個警察。


    雖然在地下城中,警察基本屬於一個擺設的存在,所有政府部門基本上都在一些大財閥與寡頭把控中。


    但警察始終還是警察。他們最基本也是重要職責還是維持地下城裏的治安。


    維持治安最基本一點是打擊犯罪,普通人要在地下城中安安穩穩地生活最起碼不能明麵上與地下城裏的規則發生衝突。


    而不能隨便殺人這一點,是全世界通用的普世法則。


    當然,這些規則隻對一些普通人有效,一些真正有能量的人法律是管不了他們的。因為規則就是這些人定下來的,如有必要,他們隨時可以調整規則,讓他們所有的行為都在規則以內。


    這樣的人在地下城中隻有那麽一撮,而洛凡很顯然並不屬於這其中的人之一。


    洛凡之前的行為,很顯然就違反了上麵這些規則。


    有違反規則的人,自然就會有維護規則的人。


    而站在洛凡麵前這個人很顯然就是維護這些規則的執行者。


    但洛凡從來沒想過自己怎麽倒黴,他剛與老金說了需要一個地方躲風頭,下一刻就有風頭吹到自己頭上。


    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船遲偏遇頂頭風。洛凡感覺自己最近真的倒黴透了,此時的情況用前頭惡狼,後有餓虎來形容最恰當不過。


    但這個時候洛凡當然不能承認自己是什麽“罪人”,到目前為止,洛凡相信還沒有人有這樣的本事在半個小時內就能查得到自己是殺了夜色酒吧那些角鬥士打手的凶手。更何況,他出現在這裏純粹是一個意外。而直到自己進來的時候,眼前這個男子還是在營養槽裏躺著的,更無可能接到什麽消息要來抓捕自己。


    要是地下城裏的警察有這樣的效率,那麽城中那麽多的暗巷就不會成為地下城中人人聞風色變的禁忌場所了。


    所以麵對著男子的說話,洛凡十分篤定地道:“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我不是什麽罪人,我隻是一個普通人而已。”


    但男子聞言,雙眼如同一獵鷹一般銳利看著他,似乎有看穿人心的本領。隻見他無比肯定地道:“你在撒謊。從來沒有人可以逃過我的眼睛和鼻子,我從你身上聞到了犯罪的氣息。身為罪人的你,必須受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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