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手反應極快,直接跳了起來,從自己床頭將自己的手機拿了出來,然後用力的扔在地上,還用腳奮力的踩了兩腳。


    大家都愣住了,不知道這個家夥到底要發什麽瘋。


    有些人甚至懷疑,他這樣做是不是為了要向那些突然出現的危險人物,證明自己不會報警,不會錄像之類的,彰顯自己的安全,從而讓對方可以不下死手?


    但一名匪徒立即衝了過來,一腳踹在扳手的身上,將他直接踹了一個跟頭,然後蹲下身將手機撿了起來,撿的過程中,手機就開始掉渣了。


    顯然是不能再用。


    他憤怒的將手機摔在地上,然後舉起槍來,直接對準扳手的頭,怒氣衝衝的,顯然想要把扳手打死。


    扳手趕忙跪在地上,瑟瑟發抖,大聲喊著:“不要殺我,不要殺我啊,我什麽都沒有看到,什麽都沒做!”


    直到此時,大家在腦子發懵的情況下才總算明白扳手的目的了。


    這幫家夥,是強盜!


    而現代科技讓他們身上根本不會留什麽錢,最多就是一些零錢,用來處理一些太偏僻的地方。


    他們所有的家當,都是在手機裏麵的。


    如果人家拿著槍指著他們的頭,讓他們把多年的積蓄都送到別人的賬戶裏麵,那他們就完蛋了!


    手機是方便的東西,但也能更快的讓人一無所有。


    所有人的額頭上都開始冒汗,轉頭看著自己手機放著地方。


    “不許動!”


    看出了他們的想法,那名匪徒放過了扳手,轉頭用槍口瞄著屋子裏麵的其他人。


    所有人都不動了,不敢動。


    正此時,另一名匪徒衝進來大聲喊道:“這裏有一輛高級汽車!能開得起這樣的汽車的人,那都是有錢人,很有錢的那種!”


    “多有錢?”


    “上億!”


    最先進來那名匪徒愣了一下,然後就忍不住狂笑起來,大聲說道:“你來看著他們,這幫家夥不老實,想自己把手機毀了,這可不行!你看好他們,但別收手機,到時候他們不承認那支手機是哪個人的,我們還得一個個去試,很麻煩。”


    “好的,你趕快出去,一般那樣的車裏麵……都會有保鏢。”


    “嗯。”


    原本來人想要喊第一個人的名字,但還是忍住了。


    看經驗,看氣魄,尤其從大家的眼神,可以看出第一個進來的家夥就是匪首。


    匪首第一時間衝了進來,然後得到消息後又第一時間衝了出來,扛著槍直接來到乞兒的車前。


    然後躲在他們的汽車後麵,架好槍,調整上麵準星,檢查一遍子彈,脫下手套,允了一下自己的食指,然後舉在空中,隨後帶上手套,拉下口罩,抹了一把臉頰上的油,活動一下下顎,這才將臉靠在槍托上,並大聲喊道:“裏麵的人聽著,我勸你們不要自作聰明,做一些讓大家都不好做的事,我們是求財,不求命!你們有錢人從牙縫裏麵摳出來點就足夠我們這些窮苦人活到死,還能活的很滋潤!”


    喊完,就這樣等著。


    大概五秒鍾,沒見回答,便突然開槍,在車門把手上轟了兩槍。


    這樣的豪車,果然不是防彈的。


    門把手裏麵一般都有護襯,是車門上相對來說比較厚的地方,子彈一般不會穿過去將人打死。


    這是一種警告,並且是極為精準的警告。


    乞兒呆呆的眨了眨眼睛,然後就忍不住笑了起來,說道:“我……我被打劫了?”


    流花和惜月瑟瑟發抖,點頭道:“是的,公子,咱們被打劫了……”


    “那我現在應該怎麽做?是應該表現的很害怕,或者很激動嗎?我應該用一種什麽心情來麵對這件事呢?我現在很好奇也很無奈啊,應該怎麽辦才好呢?”


    流花和惜月還真的替他認真的想。


    “是啊,要怎麽處理才好呢?咱們也沒被打劫過啊。”


    “咦?”乞兒趕忙說道:“你們之前不是被可蘭國的人打劫了嗎?當時你們是怎麽做的啊?”


    “啊?那次啊?我們……我們……”流花有些不好意思說。


    惜月在旁邊小聲說道:“姐姐,咱們剛開始是裝死,然後就一直跟在公子身邊,也沒被欺負到啊。”


    “哦!對哦,那時候有一種奇怪的聲音,然後咱們就昏倒了,醒來的時候就裝死。”


    流花點頭,然後對乞兒說道:“當時我們是在裝死的。”


    乞兒笑道:“那我們也裝死好了,多容易。”


    然後就閉上了自己的嘴,打開車門,往裏麵一躺。


    流花惜月兩個人呆呆的眨了眨眼睛,一時間也不知道應該如何是好。


    還是流花比較有經驗,直接走出去,然後說道:“那個……各位大哥,我們家公子……病了,現在正在休息,還希望你們不管要做什麽,都不要去打擾他。”


    一句話就算是把所有的匪徒都給得罪了。


    按道理應該生氣。


    但人家嬌滴滴的小姑娘一口一個大哥的叫著,也確實讓人下不去手。


    匪首的眉頭皺了一下。


    手指依然沒有從扳機上放開。


    他不像其他匪徒,他們沒見識。


    這個家夥清楚地知道,這樣有錢人家的少爺,跑到這種荒蕪的地方來玩,身邊肯定有保鏢的存在!


    現在他身邊隻有兩個小姑娘。


    好像在說他錯了一樣。


    但其實這根本就不矛盾。


    他清楚地知道,這兩個看起來柔柔弱弱的小家夥,就是保鏢!


    雖然有些不可思議,但他認為不會錯。


    畢竟更奇怪的事情,他也是見過的。


    曾經他就遇到一個小孩子,目標是個七歲的小孩子,身邊跟著一個八歲的小孩子,兩個小孩子而已,綁票而言,一點難度都沒有。


    但也就是那次,讓他嚐到了最深的挫敗。


    甚至讓他失去了原本的隊伍,隻能跑到這荒漠中來謀生計。


    就是那個八歲的孩子,一雙看起來稚嫩的小手,沾了十七個他同夥的鮮血!


    他依然很清晰的記得,那個孩子手裏拿著一個同伴的心髒,輕輕的看著他笑,然後走到公園的水池邊,將那心髒洗幹淨,用一種奇怪的從手中升起的火,把心髒給燒熟,就這樣當著他們的麵……吃掉了!


    他並非是沒有機會回到文明世界中去,而是不敢。


    那次能活下來,也僅僅因為對方放了他一馬,也不知道是什麽原因,興許是因為他拚死了想要去救自己的同伴,讓對方生起了惻隱之心。


    說不清。


    活著很不容易,讓他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


    這種珍惜,很多時候都讓人看起來像是太過謹慎小心,甚至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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