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二十年秋, 秦上郡。


    蕭瑟的秋風大廣袤的草原上肆虐,將枯黃的草葉壓低。


    這位於秦國最北邊的郡縣卻未被秋日蕭瑟沾染,反而隨著冬日臨近越發熱鬧。


    來自南方的秦商帶著大量的茶葉與糧食來到這裏,仔細檢查著草原商人的帶來的每一隻牛馬,每一張皮毛。


    郡城的修築著高大的穀倉,沿途牛馬隨意排泄的汙穢被一名士卒飛快叉進糞筐裏。


    和他一樣帶筐的士卒還有很多,把城裏仔細地打掃一遍後, 這才回到軍營中,把撿到的肥料倒入發酵池中, 記了獎勵, 回到營房準備晚食。


    旁邊的校場上, 非常多的綠草被堆起成高山,有士卒正在把草根洗浄砍下, 放到旁邊的筐裏。


    士卒坐到草堆邊,也一起開始在混濁的水裏清洗草根,順口問道:“這金膠我等可以便宜買上一份,我想給老父帶上一份,你呢?”


    “家貧, 不買。”另外一位士卒冷漠道。


    “將軍治下,一月有兩百錢呢, 哭什麽窮。”士卒小聲嘀咕。


    兩百錢雖然不多, 但他們的吃食是軍中管的,這兩百錢就是純收入,一戶普通農人一年都不定能存下兩百錢呢。


    當年他被征到北地戍邊時, 還擔心那裏苦寒難熬,但卻沒想到因此撿了大便宜。


    上郡在蒙恬將軍的治下不但繁華不屬中原,而且對他們這些士卒也是極為關心,軍營大通鋪都是有炕的,冬衣還是羊毛織成的,他們從未穿過這麽好的衣服,可惜這隻能一時穿穿,退役時要麽還回去,要麽低價買下來。


    “我是代郡人。”他的戰友冷漠道,“你一庶民,還想穿金膠?我是不敢,代地苦寒貧瘠,比不得你們關中富庶。”


    他看著水上的膠草,想著自己悄悄藏起來的種子,心想家鄉離這如此近,應是能種金膠的,若能行,家人便不必受餓了。


    兩人各有所思,於是更加勤勞地工作起來,周圍還有無數一起洗草碾膠的士卒,都做得熱火朝天。


    一隻貓頭鷹在天空盤旋了一圈,落在草堆上,大眼睛看著這裏的士卒們雖然閑聊,但沒有一點偷懶,比較滿意,於是又展翅飛走了。


    它沒飛多遠,就氣喘籲籲地飛進一處大營,落到一名俊美青年手臂上,整個鳥都很萎靡。


    “讓你減肥你不信,後悔了吧?”嚴江輕笑一聲,摸了鳥頭,又看向一邊忙完公事,準備向他匯報北地軍情的蒙恬。


    蒙恬當然是認識這隻鳥的,他淡定地看了一眼,繼續給嚴江介紹如今的北地郡情況,心頭有些火熱。


    在他駐守北地的這幾年裏,他常常深入草原,幾乎摸清了所有草原氏族的關係,已經做好了北征的準備。


    而這次,秦皇已經準備了兩年,準備一掃北地之患。


    “……末將以為,應從上郡與蕭關出發,掃蕩河水之南匈奴,掃清河套後,再北渡河水,攻賀蘭山與狼山兩地,掃蕩祖庭。”蒙恬指著地圖介紹道,“如今剛入秋季日,草原各族正重定草場,征集人馬,我等大可先發製人。不知正卿意下如何?


    嚴江點頭道:“將軍為大軍主帥,吾僅是領王命前來觀戰,無需在意。”


    蒙恬卻一臉認真道:“正卿學究天人,又對草原諸族甚是熟悉,若有賜教,還望不吝賜教。”


    嚴江無奈地搖頭,把話題轉開:“將軍嚴重了。對了,先前我來時,見城外有大片田地,卻未種糧草,這是為何?”


    蒙恬麵色微紅,有些赫然:“正卿數年前曾提及邊軍苦悶,不如用之屯田,陛下便下令南北邊軍開墾土地,隻是這北地荒蕪,麥粟難生,吾思來想去,便在這種了金膠,如此,草原難掠,也可引南方商人前來換糧。”


    “原來如此,將軍有心了。”嚴江很佩服了。


    這些年他把橡膠的作用挖掘出來後,各地權貴都以穿膠底鞋為時尚,如果能把車輪裹上橡膠,那簡直就是權貴的象征,加上產量低下,這些年價格始終居高不下。


    而橡膠草本就是長在北方荒漠戈壁上最多,種在北地相當合適,算得上是拳頭產品了,難怪來往商人絡繹不絕。


    更重要的是,草原人沒有硫磺,也不會製膠,搶了也白搶,不像種糧食,是遊牧民最喜歡搶的東西。


    蒙恬又誇獎這都是正卿的功勞,兩人商業互吹了一番,蒙恬又提起因為軍屯辛苦,他為了讓士卒更加買力,給了每個士卒發了部分糧錢,作為回報,都是直接用驛站送到他們家鄉。


    嚴江讚歎道:“難怪我見將軍治下士氣高昂,竟是如此。”


    這都可以寫入了史書了,曆史上士卒第一次有工資吧?


    兩人於是又一番互誇。


    誇完之後,嚴江又問起了糧食的問題。


    蒙恬於是又欽佩道:“當年正卿讓南北商路慣通,如今鹹陽自九原已經有大道經行,數年來積蓄糧草,足夠二十萬大軍半年之用。”


    就他這些年駐軍所見,商人真的是最勤奮的人了,不但要辛苦送糧運糧,一路更是走出整個鹹陽到上郡的道路,中間更有烏氏倮、白氏、巴氏、程氏等巨商大貿出資修整道路,今歲秦皇準北征時,重新擴建直道時也就花費了三五月的時日,糧草更是這些年都依靠行商慢慢存夠了。


    “既然如此,我便放心了,”嚴江微微一笑,“北征之事,便全靠將軍了。”


    ……


    秋季的草原上,太陽緩緩落下,河南地的一處小部落緩緩升起的炊煙被秋風吹散,裹著舊皮毛的健婦小心地將陶罐刷洗幹淨,低頭小心地從懷裏拿出包裹在羊皮裏的一小塊茶磚,撬下拇指大的一塊後,放在臼裏細細地磨碎,再放入罐中,和著水煮沸,加上一點鹽,一罐羊奶,用木勺小心地攪動著,她放入粟米熬煮,又拿了些風幹肉放進去,濃香的奶味便綿延四散開來。


    “好香。”放牧的男人和孩子們走進氈帳,接過妻子遞來的木碗,喝下一口,便覺得一日的疲憊都被驅散了。


    “粟米快吃光了。”女人低聲道,“可商隊沒有遇著,今年要不要入冬前去南邊拿些?”


    草原平民並不是頓頓吃肉,除了一些奶皮子、鮮奶和湖魚野菜,他們也是吃米的,河套就是他們種糧的地方,大部族會從南邊搶來會種田的奴隸,種來的糧食同他們這些小部族換牛羊,但價格非常貴,但他們還是得換,因為牲口過冬困難,因為光吃奶是不夠飽,因為吃牲口是不夠他們一整年的生活,因為他們需要茶。


    從烏氏倮八年前帶回的第一罐茶後,茶就開始如瘟疫般地侵入了草原人的生活,吃了茶,牙齒不出血,人有精神,腸胃也舒服,更重要的是易帶好保存,還能消除餓感,除去太貴之外,簡直是上天的恩賜的好物。家裏的一塊,還是男人當初娶她時送的禮物。


    男人沉默了一下,平靜道:“今天我收到口信,單於讓我們部落出一百個男人,南下收糧,到時我一定給你帶粟和茶回來。”


    女人也沉默了,半晌才道:“要去打秦國麽?”


    男人低低地應了一聲。


    兩個三四歲的孩子們不懂父母的交流,飛快地喝著奶茶,把木碗舔得幹幹淨淨。


    “不會有事的,”男人安慰她,“郡城裏有山那麽高的粟米和茶,聽說還有鐵罐,上次單於盟會你看了半天那個,單於說了,隻要打入郡城,兩三年裏,米茶都夠我們隨意吃。”


    “嗯,等你回來。”


    次日,男人帶著部族裏最強大的一百個兒郎,騎上健馬,奔赴草原最雄偉的頭曼城。


    女人帶著孩子看他離去,有些擔心,又有些自豪。


    她的男人是草原上有名的勇士,幾年前隨著頭曼單於征戰趙國,為部族搶來數十名南人奴隸,還大量粟米,還分到了原屬於趙國的一片草場,這裏水草豐美,湖泊眾多,靠著這些,他們部族不用再為了食物拋棄老人和養不活的孩子,如果能拿下上郡城,她們部族說不定能多幾十名南人奴隸,在河邊種粟,養活更多勇士……


    就在她幻想著以會生活會更好時,三日之後,遠方傳來了無數的馬蹄聲。


    而幾乎同時,秦國二十萬大軍開始從東西兩側出兵,突襲頭曼城。


    他們沒有強攻,而是分成數十支千人精兵,在河南地將一個個小部族如同拔釘子一樣拔除,這些小部族既是匈奴的觸手,也是他們兵源,盤踞在黃河之南,經常幾十人小股襲擊秦國零散的村落,掠劫人口和糧食,每每秦國大軍行動時,他們就會飛快通風報信,消失在茫茫草原裏。


    秦軍千夫長周勃剛剛踏平一處小部落,這個部落全是老幼,秦軍燒掉糧食,殺死所有反抗的男女,一名想要報信的女人剛剛騎上的馬匹,就被他舉弩射殺,從馬上滾落。


    他冷漠地讓手下清理戰場,然後下馬,走到沒有瞑目的屍身旁邊,將鐵箭拔出,插回箭筒。


    飛濺的血花落在懷裏的散開羊皮上,染紅了小小的一塊茶磚。


    周勃拿出地圖辨別了方向,繼續帶兵向北,他們需要在河套地山坳與大軍匯合,清除整個河水以南的匈奴。


    他們的行軍很順利,頭曼單於幾乎抽走了河南地所有的戰士,他們一路都未來遇到大的抵抗,隻有極少數的部族逃過黃河以北,與匈奴主力匯合。


    而在知道秦軍的行為後,頭曼單於曾經主動帶大軍越河襲擊蒙恬軍。


    收到潛伏在頭曼單於處傳來的諜報後,蒙恬大笑三聲,立刻便以逸待勞,讓草原諸部見識了秦軍的重械威力,以及秦軍騎兵突襲威力。


    對於已經三年沒有戰爭的秦軍來說,這些匈奴人都是已經所剩不多的功勳。


    這場大戰沒有一點懸念,毫無組織隻會橫衝直撞的匈奴戰士在會配合會軍陣的蒙恬麵前就如泥塑一般,被蒙恬先以重弩壓製,再用準備好的騎兵突襲敵軍側後,頭曼單於手下的各部族見勢不可為,紛紛潰敗,頭曼本人也是倉皇渡河而逃,與秦軍隔河對持。


    蒙恬接下來平靜地繼續收拾了河南地的殘餘部族,一邊讓大軍渡過冬天,一邊粉煤灰防備頭曼過來報複,一等就等到二十一年的初春。


    他基本可以確定,頭曼是想到天暖再來報複了——夏秋之時,牛馬肥壯,冬春之時,牛馬瘦弱,這也是蒙恬上一戰在秋季出手的原因,他需要匈奴主動把主力聚集起來。


    他思考之後,果斷帶兵渡河,在頭曼單於完全沒有準備好時,殺入匈奴主庭了陰山,與頭曼大戰,頭曼單於大敗,向西而退,被蒙恬咬著殺到了賀蘭山,最後帶著殘兵退入漠北,占了北海零丁部的草場。


    蒙恬於是向草原諸部去書會盟,下達了秦國統治草原,劃分諸部草場的意願。


    許多部族來了,但也有很多沒來。


    東胡王就是沒來的部族中最大的部族。


    他們盤踞燕國北方,與秦軍相隔數百裏。


    蒙恬毫不猶豫地帶兵踏平了東胡,將其草場分給了其它相助的草原部族。


    消息傳出,草原諸部紛紛認領了秦國的統治。


    甚至躲到的漠北的匈奴也遞來話,表示願意臣服秦國——草原就是這樣,哪個部族強大,他們就是聽誰的,若是最強的部族有衰落之相,就會被群起滅之。


    秦國自此開始了他草原之主的生涯。


    ……


    漠北


    頭曼單於憤恨地灌了一口酒,狠狠地揮了馬鞭,將被他滅族的小部落族長抽得的痛乎出聲。


    不夠,他需要更多的勝利來洗刷失敗,打回漠南!


    他剛成年的兒子帶著在漠北新收招攬補充的戰士跟在身邊,讓他更加煩躁——當初,是他兒子突破了蒙恬的包圍圈,讓他有機會活著出來。


    但這不能讓他感激兒子,反而有了更深的忌憚,他對長子並不好,不但把他送給月氏當人質,還主動攻打月氏,若不是秦滅月氏,長子可能已經死在月氏人手裏。


    長子立功救他不假,但他更喜歡繼妻生的貼心幼子,而不是這個無情冷漠的長相子。


    就在他思考時,長子冒頓突然拿出了一根鳴嘀。


    頭曼有些心煩意亂,鳴嘀是長子發明的響箭,凡是他的響箭所射的目標,手下誰不跟著去射,就會被他斬首,他用響箭射過愛馬和妻子,沒敢射的手下都被他殺了,他又想射什麽?


    下一秒,冒頓的鳴嘀脫手,射向——他父親。


    萬箭穿心時,頭曼卻反而笑了起來。


    或許,這個無情的長子,才會是匈奴最強的單於,帶著他們部族走向興盛呢?


    冒頓沉默許久,讓人收斂了父親,上馬離去。


    下一秒,他突然身體一震,從馬上滾下,按住胸口,痛苦掙紮。


    嚴江和眾人一起,上去圍觀。


    偽裝成短笛的吹筒被他淡定的放回腰間,深藏功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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