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小呆離開水仙門時,已是十二月一日,距離武林大會的日子還有二十四天。因此,明小呆一路上披星趕月,日夜兼程趕往嵩山。


    這一日他進入了豫省境內,由於天色已暗,加上這幾天星夜趕路,也是疲憊不堪,他便住宿於鹿邑城內的快樂客棧。


    王依人怎麽沒有和他一起來呢?其實是有原因的。原來要武林大會上,明小呆已約了可愛的燕冰在那邊相聚,總不好意思帶著王依人去見燕冰吧。再說王依人也並不喜歡他,自己落花有意,流水無情,隻好放下帶著王依人一起去嵩山的心思了。加上明小呆覺得王依人的武功實在是太菜了一點,應該再閉關修煉一段時間,於是他便不藏私,把淩雲子的《淩雲星步》和《淩雲劍法》傳給了王依人,還好王依人本就是武林兒女,悟性極高,學東西非常快,沒幾天就基本學全了,當然,這也才隻學了一層,要在實戰中取勝還得再閉關修煉一年達到七層以上級別才行。明小呆又慷慨地送給她一粒能增長一甲子功力的“糊裏糊塗丹”,希望她能修煉成功,一年以後再行走江湖為民請命。


    這樣子,明小呆就隻好自己一個人走了,反正一年後又會有相遇之期。


    就在明小呆熄燈準備上榻休息的時候,左邊的客房裏傳來了異樣的聲音。明小呆不由凝神靜聽。


    聽著聽著,他的臉不由紅了。因為這種聲音在他當小叫花子就聽過了,簡直是太熟悉了。他當時不僅偷聽過,而且還有小狗他們一起偷看過這種聲音是怎麽發出來的。就因為偷看了那個“奇怪”的場麵,差點被打死。所以這聲音對他來說實在是太熟悉了。以前不懂,現在長大了,又經過種種奇遇,早已知道這是乍回事了。


    他不由聚精會神地運功傾聽起來,心也隨著“呯呯”狂跳,身上某個部位開始不對勁了。


    突地他發現左壁上有一個細小的小孔,微弱的燭光稍稍透了出來。想來,原來也有很多同道的仁兄對偷聽偷看這種表演比較感興趣。


    明小呆不由心中一激靈,忍不住**,提氣縱過去,往小孔裏窺視。他的身子不由一顫,那邊的場麵實在太激烈了。


    ……


    明小呆看著嘴巴都合不上來了,恨不能兩粒眼珠直接鑽過小孔。他突地感覺自己的下身一陣脹痛,伸手一摸,馬上知道是怎麽一回事,原來他的小弟弟隻能聽,不能看,更不能用,直氣得大發雄威往牆上撞,自然是撞得明小呆回了神,不由苦笑。馬上把屁股往後翹,免得他的小弟弟不聽話又去撞牆。他心中在暗忖:嘿嘿,我明小呆今天可真是大飽眼福。


    就在這時,他聽到右邊的客房裏也傳來了同樣的聲音,難道又是在辦這種事?可他沒有再去看了,因為眼前這已經是夠精彩了。


    原來這個快樂客棧確有其“快樂”之處,不僅開店住客,而且兼營**生意。因此,一到晚上,自然是到處鶯聲燕語,戰狀激烈。


    這個快樂客棧的客人就特別多,開店的人真是一個聰明人。這個人不僅聰明,而且勢力特別大。他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風雷六人”中的老三百寫詩。


    百寫詩是一個臃腫的中年人。他滿身透著一種福相。不錯,他現在也正在享福。一個肌膚白嫩的豔麗女子,此時正全身清溜溜地盤在百寫詩的身上,全身不停地扭動,就像一條水蛇。百寫詩正微閉著雙眼,享受這人生極樂。


    突地,外麵傳來一聲嬌喝道:“百寫詩,躲到哪兒去了,快出來受死。”


    百寫詩眼一張,攝人光芒一閃,道:“小狐,起來,等會兒再和你親熱,我看看誰在這撒野!”


    那豔麗女子一嘟嘴,不高興地道:“爺,你怎麽這麽掃興,人家正在興頭上呢,那種小事就讓管事的去處理好了,何必你親自出馬呢?”


    “那可不行,我聽外麵似乎是一個**,聽聲音挺嬌的,等我去捉來,一會兒我們玩雙飛,嘿嘿。”百寫詩**笑道。


    豔麗女人眼一亮掩嘴道:“爺,死相,你好壞哦。”


    這時,外麵傳來了刀劍相擊之聲,顯然是來人和那些管事的一言不和打起來了。


    百寫詩已穿妥向外行去。


    院中,一個管事模樣的人正拿著一把銀光閃閃的長刀與一名二八年華少女戰在一起。周圍圍著三、四個手執兵器的夥計。


    少女顯然武功高過管事許多,管事的每出一招,必被少女長劍所製,這時,管事的已經滿頭大汗,氣喘籲籲。


    “住手!”百寫詩一聲如雷暴喝。


    少女與管事的不禁住手望向百寫詩。此時,那豔麗女子正酥胸半露地靠在百寫詩的身邊。


    百寫詩邊捏著豔麗女子的小手邊嘿嘿笑道:“我道是誰呢?原來是你這個不知道死活的丫頭。”


    這時少女已住手。她長得可真是美極了。明眸似水,如芍藥般的粉腮,嬌豔欲滴,櫻唇一點點,真欲逼人魂魄,醉人的小酒窩,引人想入非非,苗條瘦小的身材,配上一身淡綠的翠衣裳,格外顯得小巧玲瓏。


    明小呆這時也被打鬥聲驚到,微微推開窗向外查看。這時見到少女,也不禁引為天人。


    隻見少女黛眉倒豎,一副惹人好笑的樣子,恨恨地道:“百寫詩,你這罪大惡極的魔頭,快快還我婢女性命來。”


    說完,已提起劍,橫著逼向百寫詩,還沒到百寫詩麵前,隻近“當”的一聲,一把長刀已格開了長劍,那管事又出手了。


    管事自知功不如人家,為什麽還要出手呢?


    簡直是自討沒趣,自尋死路。


    那又有什麽辦法?


    其實他出手也是應該的,誰讓他吃人家的飯,自然要為人家辦事,沒有得到主人的允許,怎麽能放任別人去刺殺他的主人呢?哪怕他一上去就被殺掉,他也要上去擋住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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