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矯情是種不治之症》


    …………


    “大學四年的時間裏,包括即將精修出版的《昏黃的暮色中》,寧璐要為潮出版社貢獻出六本大作。”


    宋十江是誠意十足的,為了在眾多出版社裏奪得寧璐這個香餑餑,他甚至私下開出了附加條件,在合同期間每個月給寧璐打一筆生活費,讓寧璐這個剛入大學的學生在吃喝不愁的情況下安心寫作。


    於是,宋十江的如意算盤打得啪啪作響。直到後來,寧璐的第二本書銷量稍稍下滑他依舊滿懷信心,可第三本書的風評也差強人意,第四本書再次遭遇滑鐵盧,第五本書簡直是噩夢……宋十江還是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眼光失準,強調道,


    “起碼在寧璐這個項目上,我們是不虧本的。她的影視代理權都在公司手裏,《在黃昏的暮色中》要改編電影,這筆賺頭和噱頭,就值回票價了!更何況《在黃昏的暮色中》還多次再版呢!”


    這話之後被口口相傳,無意中傳到了寧璐的耳朵裏。正在籌備第六本稿子的寧璐頓時就覺得人生好沒有意義。這三年來她沒日沒夜地想啊寫啊改啊,甚至荒廢了自己的學業,可到頭來,她寧璐的價值,始終也隻有那本三年前走了狗屎運的作罷了!


    所以,當跟了她三年的責任編輯徐詠佳懷孕休假,公司居然指派了一個沒啥經驗的新人編輯給她時,寧璐的心裏一片死灰,但是臉上,還是保持著一張”言情大神”該有的微笑,


    “你好,我是寧璐。”


    “你好,我是賀群立。”


    ^…………


    寧璐後來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潮出版社的休息室裏與賀群立見麵,那時的彼此還是客客氣氣的。她甚至為了這次見麵,帶上了自己許久不用的loewe包包,輕巧地放在膝蓋上,輕柔地和他打招呼。


    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呢?


    從什麽時候開始,她把手機裏的”賀群立”惡狠狠地改成了”鶴立雞群”呢?


    興許就是從那次,她把第六本書稿子的大綱和開頭拿給他看,還以為這初出茅廬的新人編輯才不敢對她這”言情大神”說三道四,可是她等待良久,卻等到賀群立毫不留情地說,


    “這不是和你前一本小說的內容差不多嘛?還有在前一本,也是這個套數。”


    寧璐氣得直瞪眼,賀群立的話簡直是直擊她的軟肋!她不是不知道網上有多少對她的惡評:


    “碧綠色的小兔子啊,也就前兩本書還能看看。後麵的都不行呢。”


    “等等,她出新作了?怎麽都沒啥水花啊。”


    “就是就是,她基本都是一個套路,看了開頭就能知道結尾。”


    此刻,她真懷疑眼前的這個男人也是網上的惡評者之一了,不禁反擊道,


    “你懂什麽……你懂言情小說嗎?哪裏一樣了啊?人物設定,故事背景,統統都不一樣啊!”


    “人物除了改了名字和外形之外,幾乎都是一個類型的。故事背景除了從上海搬去北京之外,也沒看出對故事有什麽不同的影響。上一本是女主的爸爸死了,這本是男主的媽媽死了。上一本是車禍,這一本是意外。上一本是失憶,這一本是腦震蕩,上一本是……”


    “夠了夠了!”寧璐幾乎要哭了,咬著嘴唇地說,“我知道了,我改還不行嗎!”


    “嗯,我正是這個意思。”賀群立滿意地點了點頭,轉身貌似體貼地要給寧璐倒杯水,“要知道,重複自己是沒有出路的。”


    “你……你……”寧璐接過杯子的手都在發抖,真想把這杯水劈頭蓋臉地潑到賀群立的那張撲克臉上。


    ^…………


    二死對頭李好好


    周一的寧璐在便利店打工,白天的活兒比較輕鬆,收收銀結結賬,幫人拿拿關東煮。沒什麽客人的時候,她可以放空腦內存,想想她的稿子,還有這個月的生活費。


    寧璐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帶著她來上海生活,不過當寧璐因為“一本成神”而進入大學之後,母親的身體就不太好了。大城市的生活,無論是喧鬧還是日益糟糕的空氣都不太適合孱弱的母親,父親於是帶著母親回老家靜養去了,留下寧璐一個人在上海念大學,老父親也是憂心忡忡的,


    “少買東西,好好讀書,照顧好自己!放假了就回家看看。”


    那時候的寧璐剛剛成名,意氣風發,她甚至拒絕了父母給的生活費,笑著說出版社每個月都給她零花錢,夠用了!


    “哼……”後來想想,這點碎錢哪裏夠花啊!


    此刻的寧璐愁眉苦臉地瞪著空蕩蕩的便利店,自從她拿了第一筆稿費,買了自己的第一隻lv包包,得到朋友們第一縷羨慕的目光時,就注定她將會成為一個月光族了!當然,如果她後續的作品得給力,興許還能承擔她買買買的生活。


    但,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呢?她的收入越來越少,可她的信用卡賬單卻越來越長。


    當然,如果她停住在微博上曬自己的法式晚餐,sk2全套護膚品和普拉達的新包包,她的確可以過上自給自足的生活。


    但,那還是她寧璐嗎?


    她沮喪地搖了搖頭,打起精神,因為便利店裏來客人了。給一個學生妹的巧克力雪糕結賬後,那姑娘好似多看了寧璐一眼才離開,嚇得寧璐趕緊把頭深深地低下去。


    這家便利店位置比較偏僻,客人不多,寧璐也正是看上這點才來打工的。要知道早年自己爆紅的時候,書的裏頁可都貼著自己的照片!不過幸好,那時選用的都是誇張得不得了的藝術照,現在看還真是土土的,與本人也有一些差距,再加上便利店難看的製服和帽子,寧璐確信自己沒有被人認出來過。


    可就算被認出來,她也有對策:“我想給自己的下一本書增進一些素材,所以特地來體驗生活的!”


    無論什麽時候,都給自己準備好借口,萬無一失。


    ^…………


    便利店今天的排班到下午為止,她坐公車回到家後,心情卻依舊不輕鬆。


    刷了刷微博,同為潮出版社作者的李好好用微博了她,提醒她記得晚上的閨蜜約會。寧璐翻了翻白眼,她和李好好哪裏算得上是閨蜜啊,但有些應酬的場合實在不得不去。隻見不少粉絲都在微博裏求今晚聚會的爆照,寧璐隻得打起精神洗澡換衣服,然後攤開一桌子的化妝品開始倒持起來。


    寧璐長得很漂亮,大眼睛小嘴唇翹鼻梁,不過這種場合不化妝還是不行的。


    她看著自己阿瑪尼的粉底液又快見底了,想著便利店的工資來了就趕緊去買一支,撐門麵的東西可不能省!有一次她貪便宜用了一支便宜的粉底液,在出版社撞到李好好時,就被對方譏笑最近是操勞過度了嗎,臉色怎麽那麽差。氣得寧璐簡直都要哆嗦,她李好好當年沒出道時,連粉底液和防曬霜都分不清楚好嗎!


    說起來,她和李好好還真是一段孽緣。


    幾年前的李好好還是個小城市的高三學生,成績很差,成天發夢做作家,高考失敗後,隻有一家不入流的職業學校肯要她,她於是幹脆就放棄了讀書,來上海投奔了寧璐!是的,當年那個淳樸天真的傻妹妹李好好居然還是碧綠色的小兔子的粉絲呢,當時的寧璐還沒開通微博,李好好就天天給寧璐的粉絲郵箱寫信,寫了一封又一封深情的告白信!


    寧璐偶爾會選幾封看上一眼,隨意虛榮心滿足的她也會回複幾句,


    “好好加油,高考失敗不是你人生的結束,如果有機會來上海我們可以見一見。加油!”


    自然,這隻是一個大神對小粉絲的客套話罷了。於是當某天下午,寧璐從下午茶店回來後,發現有個瘦弱的女孩兒背著行李坐在她家門口時,她簡直驚呆了!


    “你好,我是李好好!”女孩兒擦著一腦門兒的汗水,興奮地衝上來打招呼。


    “你是怎麽知道我家住哪兒的?”寧璐驚呆了,也順勢躲過她汗津津的手。


    “上次你接受雜誌采訪,無意中透露了地址的信息,粉絲們偷偷人肉了你家的地址,我就給記住了!啊當然,後來那個人肉帖就刪除了,你放心好了!”李好好笑得一臉傻氣。


    寧璐也不知出於什麽心態,居然真的收留了李好好。把自己租住房子的一個小隔間借給她住。那時候的寧璐偶爾還會去大學混混出勤率,而她不在家的時候,李好好就負責洗衣服做飯打掃衛生。雖然儼然是個小保姆的模樣,但是李好好非常滿足!


    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呢?寧璐坐在去聚會餐廳的出租車上不住地想。


    是從什麽時候開始,依附於她的李好好變成了那樣的?是從寧璐開玩笑似地向出版社了李好好的小說嗎?還是從李好好終於出道,從寧璐家搬走開始?還是從李好好漸漸走紅起來,而她寧璐卻一路深陷……開始的呢?


    ^…………


    下了出租車,寧璐對著大堂的鏡子整了下衣裙,從電梯一路上去,走進能看到浦江風景的包間裏。


    今晚聚餐的都是潮出版社的作者們,平時大家抱團成為一個小團體,彼此發微博互相,也常常聚會發照,以示彼此姐妹情深。一眾粉絲們很吃這一套,作者們彼此連帶,作品銷量也能帶上去一些,所以老板宋十江對於這樣的聚會很是讚同!


    今天晚上的聚會時李好好促成的,主題是慶祝她的新書《翻雲覆雨》大獲成功,決定加印。所以姑娘們個個舉著杯子祝賀她,寧璐也一臉甜笑地抿了一口餐前酒。看著桌上的新書,《翻雲覆雨》,作者:霓虹蒼鷹,她心裏冷笑一聲,書名惡俗到家,真不愧是喜歡寫□□擦邊球的李好好會起的名字!就連李好好的這個筆名,也是怎麽看怎麽讓人覺得別扭。


    自己是小兔子,她李好好就是蒼鷹?那麽賀群立就是隻呆頭鶴咯,潮出版社難道是個動物園嗎?


    話說她李好好怎麽就老鷹吃兔子地盯死了她呢?以前自己明明待她不薄,還常常把自己的名牌化妝品給她用呢!


    正胡思亂想之間,李好好又打量了發呆的寧璐好半天了。寧璐於是渾身一冷,再三確認了今天妝容沒問題之後,笑著問李好好,


    “怎麽了?”


    “你脖子上的絲巾真是漂亮,應該是阿馬仕的新款吧!”李好好微笑。


    “啊對。”寧璐鬆了一口氣,有些得意,又有些無奈。要知道這款絲巾,她可是為了聚會而特地買的,狠狠心又刷爆了信用卡,還安慰自己一巾多用,以後微博拍照都能做道具的。


    “該不是為了參加這次聚會特地買的吧,那我多不好意思啊!”沒想到李好好一針見血。


    寧璐於是一臉假笑,“怎麽會,我一見到就喜歡了,喜歡就買了唄!哪裏想那麽多啊!”


    李好好還是笑,隻是笑得有些意味深長,不過其他作者顯然沒發現他們之間的小戰爭,有個新晉的姑娘林歡兒就插嘴進來,


    “哇塞,我知道寧璐姐姐最喜歡買東西了,微博上常常曬新貨!出書真的能賺那麽多錢嗎?我才出了一本,稿費也不多的,還都給媽媽拿去了。”


    豈料這個話題又一次擊中了寧璐的軟肋,她想起自己那些隻能還得起最低限度的信用卡,但還是要強顏歡笑著說,


    “隻要努力就可以的。”是啊,隻要努力寫作,順便努力打打工,再分期,就可以了。


    李好好卻撇撇嘴,對林歡兒說,


    “寧璐前輩和我們可不一樣,人家是一本成神的大人物,傳聞《在黃昏的暮色中》都要改編成電影了,是正在洽談中嘛?”


    寧璐頗為得意地點了點頭,這也是她一直期待的事情。如果真談下來了,她的經濟危機可就一下子解決了!李好好卻笑道,


    “能談下來就好了,畢竟這是寧璐姐姐最好最好的一部作品了……可別像這書名一樣,黃了啊!”


    就這樣,連傻呆呆的林歡兒都察覺到了不對頭,知趣地退到一邊兒吃菜去了。李好好還想趁勝追擊地譏幾句,但見入口處忽然進來了個嘰嘰喳喳的身影,一邊道歉一邊喘氣道,


    “抱歉抱歉,我來晚了!哄孩子可真是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才把女兒交給老公呢。”


    來者是林喜見,筆名囍見的潮出版社超級大牌作者。雖然林喜見自從生孩子之後始終處於半退休的狀態,但她偶爾興起地在公司雜誌上登個小短篇都能引起量的小*,”囍見”二字簡直是金字招牌,宋十江可一直把她當寶貝呢!


    林喜見的女兒快三歲了,她在家待得無聊,手癢癢想開個新故事。於是宋十江就讓她重新打理起自己的微博,還特地叫她也來參加今晚的聚會,好露露臉,給她的複出做好準備!


    於是大咖一現身,李好好頓時就閉上了嘴,悠悠地和林歡兒她們說話去了。林喜見卻是渴了,趕緊叫了杯飲料一飲而盡,吃了幾口菜又直白白地問大家,


    “不是說要拍照片嗎?宋老板要我來做‘交際花’,拍點照片發微博好用來宣傳宣傳!大家不如早點拍了吧,我怕我老公一個人在家,對付不了我那混世魔王的女兒。啊對了,宋老板和你們說過了吧,嘿嘿,我比較低調不愛露臉的!”


    林歡兒一聽,撲哧一聲就笑了,不露臉怎麽拍啊。於是眾人也都拿出手機紛紛自拍合照再自拍,寧璐也開啟美顏相機和幾個作家們“情同姐妹”一番。自然,她和李好好是不會同框的,不過今晚林喜見的突然出現無意中給她解了圍,她對這位前輩隱隱升出了仰慕之情。正握著手機有些猶豫地不敢求合影,卻不料林喜見卻主動拿著手機湊到她的麵前,笑著說,


    “來來來,我們合影一張吧,就當給我完成任務。我見過你,你是碧綠色的小兔子吧!我看過你的《昏黃的暮色中》,好感人,我都看哭了呢!”


    “額……其實書名是《在黃昏的暮色中》,不過也差不多啦。”寧璐麵對林喜見有些羞澀,見林喜見拍完了合照,當即就用修圖軟件把自己的臉蛋用小丸子圖案蓋掉了,還給一邊的寧璐用了一鍵美顏。她抬頭,不好意思地朝寧璐一笑,


    “宋十江死活要我來做‘交際花’,我也是沒辦法。要不是我老公何立威還在他手底下做著,哼,我才不來呢!這照片我發在微博上,可以吧!”


    “當然可以!”寧璐榮幸之至,頭點得好似啄木鳥。


    ^…………


    林喜見拍完照片,吃飽喝足後就起身告辭。小羊排的醬汁滴在她的裙擺上,她隻輕輕皺眉了一下,又灑脫地笑道,


    “還好這衣服也穿了兩年多了。”


    寧璐拿著酒杯,看著她急匆匆回家帶孩子的背影,不禁深深感受到如果是囍見那般的段位,即使穿著舊裙子,提著雜牌包包,妝容談不上精致,甚至連句客套話也懶得說都是沒問題的!寧璐忽然很是向往囍見的自由自在,她摸了摸脖子上的愛馬仕絲巾,不禁眼神一暗。


    於是乎,也沒啥心情看夜景吃美食了。她默默地起身告辭,打算回家好好休息一番。走出包間,她大大地伸了個懶腰。來餐廳時因為怕妝容花掉,也怕衣服起褶,她特地坐了出租車來,硬生生花了七十多塊。其實餐廳附近就有地鐵,走幾步就到,又快又便宜。


    一路低頭想著回家的路線,寧璐走到大廳裏,忽而瞧見前麵有一道熟悉的背影。


    咦?那不是自己的責編賀群立嗎?她正想上去打個招呼,卻忽然想起今天是周一,賀群立原本說好了要問她討稿子的,可是他卻好似忘了。而既然他忘了,電腦裏隻有一千多個字的寧璐又何必去提醒。


    於是寧璐縮了縮肩膀地往邊上躲了躲,這才注意到賀群立的身邊站了個背影窈窕的姑娘,雙腿筆直修長,腰肢纖細,估計正麵看會是個美女!


    兩人狀似親昵,姑娘還忽然伸手牽住了賀群立。寧璐於是在暗處默默地翻了個白眼!


    原來一板一眼的他也會因為想著和女朋友約會而忘記催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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