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襄王有意
[重生]柴米油鹽詩酒花 作者:青青綠蘿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孟櫻對這一次同學聚會很重視,這表現在她去許裁縫那裏做了一身新裙子,淺青色的絲麻長裙,花紋像極了《搗練圖》裏仕女所著的襦裙,孟櫻十分稀罕,立即買下做了長裙。
許裁縫戴著老花眼鏡,笑眯眯地看著她試穿:“我就說這裏隻有阿櫻能把這布穿得好看,你說是不是?”他問的是靠在窗邊陪孟櫻一起來的霍雲鬆。
他側頭微笑了一下:“是。”
雖然知道孟櫻做新裙子不是為了給他看,可當他看到那麽鮮活美麗的孟櫻時,他覺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真好看。”他由衷稱讚。
孟櫻是美人嗎?這恐怕很難說是,她不過是縣城裏的平民姑娘,並沒有令人一眼驚豔的美貌,甚至他們初見時,她已經憔悴病重。
但他從未注意過她的容貌,他隻是喜歡她而已,因為喜歡她,所以蹙眉顧盼之間,便覺得心悸不已。
孟櫻像是被他說得難為情了,一頭鑽進更衣室裏換下了裙子,不過好心情還在繼續,因為她路過一家飾品店的時候買了一把珍珠回家串手鏈。
教程是網上下的,線是普通的釣魚線和細鋼絲,教程很詳細,有各個步驟的分解圖示,但孟櫻研究了半天發現自己好像沒有點亮這個技能,隻能遺憾地放棄。
她轉眼去淘寶上下了個訂單。
淩晨一點多的時候,孟櫻從夢裏醒來,迷迷糊糊地去上廁所,沒想到霍雲鬆的房間裏還透著燈光,她一時好奇就敲了敲門。
霍雲鬆很快就把門打開了,孟櫻“你……”了一個字,後麵的話就梗在了喉頭——她看見霍雲鬆桌上的那個珍珠手鏈了,那串珍珠手鏈的花型很複雜,中間一層的主體交織成四葉草的花紋,上下還各有兩層波浪紋,如果不是因為特別美,孟櫻也不會興起編織的念頭。
但看起來複雜,編起來更複雜,她今天嚐試了一下午都沒有成功。
可現在,那串被編織好的珍珠手鏈就靜靜放在那裏,在昏黃的燈光下閃著溫柔的光澤,美得不可思議。
“你還沒有睡?”霍雲鬆像是沒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似的,隨口說,“那正好,來試試看,不知道有沒有大了。”
他拿了手鏈圍在她的手腕上量尺寸,不大不小,正好可以扣上。
“看起來可以。”霍雲鬆把手鏈鬆開,“給你。”
孟櫻怔怔接過,聲音輕得聽不見:“你是幹什麽呀?”
霍雲鬆快速眨了眨眼睛,像是沒有想到她會那麽問,他看了她幾秒鍾,頓時笑了:“阿櫻,我說過我喜歡你。”他的笑意彌漫開來,“我既然喜歡你,當然是想討你歡心,難道你看不出來嗎?”
孟櫻看出來了,正是因為看出來了,才覺得無所適從,她一直沒有想好要怎麽麵對他那天看似突兀實則順理成章的告白,幸好霍雲鬆從沒有提起過。
但他不提起,並不代表他沒有動作。
他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個笑容,每一個動作,都在不斷地詮釋著“我喜歡你”。
熟睡醒來,夜色濃重,萬籟俱寂,孟櫻比白天更容易打開心房,她微微垂著頭,指尖撥著手鏈上的一顆珍珠,低聲說:“你不要這樣,我可能……”可能沒有辦法給你回報,因為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喜歡你,會不會喜歡你。
“那並不重要,我喜歡你,並不一定要你也喜歡我。”霍雲鬆口中說著安慰她的話,內心卻早已有了決定,可越是有了成算,他的語氣越是溫和動人,“喜歡一個人就好比是太陽東升西落,春天樹木發芽,都是自然到極點的事,你不必強求。”
如果一切順利,自然不必強求。
可若是路途坎坷,如不強求,他拿什麽來改變命運?
但他的態度安慰到了孟櫻,她鬆了口氣,又有些愧疚地看著他,霍雲鬆見機不可失,立即抱了她一下:“真的沒關係,很晚了,早點睡吧。”說罷還在她的發上吻了一下。
這天時地利人和,孟櫻愣是沒發現自己被占了便宜,還一臉愧疚地回房間睡覺去了。
霍雲鬆覺得大晚上的沒白演這出戲,要知道他八點多的時候就把手鏈編完了,愣是拖到這個時候演那麽一出,和當年陳阿嬌費盡心力找司馬相如寫《長門賦》有得一拚了。
不過……他後知後覺地發現,剛才那一抱和前世他抱孟櫻感覺區別很大。
前世他抱過她很多次,心裏隻有憐惜痛惜,但今天孟櫻是半夜起來的,隻穿著睡裙,裏麵應該……沒穿內衣。
霍雲鬆想明白了,他在黑暗中笑了起來,差點忘了,晨鍾暮鼓二十年是前世的事了,今生的他才二十七歲,還是血氣方剛的年紀呢。
順理成章的,他夜裏做了一個很美好的夢。
第二天孟櫻發現天井裏曬了床單,她瞅了兩眼,多嘴問了句:“怎麽今天洗,天氣又不好。”
今天是個陰天。
霍雲鬆拿著簸箕去倒垃圾,無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個夢,”頓了兩秒鍾,又補充,“和你。”
孟櫻整整過了五秒鍾才反應過來他話裏的涵義,她麵紅耳赤,心跳加劇,這種感覺太陌生了,以至於她過了好一會兒才說:“你……你流氓!”
“是人之常情。”霍雲鬆非常坦然,甚至他昨天在意識到了自己的*後還鬆了口氣。
出家了二十年,執念不改,但要是生理上無欲無求了,以後生活好像會不大和諧。
如果說霍雲鬆之前的行為話語都隻是暗撩,那麽這個頗具暗示性的夢就很直白地點明了“我喜歡你”這句話中被隱含的部分。
我喜歡你,那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喜歡。
很奇怪,從霍雲鬆在那個雨天踏進這裏開始,孟櫻雖然偶爾覺得他說的話曖昧不已,但從沒有感覺到侵略性,換言之,她不覺得害怕,沒有想過要逃離。
霍雲鬆太君子太出塵了,她知道他是一個出色的男人,但霍雲鬆特有的氣質使得她很難對這樣一個人產生情愫,孟櫻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托了美好寓意的梅蘭竹菊。
那種喜歡和欣賞,不是愛情。
這一點,連霍雲鬆本人都沒有想到,二十年紅塵外的生活給予了他旁人沒有的氣質,也淡化了他的性別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歲的霍雲鬆,或許更容易讓孟櫻喜歡上。
在愛情中,荷爾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動都從生理開始,再燃燒到靈魂。
幸好,現在明白這一點還不算晚。
而代價是孟櫻整整一天都沒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給孟櫻打了電話,告訴了她聚會的地點,是市裏的一個五星級酒店,說是市裏,但其實開車也不過二十分鍾的車程,“我前兩年回去過一次,變得挺多的,到時候我來接你,免得你找不到地方”。
“市裏我比你熟,怎麽會找不到地方呢。”孟櫻微微笑著,聲音很溫柔。
左晨旭在電話那頭揶揄她:“是嗎,那是誰在自己家門口的巷子裏迷路了半個鍾頭?”
“那是我五歲的時候。”孟櫻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來了。”
“三歲看老,你們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時候迷路了我還要去找你,總之,後天我來接你,快到了給你打電話。”左晨旭壓根沒給她說不的機會,已經替她做出了決定。
孟櫻隻能同意。
2號下午四點多鍾,左晨旭給孟櫻打電話,說在路上,大約還有二十分鍾就會到了。
孟櫻已經換上了新裙子,梳好了頭發,正靠在窗邊看書。
霍雲鬆決定不在今天與左晨旭會麵,如果左晨旭在孟櫻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許會起警惕之心,他在沒有把握之前不會貿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說:“既然今天你要出去,不如提前關門吧。”
“好啊。”孟櫻對關門時間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隻要當天的快遞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結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氣漸漸熱了,霍雲鬆前兩天特意去許裁縫那裏訂做了兩件襯衫,就是為了這個時候找借口離開。
孟櫻沒有絲毫的懷疑就同意了。
半個鍾頭後,左晨旭到了孟櫻家門口,他熟門熟路地進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書的女子,清麗婉約,一如少年時。
“櫻櫻。”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掛在食指上晃悠的車鑰匙一把握進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櫻對麵,上上下下打量著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車,我來晚了啊,不過剛才差點沒認出你,我還以為走錯門了呢,真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了啊。”
“你又亂講。”孟櫻合上了書,“從小到大就愛欺負我。”
左晨旭頗為得意:“也隻有我能欺負你。”
孟櫻怔了一下,低下頭沒說話,她從小就是內向靦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負,從幼兒園開始,左晨旭就在她身邊充當著保護者的角色,有人對她揮拳頭,他就敢把拳頭砸到對方臉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著她的辮子說:“你真沒用,總是要我保護你。”
“不過沒關係,我會一直保護你的。”
“隻有我一個人能欺負你。”
孟櫻覺得自己應該是會被這句話感動的,這句話又霸道又溫暖,她的少女時代曾無數次被感動過,那讓她覺得自己是很特別的。
但奇怪的是,這次沒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個荒誕的念頭,為什麽要用欺負來作為占有的獎賞呢?
像霍雲鬆說的,一直陪著她,隻有讓她一個人了解他,不是更好嗎?
許裁縫戴著老花眼鏡,笑眯眯地看著她試穿:“我就說這裏隻有阿櫻能把這布穿得好看,你說是不是?”他問的是靠在窗邊陪孟櫻一起來的霍雲鬆。
他側頭微笑了一下:“是。”
雖然知道孟櫻做新裙子不是為了給他看,可當他看到那麽鮮活美麗的孟櫻時,他覺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真好看。”他由衷稱讚。
孟櫻是美人嗎?這恐怕很難說是,她不過是縣城裏的平民姑娘,並沒有令人一眼驚豔的美貌,甚至他們初見時,她已經憔悴病重。
但他從未注意過她的容貌,他隻是喜歡她而已,因為喜歡她,所以蹙眉顧盼之間,便覺得心悸不已。
孟櫻像是被他說得難為情了,一頭鑽進更衣室裏換下了裙子,不過好心情還在繼續,因為她路過一家飾品店的時候買了一把珍珠回家串手鏈。
教程是網上下的,線是普通的釣魚線和細鋼絲,教程很詳細,有各個步驟的分解圖示,但孟櫻研究了半天發現自己好像沒有點亮這個技能,隻能遺憾地放棄。
她轉眼去淘寶上下了個訂單。
淩晨一點多的時候,孟櫻從夢裏醒來,迷迷糊糊地去上廁所,沒想到霍雲鬆的房間裏還透著燈光,她一時好奇就敲了敲門。
霍雲鬆很快就把門打開了,孟櫻“你……”了一個字,後麵的話就梗在了喉頭——她看見霍雲鬆桌上的那個珍珠手鏈了,那串珍珠手鏈的花型很複雜,中間一層的主體交織成四葉草的花紋,上下還各有兩層波浪紋,如果不是因為特別美,孟櫻也不會興起編織的念頭。
但看起來複雜,編起來更複雜,她今天嚐試了一下午都沒有成功。
可現在,那串被編織好的珍珠手鏈就靜靜放在那裏,在昏黃的燈光下閃著溫柔的光澤,美得不可思議。
“你還沒有睡?”霍雲鬆像是沒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似的,隨口說,“那正好,來試試看,不知道有沒有大了。”
他拿了手鏈圍在她的手腕上量尺寸,不大不小,正好可以扣上。
“看起來可以。”霍雲鬆把手鏈鬆開,“給你。”
孟櫻怔怔接過,聲音輕得聽不見:“你是幹什麽呀?”
霍雲鬆快速眨了眨眼睛,像是沒有想到她會那麽問,他看了她幾秒鍾,頓時笑了:“阿櫻,我說過我喜歡你。”他的笑意彌漫開來,“我既然喜歡你,當然是想討你歡心,難道你看不出來嗎?”
孟櫻看出來了,正是因為看出來了,才覺得無所適從,她一直沒有想好要怎麽麵對他那天看似突兀實則順理成章的告白,幸好霍雲鬆從沒有提起過。
但他不提起,並不代表他沒有動作。
他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個笑容,每一個動作,都在不斷地詮釋著“我喜歡你”。
熟睡醒來,夜色濃重,萬籟俱寂,孟櫻比白天更容易打開心房,她微微垂著頭,指尖撥著手鏈上的一顆珍珠,低聲說:“你不要這樣,我可能……”可能沒有辦法給你回報,因為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喜歡你,會不會喜歡你。
“那並不重要,我喜歡你,並不一定要你也喜歡我。”霍雲鬆口中說著安慰她的話,內心卻早已有了決定,可越是有了成算,他的語氣越是溫和動人,“喜歡一個人就好比是太陽東升西落,春天樹木發芽,都是自然到極點的事,你不必強求。”
如果一切順利,自然不必強求。
可若是路途坎坷,如不強求,他拿什麽來改變命運?
但他的態度安慰到了孟櫻,她鬆了口氣,又有些愧疚地看著他,霍雲鬆見機不可失,立即抱了她一下:“真的沒關係,很晚了,早點睡吧。”說罷還在她的發上吻了一下。
這天時地利人和,孟櫻愣是沒發現自己被占了便宜,還一臉愧疚地回房間睡覺去了。
霍雲鬆覺得大晚上的沒白演這出戲,要知道他八點多的時候就把手鏈編完了,愣是拖到這個時候演那麽一出,和當年陳阿嬌費盡心力找司馬相如寫《長門賦》有得一拚了。
不過……他後知後覺地發現,剛才那一抱和前世他抱孟櫻感覺區別很大。
前世他抱過她很多次,心裏隻有憐惜痛惜,但今天孟櫻是半夜起來的,隻穿著睡裙,裏麵應該……沒穿內衣。
霍雲鬆想明白了,他在黑暗中笑了起來,差點忘了,晨鍾暮鼓二十年是前世的事了,今生的他才二十七歲,還是血氣方剛的年紀呢。
順理成章的,他夜裏做了一個很美好的夢。
第二天孟櫻發現天井裏曬了床單,她瞅了兩眼,多嘴問了句:“怎麽今天洗,天氣又不好。”
今天是個陰天。
霍雲鬆拿著簸箕去倒垃圾,無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個夢,”頓了兩秒鍾,又補充,“和你。”
孟櫻整整過了五秒鍾才反應過來他話裏的涵義,她麵紅耳赤,心跳加劇,這種感覺太陌生了,以至於她過了好一會兒才說:“你……你流氓!”
“是人之常情。”霍雲鬆非常坦然,甚至他昨天在意識到了自己的*後還鬆了口氣。
出家了二十年,執念不改,但要是生理上無欲無求了,以後生活好像會不大和諧。
如果說霍雲鬆之前的行為話語都隻是暗撩,那麽這個頗具暗示性的夢就很直白地點明了“我喜歡你”這句話中被隱含的部分。
我喜歡你,那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喜歡。
很奇怪,從霍雲鬆在那個雨天踏進這裏開始,孟櫻雖然偶爾覺得他說的話曖昧不已,但從沒有感覺到侵略性,換言之,她不覺得害怕,沒有想過要逃離。
霍雲鬆太君子太出塵了,她知道他是一個出色的男人,但霍雲鬆特有的氣質使得她很難對這樣一個人產生情愫,孟櫻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托了美好寓意的梅蘭竹菊。
那種喜歡和欣賞,不是愛情。
這一點,連霍雲鬆本人都沒有想到,二十年紅塵外的生活給予了他旁人沒有的氣質,也淡化了他的性別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歲的霍雲鬆,或許更容易讓孟櫻喜歡上。
在愛情中,荷爾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動都從生理開始,再燃燒到靈魂。
幸好,現在明白這一點還不算晚。
而代價是孟櫻整整一天都沒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給孟櫻打了電話,告訴了她聚會的地點,是市裏的一個五星級酒店,說是市裏,但其實開車也不過二十分鍾的車程,“我前兩年回去過一次,變得挺多的,到時候我來接你,免得你找不到地方”。
“市裏我比你熟,怎麽會找不到地方呢。”孟櫻微微笑著,聲音很溫柔。
左晨旭在電話那頭揶揄她:“是嗎,那是誰在自己家門口的巷子裏迷路了半個鍾頭?”
“那是我五歲的時候。”孟櫻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來了。”
“三歲看老,你們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時候迷路了我還要去找你,總之,後天我來接你,快到了給你打電話。”左晨旭壓根沒給她說不的機會,已經替她做出了決定。
孟櫻隻能同意。
2號下午四點多鍾,左晨旭給孟櫻打電話,說在路上,大約還有二十分鍾就會到了。
孟櫻已經換上了新裙子,梳好了頭發,正靠在窗邊看書。
霍雲鬆決定不在今天與左晨旭會麵,如果左晨旭在孟櫻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許會起警惕之心,他在沒有把握之前不會貿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說:“既然今天你要出去,不如提前關門吧。”
“好啊。”孟櫻對關門時間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隻要當天的快遞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結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氣漸漸熱了,霍雲鬆前兩天特意去許裁縫那裏訂做了兩件襯衫,就是為了這個時候找借口離開。
孟櫻沒有絲毫的懷疑就同意了。
半個鍾頭後,左晨旭到了孟櫻家門口,他熟門熟路地進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書的女子,清麗婉約,一如少年時。
“櫻櫻。”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掛在食指上晃悠的車鑰匙一把握進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櫻對麵,上上下下打量著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車,我來晚了啊,不過剛才差點沒認出你,我還以為走錯門了呢,真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了啊。”
“你又亂講。”孟櫻合上了書,“從小到大就愛欺負我。”
左晨旭頗為得意:“也隻有我能欺負你。”
孟櫻怔了一下,低下頭沒說話,她從小就是內向靦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負,從幼兒園開始,左晨旭就在她身邊充當著保護者的角色,有人對她揮拳頭,他就敢把拳頭砸到對方臉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著她的辮子說:“你真沒用,總是要我保護你。”
“不過沒關係,我會一直保護你的。”
“隻有我一個人能欺負你。”
孟櫻覺得自己應該是會被這句話感動的,這句話又霸道又溫暖,她的少女時代曾無數次被感動過,那讓她覺得自己是很特別的。
但奇怪的是,這次沒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個荒誕的念頭,為什麽要用欺負來作為占有的獎賞呢?
像霍雲鬆說的,一直陪著她,隻有讓她一個人了解他,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