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榛鬆果品白糖粥
[重生]柴米油鹽詩酒花 作者:青青綠蘿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已經和黃璨吵過了,她說會找人刪掉帖子。”
“好。”
“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讓你受委屈了,你不會生我的氣吧?”
“不會。”
左晨旭滿意了,他笑眯眯地說:“我就知道你一定不會怪我的,等過兩天你病好了,我帶你出去玩。”
“不用。”孟櫻笑著擺了擺手,“你剛回來,工作肯定很忙。”
“忙是肯定的,但又不是不能休息。”左晨旭回到省城猶如魚回到水裏,創業資金由家人支援,還有其他叔叔伯伯幫忙,起步不會太難,他對自己有信心。
孟櫻打理這一間鋪子就覺得足夠,對於他的創業也沒有什麽可以聊的話題,隻能說:“那你加油。”
她笑意溫婉,眼波溫柔,左晨旭一下子看出了神,他想起黃璨罵孟櫻是“白蓮花”,白蓮花是什麽意思他知道,類似的熱帖也看過不少,記得有一回學校裏也發生了類似的女漢子正室怒打白蓮花小三的緋聞,那天宿舍夜聊,大家觀點不一。
有人說:“現在網上總罵什麽綠茶婊白蓮花,媽的老子就喜歡溫溫柔柔的女人不行啊?非說是作,怪不得要分手呢,是我我也分手。”
“哎喲,你們還挑,我隻要有女朋友就燒高香了,不管是什麽性格我都供起來當菩薩。”單身狗也有單身狗的怨念。
“晨旭你說呢,黃璨可是我們係花,就是脾氣不大好,以後有你受的。”
記得那個時候他剛和黃璨在一起,就喜歡她那驕矜傲氣的模樣,不小家子氣,那才是北京的氣度:“你們懂什麽,我就喜歡她那樣子。”
那時候百般好,現在想想他就想不通了,怎麽會喜歡這樣一個女人,明明像孟櫻這樣不爭不搶的性格更好。
所以說,怎麽能怪男人喜歡小三,明明就是女朋友胡鬧折騰,所以他們才忍不住找了更能理解他們的女孩才對。
左晨旭在心裏為自己開脫著,難免起了些心思,沒有黃璨對比,他還真把孟櫻當老朋友看,可現在越比越不是滋味,越想越心猿意馬。
“櫻櫻,那個人是誰啊?”左晨旭納罕了好久,以孟櫻的性格,不會隨意讓不熟悉的人近身。
孟櫻沉默片刻才說:“是我朋友。”
“男朋友?”
不是。孟櫻這兩個字都到了唇邊,可看著目光炯炯的左晨旭,不知怎麽的突然心生忐忑,說出口的便成了:“還不是。”
不是?還不是。
中文的詞匯多麽微妙,不過一字之差,態度天壤之別,可偏偏都是否認。
左晨旭感覺到了,他笑了笑,有點漫不經心似的:“怪不得看我和看仇人似的,還沒追到你就嚴防死守。”
孟櫻微微蹙眉,霍雲鬆昨天生氣的原因並不是他和她那麽親近,他還不至於那麽小氣,他生氣是因為左晨旭枉顧她的性命,但左晨旭顯然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這樣不算高明的挑撥讓她罕見地心生不悅:“沒有這樣的事。”
“嘖,嫁出去的女兒才是潑出去的水。”左晨旭並沒有意識到關鍵,口中調侃道,“你還沒和他交往呢就這麽對我呀,我會傷心的。”
孟櫻抿了抿唇,沒有說話,左晨旭看了她一會兒,臉色也不好看起來:“不是吧櫻櫻,我們倆多少年的交情了,我說兩句你就不高興了?”
“沒有。”孟櫻不想讓朋友不開心,連忙說,“我隻是有點不舒服。”
左晨旭的目的已經達到,也不繼續糾纏:“那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啊。”
“好。”
一直到左晨旭離開,孟櫻心裏繃緊的弦才鬆下來,
霍雲鬆拿了溫水和藥片進來:“晚上想吃點什麽?”
孟櫻也沒想到有一天和朋友說一會兒話會像打仗一樣累:“喝粥吧,謝謝你。”
“想吃甜的還是鹹的?”
“甜的吧。”
霍雲鬆答應下來,下樓進廚房用榛子鬆仁熬了一碗粳米粥,怕她嘴裏苦,還多加了兩片果脯,看起來就像是西門大官人曾吃過的榛鬆果品白糖粥了。
孟櫻吃了小半碗就說吃不下了,霍雲鬆也不勉強,拿了溫度計給她量了體溫,37°8,他什麽也沒說,替她撚好被子:“你先睡一會兒,如果晚上燒上去我就要送你去醫院了。”
“謝謝你照顧我。”孟櫻知道霍雲鬆這麽無微不至地照顧她是因為喜歡,但人家畢竟是招來看鋪子的,能這樣當保姆忙前忙後,怎麽都該道聲謝。
昏暗的燈光下,霍雲鬆微微一笑:“是我的榮幸。”
孟櫻這一覺睡得很不踏實,以為已經睡了很久,可看了看時間隻過去三個鍾頭,她斷斷續續地做夢,夢一醒就忘了個幹淨。
迷迷糊糊中,她感覺有人在喊自己:“阿櫻。”
她費力撐開眼皮,含含糊糊地問:“我發燒了嗎?”
霍雲鬆輕聲說:“我帶你去醫院,你起來把衣服穿上。”
孟櫻聽話得拿了衣服往身上套,可袖管半天都伸不進去,霍雲鬆扶著她的手臂幫她穿上了外套,她穿得是睡袍,沒辦法在外麵再套一條褲子,霍雲鬆隻能多拿了一條披肩蓋上:“趴到我背上來。”
孟櫻在他的牽引下趴到了他背上,霍雲鬆背著她下樓出門,一直往醫院裏走。
家裏沒有車,從這裏走到縣醫院大約要二十分鍾,大晚上的,街上一個人都沒有,孟櫻睜開眼看了會兒,意識到自己在他背上,小聲說:“我自己走吧,我能走。”
“沒關係,很快就到了。”
孟櫻閉了閉眼睛,好像隻過了一秒,但下一刻她看見的就是護士給她的手背紮針了,霍雲鬆一手環著她的肩給她依靠,一手虛按著她的手腕方便護士紮針。
針刺進皮膚裏,有一小段的血液回流,他低聲問:“疼不疼?”
孟櫻搖了搖頭。
護士摁住針,抬頭對她笑了笑:“你男朋友對你真好。”
孟櫻想要說話,可喉嚨發澀,活像是被黏住了一樣,就這麽一耽誤,護士已經利落地替她粘好了輸液針,霍雲鬆提著瓶子帶她去位置上坐好:“最近冷冷熱熱,感冒的人多,病床滿了,你先將就一下,一會兒我再去問問有沒有空床。”
他蹲下來把披肩蓋在她腿上,又問護士要了個一次性的紙杯倒水給她喝。
水潤澤了喉嚨,孟櫻找回了自己的聲音:“沒關係,我這樣就好。”
“餓嗎,我帶了點吃的。”霍雲鬆從塑料袋裏拿出了一個青團。
孟櫻什麽都不想吃,捧著紙杯把水喝完了。
藥液順著針一點點進入血管,孟櫻覺得精神漸漸好了起來:“你可以回家先休息,我一個人可以的。”
“不行。”霍雲鬆條理分明地給出理由,“第一,你總要有人幫忙提瓶子去廁所,第二,還要有人能幫你去倒水,第三,就算你都能自己做,我不放心,第四……”
孟櫻等著他說第四,誰曉得霍雲鬆點到為止,不往下說了。
“第四是什麽?”她問。
“第四,我怕我一走,會有人取而代之。”他不知道前世的孟櫻有沒有生這個病,如果有,今天來探病的左晨旭也一樣會帶她去醫院,一個失意,一個生病,多好的機會。
孟櫻被他逗笑了,她撐著頭,慢慢說:“你好像覺得我一定會喜歡上晨旭一樣,可我們認識那麽久了,隻是朋友。”
“都是朋友,左晨旭和陶柏一樣嗎?”霍雲鬆反問。
陶柏對孟櫻的感情他很清楚,他喜歡孟櫻是喜歡她身上淡泊又溫柔的氣質,他和她說話舒心又隨意,興致來了可以聊到天明,多年不見也不會生疏,這樣的感情比愛情更難得。
何況,他知道自己不是非她不可。
“我沒有辦法保證自己一生一世都喜歡sakura,”前世的陶柏曾經那麽和他說,“如果有一天我愛上了別人,我肯定會傷害她,所以我寧願就到此為止。”
愛情永遠比友情難以控製,他不夠愛她,所以不敢去賭自己今後會不會變心,所以寧可隻做最好的朋友,那反而可以長長久久,歡歡喜喜。
霍雲鬆很欣賞陶柏的放棄,這不是懦弱,而是愛護。
但左晨旭不一樣。
孟櫻也感覺到了,可她說不清為什麽不一樣,隻能說:“朋友可以有很多種。”
“如果隻是朋友,那自然無妨,可很顯然他並不希望隻是朋友而已。”霍雲鬆給她添了半杯水,“他對你有企圖,我看得出來。”
孟櫻不禁莞爾:“我並沒有那麽討人喜歡,小時候我比較內向,所以很容易被人欺負,他隻是習慣要保護我而已,對他來說,我就像是妹妹一樣,是你想多了。”
她想,也許是因為霍雲鬆喜歡她,這才患得患失,一會兒覺得她喜歡左晨旭,一會兒又覺得左晨旭喜歡她,可實際上很少會有人喜歡她這樣性格的女孩子,是他想多了。
“那要不要打個賭?”霍雲鬆眨眨眼,“我相信我作為情敵的直覺。”
夜深人靜,輸液室裏絕大部分的人都陷入了沉睡,牆角的電視機裏放著重播的電視劇,孟櫻的身體還是綿軟無力,可精神不錯,她竟然說:“好的呀。”
“那如果我贏了,”霍雲鬆微微垂下眼瞼,睫毛輕顫,“你就認真考慮我,好不好?”
孟櫻托著腮問:“那如果我贏了呢。”
“那你想要什麽,隻要我能做到,我都答應你。”
孟櫻又問:“要是我想你離開呢?”
“如果你真的那麽無情的話。”霍雲鬆溫柔地注視著她的眼睛,“那我隻能走了,可是,你會嗎,阿櫻?”
孟櫻將視線轉到自己紮了針的手背上,良久才說:“我不知道。”
霍雲鬆倏然笑了起來。
“好。”
“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讓你受委屈了,你不會生我的氣吧?”
“不會。”
左晨旭滿意了,他笑眯眯地說:“我就知道你一定不會怪我的,等過兩天你病好了,我帶你出去玩。”
“不用。”孟櫻笑著擺了擺手,“你剛回來,工作肯定很忙。”
“忙是肯定的,但又不是不能休息。”左晨旭回到省城猶如魚回到水裏,創業資金由家人支援,還有其他叔叔伯伯幫忙,起步不會太難,他對自己有信心。
孟櫻打理這一間鋪子就覺得足夠,對於他的創業也沒有什麽可以聊的話題,隻能說:“那你加油。”
她笑意溫婉,眼波溫柔,左晨旭一下子看出了神,他想起黃璨罵孟櫻是“白蓮花”,白蓮花是什麽意思他知道,類似的熱帖也看過不少,記得有一回學校裏也發生了類似的女漢子正室怒打白蓮花小三的緋聞,那天宿舍夜聊,大家觀點不一。
有人說:“現在網上總罵什麽綠茶婊白蓮花,媽的老子就喜歡溫溫柔柔的女人不行啊?非說是作,怪不得要分手呢,是我我也分手。”
“哎喲,你們還挑,我隻要有女朋友就燒高香了,不管是什麽性格我都供起來當菩薩。”單身狗也有單身狗的怨念。
“晨旭你說呢,黃璨可是我們係花,就是脾氣不大好,以後有你受的。”
記得那個時候他剛和黃璨在一起,就喜歡她那驕矜傲氣的模樣,不小家子氣,那才是北京的氣度:“你們懂什麽,我就喜歡她那樣子。”
那時候百般好,現在想想他就想不通了,怎麽會喜歡這樣一個女人,明明像孟櫻這樣不爭不搶的性格更好。
所以說,怎麽能怪男人喜歡小三,明明就是女朋友胡鬧折騰,所以他們才忍不住找了更能理解他們的女孩才對。
左晨旭在心裏為自己開脫著,難免起了些心思,沒有黃璨對比,他還真把孟櫻當老朋友看,可現在越比越不是滋味,越想越心猿意馬。
“櫻櫻,那個人是誰啊?”左晨旭納罕了好久,以孟櫻的性格,不會隨意讓不熟悉的人近身。
孟櫻沉默片刻才說:“是我朋友。”
“男朋友?”
不是。孟櫻這兩個字都到了唇邊,可看著目光炯炯的左晨旭,不知怎麽的突然心生忐忑,說出口的便成了:“還不是。”
不是?還不是。
中文的詞匯多麽微妙,不過一字之差,態度天壤之別,可偏偏都是否認。
左晨旭感覺到了,他笑了笑,有點漫不經心似的:“怪不得看我和看仇人似的,還沒追到你就嚴防死守。”
孟櫻微微蹙眉,霍雲鬆昨天生氣的原因並不是他和她那麽親近,他還不至於那麽小氣,他生氣是因為左晨旭枉顧她的性命,但左晨旭顯然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這樣不算高明的挑撥讓她罕見地心生不悅:“沒有這樣的事。”
“嘖,嫁出去的女兒才是潑出去的水。”左晨旭並沒有意識到關鍵,口中調侃道,“你還沒和他交往呢就這麽對我呀,我會傷心的。”
孟櫻抿了抿唇,沒有說話,左晨旭看了她一會兒,臉色也不好看起來:“不是吧櫻櫻,我們倆多少年的交情了,我說兩句你就不高興了?”
“沒有。”孟櫻不想讓朋友不開心,連忙說,“我隻是有點不舒服。”
左晨旭的目的已經達到,也不繼續糾纏:“那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啊。”
“好。”
一直到左晨旭離開,孟櫻心裏繃緊的弦才鬆下來,
霍雲鬆拿了溫水和藥片進來:“晚上想吃點什麽?”
孟櫻也沒想到有一天和朋友說一會兒話會像打仗一樣累:“喝粥吧,謝謝你。”
“想吃甜的還是鹹的?”
“甜的吧。”
霍雲鬆答應下來,下樓進廚房用榛子鬆仁熬了一碗粳米粥,怕她嘴裏苦,還多加了兩片果脯,看起來就像是西門大官人曾吃過的榛鬆果品白糖粥了。
孟櫻吃了小半碗就說吃不下了,霍雲鬆也不勉強,拿了溫度計給她量了體溫,37°8,他什麽也沒說,替她撚好被子:“你先睡一會兒,如果晚上燒上去我就要送你去醫院了。”
“謝謝你照顧我。”孟櫻知道霍雲鬆這麽無微不至地照顧她是因為喜歡,但人家畢竟是招來看鋪子的,能這樣當保姆忙前忙後,怎麽都該道聲謝。
昏暗的燈光下,霍雲鬆微微一笑:“是我的榮幸。”
孟櫻這一覺睡得很不踏實,以為已經睡了很久,可看了看時間隻過去三個鍾頭,她斷斷續續地做夢,夢一醒就忘了個幹淨。
迷迷糊糊中,她感覺有人在喊自己:“阿櫻。”
她費力撐開眼皮,含含糊糊地問:“我發燒了嗎?”
霍雲鬆輕聲說:“我帶你去醫院,你起來把衣服穿上。”
孟櫻聽話得拿了衣服往身上套,可袖管半天都伸不進去,霍雲鬆扶著她的手臂幫她穿上了外套,她穿得是睡袍,沒辦法在外麵再套一條褲子,霍雲鬆隻能多拿了一條披肩蓋上:“趴到我背上來。”
孟櫻在他的牽引下趴到了他背上,霍雲鬆背著她下樓出門,一直往醫院裏走。
家裏沒有車,從這裏走到縣醫院大約要二十分鍾,大晚上的,街上一個人都沒有,孟櫻睜開眼看了會兒,意識到自己在他背上,小聲說:“我自己走吧,我能走。”
“沒關係,很快就到了。”
孟櫻閉了閉眼睛,好像隻過了一秒,但下一刻她看見的就是護士給她的手背紮針了,霍雲鬆一手環著她的肩給她依靠,一手虛按著她的手腕方便護士紮針。
針刺進皮膚裏,有一小段的血液回流,他低聲問:“疼不疼?”
孟櫻搖了搖頭。
護士摁住針,抬頭對她笑了笑:“你男朋友對你真好。”
孟櫻想要說話,可喉嚨發澀,活像是被黏住了一樣,就這麽一耽誤,護士已經利落地替她粘好了輸液針,霍雲鬆提著瓶子帶她去位置上坐好:“最近冷冷熱熱,感冒的人多,病床滿了,你先將就一下,一會兒我再去問問有沒有空床。”
他蹲下來把披肩蓋在她腿上,又問護士要了個一次性的紙杯倒水給她喝。
水潤澤了喉嚨,孟櫻找回了自己的聲音:“沒關係,我這樣就好。”
“餓嗎,我帶了點吃的。”霍雲鬆從塑料袋裏拿出了一個青團。
孟櫻什麽都不想吃,捧著紙杯把水喝完了。
藥液順著針一點點進入血管,孟櫻覺得精神漸漸好了起來:“你可以回家先休息,我一個人可以的。”
“不行。”霍雲鬆條理分明地給出理由,“第一,你總要有人幫忙提瓶子去廁所,第二,還要有人能幫你去倒水,第三,就算你都能自己做,我不放心,第四……”
孟櫻等著他說第四,誰曉得霍雲鬆點到為止,不往下說了。
“第四是什麽?”她問。
“第四,我怕我一走,會有人取而代之。”他不知道前世的孟櫻有沒有生這個病,如果有,今天來探病的左晨旭也一樣會帶她去醫院,一個失意,一個生病,多好的機會。
孟櫻被他逗笑了,她撐著頭,慢慢說:“你好像覺得我一定會喜歡上晨旭一樣,可我們認識那麽久了,隻是朋友。”
“都是朋友,左晨旭和陶柏一樣嗎?”霍雲鬆反問。
陶柏對孟櫻的感情他很清楚,他喜歡孟櫻是喜歡她身上淡泊又溫柔的氣質,他和她說話舒心又隨意,興致來了可以聊到天明,多年不見也不會生疏,這樣的感情比愛情更難得。
何況,他知道自己不是非她不可。
“我沒有辦法保證自己一生一世都喜歡sakura,”前世的陶柏曾經那麽和他說,“如果有一天我愛上了別人,我肯定會傷害她,所以我寧願就到此為止。”
愛情永遠比友情難以控製,他不夠愛她,所以不敢去賭自己今後會不會變心,所以寧可隻做最好的朋友,那反而可以長長久久,歡歡喜喜。
霍雲鬆很欣賞陶柏的放棄,這不是懦弱,而是愛護。
但左晨旭不一樣。
孟櫻也感覺到了,可她說不清為什麽不一樣,隻能說:“朋友可以有很多種。”
“如果隻是朋友,那自然無妨,可很顯然他並不希望隻是朋友而已。”霍雲鬆給她添了半杯水,“他對你有企圖,我看得出來。”
孟櫻不禁莞爾:“我並沒有那麽討人喜歡,小時候我比較內向,所以很容易被人欺負,他隻是習慣要保護我而已,對他來說,我就像是妹妹一樣,是你想多了。”
她想,也許是因為霍雲鬆喜歡她,這才患得患失,一會兒覺得她喜歡左晨旭,一會兒又覺得左晨旭喜歡她,可實際上很少會有人喜歡她這樣性格的女孩子,是他想多了。
“那要不要打個賭?”霍雲鬆眨眨眼,“我相信我作為情敵的直覺。”
夜深人靜,輸液室裏絕大部分的人都陷入了沉睡,牆角的電視機裏放著重播的電視劇,孟櫻的身體還是綿軟無力,可精神不錯,她竟然說:“好的呀。”
“那如果我贏了,”霍雲鬆微微垂下眼瞼,睫毛輕顫,“你就認真考慮我,好不好?”
孟櫻托著腮問:“那如果我贏了呢。”
“那你想要什麽,隻要我能做到,我都答應你。”
孟櫻又問:“要是我想你離開呢?”
“如果你真的那麽無情的話。”霍雲鬆溫柔地注視著她的眼睛,“那我隻能走了,可是,你會嗎,阿櫻?”
孟櫻將視線轉到自己紮了針的手背上,良久才說:“我不知道。”
霍雲鬆倏然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