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楊市北郊區的楊家溝,這裏生活了數十戶人家,人口兩百餘人。衣食都需要到十多裏外的一處小鎮市集上購買,村中也有十來戶人家做點手工零件拿到鎮上販賣,換得些許錢財。村子的年輕小夥基本都跑到百裏遠的市區中打工養家,家家戶戶都留有老人小孩守家,養些雞鴨。


    近年來,由於城市的建設開發,村裏的青壯年男女離家到城市的更多了,留在家裏的十七八歲青年男女已屬於珍惜動物。


    村子除了電視信號早在二十年前通了,網絡信號一直都是封閉的,就連手機信號都隻在兩年前才來到這偏僻的小山村。


    楊家溝裏的住戶不是都姓楊,有兩個姓,一個楊,一個林。


    村裏有戶林家的小子十五歲就出門闖蕩,七八年過去,聽說在社會中混的也是人模狗樣的,逢年過節回家都會開著輛四個圈的聽說叫奧迪的小車,賊貴的!


    前幾天,這林家小子林元浩帶著一撥人來到村裏,和老村長說,這是什麽市裏的考古隊。來村外三裏山林中探查土質地貌的,老村長也不清楚考古隊的和探查土質地貌有啥關係,因為林元浩一把紅牛鈔票塞給他,足有二十張,晃得他老眼眯成了兩條縫。


    林元浩為了讓老村長更加放心,還從公文包裏掏出幾張蓋著紅印的4a紙給老村長過了幾眼,然後才又塞回去。


    說這些是上麵的公文,紅頭文件都批下來了,工人都準備好了,今天就去開工。


    村長想著那塊山林也不是村裏誰家的果林雞場,就是個荒山野林的,平日都沒幾個村裏人進去。最多也就是幾戶村民會去那邊撿撿幹柴,一些小子拿著彈弓去林子裏打個鳥什麽的。


    就任由林元浩帶著一群人,男男女女的七八個去了那個野林。老村長尋思著這要不要給鎮裏通報一聲,但想想也不是什麽大事,自己口袋裏還捂著二十張大紅牛,這可不好說出去。


    “操他娘的!元浩,你小子可別騙我們,活兒沒開始幹就先散財兩千,要是那裏沒有蘑菇,那兩千你給大夥補上!”


    一行人走在山間石子路上,一個年約三十的男子罵罵咧咧地走在林元浩右手邊,背後背著一個大背包,就是那種登山包,裏麵鼓鼓囊囊的裝了不少東西。


    “得了你,沒進村前你就瞎幾吧地嚷嚷,不就兩千塊嘛,等一會挖了蘑菇,裏麵的東西價值有一百個兩千塊不止。”


    林元浩在一行人中走在最前麵,他二十四五歲,在這群人中帶著路,畢竟這裏是他的地盤,從小就在這裏長大,山裏小路熟得很。


    隊裏有八個人,其中有個女的,隻有十七八歲,表情淡然雙目有些呆滯,或者說是瞪著對死魚眼的,讓那本來還算清秀的臉顯得異常別扭。其餘七個人年齡最大的也不過三十五,除了一開始在和林元浩說話的男人外,都是二十來歲的年紀。


    這夥人說是什麽考古隊的,其實就是一夥騙子。不然,考古隊的怎麽會來探查土質地貌?就是閑的蛋疼也沒那個專業技術啊!


    不過這夥騙子什麽都幹,從電話詐騙,到馬路碰瓷,從裝軍官騙錢到現在裝考古隊探查土質地貌……


    因為最近這夥人感到工作越加艱辛,最近的人都學聰明了不少,業務量是日漸減少,不得不想多條法子來擴充一下業務範圍,好提高一下團隊業績和收入。


    其中一個和林元浩差不多大的同夥最近看小說有點入迷,什麽鬼吹燈,盜墓筆記的都看得津津有味。聽到眾人要提議開展新業務,他馬上就想到了倒鬥!


    一提議,卻被眾人笑得恨不得挖個地洞鑽進去,隻有林元浩聽後,眼睛一亮。


    他說他村子外的一處林中曾有一座大墓,他小時候曾在附近山坡看到過墓穴道口,因為大雨衝刷把表層泥土都衝去了,露出了洞口。


    那時候他才十五六歲,雖然膽子賊大,看到洞口也不怕有蛇什麽的,就一個人進去探過。但是卻在洞口裏走一截路就斷了,因為裏麵的土層都經過山體泥土流動,僅露出一段二十來米深的洞。


    正當他打算原路回去的時候,卻在盡頭處發現了一塊金子。若不是那塊像石頭般的金子凸起地麵,絆了他一下,他就不會留意了。


    那塊絆了他摔了一跤的石頭有半截露在地麵,他起身一看,小孩心性地踢了一腳。卻不料一腳下去後,那地上的半截石子表麵硬泥剝落,露出金燦燦的金子。


    這下喜得他顧不得剛剛被摔痛膝蓋,彎下腰來就是一頓刨土,將這金子挖了出來。


    這個金子入手後,他也沒急著離開,而是繼續在這附近挖了起來,看還有沒有其他金子。挖了半天也沒見第二塊,他也不死心,第二天還從家裏拿來了鋤頭,又在洞裏挖了起來,皇天不負有心人,還真被他挖出了第二塊!


    就這樣,他動力更足,一連又挖了好幾天,卻是再也沒看到金子了,反而是被他挖到了一段骨頭。嚇得他神魂出體,扔了鋤頭就往外跑,再也沒回去過那處洞口。


    拿到兩塊金子的他,也不再想那裏是否還有金子,想到那截骨頭他就後脊發涼。


    十五六歲的年紀很容易忘事,拿著兩塊金子很快就將那裏的事拋諸腦後,瞞著家裏人就去了縣城的金店把金子出手了。當年的金價他還清楚的記得是每克一百一十四元,他的兩塊金子加起來一共一百二十九克,但是店家說他的金子不太純,成色不怎麽好之類的,兩塊一起隻能一萬塊收。當時隻有十幾歲的小夥子,在村裏連一百塊都沒有拿過,哪裏見過一萬塊,他想都不想就賣了金子,揣著一萬塊就回家了。


    當天他就跟家裏人說,高中不讀了,反正成績都爛出翔來,讀下去也是浪費時間。也不顧家裏人反對,拍下五千塊留給他爺爺奶奶,第二天就收拾衣服離開了村子。


    當時他滿懷創業之心來到清遠市,打算幹一番大事業,然後,他就被騙了。


    因為剛剛來到城市的他,沒有落腳的地方,就尋著小廣告找到了一處老賓館,住一個月隻要六百,雖然比租房要貴點,但勝在賓館有人打掃,洗澡還有熱水不是?


    住在賓館的日子有些無聊,他也想不到做些什麽好,隻能就幹著急。在這個時候,一個和他一樣住在這個賓館的大哥找他攀談起來。那人二十出頭,卻走南闖北的幾年了,各種經曆把林元浩聊得敬佩萬分。


    幾天下來,就差點和那個大哥燒黃紙斬雞頭拜二爺了。


    不過,很快在某天喝得熏熏爛醉的時候,那個大哥就卷走了他所有的財物,連衣服都沒留一套給他。


    身上除了塞鞋底的兩個五百塊,都被同住賓館的一個大哥偷走。


    剩下了一千塊的林元浩算不得是身無分文,但也是走投無路啊,除了交了第一個月的賓館住宿費用外,連身換洗的衣服都沒了。他可吃不了這樣的啞巴虧,灰溜溜的就滾回村裏。


    於是他也走上了騙子的行當了,用他的話就是,被騙了就要騙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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