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天的,肉不吃就壞了。這時候村裏還沒人用得起冰箱,其實基本上還沒幾個人聽說過有冰箱這種東西。這肉除了平分開送掉後,就得趕緊吃,吃不完肯定要壞了。


    雖說大家都是一個村的,但交情都很淺。反而時常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能吵翻天。與程家感情好的,除了小叔一家,還有羅阿姨等四戶人家。他們每家一斤肉,就是四斤,跟村長他們搞好關係以後做事也方便,是以這個肉是不能少的,這又是十五斤。小叔五斤,小姨家加外婆家一共五斤,大姑家五斤,這樣一共是34斤。


    程家與薑垣一家將豬頭,肝髒全部留下來加在一起是九斤左右,然後各自留下三斤肉。


    剩下的123塊錢,其實要是程家全部拿下,薑垣跟薑玲瓏都不好說什麽。畢竟如果不是薑垣非常搶著下手,這豬保定就是程晨殺的。不過程誌山太老實了,非要將錢大頭給薑垣一家,畢竟在豬肉上他已經占了大頭。


    “你要是拿大頭呢,還是我們兩家平分呢?”程晨笑眯眯地問道薑垣。


    換了一般地孩子肯定說這肉是全部都是自己的,他隻會認定這野豬是自己殺的。但薑垣不同,他雖然小,但已經明白事理。他連忙搖頭意思是說不要,他也不好意思要。


    “搖頭,就是說不要大頭了,那就是平分了!”程晨點頭,他故意曲解薑垣的意思,拍著薑垣的肩膀說道,“不錯,不錯,以後咱村我罩著你!”


    薑垣拚命搖頭,這小屁孩我不是這個意思,在說了誰要你罩著了。


    “不想我罩著你,怎麽,難不成你想罩著我不成?”程晨說道。


    薑垣無力了,知道小屁孩多半是不懂他是什麽意思,不過小屁孩這個提議還是讓他很心動的。來到這個村以後這麽多天以來他第一次有一種放鬆的感覺,這感覺就是小屁孩給他的,小屁孩雖然跟他見麵才沒幾個小時,卻已經讓自己對他有了很深的印象。


    小屁孩的活潑燦爛讓他很是羨慕,很喜歡。


    小屁股沒有笑話他,反而主動親近他,讓他心一顫,他很感動。這是他一個月以來第一次有一個人沒有嫌棄他,沒有厭惡的看著他,而是把他當成了朋友。


    這樣的一個小屁孩他很喜歡,就衝著知恩圖報這一點,以後他就要罩著小屁孩。


    薑垣點頭,這個小孩他罩定了。


    “嘻嘻,這可是你說的啊,以後我可就跟著你混了!”程晨笑的眼睛都彎了起來,薑垣現在隻是落難的鳳凰而已!遲早他還會涅槃重生,高高在上,現在不抱著他大腿,不成傻子麽!


    “嘿!”看著一旁鄭重其事點頭的薑垣,程誌櫟樂了,“小狼頭你沒發燒吧,這小孩有什麽本事讓你跟他混的,你這橫推鄉村十八彎的小霸王威風哪裏去了?”


    “小叔,你懂什麽?人家叫做真人不露相,我叫做慧眼識珠,我得死心塌地地抱著他大腿,將來人家發達了,才不會忘記我,對吧,薑垣。”程晨白了小叔一眼,狗腿子的蹭著薑垣說道。


    “你這小狼頭什麽時候變得這麽沒骨氣了!”程誌櫟氣笑了。


    薑垣也笑了,這小屁孩太好玩了,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程晨的腦袋。


    程晨差點猛地將薑垣的手拍掉,心裏納悶,“這小子怎麽就這麽喜歡摸別人的頭呢,上輩子你還沒摸夠嗎?你現在就是一個小孩,還把我當成小孩不成!”


    可想到這人是薑垣,他泄了氣。


    然後他也不知道那根眼睛搭錯神經了,閉上眼睛,突然覺得這樣子還怪享受的。


    薑垣就看見這小孩就跟小貓一樣的閉上眼睛,順從的享受著他的撫摸,一下子就覺得這個小孩可愛的不得了。以後他就發現程晨可不就是一隻小貓嗎?發瘋地時候就跟小貓一樣歇斯底裏頗為神經質,安靜下來的時候卻乖的不得了,溫和順從,於是以後他就時常將程晨叫做小貓。


    被程晨一番胡攪蠻纏,程誌山就將這錢跟薑垣家平分,都到了這個時候薑垣也就隻好將這錢接過去,他一個小孩是推不過一個大人的。


    最主要的是小屁孩眼睛一瞪,他隻好乖乖的將錢收好。


    折騰了一個晚上,回來的時候程晨盡管不想睡,但他眼皮子一直在打架,頭直點地。程誌山看到這裏不由分說將他背了起來。


    這是父親的背部,一如既往如同前世那樣的讓人安心,程晨本來還想撐著不睡,但程誌山身上就跟長著瞌睡蟲一樣,沾上就睡了一個昏天暗地的。


    “這小狼頭!”


    程誌櫟歎了口氣,程晨越是懂事就越讓人心疼,從小就鑽這裏去那裏給家裏弄吃的,都是生活將他逼成熟的。老實說,二哥家裏沒有他的話,真不知道他那一對小侄子侄女的該怎麽辦!


    薑垣倒是沒有瞌睡,還神采奕奕的,今天發生的事情真的很刺激,他覺得特別好玩,是以精神頭一直興奮著。程誌山他們回到家都已經十二點多了,當下他們又開始馬不停蹄的將肉往各家送去,程誌山送肉的時候,說是這肉是程晨跟薑垣一起打的,是兩家一起送的。


    這事不消程晨提醒,不管是誰,程誌山總是為別人著想。大部分的時候這個性格讓程晨氣的咬牙切齒非常無奈,但有時候這個性格還是非常可愛的。


    有這麽一番話,薑垣母子兩人在村裏肯定要好過一點,至少村幹部那裏對薑垣他們多少會照顧一點。有利有弊,沒送到肉的人家恐怕就更加不會給薑垣家好臉色看了。


    “二哥,以後家裏沒吃的就跟我要好了,不能死撐著。今天多危險啊,幸好兩個孩子沒事,出事了怎麽辦?二哥以後你心眼別那麽好,多為孩子想想!”程誌櫟忍不住說道。


    程誌山算是他長兄,他從小就是被程誌山帶大的,按理來說他是沒資格對程誌山這樣說話的,可他不這樣說實在是替程晨這個孩子叫屈,他二哥實在是心眼好過頭了。就說這錢的事情吧,自家都沒吃的了,還將錢一股腦子全部借出去了,這叫什麽事!如果不是程晨跟他說的,他都不知道。他聽著都覺得沒力,不知道倒是程晨當時是什麽感覺。


    而且這事他還是在程晨不知情的情況下做的。


    如果說有借有還那也就算了,但他三哥是什麽樣的人,他又不是不知道,這錢借給他這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嗎?


    “我知道!”程誌山心情也不好受。


    “哎!”程誌櫟歎了口氣,他知道說了也白說,現在程誌山保證了,但很快就又忘記了,讓人有時候氣的都沒脾氣了。想想他也覺得程晨這孩子命挺苦的,偏這孩子也倔強,沒吃的從不來找他們,都是自己想辦法。他二哥有這樣的孩子,真是前世修來的福氣。


    程晨是被那一股氣肉香氣給饞醒的,白天一天他就吃了一碗蛇肉,這肚子早就餓的咕咕叫。他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睛,爬起身子,神智還沒清醒。順著香味走到了廚房邊上,一頭撞在了鍋灶上,腦袋抽疼,頓時清醒過來。


    一看,原來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走到了廚房邊上了。


    天還是黑的,除了鍋灶裏還亮燙著火。


    四下轉了一圈,程誌山不在家,薑垣還睡在了他的床上,兩個弟妹還在睡著。從鍋裏傳來的香氣擋都擋不住,程晨打開鍋,一隻足球大小的豬頭在被沸水燉著,香氣撲鼻。


    程晨口水直流,這豬頭肉早已經被燉的滾爛的,太香了,他肚子都快餓的受不了了。


    迫不及待地伸手想撕一塊肉,結果被燙的齜牙咧嘴。


    程晨連忙從旁邊拿出鏟子跟筷子,筷子一插,直接沒入豬頭當中,隨即一撕,一片豬頭肉就被撕了下來,程晨拿起筷子夾住就往嘴巴裏送,愣是燙的他一個激靈。


    使勁吹氣,等到肉塊稍稍冷了下來,就鼓足勁咬著。還是被燙著了,但程晨已經顧不得了。太好吃了,程晨差點熱淚盈眶。這豬頭肉可不像城市裏賣的豬頭肉,全是肥肉。這肉除了一層皮,全部都是瘦的,嚼勁十足,鹹淡合適,那味道別提有多香了,哪怕什麽作料都沒放,味道能甩後世那些豬頭肉一條街去。


    程晨太滿足了,多少年沒吃過這麽正宗原汁原味的豬頭肉了,而且還是野豬肉。


    連吃了好幾塊他才解了饞,然後他連忙找了一盆清水洗了臉漱了口。


    現在他睡是睡不著了,有這麽一鍋香噴噴的豬頭肉,他哪還睡的下。不過一個人吃獨食他可挺過意不去的,想了想他壞笑的弄了一塊豬頭肉然後悄悄的來到了薑垣的床邊。薑垣睡的死死的,程晨拿著豬頭肉在他嘴巴上輕輕地蹭著,猛地他就感覺自己的手被抓住了,隨即在黑暗中他感覺有一雙明亮的眼睛在盯著他看。


    “真沒意思,從小就這麽警覺!”程晨失望地想著,惡作劇沒成功,他挺遺憾的。他絲毫沒有不好意思,都這麽大一個人了,還童心未泯。


    “快起來,吃好吃的!”程晨留下一句溜到了他弟弟妹妹的床上,兩個小家夥睡在一起,程晨故技重施,逗兩個小家夥可比逗薑垣有趣多了。借著微弱的燈光他能看到程斐小朋友,不停地嗅著鼻子跟小狗一樣,然後本能地張開嘴巴一口將豬頭肉咬在口中,拚命地咬著。程晨看的忍俊不禁,他使勁把肉往外拽著,小家夥死命地咬著就是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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