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梧有晨跑的習慣,不管前一晚加班到多晚,每天早上五點準時起床跑步。他喜歡戶外運動,早上的空氣有一種泥土與露水摻雜在一起的濕潤,沒有汽車尾氣排放的渾濁,沒有嘈雜的人氣,可以讓心放得很空,有助於一天的冷靜思考。
可今天,他剛下樓,就看到時楓滿頭大汗地跑著步,還衝他揮了揮手,“好巧,你也跑步啊。”
做夢?幻覺?時楓怎麽會出現在離家十幾公裏外的地方跑步,這也太詭異了吧?
時梧站在原地抱胸不動,看著時楓圍著小區的水池跑了十圈,他才清醒地意識到,是時楓沒錯。
“給我停下。”時梧低喝。
時楓立刻飛奔過去,“哥,早啊。”
“是啊,真早。”時梧臉色不佳地走到不遠處的籃球場,撈起場邊不知道誰沒帶走的籃球,往時楓身上砸去,“打一場。”
在他們三兄弟還住在一起的時候,一個禮拜都會打上一場球,通常是時梧一個人pk時榕和時楓,今天時榕不在,時楓單獨對陣時梧,根本就沒有勝算,完全是時梧一個人的表演賽。矯健的身姿在籃球場上飛奔、躍起、投籃,灑下汗水無數。
半個小時下來,時楓氣喘如牛,汗流浹背,一張白皙的臉紅成關公。
“瞧你那熊樣。”時梧把球往旁邊一扔,“多久沒運動了?”
時楓小嘴輕噘,無辜地望著哥哥。
時梧把她帶到陰影裏,把自己的水壺扔給她,“晨運的人連水都沒帶,你這不是來運動的吧?”
“我路過不行嗎?”時楓咕嚕咕嚕灌著水。
“行。”時梧抹去臉上的汗,“說吧,這麽遠的路過,想說什麽?”
“哥。”時楓呼出一口氣,平複一下心跳,似做了某項決定,大聲說:“我想戀愛。”
時梧不禁挑起眉,盯著她紅撲撲的臉蛋看了半晌,“鬧了那麽多緋聞的人,還好意思跟我說你要戀愛?再說了,誰攔著你了?”
“可是哥哥,我拿什麽戀愛,我拿什麽跟人家說,我們有一輩子的時間?”時楓的聲音放得很輕,尾音幾近哽咽,像是戛然而止的小提琴聲,帶著莫名的悲傷,“我還有很多事情沒做,我怕來不及把所有的事情做完,我怕有一天我突然的離開會給別人帶來永遠的傷害。我不敢開始,可是我又不想連愛情的滋味都沒有品嚐,就要永遠地離去。”
“你最近遇到什麽人了?”時梧是搞刑偵的,以前時楓從來沒有和他談過這個話題,今天突然跑來,肯定有原因,不難猜測,她遇到讓她心動的男人了。
“確切地說,是我撿來的。”時楓臉上的紅潮漸漸褪去,目光望向遠處,沒有焦距,顯然那般迷茫而無助,“他是個奇怪的家夥,我不知他從哪來,要到哪去,也不知道他是幹什麽的,究竟是壞人還是好人。他每天都要吃我做的飯,不管多難吃,他都一定掃得精光。我是晚回來,他就會一直等我。我好像也習慣他的存在,一到時間就會去喂食。”
“姥姥前幾天把他當成姥爺,鬧著要去看圖蘭朵的歌劇,他竟然答應了,還興致勃勃地陪她去,完全不在乎挽著一個頭發花白、牙齒掉光的老太太走進b城最奢華的金色豎琴演奏廳。”
“就是那天姥姥走失,背她回家的年輕人?”時梧對家裏發生的一切了如指掌。
時楓不好意思地點頭,“你都知道啊?”
“我還知道,那天晚上姥姥尿濕了吳念的床,那個人竟然二話不說就背起姥姥走了那麽長的一段路。”這樣一個人,時梧很想見見,“難道吳念沒跟你說?”
時楓一臉茫然,“我不知道……”
“我不反對你跟他交往,談戀愛可以,但是你不覺得你應該先把手術做了,或許你會有往後數十年的時間可以慢慢相處。”時梧是理智型的人,不輕易感情用事,“你已經拖了七年,你還想繼續拖下去嗎?”
時楓糾結徘徊,“萬一我醒不來呢?我會永遠遺憾不曾開始過。”
“我覺得有必要把爸媽叫回來,讓時榕從紐約也滾回來,我們好好商量一下,我已經幫你瞞了七年,該是時候做決定了。”時梧看了下時間,“你去洗個澡,我帶你去做個檢查,你忘了你多久沒去醫院了嗎?”
時楓諱疾忌醫,明明知道自己腦子裏有一顆定時炸彈,可她從來都沒有正視過。高考結束的那天,她突然口吐白沫昏倒在地,時梧嚇呆了,立刻把她帶到醫院做全身檢查,才發現在她的大腦裏麵長著一顆動脈血管瘤。形成的原因很可能是先天性,在她高考前長期處於高壓之下而導致病發。
很慶幸,這七年來她一直平安無事。可這並不能保證她永遠沒事。
陽光炙烤的大街上沒剩幾個人,拐進小巷更是人跡罕至,唯有時家的屋簷下站著一個挺拔的身影,緊身的白色背心,寬大花俏的沙灘褲,腳上一雙涼快的人字拖,胡子沒有刮,臉色就像是暴風雨來臨前的天空,滿是陰霾。
就在他看到時楓那輛騏達慢慢悠悠地出現在視線內,臉上驟然陰轉多雲,拔雲見日。
到醫院折騰半天,到家已經過了午飯時間。她早上走得匆忙,來不及交代去向,也沒有給他準備便當,可他怎麽說也是個成年人,不會讓自己餓著。可是,時楓沒想到阿澤竟然站在門口等她,還是餓著肚子。
“你不會上舅舅家吃飯嗎?”時楓停上車,氣呼呼地瞪他,“再說家裏也有泡麵啊。”
周明澤很是嫌棄地撇撇嘴,“你以為我隨便什麽人的東西都吃嗎?”
“阿澤,你不能老是依賴我!萬一我不在了怎麽辦?”時楓氣極。
“你怎麽會不在?”
“我……”時楓語塞,“我會有出去采風的時候,十天半個月不在家是很正常的。”
“到時候再說唄。再說了,你手上的節目是在b城做,你不用像以前那樣到處跑。你出去也不說一聲,你讓我怎麽安心吃飯?”周明澤說得理直氣壯,“好歹我們現在是一家人,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時楓說不過他,拉著他進了家門,語氣放柔,“以後我出去會說一聲的。”
她以前沒有這個習慣,白孟春和李冬都會自己照顧好自己,就算她突然間不見了,她們也會像往常那樣,該幹嘛幹嘛。在很久之前,她就已經漸漸地讓周圍的人不依賴她,習慣她的不告而別,可麵對這個撿來的男人,她卻有些不知所措。
吃過來遲的午飯,周明澤借了時楓的小電驢出去,等他拿著新買的手機回來時,已經又到了晚飯時間,掐點掐得剛剛好。
時楓無奈,洗手準備做飯。
“小楓,你等等。”周明澤把一疊錢放在她手裏,“這是一年的房租,這是一年的夥食費,我不白吃不住,我還免費給你修繕房子,你覺得怎麽樣?”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時楓一時轉不過彎來,“這是怎麽回事?你搶銀行啊?”
“我不是無賴,我真的是錢包丟了。”周明澤很認真地澄清,“之前是迫不得己,現在不一樣,因為我想追你,所以我要讓自己看起來可靠一些,你說是嗎?”
可今天,他剛下樓,就看到時楓滿頭大汗地跑著步,還衝他揮了揮手,“好巧,你也跑步啊。”
做夢?幻覺?時楓怎麽會出現在離家十幾公裏外的地方跑步,這也太詭異了吧?
時梧站在原地抱胸不動,看著時楓圍著小區的水池跑了十圈,他才清醒地意識到,是時楓沒錯。
“給我停下。”時梧低喝。
時楓立刻飛奔過去,“哥,早啊。”
“是啊,真早。”時梧臉色不佳地走到不遠處的籃球場,撈起場邊不知道誰沒帶走的籃球,往時楓身上砸去,“打一場。”
在他們三兄弟還住在一起的時候,一個禮拜都會打上一場球,通常是時梧一個人pk時榕和時楓,今天時榕不在,時楓單獨對陣時梧,根本就沒有勝算,完全是時梧一個人的表演賽。矯健的身姿在籃球場上飛奔、躍起、投籃,灑下汗水無數。
半個小時下來,時楓氣喘如牛,汗流浹背,一張白皙的臉紅成關公。
“瞧你那熊樣。”時梧把球往旁邊一扔,“多久沒運動了?”
時楓小嘴輕噘,無辜地望著哥哥。
時梧把她帶到陰影裏,把自己的水壺扔給她,“晨運的人連水都沒帶,你這不是來運動的吧?”
“我路過不行嗎?”時楓咕嚕咕嚕灌著水。
“行。”時梧抹去臉上的汗,“說吧,這麽遠的路過,想說什麽?”
“哥。”時楓呼出一口氣,平複一下心跳,似做了某項決定,大聲說:“我想戀愛。”
時梧不禁挑起眉,盯著她紅撲撲的臉蛋看了半晌,“鬧了那麽多緋聞的人,還好意思跟我說你要戀愛?再說了,誰攔著你了?”
“可是哥哥,我拿什麽戀愛,我拿什麽跟人家說,我們有一輩子的時間?”時楓的聲音放得很輕,尾音幾近哽咽,像是戛然而止的小提琴聲,帶著莫名的悲傷,“我還有很多事情沒做,我怕來不及把所有的事情做完,我怕有一天我突然的離開會給別人帶來永遠的傷害。我不敢開始,可是我又不想連愛情的滋味都沒有品嚐,就要永遠地離去。”
“你最近遇到什麽人了?”時梧是搞刑偵的,以前時楓從來沒有和他談過這個話題,今天突然跑來,肯定有原因,不難猜測,她遇到讓她心動的男人了。
“確切地說,是我撿來的。”時楓臉上的紅潮漸漸褪去,目光望向遠處,沒有焦距,顯然那般迷茫而無助,“他是個奇怪的家夥,我不知他從哪來,要到哪去,也不知道他是幹什麽的,究竟是壞人還是好人。他每天都要吃我做的飯,不管多難吃,他都一定掃得精光。我是晚回來,他就會一直等我。我好像也習慣他的存在,一到時間就會去喂食。”
“姥姥前幾天把他當成姥爺,鬧著要去看圖蘭朵的歌劇,他竟然答應了,還興致勃勃地陪她去,完全不在乎挽著一個頭發花白、牙齒掉光的老太太走進b城最奢華的金色豎琴演奏廳。”
“就是那天姥姥走失,背她回家的年輕人?”時梧對家裏發生的一切了如指掌。
時楓不好意思地點頭,“你都知道啊?”
“我還知道,那天晚上姥姥尿濕了吳念的床,那個人竟然二話不說就背起姥姥走了那麽長的一段路。”這樣一個人,時梧很想見見,“難道吳念沒跟你說?”
時楓一臉茫然,“我不知道……”
“我不反對你跟他交往,談戀愛可以,但是你不覺得你應該先把手術做了,或許你會有往後數十年的時間可以慢慢相處。”時梧是理智型的人,不輕易感情用事,“你已經拖了七年,你還想繼續拖下去嗎?”
時楓糾結徘徊,“萬一我醒不來呢?我會永遠遺憾不曾開始過。”
“我覺得有必要把爸媽叫回來,讓時榕從紐約也滾回來,我們好好商量一下,我已經幫你瞞了七年,該是時候做決定了。”時梧看了下時間,“你去洗個澡,我帶你去做個檢查,你忘了你多久沒去醫院了嗎?”
時楓諱疾忌醫,明明知道自己腦子裏有一顆定時炸彈,可她從來都沒有正視過。高考結束的那天,她突然口吐白沫昏倒在地,時梧嚇呆了,立刻把她帶到醫院做全身檢查,才發現在她的大腦裏麵長著一顆動脈血管瘤。形成的原因很可能是先天性,在她高考前長期處於高壓之下而導致病發。
很慶幸,這七年來她一直平安無事。可這並不能保證她永遠沒事。
陽光炙烤的大街上沒剩幾個人,拐進小巷更是人跡罕至,唯有時家的屋簷下站著一個挺拔的身影,緊身的白色背心,寬大花俏的沙灘褲,腳上一雙涼快的人字拖,胡子沒有刮,臉色就像是暴風雨來臨前的天空,滿是陰霾。
就在他看到時楓那輛騏達慢慢悠悠地出現在視線內,臉上驟然陰轉多雲,拔雲見日。
到醫院折騰半天,到家已經過了午飯時間。她早上走得匆忙,來不及交代去向,也沒有給他準備便當,可他怎麽說也是個成年人,不會讓自己餓著。可是,時楓沒想到阿澤竟然站在門口等她,還是餓著肚子。
“你不會上舅舅家吃飯嗎?”時楓停上車,氣呼呼地瞪他,“再說家裏也有泡麵啊。”
周明澤很是嫌棄地撇撇嘴,“你以為我隨便什麽人的東西都吃嗎?”
“阿澤,你不能老是依賴我!萬一我不在了怎麽辦?”時楓氣極。
“你怎麽會不在?”
“我……”時楓語塞,“我會有出去采風的時候,十天半個月不在家是很正常的。”
“到時候再說唄。再說了,你手上的節目是在b城做,你不用像以前那樣到處跑。你出去也不說一聲,你讓我怎麽安心吃飯?”周明澤說得理直氣壯,“好歹我們現在是一家人,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時楓說不過他,拉著他進了家門,語氣放柔,“以後我出去會說一聲的。”
她以前沒有這個習慣,白孟春和李冬都會自己照顧好自己,就算她突然間不見了,她們也會像往常那樣,該幹嘛幹嘛。在很久之前,她就已經漸漸地讓周圍的人不依賴她,習慣她的不告而別,可麵對這個撿來的男人,她卻有些不知所措。
吃過來遲的午飯,周明澤借了時楓的小電驢出去,等他拿著新買的手機回來時,已經又到了晚飯時間,掐點掐得剛剛好。
時楓無奈,洗手準備做飯。
“小楓,你等等。”周明澤把一疊錢放在她手裏,“這是一年的房租,這是一年的夥食費,我不白吃不住,我還免費給你修繕房子,你覺得怎麽樣?”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時楓一時轉不過彎來,“這是怎麽回事?你搶銀行啊?”
“我不是無賴,我真的是錢包丟了。”周明澤很認真地澄清,“之前是迫不得己,現在不一樣,因為我想追你,所以我要讓自己看起來可靠一些,你說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