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信臨站在一群接站的人中,他的個子太高不用招手也能清楚的分辨出來。他叫她的名字,像是一直都等在那裏一般。


    她隻隔著人群望著他愣了兩三秒。“行啊小子,什麽時候學會算命了。本小姐今晚返城的事可是誰都不知道!”周清邁習慣性的跳起來拍他的肩膀,想了想又說道:“你不會是來接別人的站,正好看到我從裏麵出來吧!”


    曹信臨伸手從她的肩上卸下雙肩包,上下打量了她一圈又朝周圍看了看。


    “你看什麽呢?不會被我說中了,真的是來接別人,恰巧碰到我的?”她也跟著他的目光望去,可是人來人往熙熙攘攘,並沒看到其他認識的人。


    “就你自己?”他脫了自己的外套給她披上,伸手拉著她朝外走以避開人流匯集處的擁擠。


    “那可不是嘛,我自己一人帶團,社裏多一個人都沒配,這說明我業務能力已經經得住考驗,隻等合適的時機就可以提拔高升了。”她又開始天花亂墜的胡說,她就是這樣,遇事一緊張就話多的要命,生怕安靜下來兩個人都尷尬!


    “你手機呢?”曹信臨似乎有那麽點不高興,其實也說不上不高興,就是看她的眼神怪怪的,像是有意在探究什麽。


    “兜裏呢!我剛換的寶貝,當然隨身帶著了!”她順手就抄出自己新買的三星i9100,極為顯唄的在他麵前晃啊晃。“你的iphone4s用夠了?想跟我換著用啊!”她開玩笑似的沒話找話,還沒等她繼續,曹信臨已經伸手拿過了她的手機按了起來。


    “剛才我給你打電話誰接的?是個男人的聲音!”他翻出通話記錄給她看。


    周清邁低下頭看了一眼,果然通話記錄的時間是1個小時之前,那個時候自己正在火車上睡覺睡到做夢,根本不可能接電話。再一看這一則通話時間竟然有45秒鍾……她看了看手機又看了看曹信臨,突然想起來下車的時候手機是那個極品男交給自己的,難不成是他接的電話。


    想到這裏她豁然開朗,可是轉念一下又不知道怎麽和曹信臨解釋。他又是那種淡淡的表情,在他臉上完全分辨不出是在意還是隨口的一問。


    “我在火車上遇見了一個帥哥,聊了一路。電話是他在我上廁所的時候幫我接的,因為聊的太高興,就忘了回給你了!”對著曹信臨說起謊來她有點沒底氣,盡量讓自己若無其事!


    好在曹信臨沒有繼續追問,拉著她的胳膊不著邊際的落下。他開的是一輛奧迪a4,這車原本是他三叔的。曹信臨的三叔是市裏的十大傑出企業家之一,也是省級人大代表。前些年事業做大了,就把這輛開了沒幾年半新不舊的車給了唯一的一個寶貝侄子。本來曹信臨根本就不願意要,他向來不靠家裏,一個沒畢業的學生開著輛二十幾萬的車,多少都會引起周圍人的議論,但是沒辦法,這個三叔疼極了他,硬是把車停到了他家樓下,即便是這樣沒什麽急事曹信臨也不怎麽去開。


    深夜的城市,路上的車也少了起來。曹信臨專注的開車,紅燈時才側過頭看一眼已經困的坐在副駕駛位上點頭的周清邁。他的外套給她蓋在身上,睫毛像一把小扇子覆著下眼瞼。


    “開你的車,你不要命我還要呢!”他以為她睡著了,哪知即使困得抬不起頭來也知道有人在看她。


    “你這口無遮攔的毛病什麽時候能改改?”他一隻手扶著方向盤,另一隻手將空調打開。


    “我說曹信臨,你可是學醫的,醫生也迷信啊!”她在副駕駛上蜷起腿,歪著腦袋看他。


    他瞥了她一眼,“這和學不學醫沒關係。”


    曹信臨讀的是七年臨床醫科,上大學那會就特別忙。就因為這,周清邁沒少笑話他,說別人都在社會混的人模狗樣了,他都還畢不了業。曹信臨每天的生活就是往返於實驗室,圖書館,醫院,宿舍之間,那個時候就連和周清邁約個會都要提前一周安排時間。當時的周清邁想的很開,既然他沒有時間那自己就多往他那裏跑跑,他們最多的約會時間就是她站在實驗室玻璃房子外,看著一身白大褂的曹信臨帶著手套拿著柳葉刀自己傻笑。在那個時候她覺得,別管什麽東方神起還是飛輪海,都沒有她的男人穿白大褂的樣子帥。


    相對於曹信臨的忙碌周清邁就顯得清閑的多,她當年能考上這所211大學完全是撞了大運,以壓分線進入了h大分數相對較低的旅遊管理專業,其實曹信臨是想要她報考護理專業的,可是別看周清邁看上去無所畏懼,但是對於醫學的恐懼並不是膽大膽小可以衡量的。隻要讓她想到要拿著針頭在血管上紮來紮去她就心悸。所以她態度堅決的否定了他的醫生護士配,義無反顧的投入了日漸暗無天日的旅遊行業。


    周清邁20歲生日那天,曹信臨難得沒有實驗也不用去醫院見習,一大早他就去了周清邁家。果不其然,她還沒起床,周家父母給他開了門就急急忙忙出門上班去了。他推開她臥室的門,周清邁睡姿極為不雅觀的夾著被子睡的酣暢。


    他輕輕的關了門,在她的床邊蹲下來看她的睡顏。她習慣熬夜,額頭上生出一顆小痘痘,此刻劉海已經淩亂,嘟著嘴臉上泛著粉嫩的光。他有點忍不住,探身想去親吻她。


    “我沒洗臉。”剛才還睡著的人突然睡眼惺忪的看著已經將臉貼的很近的人。他抿了抿嘴“我還沒吻我的公主你怎麽就醒了。”


    “公主夢裏已經被王子吻過了。”她將被子拉起來蓋住一半的臉,嬉笑著和他說話。他按門鈴的時候她就醒了,隻是好奇他看見自己睡覺會做什麽就故意佯裝。他拉下被子,微微探身貼上她的唇,輾轉纏綿。


    周清邁剛開始沒有反映過來,等到已被他吻的七葷八素的時候突然想起什麽,別別扭扭的推拒著他。“唔……我沒刷牙。”


    曹信臨卻還是不肯放開她,捧著她的臉加深了這個吻。二十歲,熱血沸騰的年紀,更何況是一大早麵對像一隻小白兔的周清邁,曹信臨是個在正常不過的男人,半個身子附上周清邁時她才知道害怕。她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把頭偏向一邊,“曹信臨。”


    她叫他的名字想讓兩個人都清醒一點。在一起這麽久,意亂情迷的時候有,但每次都是他用力的抱著她努力平息衝昏頭腦的激情。有幾次周清邁心一橫都想給他了,但是他卻輕拍著她的後背,一遍遍的哄著她。其實她很好奇,兩個人都到了臨界點為什麽他還能坐懷不亂,難不成他有什麽隱疾?她問過他一次,曹信臨微彎著嘴角,把她抱的更緊一些。“我怕你會遇到比我更好的人。”


    他的一句話,讓她眼淚一下子就掉了下來,用力推開抱著自己的人,一臉的委屈,用手指著他的臉:“我告訴你,曹信臨,你都禍害我20年了,現在想後悔來不及了。”


    他的手遊弋在她睡衣的下擺,頭附在她的頸邊大口的喘著氣。周清邁深呼了一口氣,轉過頭開卻是看見他的發頂。“曹信臨,我不後悔。”


    他捧起她的臉認真看她一臉堅定的表情,清晨的陽光撒了一地,照的整間臥室暖暖的。到底愛了她多久已經不記得了,他們不曾缺席彼此生命中每一個重要的日子,甚至還不懂得婚姻兩個字怎麽寫的時候,就認定周清邁這個女人就是他一輩子的妻,她是那麽單純美麗,她值得賦予這世界上最好的事物。自從他認定這個人就發誓讓她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可是現在這個人真真切切的留他在身邊,甚至可以得到她身體的時候他卻開始害怕了,害怕給不了她所有預想中的幸福。


    曹信臨把唇印在她潔白如瓷的頸上狠狠吻了一下,“再等等……等等……”真正的愛情總是背負生活的理想,越是在乎一個人越是不敢輕易承諾,他怕她會失望,怕她在歲月流逝的年華裏終於看清了自己想要的並不是他,怕她會像小鳥奔向天空一樣,拍拍翅膀繼續去追尋她想要的生活。


    如果真的有那麽一天,曹信臨會責怪自己不成熟的索取,哪怕讓她有一丁點兒迷惘埋怨也會讓他痛徹心扉。


    那時候的周清邁還不懂得,她以為他是膽小,從小就跟在自己屁股後麵的小男孩終於長大,在麵對人性最自然的本能的時候還是會害怕。她伸出手抱著曹信臨的頭,盡管心裏不舒服卻還是願意接受這樣他,她相信有那麽一天她的小愛人會勇敢起來,勇敢的麵對如此愛她的自己,他們已經認識了20年,今後的20年,40年她都會在他身邊。


    早上小小的插曲並不能影響一對小情侶好不容易等來的約會,她拉著曹信臨陪自己上街買衣服,其實她也不是因為有東西要買才上街,而是總看著同學男朋友每到周末就牽手逛街她就會嫉妒,所以好不容易逮到他一次自然是要一償心願。天氣熱的很,兩個人的手牽在一起都是黏黏的,可是他們就是不願意放開。


    周清邁看上的東西很多,但也隻是看看從來不買。她和曹信臨都是常住校的,家境雖不是大富大貴,但好歹家裏都是吃皇糧的國家幹部,曹信臨父親還是衛生局副局長。可是清邁知道他不愛花家裏的錢,除了一年一繳的學費,曹信臨的生活費都是靠跟著教授搞科研做實驗掙來的,她不舍得讓他給自己花錢,自己要是出錢買更會傷了男人的麵子,所以幹脆隻看不買。即使這樣在路過一家店麵的櫥窗時,一件水粉色雪紡連衣裙還是讓周清邁停住了腳步,眼巴巴的看了又看。


    “喜歡?”曹信臨一手牽著她,一手幫她拿著包包。


    她搖搖頭頭,“不喜歡。這樣的裙子太夢幻,不適合我這種風風火火的女孩穿。”她話是這麽說,眼睛卻一下也沒有離開那套裙子。


    “你怎麽知道不適合,走吧,進去試一下!”他拉著她就往店裏走。


    “不要不要,那裙子不是我風格。”她抓住門口的燈柱死活不進去,以周清邁一貫逛街的經驗來說,這種展示在櫥窗裏的衣服一向價格不菲。


    曹信臨到底是男人,幾下子就把她的手掰開拉近了店裏。對著售貨員指著櫥窗裏的衣服:“找一件她能穿的,謝謝。”周清邁還是拿了衣服進了試衣間,穿好之後對著裏麵的鏡子照了一下自己都被振到了。她平時總是牛仔褲格子襯衫,這會兒一身粉色雪紡,自己都不敢相信鏡子裏那個看上去乖巧可人的女孩就是自己。


    她別別扭扭的站在曹信臨麵前,臉上粉嘟嘟的伸手扯著自己的裙擺。


    “漂亮。”他摸了摸下巴,點著頭。“太貴了,我看了一下標簽,要639塊。”她踮起腳尖附在他的耳邊輕聲說道。曹信臨牽起她的手,又重新打量了她一番。然後一個使力拉著她就朝門外飛奔而去。周清邁頓時傻掉了,任由他拉著在人流擁擠的大街奔跑,風吹起她的發,他的掌心是如此的溫熱。


    後來的後來,當已經分手多年的周清邁回想起當年的點點滴滴,他牽著自己的手全無顧忌的奔跑,始終是如此清晰的存在她記憶中就聖潔的角落,這大概是曹信臨在愛情中最勇敢的一次,那時候的她也一直以為,他會一直牽著自己的手,奔向每一個未知的明天,直到天長地久。


    不知道過了幾個巷口,她實在跑不動了曹信臨才停了下來。周清邁彎著腰拄著自己的雙腿大口的喘著氣,抬頭去看同樣用力呼吸的曹信臨時眼淚一下子就掉了下來。“你傻啊,被抓住是要進派出所的。”


    他一臉的嚴肅:“那還不快跑,在不跑不是等著被抓嗎?”周清邁哭的更凶了,用盡全身力氣推了他一把:“你快跑啊!”看著她梨花帶雨,還不忘催促自己快跑的樣子曹信臨突然大笑了起來。


    “你換衣服的時候我付過錢了!”他伸出手擦掉她臉上的淚水:“我的小公主,生日快樂!”她愛的男人給了她全世界最特別的生日禮物,用力奔跑才會更靠近幸福,她在烈日炎炎下破涕為笑。曹信臨伸開雙手抱她入懷,輕拍著她的肩膀。


    流年歲月裏,我們都以為隻要彼此相愛,那麽相守一生不過是時間問題。可是一生的時間那麽長,誰會知道明天或者下一個月會有怎樣的人或者事物出現在身邊。愛與被愛糾結反複,我們在青春中執著的到底是什麽?是純潔無暇的初戀?還是隻是懵懂衝動的激情……


    當所謂的愛情麵臨現實中磕磕絆絆,當真心遭遇猜忌,當不確定遇上沒有回應……一擊即碎的是執手到白頭的承諾,愛情裏她自以為英勇無畏,然而心力交瘁時才知道,英勇無畏本就不是一個女孩該有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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