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阮阮曾問過他,你知道我是誰嗎?
童瞳也曾問過,你知道巫阮阮是誰嗎?
現在,沈茂也這樣問。
關於巫阮阮的到底是誰這個問題,讓霍朗頓時覺得自己陷入一場混沌裏,仿佛是一個巨大的政治迷局,巫阮阮在瞬間成為矛盾的中心點,成也阮阮敗也阮阮的樣子。
可是,他不過就是在談一場戀愛。
不想驚天動地不想轟轟烈烈,就像普通人家那樣,找一個普通的女人,不問出身,不問過往,談一場普通的戀愛,組成一個普通的家庭,也不奢望兩個人可以恩愛甜蜜到從不起紛爭,哪怕也會普通到像普通家庭那樣的雞飛狗跳,隻要愛情和生活,可以細水長流。
可是為什麽,總是沒有辦法像別人的愛情那般水到渠成。
巫阮阮不管有怎麽樣震驚世人的身份,對霍朗來說,她也隻是一個單身的女人。
而巫阮阮的前夫,是首相也好,是乞丐也罷,最重要的是,他是不是隻能活在阮阮的過去裏,還是他打算,把阮阮搶走。
巫阮阮啊,就算是那哪吒,大不了霍朗就當一把太乙真人,她若是那孫悟空,霍朗就當一把佛祖,管她是風火輪還是筋鬥雲,飛來翻去,也在他手心。
沈茂沉默了一會,說,“我覺得有些話,還是巫阮阮自己來說的好,別讓我們周圍人的閑言碎語影響了你。 ” 也許巫阮阮 會有自己計劃坦白的時間,別人不應該打亂。
男人之間的友誼和大一部分是區別於女人的,就是這裏。
女人在為閨蜜著想的時候,選擇無孔不入式,哪怕是針別兒大小的消息,也要告訴對方,生怕她眼前有一星半點的迷霧,而男人,通常選擇點到則止。
盡管沈茂覺得那個答案可能會傷害到霍朗,也不願意在阮阮沒有親口承認的情況下去告訴霍朗,再好的朋友, 也需要一個空間,是男人尊嚴的空間,也是他自己感情的空間。
也或者那個答案,並不會被霍朗在意,就像他從來不在意霍家的存在,霍家的人,也一樣的可有可無,他需要的,隻是阮阮一個交代。
而沈茂,似乎已經了解霍朗到非常清楚的知道,他壓根就不會追問過來。
霍朗說,“那就別告訴我。”
我等阮阮自己來說,巫阮阮,你的前夫,他是誰,值得你三番五次,那般袒護,念念不忘。
“訂婚順利嗎?”
霍朗這突如其來的問題,讓沈茂嘴角一抽,他揉了揉太陽穴,點點頭,“順的不能再順了,連個標點符號我都沒有說錯,歌舞升平舉家歡慶。”
他深吸了口氣,無奈的呼出,轉頭看了一眼緊閉的病房門,從大衣口袋裏摸出香煙,點燃,“這是我第一次對童瞳說謊,她以為我從馬來西亞飛回來就是為了看你,我告訴她今天是我一個朋友的婚禮,然後今天早上,她去我住的地方,給我選好西服,搭好領帶,幫我噴好香水,她說參加我們這個檔次家庭的婚禮,從來吃不飽飯,隻能喝一肚子酒,我們下樓之後她在小區外麵的餐廳給我買了三明治,然後……”
沈茂望著窗外的遠眺目光在繚繞的煙霧下閃爍不明,他瞥了一眼正全神貫注聽他故事的霍朗,微微一笑,略帶苦澀的意味,“我去給自己訂婚。”
“你可以對她實話實說,你母親雖然不是正房,但是你是沈家唯一的兒子,現在怎麽晃蕩都可以,沈家家大業大不在乎你虛度這幾年光陰帶來的損失,但是你總歸是要回到沈家去,聽從你父親的安排,你隻有兩種選擇,愛一個你相愛的女人,娶一個門當戶對可以商業聯姻的女人,或者娶那個門當戶對與你們沈家強強聯合的女人,然後愛上她。”
總之這兩種選擇裏,最後能和他光明正大白頭偕老的人,都不會是童瞳這樣普通出身的小角色,就算她長的像天仙也不可能。
如果她出身平凡,那麽至少她的性格應該是溫婉賢淑,甘願在盛世豪門裏當一個默默無聞到如同全家人的出氣筒以及保姆,學得會逆來順受然後肚皮爭氣,接二連三的給沈家懷上子嗣,這種情況下,沈家允許童瞳過門的幾率至少不會是萬分隻零,而是萬分之一。
哪怕她長的不盡人意,脾氣火爆心氣又高就像現在這樣整日傲慢的像一隻隨時準備介入戰鬥的孔雀,但是她有強大的出身,億萬身家的繼承權,那麽就算沈家人不待見她,也會待見她背後的利用價值,這也極有可能嫁進來,並且還能繼續囂張著。
可是這兩點,童瞳哪一個都沒有,她隻有沈茂一個人的愛情,而沈茂這勢單力薄的愛情,怎敵得過沈家那排山倒海的勢力。
很多人說,愛情的力量可以戰勝一切困難,其實這話和屁一樣,屁能影響局部空氣,這話也隻能適用一般困難。如果困難真的能被這虛無縹緲的愛情輕易戰勝,它又具有什麽實質性的傷害?當巨大而殘忍的現實清楚明白的呈現在這愛情裏,很多人會發現,自己的愛情,即將遭遇的不是一場困難,而是一場災難。
霍朗說的道理,沈茂也懂。
很多道理人們都懂,但是都無法去做,最不現實的就是,他沒有辦法不愛童瞳。
沈茂搖搖頭,“我從來沒對她說過謊,連我睡過幾個女人幾個男人都敢告訴她,隻有這件事,我想了幾個晚上,都沒想到一個可以完美解決的辦法,我以前一直覺得我和她之間的信任已經到了就算我明天結婚今天也能對她坦白的地步,但是真到了這一步,才發現這不是信任的問題,是傷害。”他稍稍頓了頓,四處沒有找到煙灰缸,直接將已經老長的煙灰彈到了地上,“阿朗,我沈茂活了小半輩子,風風光光,從來沒這麽窩囊過,這次,真是太……慫了。”
“如果你結了婚,童瞳那個性格,應該也不會同意給你當小的。”霍朗沉思片刻總結。
沈茂半笑著噴了口煙,“我怎麽可能讓她當小的!”
這是天大的委屈,他沈茂不會讓童瞳承受。
訂婚隻是權宜之計,如果沈家不用童瞳的安危來威脅沈茂,要他訂婚,做他們的春秋大夢去吧。
抱著白色保溫飯盒的阮阮,順著樓梯一圈一圈漫步而下,忽然間一個穿著米白長毛衣的修長身影在樓梯角轉過,黑發,瓷白,單薄,冷清,他走路微微垂頭的姿態,還有……他露在長毛衣下的褲腳,是病號服!
阮阮突然怔住幾秒,拔腿就向那個身影消失的方向追了過去,他似乎是在散步,隻是步伐快了些,一層一層的從走廊的這端走到那段,順著另一側的樓梯下去,最後走出住院部,黃昏的日光泛著淡淡的橘黃傾灑在他周身的一刻,巫阮阮驚豔的睜大了眼睛,唇角微微開啟,仿若失了神,也失了聲。
全世界瞬間褪色成黑白,隻有那一個人,鍍上橘色的光邊,長焦鏡頭裏的世界虛晃一片,隻有那一個人,輪廓清晰棱角分明。
涼風從天而降穿過空曠的住院部大廳,他黑色的短發從耳邊被掀起,就是那陣挽過他鬢角的風,又直擊了他身後不遠處的阮阮,她耳側齊頸的短發也微微蕩起來,呼扇呼扇的拍打在臉頰。
霍霆隻是在門口稍作停頓,又邁開步子朝台階下麵走去。
阮阮保持著剛才的距離繼續跟著,腿腳好像不受自己控製,眼睛也不受自己的控製,就像她第一次看見霍霆的時候,那種來自於這個男人的驚為天人的如畫俊美,不知不覺的就將她的目光吸引,連她一直想逃跑的那顆心,也無所遁形。
即使過了一百年,一千年,即使經過幾個六世輪回,哪怕霍霆變成已經變成一幅泛了黃的畫,巫阮阮還是能在萬千芸芸裏,一眼認出他。
吸引她的目光,似乎成為了霍霆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他就像暗夜裏,會自體發光的璀璨鑽石,就算轉過身,也逃不過他迸射的光芒。
他的腳步漫無目的,隻是純粹的為了走路而走路,圍著住院的裏圈一直走,繞過健身器材,繞過停車場,繞過超市,繞過保安崗。
這個時間的天空,每過一分,都要黑上一寸。
醫院的草坪上,種著一些榕樹,枝繁葉茂,信箱一樣造型的路燈已經被點亮,一盞一盞散發著鵝黃,投在路上,他的身上,他的頭發覆著一層暖光,幾米一清晰,幾米一昏暗。
霍霆突然在一盞路燈下停下,對著燈柱看了半天,雙手插在他的毛衣口袋裏,很專注的樣子,身邊開過一輛小轎車,短促的鳴笛聲都沒能讓他側目。
好半天,他才重新回到自己的漫步的路途上,隻是這次,步伐慢了很多。
阮阮看著他的背影一步步離開,才站到那顆路燈下,接著燈光,尋覓到一排小字,在黑色的金屬燈柱上,被用金屬硬生生的劃下了漆,歪歪扭扭的寫著兩排小字:親愛的,如果你從天堂回來,記得記起,我在這裏,說過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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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瞳也曾問過,你知道巫阮阮是誰嗎?
現在,沈茂也這樣問。
關於巫阮阮的到底是誰這個問題,讓霍朗頓時覺得自己陷入一場混沌裏,仿佛是一個巨大的政治迷局,巫阮阮在瞬間成為矛盾的中心點,成也阮阮敗也阮阮的樣子。
可是,他不過就是在談一場戀愛。
不想驚天動地不想轟轟烈烈,就像普通人家那樣,找一個普通的女人,不問出身,不問過往,談一場普通的戀愛,組成一個普通的家庭,也不奢望兩個人可以恩愛甜蜜到從不起紛爭,哪怕也會普通到像普通家庭那樣的雞飛狗跳,隻要愛情和生活,可以細水長流。
可是為什麽,總是沒有辦法像別人的愛情那般水到渠成。
巫阮阮不管有怎麽樣震驚世人的身份,對霍朗來說,她也隻是一個單身的女人。
而巫阮阮的前夫,是首相也好,是乞丐也罷,最重要的是,他是不是隻能活在阮阮的過去裏,還是他打算,把阮阮搶走。
巫阮阮啊,就算是那哪吒,大不了霍朗就當一把太乙真人,她若是那孫悟空,霍朗就當一把佛祖,管她是風火輪還是筋鬥雲,飛來翻去,也在他手心。
沈茂沉默了一會,說,“我覺得有些話,還是巫阮阮自己來說的好,別讓我們周圍人的閑言碎語影響了你。 ” 也許巫阮阮 會有自己計劃坦白的時間,別人不應該打亂。
男人之間的友誼和大一部分是區別於女人的,就是這裏。
女人在為閨蜜著想的時候,選擇無孔不入式,哪怕是針別兒大小的消息,也要告訴對方,生怕她眼前有一星半點的迷霧,而男人,通常選擇點到則止。
盡管沈茂覺得那個答案可能會傷害到霍朗,也不願意在阮阮沒有親口承認的情況下去告訴霍朗,再好的朋友, 也需要一個空間,是男人尊嚴的空間,也是他自己感情的空間。
也或者那個答案,並不會被霍朗在意,就像他從來不在意霍家的存在,霍家的人,也一樣的可有可無,他需要的,隻是阮阮一個交代。
而沈茂,似乎已經了解霍朗到非常清楚的知道,他壓根就不會追問過來。
霍朗說,“那就別告訴我。”
我等阮阮自己來說,巫阮阮,你的前夫,他是誰,值得你三番五次,那般袒護,念念不忘。
“訂婚順利嗎?”
霍朗這突如其來的問題,讓沈茂嘴角一抽,他揉了揉太陽穴,點點頭,“順的不能再順了,連個標點符號我都沒有說錯,歌舞升平舉家歡慶。”
他深吸了口氣,無奈的呼出,轉頭看了一眼緊閉的病房門,從大衣口袋裏摸出香煙,點燃,“這是我第一次對童瞳說謊,她以為我從馬來西亞飛回來就是為了看你,我告訴她今天是我一個朋友的婚禮,然後今天早上,她去我住的地方,給我選好西服,搭好領帶,幫我噴好香水,她說參加我們這個檔次家庭的婚禮,從來吃不飽飯,隻能喝一肚子酒,我們下樓之後她在小區外麵的餐廳給我買了三明治,然後……”
沈茂望著窗外的遠眺目光在繚繞的煙霧下閃爍不明,他瞥了一眼正全神貫注聽他故事的霍朗,微微一笑,略帶苦澀的意味,“我去給自己訂婚。”
“你可以對她實話實說,你母親雖然不是正房,但是你是沈家唯一的兒子,現在怎麽晃蕩都可以,沈家家大業大不在乎你虛度這幾年光陰帶來的損失,但是你總歸是要回到沈家去,聽從你父親的安排,你隻有兩種選擇,愛一個你相愛的女人,娶一個門當戶對可以商業聯姻的女人,或者娶那個門當戶對與你們沈家強強聯合的女人,然後愛上她。”
總之這兩種選擇裏,最後能和他光明正大白頭偕老的人,都不會是童瞳這樣普通出身的小角色,就算她長的像天仙也不可能。
如果她出身平凡,那麽至少她的性格應該是溫婉賢淑,甘願在盛世豪門裏當一個默默無聞到如同全家人的出氣筒以及保姆,學得會逆來順受然後肚皮爭氣,接二連三的給沈家懷上子嗣,這種情況下,沈家允許童瞳過門的幾率至少不會是萬分隻零,而是萬分之一。
哪怕她長的不盡人意,脾氣火爆心氣又高就像現在這樣整日傲慢的像一隻隨時準備介入戰鬥的孔雀,但是她有強大的出身,億萬身家的繼承權,那麽就算沈家人不待見她,也會待見她背後的利用價值,這也極有可能嫁進來,並且還能繼續囂張著。
可是這兩點,童瞳哪一個都沒有,她隻有沈茂一個人的愛情,而沈茂這勢單力薄的愛情,怎敵得過沈家那排山倒海的勢力。
很多人說,愛情的力量可以戰勝一切困難,其實這話和屁一樣,屁能影響局部空氣,這話也隻能適用一般困難。如果困難真的能被這虛無縹緲的愛情輕易戰勝,它又具有什麽實質性的傷害?當巨大而殘忍的現實清楚明白的呈現在這愛情裏,很多人會發現,自己的愛情,即將遭遇的不是一場困難,而是一場災難。
霍朗說的道理,沈茂也懂。
很多道理人們都懂,但是都無法去做,最不現實的就是,他沒有辦法不愛童瞳。
沈茂搖搖頭,“我從來沒對她說過謊,連我睡過幾個女人幾個男人都敢告訴她,隻有這件事,我想了幾個晚上,都沒想到一個可以完美解決的辦法,我以前一直覺得我和她之間的信任已經到了就算我明天結婚今天也能對她坦白的地步,但是真到了這一步,才發現這不是信任的問題,是傷害。”他稍稍頓了頓,四處沒有找到煙灰缸,直接將已經老長的煙灰彈到了地上,“阿朗,我沈茂活了小半輩子,風風光光,從來沒這麽窩囊過,這次,真是太……慫了。”
“如果你結了婚,童瞳那個性格,應該也不會同意給你當小的。”霍朗沉思片刻總結。
沈茂半笑著噴了口煙,“我怎麽可能讓她當小的!”
這是天大的委屈,他沈茂不會讓童瞳承受。
訂婚隻是權宜之計,如果沈家不用童瞳的安危來威脅沈茂,要他訂婚,做他們的春秋大夢去吧。
抱著白色保溫飯盒的阮阮,順著樓梯一圈一圈漫步而下,忽然間一個穿著米白長毛衣的修長身影在樓梯角轉過,黑發,瓷白,單薄,冷清,他走路微微垂頭的姿態,還有……他露在長毛衣下的褲腳,是病號服!
阮阮突然怔住幾秒,拔腿就向那個身影消失的方向追了過去,他似乎是在散步,隻是步伐快了些,一層一層的從走廊的這端走到那段,順著另一側的樓梯下去,最後走出住院部,黃昏的日光泛著淡淡的橘黃傾灑在他周身的一刻,巫阮阮驚豔的睜大了眼睛,唇角微微開啟,仿若失了神,也失了聲。
全世界瞬間褪色成黑白,隻有那一個人,鍍上橘色的光邊,長焦鏡頭裏的世界虛晃一片,隻有那一個人,輪廓清晰棱角分明。
涼風從天而降穿過空曠的住院部大廳,他黑色的短發從耳邊被掀起,就是那陣挽過他鬢角的風,又直擊了他身後不遠處的阮阮,她耳側齊頸的短發也微微蕩起來,呼扇呼扇的拍打在臉頰。
霍霆隻是在門口稍作停頓,又邁開步子朝台階下麵走去。
阮阮保持著剛才的距離繼續跟著,腿腳好像不受自己控製,眼睛也不受自己的控製,就像她第一次看見霍霆的時候,那種來自於這個男人的驚為天人的如畫俊美,不知不覺的就將她的目光吸引,連她一直想逃跑的那顆心,也無所遁形。
即使過了一百年,一千年,即使經過幾個六世輪回,哪怕霍霆變成已經變成一幅泛了黃的畫,巫阮阮還是能在萬千芸芸裏,一眼認出他。
吸引她的目光,似乎成為了霍霆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他就像暗夜裏,會自體發光的璀璨鑽石,就算轉過身,也逃不過他迸射的光芒。
他的腳步漫無目的,隻是純粹的為了走路而走路,圍著住院的裏圈一直走,繞過健身器材,繞過停車場,繞過超市,繞過保安崗。
這個時間的天空,每過一分,都要黑上一寸。
醫院的草坪上,種著一些榕樹,枝繁葉茂,信箱一樣造型的路燈已經被點亮,一盞一盞散發著鵝黃,投在路上,他的身上,他的頭發覆著一層暖光,幾米一清晰,幾米一昏暗。
霍霆突然在一盞路燈下停下,對著燈柱看了半天,雙手插在他的毛衣口袋裏,很專注的樣子,身邊開過一輛小轎車,短促的鳴笛聲都沒能讓他側目。
好半天,他才重新回到自己的漫步的路途上,隻是這次,步伐慢了很多。
阮阮看著他的背影一步步離開,才站到那顆路燈下,接著燈光,尋覓到一排小字,在黑色的金屬燈柱上,被用金屬硬生生的劃下了漆,歪歪扭扭的寫著兩排小字:親愛的,如果你從天堂回來,記得記起,我在這裏,說過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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