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誌這幾日都沒再往煙雨樓走,天香被人包了,他上回去自討了一回沒趣,本是要找人幫自己對付那人的,後來聽了李大膽的勸,把此事擱下了。


    這幫子江湖人殺人害命那是常事,看著那小廝模樣的武功不弱,至今他都沒想明白自己是怎麽被捉住拳頭的,一個青衣小廝都有那樣的眼力和手勁兒,他家的少爺那就必然不是自己可以得罪的。


    能夠欺軟怕硬,首先就需要一個眼裏界兒。你得知道誰是軟的,誰是硬的。拿雞蛋碰石頭那樣的蠢事,韶誌是不會做的。隻是一想到不能去找天香,他連去妓院都沒了興致,連著幾日都是一副沒骨頭的樣子。


    “我說你這段時間怎麽了,不就是不能見那個天香嗎?什麽地香花香的就沒了,去妓院再找個女人就是了,別憋著,瞧你這一臉苦悶的,不知道的還當你出了什麽事呐!”拍著韶誌的肩膀,李大膽話語調侃。


    韶誌不耐煩地揮揮手:“去,別煩我,老子正煩著呐!”


    把李大膽搭在自己肩上的手拉下去,不知道他那個肩膀受了傷啊,現在還覺得疼呐!


    “你哪天不煩,這都煩幾天了,走,跟我去琉璃山莊一趟,那邊兒這段時間鬧騰得慌,張捕頭讓咱們去那邊兒守著。”


    李大膽拽著韶誌的胳膊,他力氣大,硬是把韶誌拽著走了幾步,看著就跟扯風箏似的。


    韶誌身子歪著,步子也不穩,本身心裏頭就有種說不清的煩悶,被這麽一拽,又聽得那對頭“張捕頭”的命令,更是不爽,皺著眉掙了掙,沒掙開,跟著走了一段,見李大膽鬆了鬆手,這才一甩手。


    “他哪兒那麽多事啊,那幫子江湖人,好容易到外頭去了,咱們清淨兩天有什麽不好?他能打得過讓他打去,我可打不過,不上前湊那個沒臉。”


    自被那小廝摔了一下之後,韶誌當時又逢著氣不順,看到街上一乞丐,以為是好欺負的上腳就踹,結果人家是個深藏不露的,揪著他的腿把他摔了一個灰頭土臉,腰腹處還挨了人家重重的一腳。


    這麽丟臉的事情他當然不會說,他又打不過那個乞丐,便躲著走了,這一來心情更添了一層鬱悶,什麽世道,連個乞丐都是練家子了!


    韶韻也不知道這個,隻知道當天自家爹爹去了煙雨樓後心情並不見好,其後見他作息又如原來一般,隻當是無事,並不知還有這麽一段。


    縣城裏來的江湖人那是越來越多,也越來越不好辨認,看著平頭正臉好敲詐的商販指不定就是什麽這個莊那個莊的莊主,還有路上挺普通的兩人一對眼,互相拱手稱呼對方為某某大俠的。


    韶誌雖覺得這些都是烏合之眾的一幫草莽,卻也沒有自視甚高,認為自己的功夫好過他們,見到這種情況,總是躲的多,那些人就算是打壞了什麽,店家也會自認倒黴,不會找他們這些捕快上前,因為知道這些捕快會推諉之外,也真真是實力不如人,這倒黴是認了,鄙視的眼神兒卻也遞過來了。


    若是有人做一個統計表,大約可以知道這些日子隨著江湖人破壞力的增高,捕快被鄙視的頻率那也是節節攀高的。


    好在對這些,這幫子皮賴的捕快都已經是熟悉的了,完全可以把那看不起的目光當做敬仰的目光來領受,臉皮厚到不會有任何的不好意思,隻是心情不爽的時候被那樣的目光刺上一刺,心情會更加不爽。


    客棧的爆滿已經持續一段時間了,縣城也沒有了空餘的出租房,這幫江湖人在這邊兒住的時間長的也有一個多月了,短的也有五六天。縣城裏來往的捕快都習慣了這些江湖人時不時來點兒令人眼花繚亂的打鬥,然後再聽那些被殃及的商販抱怨自家的損失。


    前兩天的傳言一出,去琉璃山莊尋寶的人多了,拉幫結派的,一幫子人浩浩蕩蕩地出去,倒讓縣城裏安靜了下來。


    “誰說要打了?咱們就是跟去看看,琉璃山莊那麽大一個莊子擺在那裏,按說也是縣城的地方了,怎麽也不能讓那些江湖人隨意敗壞,再加上那麽值錢的東西擺在那裏,他們若是拿點兒也就是了,若是拿的多了,可不還是咱們的不是?”


    李大膽想起這樁麻煩事,也是一歎,要說這縣官大人也是不好當,琉璃山莊那麽大一個家當,吃又吃不下,吐又不能吐,在接手的人沒有來之前,那琉璃山莊就是個燙手的山藥,拿也不是,扔也不是,著實不好辦。


    “難道咱們不讓他們拿他們就不拿嗎?你倒是去說說,他們聽嗎?到時候看到了,攔還是不攔?不攔自然清閑,可是追究起來還是咱們的錯。攔,還不是得動手?可動手的話,打得過嗎?打不過還不是跟不攔沒兩樣?攔了還要受傷!”


    韶誌難得聰明了一回,真相道:“我算是看明白了,這張捕頭就會安排這等左右不討好的差事給咱們,我是一向跟他作對的,他對付我不稀奇,你可怎麽得罪了他,讓他把你推到這地兒?別是被我連累的吧!”


    挨板子那會兒,張捕頭還幫韶誌說了一句話,說“這也不是他的錯,這樣的事誰能想得到呢?他也是老資曆了,以前也沒犯過錯,且饒了這次吧!”


    那話表麵上聽著是好話,可韶誌怎麽都覺得不對味兒,再想到當時縣官大人聽了那話之後的反應:“老資曆,老資曆不知道防著別人劫囚?老資曆還能夠犯這樣的錯?看看那河陽府的公文是怎麽說的,就在他們的門口丟了人不說,還不知道親自去一趟,他的架子怎麽就這麽大,這府衙的公文都可以交給別人代為傳遞的?……”


    縣官大人當時真的是氣急了,有點兒口不擇言,狠狠把韶誌罵了一通,韶誌那時候沒什麽心思聽,卻也聽了前麵半段,現在再想張捕頭的那句話,就覺得是火上澆油。


    可旁的人還不覺得,他們都以為張捕頭是好人,不計較以前的不對付,在他犯錯的時候還替他求情,很是寬厚。跟自己一趟出去的丘八死了,那是意外,誰都知道,那人也不是他殺的,可是其他人卻因此跟他隔了一層……莫名其妙的,身邊還跟他說得到一起去的就剩了李大膽一個。


    想到這裏,韶誌也不由唏噓著拍了拍李大膽的肩膀,一聲長歎,有些無言。


    “那你能怎麽著,不去?派下來的差事你不去,想要做什麽?捕頭給的活兒,你這捕快不想幹,莫不是不想要當這個捕快了?”


    騎虎難下,李大膽未必不知道這個道理,隻是事已至此,總不能為了那些跟兄弟反目吧,韶誌這人也沒什麽大錯,人還行,對自己以前也是有過幫助的,現在他幫不了自己了,自己就過河拆橋,他李大膽可不會幹那樣沒義氣的事!


    韶誌看了李大膽一眼,像是第一回認識到這人還有聰明的一麵一樣,狠狠拍了他的肩膀一下,感慨道:“唉,啥也別說了,兄弟,你是我親兄弟!——走吧,不走還能怎麽著呐,咱好歹是幹活了,就是受了傷,那也是工傷,一會兒見情況不對,閃快一點兒,犯不著為了那不是自己的東西丟了性命。”


    丘八死得突然,當時韶誌也是自身難保,害怕什麽的情緒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感慨倒是不多,事後冷靜下來更多的是慶幸。那種情況,若不是他先走一步,就是自己先走一步,這早一步晚一步可是生與死的問題,能夠成為晚的那個,活下來的那個,可不是“幸運”二字可以道清其中僥幸的。


    突然而然的死亡,讓韶誌第一次認識到了江湖人是如何危險的存在,律法都是約束普通老百姓的,有錢的有權的,可以讓那法網多幾個窟窿,漏掉他們。而江湖人,則是利刃,可以割開法網的利刃,對他們而言,律法並不具備約束力,反而讓人充滿了破壞欲,自己身上這張皮,不但不能夠保障自己的生命,還會讓他送命更快。


    在老百姓眼中,捕快就是走狗,盡做些欺壓弱小敲詐勒索的壞事,最是不得好報的。在那些江湖人眼中,不獨捕快,官府的人都是貪贓枉法的,殺一個賺一個,殺死一個就是救了若幹百姓,殺得多了就是張功勞榜,該被稱為大俠的。


    作為官府的爪牙——捕快,顯然也是死得不冤枉的那種。


    如此不討好的職業,卻也不能不做,不做捕快做什麽呢?韶誌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這樣不勤快的,就是去做個幫傭學徒都沒人要,何況他年紀在這裏,又是讀書不成武功也不成,沒有一技之長的,除了做捕快混日子,也沒什麽能幹的了。


    不得不說,韶誌的父母為他謀了一個好職業,縣衙那麽多人,但凡韶誌圓滑點兒,也沒人理會他一個小捕快是不是盡忠職守。


    “這話說的是。”李大膽臉上露出了笑容,兩人並排走著,又是哥倆好的模樣,腳程也不慢,很快上了山,看到了那一處金碧輝煌的莊子。


    斜陽餘暉半滅明,反射著淡黃光線的山莊仿佛遠在天邊,那熠熠閃爍的明光色呈七彩而多變,綠林陰晴,似有似無的暗影遮不住那璀璨的光芒,簷角屋脊,靜默著的走獸麵容猙獰,鑲嵌在眼窩處的玉石光芒冰冷……


    大門前,一幫人分了幾群各自紮堆,注視著那兩扇大門的一雙雙眼睛都有著貪婪,偶爾那麽一兩道探究的視線也無從置身事外,大門上交叉貼著的封條窄長,並不能夠起到足夠的警示,已經被眾人無視掉了。


    原應守在門口的捕快早就蹲到了一旁的樹根下,暗道著晦氣,這麽多人,莫說打不過,就是打得過,蟻多咬死象,也不敢上前打啊!


    一個眼尖的看到人群之後的李大膽,李大膽的膽子大,個子也高,在這一幫人中雖達不到鶴立雞群的程度,卻也不容易被忽略掉。


    胳膊肘撞了撞同伴,目光示意,那兩個悄悄撤出人群,來到李大膽身邊才長出了一口氣:“你們可算是來了,瞧見沒有,這架勢,都要吃人了!”


    江湖上的事,官府插不上手,那幾幫人明顯是來曆不同的,他們之間的互相打量都被幾個捕快收於眼底,帶著幸災樂禍的心情,巴不得看好戲的四人在一棵大樹下一蹲,紮堆兒說起了閑話。


    “今天來的人是最多的了,申時就有人來了,在門口就小打了一場,可算讓咱們開了眼界了,瞧見那樹沒有,一腳上去,斷了,這得多大的勁兒啊!”


    不遠處一人合抱的樹斷了,斷茬並不齊整,樹冠傾倒的方向是密林深處,若非特意指出,還真的不太容易發現這株斷木。


    “那算什麽,昨天那個才是厲害,沒見後頭人都吐血了?那一攤子血跡還在那兒,瞧見沒有,今天看都是黑的了……瞧這模樣,今兒還要打個大的呐!”


    下巴一抬,努了努嘴,順著他指的看過去,那一灘子隱約透著黑色的痕跡在草葉上格外醒目,但若是不說的話,以這會兒的天色,多半被當做黑土忽略過去。


    韶誌這是傷好之後頭一天往這邊兒來,聽得新鮮,看了那兩處痕跡,似信非信的,把目光轉到大門上,問:“我看那封條還好好的啊!”


    一人嗤出聲來:“怎麽可能不好好的,他們誰是從門走的,除非拆了這大門,不然我看那封條還要好好的……昨天還有人拿那門試刀來著,那麽鋒利的刀,吹可斷發,明晃晃的光閃花人的眼,往這門上一砍,一串子火花,嘩啦一響,那刀就成兩半了。——這門可是結實,怪不得叫做試刀門了,聽說這門隻有那刀王範鈞在此試過刀,昨天那個什麽莊的,也是出名了。”


    李大膽瞪大了眼睛:“這麽厲害?他們用的刀都是好的吧,那樣的刀都斷了,咱們這樣的薄片子怕是挨上就兩半,可是從哪裏找來的門,這莊主也是厲害了。”


    “不厲害怎麽建起這麽大的山莊,你當是個人都敢占山圈地?誰家有錢也不敢往牆上貼金,這都貼琉璃了!若是不厲害,他敢這麽幹麽?讓你把家裏的錢拿出來亮亮,你都怕錢財露白惹了別人的眼,敢這麽做的,能不厲害嗎?這是明告訴人了——我有錢,我不怕搶。”


    “——唉,不服不行啊!”


    後一句是兩個捕快異口同聲說的,那默契度像是練過一樣,兩個人的聲音合在一起,這聲音也有些大了,排在那幾群人後麵的有人回頭看,他們這邊兒靜了一靜。


    就跟“官府辦事,閑人退場”一樣,江湖人辦事也講究一個“閑人退場”,尤其是這官府的人,他們身為捕快,奉命在此,不得不看著,那就要看著低調一點兒,不要惹了人的眼,萬一惹出什麽麻煩來,當下可是沒人救得了的。


    前頭好像在商議什麽,大概是那幾個前頭的決定了怎麽分贓,有人上前揭開封條,人群一陣屏息之後又開始嗡嗡,嗡嗡著流水進入,目光都集中在前麵和左右,無人注意到後麵的這四個捕快裝作看不到那些人撕封條舉動的無奈。


    “要我說,這封條那就是瞎子點燈——白費蠟,有個屁用,他們不撕開也能進,撕開了,咱們也得當沒看見,也不知道那封條做什麽用的。”


    “做什麽用,嚇唬老百姓唄!就是平民百姓才怕官府,他們可都不怕。”


    李大膽沒有跟著發牢騷,看著人走得差不多了,起了身,連帶著拽了韶誌起來,“羅嗦什麽,人都走了,咱們趕緊跟著,就當是看個熱鬧了。”


    韶誌懶洋洋地伸著懶腰,一副沒精神的樣子說:“這熱鬧咱們還是悠著點兒看,千萬注意著點兒啊,刀劍無眼,萬一傷到碰到可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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