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楚歡走前心裏有莫名的失落。
輕輕推了推安若素的房門,發現是反鎖的,也不好吵醒,隻得又輕手輕腳去洗漱。然後,出門。
這一整天,又是時不時看著手機,而手機依然從未響起。
就這樣,等到下班時,已經有些失魂落魄。
急不可耐回到家,果然,人去房空。
客廳的桌子上,壓著一個鑰匙和一個信封,信封裏,是一疊人民幣和一張紙。紙上,簡單寫著:已走,勿念。錢是房租。
嗬嗬,安若素,總是那麽明了冷淡。
簡單的八個字,一切都說清楚,也將兩個人的關係再次劃分得涇渭分明。
嗬嗬,這不正是自己希望的麽?讓她跟汪昱和好,不正是她想要的麽?而一旦他們和好,妻子和小三本該就是涇渭分明毫無友情的呀。這,不是很正常麽?
嗬嗬,不然,還想奢求些什麽呢?
楚歡搖搖頭,將心底那一點說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搖掉。
深吸一口氣,拿著錢去找物管阿姨。
高高在上的天後隻是自己生命裏的這兩天過客罷了,本來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而對現在的自己來說,付房租和物業費才是最急需的事。
其實前幾天就該給了,因為經濟緊張,才一直拖著,甚至都不敢接房東的電話。唔,不然也不至於接了戲約還天天去幹臨時演員了。
物管阿姨卻沒有接她的錢,而是告訴她,一位長得很像大明星的小姐已經幫她付了。並且,那位小姐還讓物管阿姨轉告她,房租也付清了。
原來,是前兩日白天楚歡不在家的時候物管阿姨上樓去收物管費,安若素剛好在家,就給了。聽物管阿姨嘮叨楚歡最近經濟大概是緊張了,不止物管費拖了好多天,連房租都聽說沒交呢。於是,她就順手交了個幹淨。
楚歡無語。
說不出來,什麽感覺。
握著安若素留下的錢,歎了口氣,又如每天的日常一樣,給遠在故鄉的媽媽打電話。
媽媽依然是在電話裏數落爸爸的不是,說爸爸偷偷打牌欠錢什麽的,又說後悔嫁給他、這日子過不下去什麽的,最後又哭著說如果不是因為楚歡自己也早就不想活了什麽的……
楚歡歎了口氣,安慰著媽媽,說爸爸肯定會改,然後說了點身邊開心的事逗媽媽開心。
然後,她去了銀行,將手裏的錢一股腦兒全塞進轉賬機,打進了那個打了無數次錢的賬號。
然後,給爸爸發了個短信:給你打了一筆錢,查收。保重身體,別再玩過火了。
雖然明知無用,但還是會勸。
不過已經很少想跟爸爸說話了,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不知道用什麽姿態去麵對。應該說,對父親的愛,是一輩子都不會變的吧。起碼,楚歡到現在還沒變過,一如,即便是大四暑假那年回家,爸爸也依然會給她親自點蚊香放在她床邊,像對小孩子。
唉……他是愛她的。隻是,有些*,超越一切。
楚歡有時候會有點奇怪:到底是一種怎樣的*與衝動,才能讓父親如此喪失理智,連自己最疼的女兒和跟自己風雨相伴一輩子的妻子,都可以不顧及?
甚至,她有一絲絲的羨慕呢:如果也有那樣一件事、一個物、或一個人,可以讓自己衝動忘情至斯,會,是一種什麽感覺呢?
而那邊廂,安若素有一個天底下最好的父親。不止在小時教她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道理,又在她長大後做她的堅強後盾。
那時,安若素與汪昱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父親打電話問安若素自己的想法,隻說“孩子,你什麽想法,爸爸都支持你”。然後,當他得知女兒想離婚卻顧念著孩子時,更是跟她說“孩子你不用操心,有爸爸”。
這就是她的父親。很特別。
或許,他是這世上唯一一個支持女兒家離子散的父親。當女兒徘徊在離婚與不離婚的坎上時,他沒有拿任何主意,卻告訴她:
任何人,都是會離開的,隻有你,會陪著你自己。所以,你可以對任何人不好,卻不能對自己不好。
那話,雖然殘酷,卻很現實。
是啊,這世上,有誰是無條件愛著我們一輩子不離不棄的呢?
父母對孩子,都被說是無私的愛,可誰又能否認,那愛的背後沒有“父母憑子貴”的期望,和“養兒防老”的安心。
戀人之愛,在愛神到來的那一刻確實是跨越貧富貴賤乃至生死,可,一旦愛情荷爾蒙漸漸褪去,多年之後,還有多少人真的會完全接受一個一無所有的愛人,並且負責一輩子?看身邊就知道,如果有天夫妻中的一人身殘病重,能守在床邊幾十年照顧得甘之如飴的,又有幾人?
而孩子對父母之愛,就更不用說了。說起來誰都懂孝順,可父母的需要卻總排在無數事情之後。年少時,忙著結交朋友玩電子遊戲看小說;結婚後,忙著二人世界,男方父母還敢理所當然過來當婆婆公公要求同住,卻多少要麵對婆媳矛盾;而女方父母更慘,連跟孩子同住的機會都極小,隻怕就跟白養一場女兒差不多吧,還總被婆家念叨著貼娘家雲雲……至於兒女有了自己的孩子後,就都一心撲在下一輩的小寶貝身上,哪裏還想得起老父老母?
所以,終究。
這世上,每個人都是一場獨自的修行。
誰,都不會真的負責愛你一生。
正是因為終於想通了這些,安若素才真正決定離婚。
因為,她已經不愛汪昱了,所以從汪昱這裏她再得不到歡愉。而,汪昱的花心與不成熟,已經讓她在他這裏得不到安全感。至於經濟和社會地位上,他都不如她,更談不上成為她的依靠。
所以,綜合來說,還不如一個人海闊天空重新上路。
因為,安若素始終還在盼望;有那麽一個人,會無條件愛自己……不管她是變得蒼老,還是變得失態,甚至變得尖酸刻薄多疑善妒如世俗任何一個小女人,他都會愛著她。而不是,如無數愛慕她的人那樣,隻愛著她的容貌、氣質、品性與智慧。
她真的希望有那樣一個人啊,可以讓她肆無忌憚,表現自己所有的陰暗麵與脆弱麵……放心地在他身側老去。
那個人,顯然不是汪昱。
她回“家”,隻是因為,他們終究名義上沒有離婚,還有早前簽的戲約需要兩個人以夫妻之名共同完成。沒辦法,演員這個行業,是二十四小時的。
汪昱顯然不懂她的心思,牟足了勁獻殷勤。
不止早早收工接她回來,更是請了假陪她。
她原本說沒空,他卻說是朋友之約,隻是,一切成過眼雲煙後,想帶她一起回頭走走當初走的路。
於是,他騎著不知從哪裏借來的單車,載著他,從他畢業的電影學院一路騎……那些路上,都是他們當年交往時的痕跡。
雖然時隔近十年,很多景物都已物是人為,但每一處,還都能勾起曾經的點滴回憶。
那個時候,他是陽光燦爛的二十歲大學少年,而她,是二十六歲盛放如花的演藝明星……那個時候啊,是她最美的年紀呢。可以說,那個時候她可以選擇任何一個男人。但,她選擇了他,一文不名的窮大學生。
而他,卻是在人生的起點,那個時候,他的人生有無數種可能,而他,卻選擇將自己的手與她綁在一起,賭上未來的無盡流年。
那個時候,兩個人是真的相愛啊。
很愛很愛……
愛到,即便是隔了十年的時間,她坐在他的單車上,亦是淚流滿麵。
她終於伸出手,如當年一般,將騎車的他抱住。
卻發現,原來,他的胸口也在起伏……
他,也在流淚吧?
輕輕推了推安若素的房門,發現是反鎖的,也不好吵醒,隻得又輕手輕腳去洗漱。然後,出門。
這一整天,又是時不時看著手機,而手機依然從未響起。
就這樣,等到下班時,已經有些失魂落魄。
急不可耐回到家,果然,人去房空。
客廳的桌子上,壓著一個鑰匙和一個信封,信封裏,是一疊人民幣和一張紙。紙上,簡單寫著:已走,勿念。錢是房租。
嗬嗬,安若素,總是那麽明了冷淡。
簡單的八個字,一切都說清楚,也將兩個人的關係再次劃分得涇渭分明。
嗬嗬,這不正是自己希望的麽?讓她跟汪昱和好,不正是她想要的麽?而一旦他們和好,妻子和小三本該就是涇渭分明毫無友情的呀。這,不是很正常麽?
嗬嗬,不然,還想奢求些什麽呢?
楚歡搖搖頭,將心底那一點說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搖掉。
深吸一口氣,拿著錢去找物管阿姨。
高高在上的天後隻是自己生命裏的這兩天過客罷了,本來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而對現在的自己來說,付房租和物業費才是最急需的事。
其實前幾天就該給了,因為經濟緊張,才一直拖著,甚至都不敢接房東的電話。唔,不然也不至於接了戲約還天天去幹臨時演員了。
物管阿姨卻沒有接她的錢,而是告訴她,一位長得很像大明星的小姐已經幫她付了。並且,那位小姐還讓物管阿姨轉告她,房租也付清了。
原來,是前兩日白天楚歡不在家的時候物管阿姨上樓去收物管費,安若素剛好在家,就給了。聽物管阿姨嘮叨楚歡最近經濟大概是緊張了,不止物管費拖了好多天,連房租都聽說沒交呢。於是,她就順手交了個幹淨。
楚歡無語。
說不出來,什麽感覺。
握著安若素留下的錢,歎了口氣,又如每天的日常一樣,給遠在故鄉的媽媽打電話。
媽媽依然是在電話裏數落爸爸的不是,說爸爸偷偷打牌欠錢什麽的,又說後悔嫁給他、這日子過不下去什麽的,最後又哭著說如果不是因為楚歡自己也早就不想活了什麽的……
楚歡歎了口氣,安慰著媽媽,說爸爸肯定會改,然後說了點身邊開心的事逗媽媽開心。
然後,她去了銀行,將手裏的錢一股腦兒全塞進轉賬機,打進了那個打了無數次錢的賬號。
然後,給爸爸發了個短信:給你打了一筆錢,查收。保重身體,別再玩過火了。
雖然明知無用,但還是會勸。
不過已經很少想跟爸爸說話了,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不知道用什麽姿態去麵對。應該說,對父親的愛,是一輩子都不會變的吧。起碼,楚歡到現在還沒變過,一如,即便是大四暑假那年回家,爸爸也依然會給她親自點蚊香放在她床邊,像對小孩子。
唉……他是愛她的。隻是,有些*,超越一切。
楚歡有時候會有點奇怪:到底是一種怎樣的*與衝動,才能讓父親如此喪失理智,連自己最疼的女兒和跟自己風雨相伴一輩子的妻子,都可以不顧及?
甚至,她有一絲絲的羨慕呢:如果也有那樣一件事、一個物、或一個人,可以讓自己衝動忘情至斯,會,是一種什麽感覺呢?
而那邊廂,安若素有一個天底下最好的父親。不止在小時教她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道理,又在她長大後做她的堅強後盾。
那時,安若素與汪昱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父親打電話問安若素自己的想法,隻說“孩子,你什麽想法,爸爸都支持你”。然後,當他得知女兒想離婚卻顧念著孩子時,更是跟她說“孩子你不用操心,有爸爸”。
這就是她的父親。很特別。
或許,他是這世上唯一一個支持女兒家離子散的父親。當女兒徘徊在離婚與不離婚的坎上時,他沒有拿任何主意,卻告訴她:
任何人,都是會離開的,隻有你,會陪著你自己。所以,你可以對任何人不好,卻不能對自己不好。
那話,雖然殘酷,卻很現實。
是啊,這世上,有誰是無條件愛著我們一輩子不離不棄的呢?
父母對孩子,都被說是無私的愛,可誰又能否認,那愛的背後沒有“父母憑子貴”的期望,和“養兒防老”的安心。
戀人之愛,在愛神到來的那一刻確實是跨越貧富貴賤乃至生死,可,一旦愛情荷爾蒙漸漸褪去,多年之後,還有多少人真的會完全接受一個一無所有的愛人,並且負責一輩子?看身邊就知道,如果有天夫妻中的一人身殘病重,能守在床邊幾十年照顧得甘之如飴的,又有幾人?
而孩子對父母之愛,就更不用說了。說起來誰都懂孝順,可父母的需要卻總排在無數事情之後。年少時,忙著結交朋友玩電子遊戲看小說;結婚後,忙著二人世界,男方父母還敢理所當然過來當婆婆公公要求同住,卻多少要麵對婆媳矛盾;而女方父母更慘,連跟孩子同住的機會都極小,隻怕就跟白養一場女兒差不多吧,還總被婆家念叨著貼娘家雲雲……至於兒女有了自己的孩子後,就都一心撲在下一輩的小寶貝身上,哪裏還想得起老父老母?
所以,終究。
這世上,每個人都是一場獨自的修行。
誰,都不會真的負責愛你一生。
正是因為終於想通了這些,安若素才真正決定離婚。
因為,她已經不愛汪昱了,所以從汪昱這裏她再得不到歡愉。而,汪昱的花心與不成熟,已經讓她在他這裏得不到安全感。至於經濟和社會地位上,他都不如她,更談不上成為她的依靠。
所以,綜合來說,還不如一個人海闊天空重新上路。
因為,安若素始終還在盼望;有那麽一個人,會無條件愛自己……不管她是變得蒼老,還是變得失態,甚至變得尖酸刻薄多疑善妒如世俗任何一個小女人,他都會愛著她。而不是,如無數愛慕她的人那樣,隻愛著她的容貌、氣質、品性與智慧。
她真的希望有那樣一個人啊,可以讓她肆無忌憚,表現自己所有的陰暗麵與脆弱麵……放心地在他身側老去。
那個人,顯然不是汪昱。
她回“家”,隻是因為,他們終究名義上沒有離婚,還有早前簽的戲約需要兩個人以夫妻之名共同完成。沒辦法,演員這個行業,是二十四小時的。
汪昱顯然不懂她的心思,牟足了勁獻殷勤。
不止早早收工接她回來,更是請了假陪她。
她原本說沒空,他卻說是朋友之約,隻是,一切成過眼雲煙後,想帶她一起回頭走走當初走的路。
於是,他騎著不知從哪裏借來的單車,載著他,從他畢業的電影學院一路騎……那些路上,都是他們當年交往時的痕跡。
雖然時隔近十年,很多景物都已物是人為,但每一處,還都能勾起曾經的點滴回憶。
那個時候,他是陽光燦爛的二十歲大學少年,而她,是二十六歲盛放如花的演藝明星……那個時候啊,是她最美的年紀呢。可以說,那個時候她可以選擇任何一個男人。但,她選擇了他,一文不名的窮大學生。
而他,卻是在人生的起點,那個時候,他的人生有無數種可能,而他,卻選擇將自己的手與她綁在一起,賭上未來的無盡流年。
那個時候,兩個人是真的相愛啊。
很愛很愛……
愛到,即便是隔了十年的時間,她坐在他的單車上,亦是淚流滿麵。
她終於伸出手,如當年一般,將騎車的他抱住。
卻發現,原來,他的胸口也在起伏……
他,也在流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