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龍童像個傻子一樣隻會鍛煉身體而不理我,我實在懶得繼續跟他耗,於是離開了他的住處。


    等我變回一個人後,許多不願回想起來的事一一掠過腦海,讓我深深陷入自我厭惡。我一點都不想回憶刺在龍童厚實胸口上那破蛋而出的小龍刺青。或許那是基於龍童這個名字刺的,但我怎麽看都隻能想到卡通「卡利麥羅」(※注3:caiimero。卡利麥羅是誕生在意大利一個卡通形象,出自意大利米蘭的漫畫家托尼?巴戈特之手。)裏出現的那隻黒色小雞。為什麽會主動去刺那種圖案在身上?難道等老了之後不會很丟臉嗎?我心中隻湧現諸如此類的嘲笑。


    一想到我竟然和那種刺青上了床就很可恥,的確該反省反省。


    然而,我對我過去槍殺了人這件事倒無半點後悔。


    也沒打算為此反省。


    再說,一個家庭內會藏著三億非法黑錢,那肯定也幹過見不得人的勾當。


    隻不過,即便那隻是一個極為普通的家庭,我也絲毫不會愧疚就是了。


    能讓我後悔的隻有輕易和人上床這件事而已。


    畢竟光是扣板機就夠熱血沸騰了,對著人開槍更會讓我無法自拔。


    老實講在那種狀態下,其實和誰上床都沒差了。


    稍微看對眼就行,簡直等同毫無標準。此外,我還得慶幸自己有副隻要開口要求,男人就會答應的外貌。要是醜到會被拒絕的話,我還真不曉得該怎麽辦,恐怕會開槍亂殺路人,最後一槍轟了自己的腦袋吧。


    聽說社會上常有為了發泄不滿而殺人的家夥。


    我想我也屬於這種類型。


    我既不是那種陰暗到會被人同情的人,也根本不想被任何人同情。我心中這股想用蠻力使人屈服的鬱悶,永遠無法透過肉體獲得滿足。


    由於我不打算遭人同情,所以也從來沒替他人設想過。


    我可以為了任何一種理由而無所謂地開槍。


    開槍射人這件事真的太有趣,開完槍之後我都會莫名興奮,甚至稱得上是一種病了。但我一點都沒打算治療,反正早就太遲了,我遲早會因拿霰彈槍射殺人而被捕吧。


    我不能接受這喜好被人說成性癖。盡管確實和性愛有關,但中間還是隔了幾道不同的感受。


    排第一的一定是暴力。


    想品嚐用壓倒性暴力擊敗他人的渴求永遠是第一,而性愛不過像條抹布,用來擦拭溢出來的渴求罷了。


    再來就是包覆住我全身的自我厭惡感。開槍完全不讓我覺厭惡,就算因此殺死了人也一樣。可是另一方麵,我不願回想起一時衝動下的性愛,做事情失敗也會一直殘留在我腦中,不斷傷害我的自尊。


    我甚至認為自己應該算個賢淑的女人,雖然絕對沒人會同意。


    我一個人走在夜晚的路上,拿起手機打給「男友」。因為突然覺得有點對不起他,心想幹脆暫時住到他那好了。我和這任男友——羅伯特交往了四年以上,拜托了他不少事,一開始卻連手都不肯讓他牽。


    再說,其實我第一次的對象是憐。


    在我第一次射殺了人後變得完全無法忍受,才會邀他上床。至今我仍無法理解當時的感覺是怎麽回事,因為既不是戀愛,更不是為了追求快感。


    難道這是神對我下的詛咒?隻因我太過渴望用力量壓製他人嗎?


    當我純粹想開槍的時候,不是跑到射擊場、深山,就是隨意找個河床,甚至也有直接在大街上開槍的經驗。就算沒射死人,這樣就足以讓我想脫光衣服和人上床。更別提真的射中人、射死人的時候了。


    當然會完全無法忍受。


    會讓我做出連真正愛上而交往的男友都不準他做的事。而且還是在接近無意識、無條件的篩選下隨便找個對象,事後再來因衝動陷入自我厭惡。


    連我自己都覺得我無可救藥了。


    手機打不通。不過一想到他應該在執勤,我就沒繼續打下去了。反正他等等一定會回撥,因為他非常寵我。與其說是喜歡或愛上,其實真得說「寵」才正確,所以就算聽到我開口要槍也弄來給我,並且不會責罵我不該要這種東西。


    或許是他覺得我很好玩吧,而我覺得被這樣看待也沒差。


    因此即使我們之間的交往不算多正式,前前後後也將近四年了。他的年紀足以當我父親,大概已經在母國娶妻了,我根本不在意所以也沒確認過。隻是我明明沒好好和他上過幾次床,他依然忍了我四年,大概是把我當寵物看吧?如果認為這種說法太難聽,說成「女兒」也不是不行。


    偶爾會主動和自己上床的女兒,聽起來真是既惡心又完美的存在啊。


    我收起手機,邊走在夜晚的馬路上邊思考現在該怎麽辦。我不是傻子,所以挑了人車都多的道路往車站走。這時離末班電車還有段時間,路上人車是越聚越多。


    該回龍童的房間,還是老老實實回家?我已經三個月左右沒回過家,一般來說被報失蹤人口也不稀奇,但是我的父母早就徹底放棄我了。


    我分得的錢。


    襲擊那戶人家,我射殺一人後得來的五千萬圓幾乎沒花掉多少。


    雖然我這個人根本不想工作,真有個萬一時也打算讓人包養,卻不知為何沒怎麽花這筆錢。我想要的東西其實不多,頂多隻想考張獵槍的執照。不過由於我沒和父母好好相處,所以肯定會在第一關的身家調查就被刷掉而考不成吧。


    我在車站前回轉區的花盆上坐下,等羅伯特回電給我,如果今天去不成他家,就幹脆回龍童那好了。反正那家夥滿腦子隻想著鍛煉身體,若不是我勉強邀請,他也不會主動來上我。我感覺得到他把性欲都用來強化肌肉纖維了。


    我真的很想擁有他那樣的體格。


    我默默盯著手機屏幕,回想起龍童粗魯的做愛技巧。那種隻想到自己爽的動法最剛好,反正我同樣愛怎麽動就怎麽動,加起來才是絕配。像羅伯特就會考慮到我的感受,反而讓我覺得有點累。


    街頭演奏家正彈著木吉他。


    有幾名觀眾圍觀。


    出租車站雖然還沒排出人龍,不過已有出租車三三兩兩聚集過來,準備因應末班車時段。人潮逐漸往車站聚集,警察局就在不遠處。剛喝完酒超嗨的集團,或像學生般嘻笑打鬧的集團,我就身處在這些人群的正中央,坐在花盆上等待回電。


    所以這個當下,我還不得不懷疑起自己的腦袋和雙眼。


    一名穿著大衣的女人就站在離我幾公尺的地方。個子嬌小,說不定比我還矮。從大衣底下露出的小腿被深色褲襪包覆。漆皮表麵的高跟鞋在經霓紅燈反射下散發暗沉光澤。


    敞開的大衣內是一套沒有肩帶的兔女郎衣,除了能看到鎖骨裸露在外,也能清楚明白斜方肌有多結實。


    顯眼到不能再顯眼的白發配上亮紅鏡片太陽眼鏡,以及蠢得要死的頭飾。那頭飾到底是怎樣?有必要戴嗎?


    我被嚇得整個人愣住,還差點把手機弄掉。


    她往我這走來,明明穿著高跟鞋卻沒半點腳步聲。看來她似乎不用腳底,而是踮著腳尖走路,讓我難以判斷她的正確身高。


    她不發一語,越走越靠近。


    穿著兔女郎衣披上大衣這種蠢得要死的裝扮,兔女郎麵無表情地穿越人群朝我逼近。我完全搞不懂她想幹嘛,因為這裏人又多,離警察局又近不是嗎?


    蠢兔子已來到眼前。


    隻見她伸手撩起大衣。


    花盆裏種的樹瞬間炸裂開來,而我勉強躲開了。


    原來是她以要踢斷樹幹的狠勁,朝我踢出一記把高跟鞋鞋跟往斜上翻的詭異前踢。現在跌在


    地上的我剛才可說是未經思考就憑著本能躲開。想當然耳,樹幹碎裂聲吸引了周遭群眾的視線。


    他們瞄了我和兔女郎一眼,腳步要停不停的,但最後通通事不關己地繼續往前走。


    這樣下去不妙。


    要動手也給我看一下地點好不好。


    既然搞到發生爆炸,就沒辦法瞞下去了。


    馬上會穿幫。


    警察就在不遠處。


    要是她承認自己搞砸而就此收手,還不失為最後一次機會。


    或許就是這種想靜觀其變的念頭使我遲鈍,無法躲開緊接著揍來的拳頭。被她重重一拳打在天靈蓋上,讓我的意識中斷了一瞬間。


    這個蠢貨是認真的。


    這時我放聲尖叫就算贏了,隻要等警察來把這個突然襲擊我的變裝怪咖逮捕,事情便告一段落。


    「……你這傻子瘋了不成?竟敢看扁老娘……!」


    結果,我站起來接下她的挑釁。


    反正我也不算正常人了。


    話雖如此,我多少還保有一點理性。要是在這裏引起騷動而惹來警察盤查,手提包裏的「法官」就會被發現。四周人群開始噪動並停下腳步,像在看醉漢打架似地保持安全距離。附近的警察也注意到這裏。


    我把手提包往兔女郎身上甩去,裏頭放著將近一公斤的鐵塊。


    她應該會躲開,並在躲開後拔腿開溜吧。


    沒想到她直接接下手提包,無論我怎麽往回拉都不肯鬆手。雖然我在拉環裏加了鋼圈,所以就算用全力拉也拉不壞,不過由於她的手不動如山,害我若繼續執著手提包就無法脫身。


    隻要選擇放棄「法官」,就逃得掉。


    再買一把新槍就好。


    最不妙的是在這裏引發騷動,所以現在隻要放聲尖叫裝成被害者就好,快叫啊。


    開口哭鬧就能平息事情。


    然而,眼前兔女郎那不肯放開手提包的強勁臂力點燃了我內心的火苗。遠比我強健,比起力氣我絕對贏不了的體能,讓我好生忌妒。


    那正是我渴望的身體。


    縱使渴望卻得不到的身體。


    但是一個比我矮小的女人卻擁有它。如今這個女人還帶著敵意踹我,痛揍我的腦門,這叫我如何能忍?


    我用力扯了一次手提包,再利用反作用力往她撲去。盡管這招怎麽想都會被躲過,不過我的目的本來就是手提包。當順利搶回來的瞬間,我腦中「拔腿就跑」的選項也跟著徹底消失。


    我不會尖叫,誰想啊!


    我伸手進手提包內握住「法官」的槍把。


    四周看熱鬧的群眾隻覺得是兩個女人無意義的吵架。要被和這個穿得怪裏怪氣的兔女郎混為一談,連我都不好意思起來了。


    看我接下來就讓你們這群家夥的日常崩壞,活該愛停下來看熱鬧。


    我在極近距離扣下「法官」的板機。響亮槍聲撼動了車站前的回轉區,花盆裏的樹木瞬間斷成兩截,發出「啪嚓啪嚓」的噪音往旁倒去。熊彈一發的威力當然遠比兔女郎的高跟鞋來得強大。


    看到兩名警察慌張跑來,我不爽地朝他們開了第二槍,鳥彈內的小鐵彈瞬間炸裂開來。等同一次發射數十粒小鐵彈的鳥彈不必特別瞄準也能射中,威力就算殺不死人,也夠讓中彈者痛到卻步。而如今最重要的是,四周看熱鬧的家夥一聽到槍聲,紛紛開始落荒而逃。


    接著我把槍口對準那些看到女人當街吵架覺得有趣,就拿起隨身相機拍照的家夥,結果一個個鐵青著臉舉起雙手投降。這時兔女郎從旁衝撞過來,我用四兩撥千斤的方式化解力道,不是躲開,而是化解。對對對,記得龍童說過隻要用這招,對方的打擊就命中不了。


    現在我對警察開槍,也引發了騷動。


    眨眼間就成了罪犯,大概沒辦法緩刑吧。


    被抓到也沒差,不過在那之前我想多開幾槍。剛才那兩發都射中了人,自然讓我體內的興奮感無法抑製,活像煮沸的開水不停溢出。再來啊,我還想再射更多人,看到誰就射誰!


    我不斷逃跑,總之得先離開這一帶,畢竟射了警察後的緊急布署可是大陣仗。就算警察局裏隻有那兩名警察,肯定還有其他正在夜間巡邏的家夥,更會從其他單位調來支持。照理來說,我被抓隻是早晚的問題。


    手機響了。


    是羅伯特。


    我邊跑邊接起手機。


    「你現在馬上來接我。」


    「真急啊。」


    另一頭傳來流暢的曰文,據說他在日本執行任務已超過十年以上。


    「能不能讓我進到基地裏?」


    「……發生什麽事了?」


    「我捅了一點簍子,得找地方藏身才行。」


    「你人在哪?我不可能馬上趕到。」


    我說出路名後,他回答我得花一個小時。也就是說,我隻要躲過警察和兔女郎一小時就好。一旦躲進美軍基地後,想必不管是警察還是兔女郎都沒辦法輕易出手吧。


    那就是砍掉來霧頭的殺人兔女郎嗎?


    沒帶任何刀械,雙手空空找上門來。


    不過對方隻有她一人,而且比我還顯眼。


    轉頭一看,發現她竟一聲不響地踮著腳尖追來,速度絕對比我快。


    我改變原本裝在第三發的熊彈,改發射再下一發的蛇彈。蛇彈比鳥彈更細,擴散性能也更好,用來當障眼法再適合不過。不過這又讓我製造出槍聲,等同告訴警察我的位置,但什麽都不做隻會被追上。


    我猶豫起要不要暫時躲回龍童的房間。


    若是多了一個龍童,戰況就不一樣了。加上就算我跑去求助於他,他也不會遭到警察問罪。畢竟我開槍和射警察都和他無關,隻要說我逃進朋友家就好。最後演變成廝殺也是龍童會贏,搞不好還能騙到一個正當防衛的借口。


    這時我轉頭過去沒看到人追來,大概是蛇彈稍微起了阻擾效果吧。


    我沒有大意。


    那種類型的家夥通常會冷不防從彎角現身。


    我在巷子間穿梭的同時,也在想該如何躲起來。說起來這件事當然比起殺掉兔女郎重要,不過其實我算是被逼得不得不躲。對方又怎麽樣?什麽都沒想就攻過來了嗎?


    難道她和我有什麽仇?


    來霧是在人煙稀少的小巷子內被殺的,但這次我卻是在大庭廣眾眼前遇襲。對方或許知道我在那種狀況下不會逃,而是會拿出「法官」開槍,才特意那麽做吧?


    殺人未遂加上違反槍炮彈藥管製條例,被抓到的話可得吃上十年牢飯。


    幹脆用那五千萬來請律師好了。不對,現在這種事怎樣都好,等到順利逃掉後再想也不遲。


    龍童的房間,首先往那裏去吧。


    我轉動「法官」的彈倉,姆指輕放在擊鐵上,就保持這個姿勢繼續跑。


    熊彈,410口徑霰彈塊。


    看我用這個殺了你。


    我一邊警戒著人群,一邊穿梭在陰暗處間朝龍童的房間跑去。我已發了一封簡訊給他,內文沒有寫詳細狀況,隻插了一句預設句的「救命」就送出了。我想盡早告訴他發生了緊急狀況,雖然他很有可能正在睡。


    到處響起巡邏車的警笛聲,不知到底緊急調來多少輛,這時我滿慶幸事情是發生在人車聚集的車站前,因為就算實行交通管製,警察的行動仍多少受到影響。


    不曉得我的臉有沒有被看見?


    畢竟剛才周遭那群蠢蛋中有人在拍照。


    隻好用五千萬來整型了,明明我還相當中意這副外貌的啊。


    離龍童的房間隻差一點距離。


    結果兔女郎,貨真價實的兔女郎就站在我眼前十公尺處。她把大衣丟了,身上看來連半點擦傷都沒有,右手拿著一把大刀,就是用那個砍了來霧的頭嗎?


    簡直就像一排醜陋的牙齒。


    「……你幹嘛穿成那麽詭異的樣子啊?」


    我把「法官」對準兔女郎後問她。從距離上來看我並非絕對優勢,而「法官」的子彈不直直飛也不稀奇,整體構造其實跟火繩槍差不了多少。


    兔女郎沒有回答,隻默默舉起右手那把像是利牙的刀。


    如果她用剛才那種踮腳尖的步伐衝過來就正合我意。因為除了在這種狹窄小巷子裏無法橫向閃躲,她主動縮短距離也增加了我的命中率。不過要是我射偏,就真的束手無策了。


    我開了一槍,結果看到她隻往側邊稍微移動躲開,我整個傻住。


    怎麽可能?躲開子彈?而且還那麽輕鬆?我連忙轉動彈倉,深怕來不及趕上。眼看兔女郎正朝我接近,距離越縮越短。目前子彈剩下兩顆,我動手轉動彈倉,關鍵不在第五發,而是第六發。


    「法官」相當便利,不隻能裝多種類霰彈,甚至也能裝幾種通常子彈。


    而且還是長型彈殼的高威力子彈。


    45柯爾特子彈,長型彈殼讓它能裝更多火藥,也就是所謂的麥格農彈,貫穿力十足。雖然熊彈沒能射穿她,這顆或許能成功也不一定。


    她已來到我眼前。


    當我要扣下板機的瞬間,兔女郎竟浮了起來,讓我頓時失去目標而錯愕。停滯在半空中的兔女郎狠狠踹出她的右腳,快如刺槍的高跟鞋在我的右眼中逐漸變成一個大黑點,最後化為一片漆黑。


    我的右眼瞬間被她踢穿,而她維持停在空中的狀態下收回腳,用雙腳著實落地後作勢追擊退縮的我。


    我沒讓她得逞。


    因為我根本沒退縮。


    痛覺轉變為快感竄上身體。


    沒錯。


    我就是想象這樣用盡全力戰鬥,從小時候開始一直都想。


    所以即使右眼被踢穿,我也不會退縮。當兔女郎落地的時候,我冷靜地將槍口對準她,並有如機械般扣下板機。


    一聲巨響響徹巷子裏。


    正中腹部,兔女郎飛得老遠。滴著滿頭大汗的我一邊忍受從右眼噴出的血沿著臉頰滑下的不舒適感,一邊轉動彈倉裝填剩下的子彈。45柯爾特子彈確實貫穿了,因為我看到她身後的牆壁炸開。


    隻要給倒地不起的兔女郎最後一擊。


    沒想到在我動之前,兔女郎已像彈簧般彈起身來。我想都沒想就看向她的腹部,隻看到某種東西碎裂掉落。是一層像是鎧甲的皮,底下還穿著一件疑似緊身連體衣的衣物。


    原來根本不是什麽防不防彈,而是她犧牲身上兩層兔女郎衣中外麵較硬的一層,同時扭動身體化解衝擊。我明白這件事後,開始自暴自棄亂開槍。現在裝的這顆叫九粒彈,是最能發揮霰彈槍威力的子彈。相信這次隻要再打中腹部上的缺口,她肯定不可能還是沒事。


    可是,兔女郎已逼近槍口正前方。


    擴散性完全派不上用場。而她隻輕輕一推我的槍口,九粒彈就一顆都沒射中她,通通往後方的水泥牆射去,在牆上鑿出九個小洞。


    如此大鬧一番,龍童應該要趕來了吧。


    這隻是我一廂情願的期待。


    一廂情願到無可救藥。


    兔女郎的大刀已經陷進我脖子。


    「……eryu。」


    我聽到她低語,卻沒有時間思考意思。不隻根本沒空翻成日文,連這句話到底有沒有含意都不清楚。反正一切都無所謂了,雖然很想把我那份剩下的錢給父母,但也沒時間轉告憐了。


    我用「法官」硬是把脖子上的刀彈開。


    同時順便往她身上踹了一腳拉開距離。不知是不是她沒料到我還能如此反抗,反擊輕易地命中了。不,是剛才的45柯爾特子彈確實奏效了。就算化解得再怎麽高明,也難免會遺留下衝擊才對。


    眼前一片血紅。從脖子噴出的鮮血在我失去立體感的視野中大量擴散開來。我伸手從手提包內抓出子彈,滑開彈倉,裝填進去,推回原狀,壓擊鐵,瞄準槍口後扣下板機。


    啊,該死。


    原來我所持有的暴力使用起來如此費時嗎?沒辦法,它不能和身體合而為一。既然我和它不是一體,那也真的沒救了。


    「yong……qidao……」


    頭被砍了下來。


    從另一側襲來的利刀讓我腦袋漂亮分家。


    滾到地上的我用隻剩一邊的視線看到即使失去頭部,手指仍放在「法官」板機上且直挺不動的身體。而在意識開始模糊前,還能看到身體讓手指抽動扣下板機的瞬間,足以讓我含笑九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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