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子裏家具很齊全,空調網線淋浴什麽的一應俱全,鍾群拎了個包就能直接入住,差點就讓他產生了是在住酒店的錯覺。


    將衣服放進衣櫃裏,筆記本丟在桌上,鍾群看了看空蕩蕩的冰箱,決定出門去買些菜把冰箱塞滿。


    他記得學校附近有個菜市場,而小區附近有個大型賣場。猶豫了下,他決定還是去菜市場。


    理由很簡單,他覺得菜市場的東西應該比賣場的新鮮才是,至少雞鴨家禽都可以是活殺的。


    鍾群打了個車,在出租車司機古怪的眼光中,下車進了菜市場。


    在菜市場裏轉了一大圈,他買了好多東西。什麽蛋啊,雞鴨啊,各種蔬菜啊,魚蝦蟹等等,大包小包拎的他自己都懷疑,出去打車不知道司機會不會拒載他。


    還好這年頭出租車司機的素質都還不錯,至少沒有發生鍾群想象中的拒載事件,讓他順順利利到了家。


    等把買回來的菜分門別類放進冰箱,準備揀菜的時候鍾群突然發現新家裏沒有調味料沒有料酒沒有米,鍋碗瓢盆筷子什麽都沒有。


    “這可真夠坑爹的,看了晚上隻能出去解決了。”鍾群滿頭黑線瞪著沒法處理的菜,隻能把它們丟進冰箱裏。


    出門前,鍾群特地拿了紙和筆,將缺少需要購買的東西列了下來。


    再三確認沒有忘記什麽,他這才再次出門。


    在小區附近的kfc吃了個漢堡套餐,鍾群跳上公交車,去大賣場大采購。


    等鍾群回到家,已經快半夜11點了。


    他摸摸咕咕叫的肚子,拆開一袋從大賣場裏買回來的吐司麵包,一麵吃,一麵整理新采購回來的東西。等他全部整理好,已經是後半夜了。


    躺在床上,他一夜無夢睡到天亮。


    起床後簡單梳洗了下,鍾群去樓下小區花園裏鍛煉完畢,回到家隨便吃了點吐司牛奶當早餐,然後從冰箱裏拿出菜,準備中午做頓好吃的好好犒勞下自己。


    他把清洗完的老母雞切成小塊放入鍋中,加入薑蔥酒和水煮上,自己進了空間。


    綠衣看到他,簡單的像他匯報了下靈酒的釀造情況後,鍾群用空的陶甕裝了一壇適合他使用的稀釋了三次的靈水出了空間。


    第一次使用不知道效果和分量,鍾群隻敢倒了小半杯的靈水進雞湯裏。湯煮開後,他丟入香菇、筍片、火腿、蝦米等輔料繼續煮。


    鍾群總覺不是自己的錯覺,今天的雞湯聞起來特別的香。


    又煮了差不多一個小時,他找了個小碗,撈了一塊雞肉起來試吃。


    雞肉入口鮮香酥爛,一口咬下去居然還有汁水會滲出來,鮮美的讓鍾群差點把舌頭都吞下去了。


    簡直太好吃了,天知道他可是除了薑蔥酒以外,連鹽味精什麽的都沒加,居然能好吃到這個程度。


    鍾群兩眼放光看著洗碗池邊的那潭靈水,他有八成的把握敢肯定,這湯變得那麽美味,肯定和這靈水有關。


    他又把包菜切片,切了幾片臘肉,加入少量靈水、幹辣椒和黑胡椒粉,炒了個臘肉包菜。


    電飯煲裏的飯是用摻了四分之一靈水的水煮的,飯煮好後米粒顆顆飽滿晶瑩,陽光下透著微微的亮光。


    鍾群沒有忘記綠衣的話,改善體質得一點點來,所以他用來煮飯做菜都不敢直接用陶甕裏的靈水,而是用部分靈水加上普通的自來水再次稀釋過的,總得讓身體有個緩和的適應過程。


    嗯,還是忘記了,明天得去買個飲水機,弄點純淨水才是。


    二十一歲的鍾群正是能吃的年紀,再加上這幾天忙著搬家,又開始重新練武了,食量也變得更加大了。一鍋雞湯,一道臘肉包菜和大半鍋的米飯被他一頓飯吃了個幹淨。


    鍾群摸摸脹鼓鼓的肚子,滿足的打了個飽嗝。


    將吃空了的鍋子碗筷清洗幹淨,鍾群坐到筆記本前,對照著他從空間裏抄錄下來的《混元訣》,一字一句的翻譯起來。


    度娘雖然號稱無所不能,可遇到了不但是繁體字還是文言文的《混元訣》,就算是加上穀叔也有搞不定的時候。


    鍾群一邊罵著坑爹,一邊痛苦的和《混元訣》的心法口訣做鬥爭。


    正折騰著,他突然覺得肚子疼一陣陣的抽痛,還不時咕嚕嚕的作響。


    鍾群立刻丟下手裏的筆,直接衝進衛生間。


    就這樣來來回回拉了五六次,肚子才不再折騰他。還沒等他鬆口氣,鍾群發現自己身上傳出來一股惡臭。拉起t恤嗅了嗅,那惡臭可不就是從上麵散發出來的。


    再仔細一看,他的手臂上不知道什麽時候結滿了一顆顆黑色的小顆粒。


    他連忙再次跑進衛生間,照著鏡子一看,自己的臉上仿佛是在做麵膜一樣,整個塗上了一層黑色泥。


    鍾群痛痛快快洗了個澡,順手把散發著惡臭的t恤褲子打包塞進垃圾袋裏,準備一會穿好衣服就拎出去丟了。


    直起身,鍾群無意間瞄了眼鏡子。鏡子裏的人和他原來的樣子仿佛換了個人似的,原來因為熬夜打遊戲有些暗沉發黃的皮膚如今白嫩的連毛孔都看不到,散發著瑩亮的光澤。精致的五官足以讓絕大部分的女生心生嫉妒,本來就超會放電的桃花眼如今更是顯得風流嫵媚,眸光輕輕一轉,就能輕易把人魂給勾走。唇瓣粉嫩猶如上好的薔薇花瓣,輕輕一抿更是誘人無比。


    原本鍾群還有些近視,雖然不算很厲害,但平時也都會著眼鏡。這會他覺得自己不但變漂亮了,就連視力也變好了,透過鏡子的反光,他甚至可以輕鬆的看清楚客廳牆壁上的那幾道裂紋。


    “我靠,這靈水還自帶整容和視力矯正功能?”鍾群當場就愣住了。


    他回過神來,穿上衣服,把垃圾袋拎出去丟在門口。


    回到筆記本前,鍾群繼續和《混元訣》的口訣做鬥爭。


    此刻他從來沒有那麽羨慕過yy小說裏那些拿到上古修真法訣,看著看著就能無師自通最後修成正果的主角們。


    難道他不是豬腳嗎?為什麽給了他空間給了他靈泉給了他修真法訣,卻讓他愣是沒法看懂這《混元訣》呢?


    這麽重要的東西,他又不能公布到網上去請別人幫著翻譯。一旦公布了,沒準他還沒得到正確答案,就先惹禍上身了。


    鍾群糾結來糾結去,最後準備死馬當活馬醫,去問綠衣能不能看懂這《混元訣》。


    這一問,還真讓他找到了解決方法。


    綠衣是妖精,雖然不能修煉《混元訣》,卻能看得懂《混元訣》的心法。終於在綠衣一字一句,連比帶畫的翻譯下,鍾群背下了《混元訣》的心法口訣。


    就這樣,他開始了一邊鍛煉身體強度,一邊修煉《混元訣》,一邊不間斷用靈水改善體質的修行生活。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半個月,轉眼,鍾群學校的開學時間到了。


    帶上厚厚的黑框眼鏡,遮去亂放電的眼睛,鍾群特意做了些掩飾外貌的打扮,怕自己一下子的改變太大,會引起別人的注意,


    走進校門,他才後知後覺的想起來,自己還在茹玉軒定了塊翡翠玉牌,到現在還沒有去拿貨呢。


    離開學校的時候,鍾群在校門口看到了莫曉雨。他不知道莫曉雨叫什麽,但這不能阻礙他認出莫曉雨就是那天站在沈崎身邊的女孩。


    他看了眼莫曉雨,轉過頭跳上公交車。


    他已經和沈崎分手了,莫曉雨是誰,也不會給他造成傷害了。


    從茹玉軒出來,鍾群覺得一身輕鬆。他付完翡翠的錢,讓劉經理找人直接送去沈崎的公司。


    從此以後,他和沈崎就徹底一刀兩斷再也沒有任何瓜葛了。


    三年的感情,到頭來化作路人,從此見而不識。不管沈崎是怎麽想的,他鍾群就這麽認定了。


    也許是徹底放下了這段感情的緣故,當晚,鍾群就在身體裏感受到了一絲流動的靈氣。


    起初,靈氣很微弱,微弱到鍾群以為那隻是自己的錯覺。直到靈氣在他體內運轉了幾個周天後,變得越來越粗,越來越明顯,他才確定了這不是他的錯覺。


    鍾群壓製住狂喜,靜下心來觀察靈氣的運轉。慢慢的他發現靈氣運轉到丹田的時候會減少一部分,繼續運行至全身後又會慢慢變粗,再次運轉至丹田後又會減少一部分。就這樣周而複始,一個周天又一個周天的運轉著。


    鍾群知道丹田是蓄積靈氣的地方,他猜想那些少掉的靈氣應該是被丹田攔截下來,蓄積起來了。他記得綠衣說過,當丹田內的靈氣蓄積滿了,他就可以試著進階至煉氣期了。


    鍾群心中多了幾分期待,從一開始對靈氣一無所知,到完全感覺不到,到現在已經可以清楚的感覺到靈氣的運行,這中間才過了一個月不到。他身後還有錦繡仙園做助力,他相信隻要努力修煉,用不了多久他一定能進入煉氣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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