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尋人蠱的故事
[小李飛刀+係統]一曲共歡歌 作者:妤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如此良辰美景,月色動人,就算不一戰解憂,也應該花前月下談情說愛才是,曲歡咬牙切齒地盯著麵前那枯燥無聊的書卷,恨不得衝著李尋歡的手上咬上一口。
這個時候,難道應該看的不是什麽與子偕老或是君子好逑嗎,至少也得是個才子佳人的話本啊!
“或許你還想有一杯酒,再和我對酌一次。”李尋歡好笑地勾起唇角,緩緩說道。
曲歡用力地揉了揉眼睛,打了個小小的嗬欠,然後努力地想讓自己顯得更精神更認真一些,“這一回我絕對不會攔著你喝酒了,隻要你說一句,我可以陪你喝到天亮。你要知道,一個人苦惱的時候,有人陪他喝酒是多幸運的事。”
李尋歡拿手指點了點闔上的書卷,佯作苦惱,“喝酒什麽時候都可以,而我的苦惱你也可以很快地解決。”
“……阿歡~”曲歡鼓起臉頰,下一刻卻眯起眼睛狡黠地笑了,她舔舔唇,像是隻偷了腥的貓兒,把嘴唇貼在李尋歡的耳邊,曖昧又挑逗地說,“說錯了哦,有一種酒,必須得是很特別很特別的時候才可以喝,而且還不能喝多,你要不要先和我練習一下~”
特別的時候特別的酒,當然說的是交杯之酒,曲歡賊兮兮地把書卷丟到一邊,翻手就拿了兩個潔白如玉的古瓷杯來,也不知她又是怎麽藏了一壺酒在身邊,兩個杯子裏一下子就斟滿了琥珀色的酒液,濃烈的馥鬱芳香也撲鼻而來。這種時候,還有什麽酒比女兒紅更合適呢?
皎潔月色下的紫衣少女巧笑倩兮,麵頰微紅,連眼角都泛著嬌豔的顏色,左手端著酒杯壓在自己唇邊上,右手就把另一杯酒送至了李尋歡的麵前。可不就有那麽一句話,說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若是……若是曲歡能堅持得更久一點,李尋歡還真不知自己會作何反應。
偏偏曲歡是耐不住等待的,她舉著酒杯晃了晃,突然覺得自己有點犯蠢,於是手腕一轉,兩杯酒就都送到了自己嘴邊,一口喝了個幹淨。或許是酒能壯膽呢,曲歡啪地一聲把兩酒杯都按在了石桌上,連帶那書卷也被丟的更遠了,“阿歡,我這麽專心有深情還保守內斂……唔,後麵那個算了,我這麽專情的人,你不用吃醋啦~”
“……”李尋歡先是噎了一下,然後忍不住笑了,也一手按在桌麵上,卻是把那卷書給拿在了手裏,“下不為例。”
“嗯嗯,下不為例,我知道你很吃味啦~”曲歡跳起來抱住李尋歡的腰,順帶在他臉上又用力親了一下,再瞥一眼李尋歡手裏的東西,逃也似的擰身走了。
夜已經漸漸深了,然而卻總有些人為了看熱鬧不願入睡,比如說——王憐花!他等著曲歡終於孤身一人的,這才從樹後轉出來,很是失望地歎了口氣,“你就這麽放過他了?這時候還是濃情蜜意的很。”
曲歡惡狠狠瞪了某個聽牆角的人一眼,卻不在意自己方才做的事被人瞧見了,偷看的人都不羞,她有什麽不好意思的?不過現在她心情好,不和某些人計較,“是啊是啊,瞧見我們親熱你羨慕嫉妒恨啦?沒人要的老男人~”
“我王公子要找女人,也不過是招招手的事兒罷了。”王憐花嗤笑一聲,顯然很是不屑,他若要哄誰,還不是手到擒來的事。
曲歡搖搖頭,用一種很驚奇的目光瞧著他,“你怎麽還沒出事……好吧,你這樣也隻能找到女人,不能找到伴兒啊。”
風流過頭的王大公子,怎麽還沒被哪個女人廢了?果然這裏的女孩子,都沒有大唐女子那樣果決啦,就好像王公子長了這麽張臉,不也還沒被人搶回去當壓寨夫君嘛。
王憐花單遇見了朱七七這麽個烈性子的姑娘,念念不忘了十多年,結果聽聽曲歡說了什麽!朱七七追著沈浪跑已經算是夠大膽了,白飛飛的心思算是夠奇詭狠毒的了,可是誰能告訴他,這年頭連縱馬搶親這種事都……倒讓他真想見識見識那傳說中的女將軍……
“不和你耍弄嘴皮子了,你可想好了,這興雲莊的事要怎麽解決?”王憐花畢竟久未攙和江湖中事,也懶得去算計這江湖後輩們了。
可不是後輩,他耍心眼的時候,哪裏來的什麽金錢幫,什麽兵器譜?
曲歡默默地掀起眼皮瞧了王憐花一眼,慢吞吞地道:“這難道不是你的事情嗎?”
罪魁禍首就應該好好解決自己惹下的麻煩,她動手就行了,動腦子……嗬嗬,這地方連隱元會都沒有,要去哪找消息去?
說是這麽說了,但是第二天一大早,曲歡還是先去找了龍小雲和林詩音,第一句話就把人唬了一跳。實際上,她隻是笑眯眯地問了一下自己徒弟想不想先把某個逃家的家夥找回來而已。
興雲莊正處於危機之中,龍嘯雲莫非還想在外逍遙?真要說起江湖人脈,能比得上龍嘯雲的人的確不多,另外,若是日後有人先找到了龍嘯雲,拿他當人質來換憐花寶典,那是要給還是不給?
要臉麵的人到底還是多的,何況那消息還隻是個謠傳而已,而真要打上門了,難道還有誰會怕嗎?隻是最讓人擔心的,往往是未知的變化,龍嘯雲在興雲莊外,這就是個變數。
“找到我爹?我現在……我不知道他會在哪裏。”龍小雲垂下頭,他修習五仙教武學已經上了正軌,可是離他能隨意而為,走遍江湖去找龍嘯雲,卻也還遠的很。再者,這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事情。
曲歡歎了口氣,果然弟子太早熟也是讓人操心的,“我原先是打算讓你自己去尋他的,可如今不是事態緊急麽?也是該共患難的。”
聽了曲歡的話,龍小雲也多出幾分了然,還有什麽比共患難更能消磨矛盾,更能看透人心的?想到這裏,龍小雲到底是帶著些哀求看向了林詩音,無論為了什麽,他還是想見他的爹爹,龍嘯雲不管怎樣,對他這個兒子是沒有一點可以挑剔的。
到底是為人娘親的,林詩音受不住龍小雲的哀求,心裏也未嚐沒有給龍嘯雲一個機會的意思。人這一輩子,能有幾個十年呢?再者,林詩音不是江湖女子,她更像是個世家嬌養的閨秀,成了親,於她而言,就不會再有什麽可以改變的了。
“我有一蠱,可以搜尋血脈蹤跡,飼之至親之血,可尋人。”曲歡猶豫了一下,把掌心裏的青碧色小飛蟲露了出來,“這兒出了大事,龍嘯雲必定得在附近出現的,隻是要小雲放點血出來。”
也隻有確定了那人會在附近出沒,才好用這蠱蟲,否則這蟲子把人吸幹了也找不出什麽蹤跡來。而若是龍小雲一杯血下去,還是沒能找到龍嘯雲——曲歡表示,這種連家都不顧的男人,要來何用?早早看清了,也比日後受害的好。
龍小雲眼都不眨一下,一點反應時間沒給林詩音,就動刀子劃了手腕,小蟲一下子被血腥味吸引,覆在他手腕上吸了起來,不過幾息,那青碧的軀殼就變得隱隱泛紅,而蠱蟲也越發躁動不安,龍小雲終於鬆了口氣。
蠱蟲躁動,說明要找的人就在附近,這也意味著,龍嘯雲到底是放不下自己妻兒的。曲歡也跟著呼了口氣出來,但蠱蟲喝飽了,龍小雲的手腕還淌著血,她登時心疼得要命,立刻就喚了碧蝶圍繞在龍小雲身側,那道血痕竟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收攏結痂,最後連個疤都沒有留下。
“我爹就在這兒,他在看著這地方是不是?”龍小雲臉上顯出些許驚喜,他可以接受自己的父親並不是那麽光明磊落,並不是什麽大英雄大豪傑,卻無法接受自己的父親想要逃避,尤其是在興雲莊陷入險境的時候還在逃避!哪怕隻是偷偷地看著,龍小雲心裏都覺得很是熨貼的。
在場的人裏反倒是林詩音和李尋歡最為淡定,他們都並不意外這個結果。如果龍嘯雲真的一無是處,李尋歡當年是怎麽也不會把表妹交給他,而和龍嘯雲一起生活了那麽久的林詩音,也不可能真的對龍嘯雲的感情視而不見。
曲歡把乳白色的玉笛湊到唇邊,吹出了幾個清脆短促的音節,那隻碧中帶赤的小蟲立刻振翅飛了起來,她向李尋歡點點頭,“跟上就行了。”
小蟲的速度很快,身形又太小,在半空中迅速劃過一道碧色光影。曲歡直接就想抱起龍小雲追上去,伸手時卻觸了個空,扭頭時看見龍小雲咬牙切齒地被李尋歡拎著,突然就覺得自家男人有點可愛。
“小歡,走吧。”李尋歡幹脆無視了龍小雲的不甘,也不再給他開口的機會就提起追上了那隻小小的蠱蟲。
江湖上的人提起李尋歡,總是隻記得他用的一手好飛刀,卻不知他輕功也是不差的,而曲歡的輕功也早早在苗疆密林裏練了個純熟。這兩人並肩竄出去,不過數息就趕上了那被放出的小蟲,還明顯的略有餘力。
蠱蟲並沒有飛得太遠,但是李尋歡他們追蹤得卻有點為難。是的,為難,因為蠱蟲去的地方實在和江湖人太格格不入,那條街上住的幾乎都是朝廷官員,人是不多的,也不過才七戶而已,可是這七戶人卻都不是簡單的小官,就比如他們現在要進的那一家,就是當今清流之首,左都禦史樊林泉的居處。
再怎麽不可思議,他們也還是翻進了這家院子。
——曲歡信任自己的蠱蟲,而李尋歡和龍小雲都信任著曲歡。
作者有話要說:於是,等著龍嘯雲怎麽倒黴……誰讓他有個倒黴孩子。咳咳,熊孩子……
這個時候,難道應該看的不是什麽與子偕老或是君子好逑嗎,至少也得是個才子佳人的話本啊!
“或許你還想有一杯酒,再和我對酌一次。”李尋歡好笑地勾起唇角,緩緩說道。
曲歡用力地揉了揉眼睛,打了個小小的嗬欠,然後努力地想讓自己顯得更精神更認真一些,“這一回我絕對不會攔著你喝酒了,隻要你說一句,我可以陪你喝到天亮。你要知道,一個人苦惱的時候,有人陪他喝酒是多幸運的事。”
李尋歡拿手指點了點闔上的書卷,佯作苦惱,“喝酒什麽時候都可以,而我的苦惱你也可以很快地解決。”
“……阿歡~”曲歡鼓起臉頰,下一刻卻眯起眼睛狡黠地笑了,她舔舔唇,像是隻偷了腥的貓兒,把嘴唇貼在李尋歡的耳邊,曖昧又挑逗地說,“說錯了哦,有一種酒,必須得是很特別很特別的時候才可以喝,而且還不能喝多,你要不要先和我練習一下~”
特別的時候特別的酒,當然說的是交杯之酒,曲歡賊兮兮地把書卷丟到一邊,翻手就拿了兩個潔白如玉的古瓷杯來,也不知她又是怎麽藏了一壺酒在身邊,兩個杯子裏一下子就斟滿了琥珀色的酒液,濃烈的馥鬱芳香也撲鼻而來。這種時候,還有什麽酒比女兒紅更合適呢?
皎潔月色下的紫衣少女巧笑倩兮,麵頰微紅,連眼角都泛著嬌豔的顏色,左手端著酒杯壓在自己唇邊上,右手就把另一杯酒送至了李尋歡的麵前。可不就有那麽一句話,說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若是……若是曲歡能堅持得更久一點,李尋歡還真不知自己會作何反應。
偏偏曲歡是耐不住等待的,她舉著酒杯晃了晃,突然覺得自己有點犯蠢,於是手腕一轉,兩杯酒就都送到了自己嘴邊,一口喝了個幹淨。或許是酒能壯膽呢,曲歡啪地一聲把兩酒杯都按在了石桌上,連帶那書卷也被丟的更遠了,“阿歡,我這麽專心有深情還保守內斂……唔,後麵那個算了,我這麽專情的人,你不用吃醋啦~”
“……”李尋歡先是噎了一下,然後忍不住笑了,也一手按在桌麵上,卻是把那卷書給拿在了手裏,“下不為例。”
“嗯嗯,下不為例,我知道你很吃味啦~”曲歡跳起來抱住李尋歡的腰,順帶在他臉上又用力親了一下,再瞥一眼李尋歡手裏的東西,逃也似的擰身走了。
夜已經漸漸深了,然而卻總有些人為了看熱鬧不願入睡,比如說——王憐花!他等著曲歡終於孤身一人的,這才從樹後轉出來,很是失望地歎了口氣,“你就這麽放過他了?這時候還是濃情蜜意的很。”
曲歡惡狠狠瞪了某個聽牆角的人一眼,卻不在意自己方才做的事被人瞧見了,偷看的人都不羞,她有什麽不好意思的?不過現在她心情好,不和某些人計較,“是啊是啊,瞧見我們親熱你羨慕嫉妒恨啦?沒人要的老男人~”
“我王公子要找女人,也不過是招招手的事兒罷了。”王憐花嗤笑一聲,顯然很是不屑,他若要哄誰,還不是手到擒來的事。
曲歡搖搖頭,用一種很驚奇的目光瞧著他,“你怎麽還沒出事……好吧,你這樣也隻能找到女人,不能找到伴兒啊。”
風流過頭的王大公子,怎麽還沒被哪個女人廢了?果然這裏的女孩子,都沒有大唐女子那樣果決啦,就好像王公子長了這麽張臉,不也還沒被人搶回去當壓寨夫君嘛。
王憐花單遇見了朱七七這麽個烈性子的姑娘,念念不忘了十多年,結果聽聽曲歡說了什麽!朱七七追著沈浪跑已經算是夠大膽了,白飛飛的心思算是夠奇詭狠毒的了,可是誰能告訴他,這年頭連縱馬搶親這種事都……倒讓他真想見識見識那傳說中的女將軍……
“不和你耍弄嘴皮子了,你可想好了,這興雲莊的事要怎麽解決?”王憐花畢竟久未攙和江湖中事,也懶得去算計這江湖後輩們了。
可不是後輩,他耍心眼的時候,哪裏來的什麽金錢幫,什麽兵器譜?
曲歡默默地掀起眼皮瞧了王憐花一眼,慢吞吞地道:“這難道不是你的事情嗎?”
罪魁禍首就應該好好解決自己惹下的麻煩,她動手就行了,動腦子……嗬嗬,這地方連隱元會都沒有,要去哪找消息去?
說是這麽說了,但是第二天一大早,曲歡還是先去找了龍小雲和林詩音,第一句話就把人唬了一跳。實際上,她隻是笑眯眯地問了一下自己徒弟想不想先把某個逃家的家夥找回來而已。
興雲莊正處於危機之中,龍嘯雲莫非還想在外逍遙?真要說起江湖人脈,能比得上龍嘯雲的人的確不多,另外,若是日後有人先找到了龍嘯雲,拿他當人質來換憐花寶典,那是要給還是不給?
要臉麵的人到底還是多的,何況那消息還隻是個謠傳而已,而真要打上門了,難道還有誰會怕嗎?隻是最讓人擔心的,往往是未知的變化,龍嘯雲在興雲莊外,這就是個變數。
“找到我爹?我現在……我不知道他會在哪裏。”龍小雲垂下頭,他修習五仙教武學已經上了正軌,可是離他能隨意而為,走遍江湖去找龍嘯雲,卻也還遠的很。再者,這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事情。
曲歡歎了口氣,果然弟子太早熟也是讓人操心的,“我原先是打算讓你自己去尋他的,可如今不是事態緊急麽?也是該共患難的。”
聽了曲歡的話,龍小雲也多出幾分了然,還有什麽比共患難更能消磨矛盾,更能看透人心的?想到這裏,龍小雲到底是帶著些哀求看向了林詩音,無論為了什麽,他還是想見他的爹爹,龍嘯雲不管怎樣,對他這個兒子是沒有一點可以挑剔的。
到底是為人娘親的,林詩音受不住龍小雲的哀求,心裏也未嚐沒有給龍嘯雲一個機會的意思。人這一輩子,能有幾個十年呢?再者,林詩音不是江湖女子,她更像是個世家嬌養的閨秀,成了親,於她而言,就不會再有什麽可以改變的了。
“我有一蠱,可以搜尋血脈蹤跡,飼之至親之血,可尋人。”曲歡猶豫了一下,把掌心裏的青碧色小飛蟲露了出來,“這兒出了大事,龍嘯雲必定得在附近出現的,隻是要小雲放點血出來。”
也隻有確定了那人會在附近出沒,才好用這蠱蟲,否則這蟲子把人吸幹了也找不出什麽蹤跡來。而若是龍小雲一杯血下去,還是沒能找到龍嘯雲——曲歡表示,這種連家都不顧的男人,要來何用?早早看清了,也比日後受害的好。
龍小雲眼都不眨一下,一點反應時間沒給林詩音,就動刀子劃了手腕,小蟲一下子被血腥味吸引,覆在他手腕上吸了起來,不過幾息,那青碧的軀殼就變得隱隱泛紅,而蠱蟲也越發躁動不安,龍小雲終於鬆了口氣。
蠱蟲躁動,說明要找的人就在附近,這也意味著,龍嘯雲到底是放不下自己妻兒的。曲歡也跟著呼了口氣出來,但蠱蟲喝飽了,龍小雲的手腕還淌著血,她登時心疼得要命,立刻就喚了碧蝶圍繞在龍小雲身側,那道血痕竟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收攏結痂,最後連個疤都沒有留下。
“我爹就在這兒,他在看著這地方是不是?”龍小雲臉上顯出些許驚喜,他可以接受自己的父親並不是那麽光明磊落,並不是什麽大英雄大豪傑,卻無法接受自己的父親想要逃避,尤其是在興雲莊陷入險境的時候還在逃避!哪怕隻是偷偷地看著,龍小雲心裏都覺得很是熨貼的。
在場的人裏反倒是林詩音和李尋歡最為淡定,他們都並不意外這個結果。如果龍嘯雲真的一無是處,李尋歡當年是怎麽也不會把表妹交給他,而和龍嘯雲一起生活了那麽久的林詩音,也不可能真的對龍嘯雲的感情視而不見。
曲歡把乳白色的玉笛湊到唇邊,吹出了幾個清脆短促的音節,那隻碧中帶赤的小蟲立刻振翅飛了起來,她向李尋歡點點頭,“跟上就行了。”
小蟲的速度很快,身形又太小,在半空中迅速劃過一道碧色光影。曲歡直接就想抱起龍小雲追上去,伸手時卻觸了個空,扭頭時看見龍小雲咬牙切齒地被李尋歡拎著,突然就覺得自家男人有點可愛。
“小歡,走吧。”李尋歡幹脆無視了龍小雲的不甘,也不再給他開口的機會就提起追上了那隻小小的蠱蟲。
江湖上的人提起李尋歡,總是隻記得他用的一手好飛刀,卻不知他輕功也是不差的,而曲歡的輕功也早早在苗疆密林裏練了個純熟。這兩人並肩竄出去,不過數息就趕上了那被放出的小蟲,還明顯的略有餘力。
蠱蟲並沒有飛得太遠,但是李尋歡他們追蹤得卻有點為難。是的,為難,因為蠱蟲去的地方實在和江湖人太格格不入,那條街上住的幾乎都是朝廷官員,人是不多的,也不過才七戶而已,可是這七戶人卻都不是簡單的小官,就比如他們現在要進的那一家,就是當今清流之首,左都禦史樊林泉的居處。
再怎麽不可思議,他們也還是翻進了這家院子。
——曲歡信任自己的蠱蟲,而李尋歡和龍小雲都信任著曲歡。
作者有話要說:於是,等著龍嘯雲怎麽倒黴……誰讓他有個倒黴孩子。咳咳,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