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夙的臉色已經很不好。馬上就要起身轟奉時走了。真是個神經病。


    奉時不善言辭。見到男人發怒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沉默地望著黎夙頗久。終於呐呐地說了一句:”也許我能夠幫你把孩子找回來。“


    就這一句。黎夙原本已經半站起的身子重重地跌回沙發裏。


    這一兩天下來。黎夙已經累到不行。身體的乏累可以恢複。心裏的傷痛卻無法治愈。家裏人一個接連一個的出事。讓一向堅強的他也無力承受。若不是還惦念著丟失的小外甥。他真他-媽地想跟著樓芸馨一起跳樓,死了幹脆。


    ”怎麽找?警察找了那麽久,就一句:我們已經立案偵查,有消息會通知你們的。這個通知,等到樓芸馨發瘋跳樓都沒有等到。“黎夙用手捂住雙眼。以此遮擋自己眼裏的疲憊和脆弱。


    奉時想要安慰一下他。也許說一句‘我真的可以找得到’能夠讓他好受些。但是奉時心裏又無比清楚,就算找到了,也不一定是黎夙希望的那樣圓滿。


    “有一種妖怪。非常喜歡抱小孩。“奉時說。


    黎夙望他。表示出讓他繼續說下去的意思。奉時卻沒有繼續。他今天是有備而來。背著他的包和家當。他從背包裏拿出一本古書。古書很舊,甚至有些殘破。頁麵泛黃。翻到一頁,奉時把書遞給黎夙。


    黎夙瞧見了書上畫的怪物。怪物人麵鳥身。九個脖子,八個頭。每個脖子後麵生出一雙翅膀,一共十八翼。八個腦袋和九雙翅膀並不對付。成相互爭鬥對峙的狀態。神情凶惡。


    ”這是什麽鬼?“黎夙問。拿本恐怖故事書忽悠一個理智的成年人!


    ”車鬼。“奉時麵無表情一本正經地回答。


    ”……“


    ”太別扭了。九個脖子八個頭。長的不咋樣,還相互撕逼。畫這圖的人畫功到不錯,畫得很逼真。瞧那羽毛,瞧那色澤,跟活的一樣!“


    ”九個頭。不是八個。“奉時糾正他的錯誤。


    ”……“


    敢情他還數錯了?他小學數學可不是體育老師教的。幾個數他還是數的清楚的!黎夙腹誹。


    大概懂得黎夙的眼神。奉時又板著臉解釋:”有一個腦袋被狗咬掉了。“


    ”……“


    黎夙覺得他們簡直無法溝通!完全沒有活在一個次元裏的感覺。


    ”小時候家裏老人講沒講過靈異故事?“奉時問黎夙。


    黎夙點頭。偶爾會說一些鬼怪故事嚇唬小孩兒。


    ”它很有名。“奉時指了指書上的怪物。意思是說它在鬼怪故事裏很有名。


    可是黎夙卻表示沒有聽過它大名。怪他爸媽沒“文化”咯?


    “老人有沒有說過夜裏不準剪指甲?否則妖怪就來抱走你?”奉時提示他。城裏人文化高,不信鬼啊神的。但是在鄉下,這樣的傳言一定是有的。就像他小時候,沒少聽這樣的話。


    奉時一說,黎夙總算想起,小時候真的經常聽到媽媽念叨:“不要晚上剪指甲。大白天的不剪,開燈點蠟的剪啥剪。小心妖怪抓走。”


    那時候媽媽也是隨口一說吧?就怕小孩晚上剪指甲看不清,一不小心剪掉一塊肉可咋整?為了嚇唬住小孩,大人可不常說:不要晚上剪指甲,晚上剪指甲會有妖怪抱小孩!


    ”它喜歡人們剪下的指甲。“奉時肯定地點點頭。


    “它因為我們家有人晚上剪指甲就抱走我姐姐的小孩?”黎夙冷笑著看奉時。這個麵無表情的男人徹底的把一個神經病演活了。


    “不單單如此。它纏上你們家有一部分是因為你們家近年來比較不順。另一部分……應該是其他原因。因果循環。要想找到丟失的孩子。你得和我一起找到那個因。“


    奉時知道黎夙把自己當神經病看著。可是他也沒法解釋。這麽些年,他也習慣了。所以木著一張臉會比較好,不用多做口舌之爭。


    ”嗬嗬。你是捉妖師?道士?和尚?你憑啥幫我,我又憑啥信你?“黎夙還是扯著嘴角冷笑。語氣頗有些咄咄逼人。


    奉時瞧著麵容憔悴一臉疲憊的男人。眼睛裏全是血絲,紅得像是要流出血來。盡管如此,還是像隻受傷的刺蝟,一身的防備和倔強。


    “除了信我。你別無他法。”


    頓時,黎夙無言以對。他是真的沒有辦法了。家裏破產,爸媽去世,孩子丟失,樓芸馨發瘋跳樓……他一點辦法也沒有,就眼睜睜地看著。除了看著,就是等。等著爸爸宣布破產,等著醫生搶救媽媽,等著警察尋找孩子。


    現在,他有點不想等了。


    “我要做些什麽?”終於卸下防備。像隻戰敗的鬥犬。


    “我不是捉妖師。”像是沒有瞧見黎夙糾結痛苦的做了半天的思想鬥爭一樣。奉時木木地說了一句。覺得還沒表達完整,又木木地補了一句:“也不是道士和和尚。”


    “……”


    艸!他的反射弧是有多長?黎夙暗暗罵了一句粗口:逗比!


    兩個人就這樣達成了共識。組成了不怎麽搭調的’尋找真相調查小組’。黎夙知道奉時不是純好心幫自己。但是不管奉時的目的是什麽,他的目的是找到樓芸馨唯一的孩子。


    瞅瞅,奉時冷冷的那張帥臉。好像還是挺靠譜的吧?黎夙想。完全忘記剛剛把人當神經病那回事。


    奉時也沒交代黎夙做啥事。就坐著嘮嗑。黎夙記事起的所有事情都給奉時講了一遍。如若不是奉時那張一本正經的冷臉一直都沒變過。黎夙都要懷疑他是狗仔隊派過來的臥底了。太八卦了!就連自己幾歲不尿床也要問。


    但是講著講著。黎夙也入了神。仿佛又重新回到了當年。他還是故事中的那個小男孩。


    故事也不複雜。黎夙去孤兒院那年已經隱隱約約的記事了。但是記憶太模糊。他隻知道曾經拚命地想要記住一些事情一些人。後來全忘光了。到了七八歲,樓家就收養了他。他還姓黎。可是有了爸爸媽媽和一個漂亮的姐姐。樓家有錢,樓家夫婦人好。一切都美滿如意。姐姐樓芸馨長到二十四五,單純漂亮溫柔大方,最重要的就是家庭條件很不錯。門當戶對的追求者不在少數。樓家夫婦精挑細選地給女兒找了一門好親事。男方姓陳,家裏做地產。有錢有才,嘴甜討喜。追求樓芸馨的時候特別的賣力。不僅樓家老兩口喜歡,樓芸馨自己也暗自傾心。最後就那樣風風光光地嫁了過去。可惜了,嫁過去不到兩年,樓芸馨就發現姓陳的並不老實。外麵是小三小四的養著。養也就養了,也不知道姓陳的怎麽想,反正小三小四養在外麵可以,老婆是不能不要的。樓芸馨幾次三番的鬧離婚也沒離成。


    “那時我在外麵上學。具體情況也不是很清楚。興許姓陳的對我姐是真的有幾分喜歡的。反正婚最後也沒離成。至於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也不知道咋處理的。”


    黎夙回憶著說。


    ps:有些資料查度娘的。喜歡較真的請繞道。故事本來隻是故事。就像命題作文一樣。你寫我也寫。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咳咳。被罵過,趕緊先打預防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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