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末本對我和翠萍的離婚官司也很關注,他經常打電話詢問官司進展,他提醒我,一定要盡快處理好家務事,“不能安家,何以能安天下。”他說,能和解就和解,不要再拖下去了,要盡量從輿論的風口浪尖上解脫出來,否則,時間久了,局麵就有可能失控,一些不測事件就有可能要發生。


    我覺得,我大哥季末本說的非常對。他想的就是比我想的周到一些。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沒有心思也沒有過多的精力去和翠萍糾纏下去!因此,當於律師告訴我,曲東法院建議雙方庭下和解的時候,我就答應了。


    我也明白,法院接受翠萍的要求,希望我們雙方在庭下和解,實際上,這也是法院的高明的做法,他們這樣做,雙方都不得罪。你想,為了打這場官司,我和翠萍雙方都是花了大價錢的,不是有那麽一句順口溜嘛,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和被告的錢都收了,最理想的就是原告和被告庭下和解,如此,不管是對原告,對被告,還是法院,都是理想的結局。


    我全權委托於律師負責和翠萍談判,有事和我電話聯係就行。


    於律師問我的底線,我想了想,說,最大限度,我隻能再給她二千萬,多了,一分錢也沒有。


    我之所以說,最多再給翠萍二千萬,我是有原因的。當初。翠萍和我離婚的時候,我給了她一千萬,而後來。我把鋼管廠賣掉了,賣了四千六百多萬,加上翠萍拿走的一千萬,我們的總資產是五千多萬,按照五五分成的辦法,翠萍總共應得二千八百萬左右,她已經拿走了一千萬。還有一千八百萬,我也不在乎那一百二百萬的。就再給她兩千萬吧。


    調解並不順利,原因是雙方的價碼相差太大。我們這一邊一開始隻是答應分擔一半的訴訟費用,其他的一分錢也不出,而對方的要價是最少一百個億。後來見我們牙咬的緊。對方又將價碼降到了五十億。


    於律師真不虧是談判高手,他自始至終咬緊牙關,就是不鬆口,說如果這樣的話,那就別調解了,還是由法院來判決吧。


    對方知道,如果真的走法律程序,他們很難獲勝,而且。法院的人也不願意。在這種情況下,對方隻好不斷的降低砝碼,從五十億。到三十億,到十個億,一直降到了五個億,翠萍再也不降了,聲稱如果我還不答應,她就要把官司打到底!


    法院的人就開始做我們的工作。希望我們能夠考慮一下對方的要求。


    於律師打電話征求我的意見,我還是堅持原先來的想法。就是最多再給對方二千萬。


    對方堅決不同意。


    要說翠萍的代理律師還真有能量,他竟然跑到海灣市工商部門,將我剛到海灣投資鋼鐵廠的時候原始注冊資料翻了出來,海灣鋼鐵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初注冊資本是三個億,他們就據此說,這三個億的就是我和翠萍離婚以前的共有財產,要求平分這三個億的股權,翠萍一億五,我一億五。他們不光要這一億五的股權,還要這一億五股權七年來的股利,每年按百分之二十計算的話,股利就是二億一千萬,連本帶利是三億六!


    我自然不同意。


    我心裏最清楚,這三個億的注冊資金是假的,大部分注冊資金是我用土地抵押從銀行裏貸的款,真正我自己投入的,隻有四千萬。


    而且,在這之前,我已經付給翠萍十個億了,是三億六的三倍了!


    對方狡辯說,之前給的十個億,是對翠萍撫養孩子的補償,不能算數!


    對方還語帶威脅的說,如果我承認海灣鋼鐵廠剛注冊的時候,我實際隻投入了四千萬,其餘的錢都是銀行借款,那是不是可以證明,我鋼廠的三億注冊資金大部分是虛假的?刑法上可是有虛假注冊罪啊。


    你說,世界上還有這樣不要臉的人嗎?為了錢,都喪心病狂了,竟然向我發出了威脅!


    我可是吃軟不吃硬的人,你越是威脅我,我越要和你鬥到底!


    對於對方的威脅,我給予了強硬的回擊。我說,我就是虛假了,有本事你們就去公安部門告發我吧!


    對方當然沒有那麽傻,他們不可能去告發我,如果他們真的告發我了,他們到哪兒要錢去?


    雙方互不相讓,僵持不下。


    這個時侯,曲東法院的曲院長上門做我的工作,說你們雙方老是這麽僵持下去,把曲東法院陷於了尷尬的境地,社會媒體緊咬不放,嚴重幹擾了法院的正常工作,法院無法承受輿論的壓力。曲院長要求我們雙方各自退一步,盡快達成和解協議,盡快平息事端!曲院長建議,取個中間數,要我拿出兩個億。


    我原本打算最多再給翠萍兩千萬,現在可倒好,曲院長讓我給她兩個億!


    我本不想答應,但考慮來考慮去,最後,還是答應了。但是,我強調,訴訟費用完全由對方承擔,如果對方還不同意,那就沒有商量的餘地了!


    曲院長向我保證,對方的工作由他來做。


    經過曲院長的一番工作,對方接受了我的條件。


    就這樣,在法院的主持下,我和翠萍達成了和解協議:我支付給翠萍二個億,翠萍撤訴!我也放棄追究對方對我本人和家人的名譽侵害。翠萍可以隨時看望鋼鋼。


    喧囂半年多的所謂的鋼鐵大亨的被離婚官司,就這樣落下了帷幕!


    就這場官司來說,我和翠萍都是輸家。我又拿出兩個億的冤枉錢不說,我本人,還有我家人的身心和名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而翠萍盡管又多拿了一點錢,我給她的兩個億,她要分給代理律師一個億,而且,她還要承擔訴訟期間的所有費用,她實際拿到手的也不過就是六七千萬,但是,她的身心和精神也被折騰的夠嗆,最關鍵的是,她失去了親情,失去了廉恥,失去了良心,她在大眾麵前,沒有了*。她實際也很可憐,可悲!


    自從那場官司之後,翠萍就再也沒有和我聯係,也沒有看過鋼鋼,按照我們在法庭上達成的和解協議,她隨時可以看望鋼鋼。可是,不知道是出於慚愧,還是出於其他什麽原因,翠萍竟然放棄了這項權利!我覺得,她是沒有臉來見兒子。


    這場官司最大的贏家,一個是翠萍的代理律師,另一個是翠萍的背後指使者李鋼!我相信,李鋼一定是和那個代理律師竄通一氣,狼狽為奸,拿翠萍當槍使,代理律師分得那一個億的好處費,我估計,李鋼是有份子的。聽說沒過多久,翠萍就和李鋼分了手,據知情人透露,兩人是因為財產管理權問題發生了衝突,李鋼帶著數億存款跑了。


    後來,翠萍在朋友的介紹下,她逐漸喜歡上了賭博,而且還沾染上了毒品。她把我給她在曲東市郊區購置的大農場也買掉了,把京城的沿街商業房產也轉讓了,沒有人知道她到哪裏去,幹什麽,什麽消息也沒有。


    我沒想到翠萍最終會落得這樣一個結局!真是令人痛心啊。要知道,她畢竟是鋼鋼的親生母親。等鋼鋼長大了,他要是知道了他母親的所作所為,他會怎麽想啊?我都不知道將來會如何麵對鋼鋼!


    說起來,這一切,都是錢惹的禍啊。


    不管怎麽說,經過一番折騰,總算把翠萍這個麻煩給解決了。


    但是,我還沒來得及喘上一口安穩氣,更大的麻煩又找上門來了。


    一口氣說了這麽多,我有點累了。休息一會再說吧。(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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