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的頭腦冷靜下來,周圍已經沒有一隻活著的野狼了。我“撲通”一聲坐在地上,渾身酸軟無力。身上的傷口不知什麽時候收口了。想必是那個什麽獸王之血的作用了。但它終究不是什麽萬靈丹。獸王之血隻是讓我的體力恢複速度大大加快,撕裂傷害暫時抵消罷了。距離彌補我的消耗還差的遠了。何況不光是體力,我精神的消耗更大。如果不是我的先天條件好,現在恐怕和這些倒黴的野狼一起玩完了。
饒是如此,我現在也是一根手指也不願動彈。如果現在再來一隻狼,不,隻要一隻狗,隻怕就能要了我的命了。
不過幸好這次我的運氣還不錯,直到我能夠起身看看我的戰績時,還沒有任何人或動物來騷擾我。
首先我看到的就是死於我——口下的野狼王。被吸血致死的它,僵硬的身軀倒在一旁,頸部的傷口血肉模糊。讓我聯想到口中的毛,不由連連“呸”了幾口。四周滿布我倆互毆的痕跡,我唏噓不已,慢慢走過去,看著它那睜大的雙眼,充滿憤怒、驚訝、迷茫、不甘的混合情緒。我怎麽也想不到,一隻野獸竟然會有如此豐富的情緒。或許是我的心理作怪罷了。
我心裏念叨著:老狼,老狼,你可不要怪我哈。是你要吃我的肉,我才喝你的血的。看在你的血幫了我大忙的份上,我出點力埋了你吧。想罷,伸手抱起野狼王。嘿嘿,你還別說。這家夥的毛皮還真不賴。拚命的時候不覺得,仔細一看:(這毛皮,溜光水滑的,那叫一正。根上又帶著韌性,防禦力就別說了,我都打不壞,還能差了。) 尤其我是咬在頸部,並沒有損傷到整體效果。(這句話怎麽這麽別扭)這麽大的一張狼王皮,不管賣了還是自己用,肯定值不少錢呢。就這麽埋了,太可惜了。(作者:再次鄙視你。)(華無敵:切!你懂什麽,我這叫廢物利用。“多快好省”奔向社會主義)
就這樣,一張完整的狼王皮在我的采集術下到了我的空間腰帶裏。(沒辦法,遊戲嘛,再如何真實,連放東西的地方也沒有,還怎麽玩呀)處理其它狼屍的時候,我可犯了難。七八十具屍體,包括牙、皮、骨、肉,總共加起來,三個我也拿不了。別忘了,我可是正準備回城的時候被引來的。沒辦法,隻好扔掉了一些次一級的野狗貨(就是打野狗得到的啦,嘿,這可都是錢呐。)
饒是如此,最重的狼皮也實在放不下。最後,我隻得用土方法,把狼皮裹一堆,用繩子捆牢。連拖帶拽的勉強能走。本來才恢複的體力,唉……(作者:誰叫你貪財不要命,保佑你一會兒遇敵)
好在沒被作者的烏鴉嘴說中,我一路走回城(新手村),都沒有遇到什麽厲害的敵人。幾隻野狗也被我隨手打發了。我驚喜地發現,我經過生死一戰,實力又大幅上升了。比現實中的能力,也差之不多了。
靠近村子時,幾個玩家首先發現了我。不過很明顯,這些玩家被嚇了一跳。能不嚇一跳嘛,我現在的樣子,實在是慘了點兒。新手布衣破爛的幾乎找不到巴掌大的完整,攻擊+3的手套一隻不見了,一隻勉強掛在手上。氈帽?別逗了,你跟一群野狼玩會兒命試試看還能不能找到帽子。再加上一身的血汙(不知是狼血還是人血),如果不是我的長相實在不像鬼怪,恐怕他們就要把我當黑夜裏出來覓食的僵屍對待了。(作者:特別是後麵還拖著一捆狼皮,有見過拖著狼皮的僵屍嗎)(報告無心大大,不拖狼皮的僵屍我也沒見過)(暈)
不過,很快我就寧願他們把我當成僵屍了。
原因是:
某甲玩家對其旁邊某乙道:“看到了嗎?那就是npc了。你看他那眼神,你看他那裝扮,肯定是隱藏人物。”
某乙道:“還真的啊,大哥就是聰明,那我們該怎麽辦啊?”
某甲道:“笨蛋,當然是去接任務了。”
某乙道:“可看他穿的那麽破,能有什麽任務獎勵啊?”
某甲道:“說你笨你還真笨,你別看他長的不怎麽樣,兜裏肯定有貨。”
某乙道:“大哥了不起,我對大哥的敬仰好比長江流水連綿不絕,又如黃河泛濫一發不可收拾……(以下省略500字)”
這兩個家夥,我都被他們氣的沒詞兒了。什麽叫長的不怎麽樣,要不是我現在體力不足,非揍他一頓。再讓他仔細看看不可。
心裏這樣想,卻擺脫不了被糾纏的結果。
“大哥,一看就知道你是英雄人物、百裏挑一、風liu倜儻、英俊非凡……”
“大哥,小弟我對你的敬仰好比……”靠,你糊傻子呐。連句話都不換,就敢來。鄙視你!
“哎哎,大哥你別走啊,有什麽話好說啊。你有什麽頭疼腦熱、發燒感冒、咳嗽流涕,盡管說話。”什麽狗屁玩意,就你那小樣,還治病,找蒙古大夫都比你強。
“你這個人怎麽越說越走呢?”再不走,非被他氣死不可。
不過幸好這兩個家夥隻是動嘴,沒敢上前攔阻。否則我一氣之下幹了他們也說不定。
(可惜還真有不識趣的,拚命上來糾纏時,我的怒氣終於爆發。在眾目睽睽之下,拿出狼王的皮,用血寫上幾個鮮紅的大字:“我是玩家。”眾人絕倒。)
當我把一大捆皮毛拖到雜貨店門口時,眾玩家才確定我實在是一個玩家,紛紛上來詢問。其實也不能怪他們,這遊戲完全按現實來製作的,除非帶上什麽特殊的標誌,否則根本看不出什麽等級、身份。而且,在玩家還對付不了野狗的時候,突然出現一個帶著大捆狼皮的人。誰也不願相信玩家有這種實力。
不過,這正是我可以利用的地方。
人們總是向往和信任偶像,尤其是到了一個陌生的世界。一個強有力的武者,再加上形象不太差,很容易成為一個新的偶像明星。而我要在這遊戲裏麵建立自己的勢力,這樣的人氣是必不可少的。
於是乎,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把皮毛捆望地上一墩,一個我自以為最帥的的姿勢跳到上麵,用充滿激情的聲音高呼:“謝謝,謝謝你們的(讀:地)支持。為了回報大家的好意,我將用我的歌聲來答謝大家。下麵請聽《真心英雄》”
“在我心中曾經有一個夢,
要用歌聲讓你忘了所有的痛。
燦爛星空誰是真的英雄,
平凡的人們給我最多感動。
再沒有恨也沒有了痛,
但願人間處處都有愛的影蹤。
用我們的歌換你真心笑容,
祝福你的人生從此與眾不同。
把握生命裏的每一分鍾,
全力以赴我們心中的夢。
不經曆風雨怎麽見彩虹,
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
把握生命裏每一次感動,
和心愛的朋友熱情相擁。
讓真心的話和開心的淚,
在你我的心裏流動。”
唱罷,看著周圍目瞪口呆的人們。我又用更動情的聲音道:“謝謝大家對我的支持,小弟無以為報,就讓我再來一首……” 倒,怎麽全暈了。你,還有你,你再敢跑,我廢了你。還有你,不用吐這麽誇張吧!
天下大事曆:天下紀年元月一日晚 河內郡無極縣 某新手村 武林盟主華無敵以新手之身搏殺野狼王,凱旋回歸。眾玩家沿道歡迎,華無敵遂傾情高歌一曲《真心英雄》以應。後被封為新手偶像,自此走上武林爭霸之路。
饒是如此,我現在也是一根手指也不願動彈。如果現在再來一隻狼,不,隻要一隻狗,隻怕就能要了我的命了。
不過幸好這次我的運氣還不錯,直到我能夠起身看看我的戰績時,還沒有任何人或動物來騷擾我。
首先我看到的就是死於我——口下的野狼王。被吸血致死的它,僵硬的身軀倒在一旁,頸部的傷口血肉模糊。讓我聯想到口中的毛,不由連連“呸”了幾口。四周滿布我倆互毆的痕跡,我唏噓不已,慢慢走過去,看著它那睜大的雙眼,充滿憤怒、驚訝、迷茫、不甘的混合情緒。我怎麽也想不到,一隻野獸竟然會有如此豐富的情緒。或許是我的心理作怪罷了。
我心裏念叨著:老狼,老狼,你可不要怪我哈。是你要吃我的肉,我才喝你的血的。看在你的血幫了我大忙的份上,我出點力埋了你吧。想罷,伸手抱起野狼王。嘿嘿,你還別說。這家夥的毛皮還真不賴。拚命的時候不覺得,仔細一看:(這毛皮,溜光水滑的,那叫一正。根上又帶著韌性,防禦力就別說了,我都打不壞,還能差了。) 尤其我是咬在頸部,並沒有損傷到整體效果。(這句話怎麽這麽別扭)這麽大的一張狼王皮,不管賣了還是自己用,肯定值不少錢呢。就這麽埋了,太可惜了。(作者:再次鄙視你。)(華無敵:切!你懂什麽,我這叫廢物利用。“多快好省”奔向社會主義)
就這樣,一張完整的狼王皮在我的采集術下到了我的空間腰帶裏。(沒辦法,遊戲嘛,再如何真實,連放東西的地方也沒有,還怎麽玩呀)處理其它狼屍的時候,我可犯了難。七八十具屍體,包括牙、皮、骨、肉,總共加起來,三個我也拿不了。別忘了,我可是正準備回城的時候被引來的。沒辦法,隻好扔掉了一些次一級的野狗貨(就是打野狗得到的啦,嘿,這可都是錢呐。)
饒是如此,最重的狼皮也實在放不下。最後,我隻得用土方法,把狼皮裹一堆,用繩子捆牢。連拖帶拽的勉強能走。本來才恢複的體力,唉……(作者:誰叫你貪財不要命,保佑你一會兒遇敵)
好在沒被作者的烏鴉嘴說中,我一路走回城(新手村),都沒有遇到什麽厲害的敵人。幾隻野狗也被我隨手打發了。我驚喜地發現,我經過生死一戰,實力又大幅上升了。比現實中的能力,也差之不多了。
靠近村子時,幾個玩家首先發現了我。不過很明顯,這些玩家被嚇了一跳。能不嚇一跳嘛,我現在的樣子,實在是慘了點兒。新手布衣破爛的幾乎找不到巴掌大的完整,攻擊+3的手套一隻不見了,一隻勉強掛在手上。氈帽?別逗了,你跟一群野狼玩會兒命試試看還能不能找到帽子。再加上一身的血汙(不知是狼血還是人血),如果不是我的長相實在不像鬼怪,恐怕他們就要把我當黑夜裏出來覓食的僵屍對待了。(作者:特別是後麵還拖著一捆狼皮,有見過拖著狼皮的僵屍嗎)(報告無心大大,不拖狼皮的僵屍我也沒見過)(暈)
不過,很快我就寧願他們把我當成僵屍了。
原因是:
某甲玩家對其旁邊某乙道:“看到了嗎?那就是npc了。你看他那眼神,你看他那裝扮,肯定是隱藏人物。”
某乙道:“還真的啊,大哥就是聰明,那我們該怎麽辦啊?”
某甲道:“笨蛋,當然是去接任務了。”
某乙道:“可看他穿的那麽破,能有什麽任務獎勵啊?”
某甲道:“說你笨你還真笨,你別看他長的不怎麽樣,兜裏肯定有貨。”
某乙道:“大哥了不起,我對大哥的敬仰好比長江流水連綿不絕,又如黃河泛濫一發不可收拾……(以下省略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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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裏這樣想,卻擺脫不了被糾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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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小弟我對你的敬仰好比……”靠,你糊傻子呐。連句話都不換,就敢來。鄙視你!
“哎哎,大哥你別走啊,有什麽話好說啊。你有什麽頭疼腦熱、發燒感冒、咳嗽流涕,盡管說話。”什麽狗屁玩意,就你那小樣,還治病,找蒙古大夫都比你強。
“你這個人怎麽越說越走呢?”再不走,非被他氣死不可。
不過幸好這兩個家夥隻是動嘴,沒敢上前攔阻。否則我一氣之下幹了他們也說不定。
(可惜還真有不識趣的,拚命上來糾纏時,我的怒氣終於爆發。在眾目睽睽之下,拿出狼王的皮,用血寫上幾個鮮紅的大字:“我是玩家。”眾人絕倒。)
當我把一大捆皮毛拖到雜貨店門口時,眾玩家才確定我實在是一個玩家,紛紛上來詢問。其實也不能怪他們,這遊戲完全按現實來製作的,除非帶上什麽特殊的標誌,否則根本看不出什麽等級、身份。而且,在玩家還對付不了野狗的時候,突然出現一個帶著大捆狼皮的人。誰也不願相信玩家有這種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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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皮毛捆望地上一墩,一個我自以為最帥的的姿勢跳到上麵,用充滿激情的聲音高呼:“謝謝,謝謝你們的(讀:地)支持。為了回報大家的好意,我將用我的歌聲來答謝大家。下麵請聽《真心英雄》”
“在我心中曾經有一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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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人們給我最多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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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曆風雨怎麽見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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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真心的話和開心的淚,
在你我的心裏流動。”
唱罷,看著周圍目瞪口呆的人們。我又用更動情的聲音道:“謝謝大家對我的支持,小弟無以為報,就讓我再來一首……” 倒,怎麽全暈了。你,還有你,你再敢跑,我廢了你。還有你,不用吐這麽誇張吧!
天下大事曆:天下紀年元月一日晚 河內郡無極縣 某新手村 武林盟主華無敵以新手之身搏殺野狼王,凱旋回歸。眾玩家沿道歡迎,華無敵遂傾情高歌一曲《真心英雄》以應。後被封為新手偶像,自此走上武林爭霸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