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市長進了全中國最有名的監獄——秦成監獄,這裏隻關失足的省部級官員。由於這座監獄隻關高幹,老百姓俗稱“高幹監獄”。高幹平時都是享盡了特權,現在犯罪了,被罷了官,要去坐牢了,也還得享受一下特權,據說進秦成監獄是落馬高官最後的特權。


    高官很神秘,落馬高官依然很神秘,老百姓都很想知道平日裏威風八麵的大官,一旦落馬後是怎樣打發日子的。小報記者王小二很想去秦成監獄采訪宗市長,但因為他所供職的是一份小報,級別太低,沒有得到批準。沒辦法,王小二隻好去了另一間普通監獄。


    在這間普通監獄裏,王小二見到了曾經是沿海某省最年輕的縣委書記何亮。當然,因為受賄現在已經成了罪犯。何亮很痛快地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因為他覺得自己坐牢很委屈,自己受賄是被動的,甚至可以說是被逼的,他貪汙的賄款一分錢也沒有花,事發後全部被收繳國庫。


    究竟何亮為何說自己是被逼成貪的呢?


    何亮出生在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靠著勤奮學習考上名牌大學,畢業後進入縣委當辦事員。才華出眾的何亮在小小縣城很惹眼,他不僅英語流利,而且還寫得一手好字。那時,電腦還不是十分流行,能寫一手好字還是很有用處的。這不,何亮被縣委李書記看中,留在身邊當秘書。


    平時,來個外商參觀,連翻譯都不用請,何亮就可以勝任。本來很枯燥的講話稿,可是經過何亮那妙筆生花一般的書法技巧一調弄,整個講話稿就如一篇優美的書法作品。身為書法愛好者的李書記在念稿時一點也不覺得枯燥,甚至覺得念稿過程簡直就是一種美的享受。


    有了書記的賞識,何亮不愁升不上去。何亮擔任秘書兩年後,李書記本想把這個稱心如意的秘書留在身邊多幹幾年,但又怕耽誤了他的前程,就忍痛讓何亮去下麵鄉鎮當了一個副鎮長。


    何亮當上副鎮長以後,常常到田間地頭調研,和老百姓打成一片,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群眾的口碑很好。不久,何亮就升為鎮長。當上鎮長後,何亮四處奔走,大力招商引資,很快就把一個窮鄉鎮搞得有模有樣。而且,讓李書記格外高興的是,這個何亮從不貪汙受賄,也沒有好色的毛病,沒有給李書記添亂。大家都誇李書記不僅愛才,而且是個好伯樂,看人準。


    在李書記的大力提拔下,何亮一路高升,30歲出頭就當上縣長。不久,李書記調到地委高就,何亮在李書記的力薦下擔任了縣委書記。這時,何亮是這個沿海發達省份最年輕的縣委書記。而且,他出身農村,沒有任何家庭背景,全靠超強的個人能力拚出來,更讓人稱道的是,自從政以來,何亮從不貪圖錢財,是個站得正立得直的好幹部,同行們甚至認為他將來可以去省裏當大官。後來,這個縣被改為縣級市,何亮成了市委書記,屬於副廳級,是全省最年輕的廳級(含副廳級)幹部。


    這何亮之所以覺得委屈,是因為他根本就不想貪汙,他是被官場所謂的“規矩”給拖下水的。


    “官場的什麽規矩?”王小二還是第一次聽說有這樣的規矩。


    “稍微熟悉官場的人都知道,幾年前,貪腐之風盛行的時候,形成了一個這樣不成文的規矩。舉例說明,譬方說現在有一個商人想開後門辦一件事情,光找書記一人是辦不成事的,還要把有關局、科室的頭頭腦腦都打通。這個商人準備送30萬元的賄賂款,其中10萬元送給書記,兩個相關局的局長各送5萬元,其餘10萬元零星打點那些小科長和辦事員。如果書記不拿這10萬元的賄賂款,那麽兩個局長是萬萬不敢拿那5萬元的,小科長們更別想。道理很簡單,書記不鬆口,商人的後門走不通,局長拿了別人的錢也不能替人辦成事情。何況,書記不拿錢,說明書記不想和那個商人打交道,局長哪有和書記對著幹的道理?”何亮說。


    “我本來是不想搞貪汙受賄的,要知道,我從一個農家子弟一直幹到市委書記,是很不容易的,我已經很知足了。作為一個發達省份的市委書記,我也不缺錢花,我一年的工資加各種補貼不下30萬元,收受賄賂對我沒有多大意義。而一旦東窗事發,我就會淪落為階下囚,其中道理我不是不懂。”何亮繼續說道。


    “因為我一直不收受賄賂,導致下麵的幹部都不敢收,所以他們就跑到李書記那兒告我的狀,說我壞了官場的規矩,擋了大家的財路,搞得大家都弄不到錢。”


    “你說,我不收受賄賂有什麽錯?清廉倒像是有罪似的,他們想貪汙受賄卻好像有理。可是,沒辦法,李書記是我的恩師,對我有知遇之恩,我是他一手提拔起來的,沒有他的賞識,我不可能當上市委書記。”


    “李書記雖然不在本市擔任領導,可是他是我的恩人,加上他去了地委任職,也還是我的領導。因此,他的話我不能不聽。他給我打電話說,讓我不要壞了官場的規矩,不要讓下麵人難做。”


    “那意思很明顯呀,就是讓我也撈,這樣下麵的人才敢撈。當時我想,反正大家都這樣,我一個人也改變不了整個的社會風氣,再說,很多事情也得大家去做,也不能什麽事情都讓我一個市委書記去做呀,也不能把下麵人全都得罪了。”


    “就這樣,我是奉命受賄呀。我當時想,反正我不是貪圖錢財之輩,受賄的錢我一分錢也不花。我用一個存折,全部都存起來,等我退休了,我就把這個錢拿去做慈善,捐給學校,捐給窮人。”


    “家裏人從來隻花我的工資,我也從不許家裏人收別人一分錢,父母和老婆一直以我是一個清官而自豪。後來,等我被紀委抓起來,說我收受賄賂好幾百萬元時,家裏人還以為紀委弄錯了。”


    “收受賄賂的錢我真的一分也沒有花,紀委可以作證,受賄的500多萬元全部都交給紀委了。我真後悔呀,我當時咋就沒有想到受賄是犯罪呢?如果我當時再強硬一點,或者我當時把臉皮放厚一點,將李書記的說辭頂回去,就不會有今天這個結局了。”


    “雖然我現在坐了牢,但是我也不恨李書記,畢竟他不是存心害我,當時我們那個地方整個官場就這風氣,大家都在那個環境裏生活,不得不受環境的影響。”


    “我隻恨那個所謂的規矩,規矩,這些害死人的臭規矩,誰來清理它們!我就是被這些規矩逼成貪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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