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時已經是晚上十一點整,嚴媽媽還在看韓劇,嚴爸爸一個人拿著本《易經》在研究。


    我躡手躡腳的走進了房間,這已經是多年前養成的習慣。


    每當晚歸時,都害怕引來嚴媽媽的嘮叨,以及嚴爸爸的怒斥。


    小時候不明白大人為什麽總是跟自己過不去,長大後才發現實際上是自己和父母過不去。


    夜深人靜的時候,嚴媽媽進房間看了一次我,看見我沒有踢被子後,方才放心的離去。


    這也是她多年以來養成的習慣,每當睡覺前都會來看看我有沒有將被子踢到床下。


    可是她怎會明白,我早已經沒有了踢被子的習慣,我已經長大,而她已經漸漸老去。


    時光模糊了記憶,卻沒有辦法改變這份親情。


    出生時就連接的臍帶,盡管在醫院已經被剪斷,但那份血濃於水的親情是無論如何也隔不開,切不斷的。


    在家裏一共待了整整半個月,原來削瘦的我因為嚴媽媽可口的飯菜而變得略顯臃腫,黑亮的皮膚也開始白皙起來。


    於是在那個太陽初升的早晨,我又開始踏上了北上的征途。


    這一站,我將人生的目標定在了上海,希望這座繁華的都市能帶給我一片希冀。


    厚重的泥土芬芳,毫無作為的罪惡感讓我失去了在家鄉坐吃山空的勇氣。


    年輕的時候出去走走是好的,即使沒有很大的作為,最起碼也開闊了視野。


    所以,當我一個人麵對著大上海繁華的夜景時,一個人站在東方明珠電視塔前時,一個人眺望著奔騰不息的黃浦熱浪時,我沒有退卻,而是選擇義無反顧,勇往直前。


    也許你開始好奇我為什麽會選擇上海,而不是選擇帝都?


    那是因為出發前的一個禮拜我收到了某著名文化公司的邀請,以一名編輯的身份開始我接下來嶄新的工作。


    是的,你沒有聽錯,一個大學讀了四年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最終卻選擇了一份與營銷毫無瓜葛的職業。


    我成了一名編輯。


    一個和文字打交道的文藝青年,這是一段嶄新的旅程。


    每當回憶起這段往事,我的臉上都會露出美麗的笑容。


    燦爛無比,如果用一個詞來形容。


    我覺得這個詞語再適合不過。


    我開始進入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每天除了正常上班之外,晚上還要拚命地碼字,但隨著鍵盤的敲擊速度的加快,我的文字也陸陸續續的出現在各種雜誌上。


    生活就是這樣,它永遠不會虧待肯辛勤付出的人。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


    大學四年裏過著豬一樣的生活,那麽大學四年後就得過著比牛還要艱辛的日子。


    沒有人會同情你,沒有人會投來關切的目光,走在繁華的都市大道上,別人關心的隻是你這個人口袋裏揣著多少票子,而至於其他都是空話。


    我開始變得很庸俗,變得連我自己都討厭自己的樣子,甚至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常常一個人反思,長大到底意味著什麽?是對功名利祿不擇手段的追逐,是對驕奢淫逸的極度崇拜,還是擯棄上帝所賦予我們的天真幼稚?


    不管是什麽,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麵對生活裏的艱難與困苦,亦或成功和喜悅,少了很多人的分享,鮮花和掌聲似乎已經變得不是很重要了。


    因為贏得再多,也隻是一個人樂在其中而已。


    所以很多人也許並不喜歡長大,因為長大往往意味著一個人麵對漆黑的夜,長大往往伴隨著貝殼孕育珍珠般的痛苦。


    但生活卻殘忍地逼著你去長大,逼著你勇敢的麵對一切。


    在你還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時候,你已經是一個人在踽踽獨行。


    我開始喜歡黑夜將大地侵蝕的一刻,但偌大的上海灘不容許那囂張跋扈的夜幕欺淩這座欣欣向榮的大都市,所以我在孤獨彷徨的夜晚看到的依然是燈紅酒綠所折射下的物質時代。


    金錢物質上的壓力已經很小了,但來自社會上無形的壓力卻越來越大,出版社催稿,書迷見麵會......


    雖然我不厭其煩,而且樂此不疲,但是創作的時間卻逐漸被擠壓,接踵而至的是思緒開始混沌。


    因此,我愛上了一個人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人麵對清幽的環境,獨自走在陌生的街上,與世無爭,什麽也不想,什麽也不做,就這樣走著。


    像是一個行走在無疆世界的遊魂,隨風而起,隨風而逝。


    有的人說,人生來就注定孤獨。


    一個人如果習慣了孤獨,那麽就開始厭倦繁華都市裏的喧囂,看著拔地而起的高樓會感覺到恐懼。


    所以,很多時候我會選擇到城市的郊外走走。


    上海位於祖國南北分界線上,所以入秋是比較早的。


    早秋的季節,我已經開始披上了修身的夾克。


    出露於各大出版社,偶爾為一些知名的雜誌撰稿。


    像預想中一樣,兩年後,我成功的**絲逆襲了。


    家中的兩老已經過起了退休生活,電話中已經消褪了焦慮的語調。


    我真的長大了!


    時光無情的剝奪了你的青春,但它也會給你帶來成功上的喜悅。


    而至於成功,不隻是我一個人的事,同學時代的那些人有的早已功成名就,有的則早已挈兒帶女。


    陳誌豪是哪一種人呢?


    或者兩者兼具吧。


    某個飄灑著微雨的早晨,我像公司遞交了一份打印稿後,在路過長樂路的時候,一個身穿黑色西裝的男子輕拍了一下我的右肩。


    我回過頭來,他正從奔馳車裏探出腦袋,戴著勞力士的左手還滯留在半空。


    “老嚴!”他張著嘴,大概不是很確信。


    “對不起,你是?”我一臉狐疑的看著眼前這個陌生的男子。


    他打開車門,從駕駛座上到我身旁不過兩秒的時間。


    “你不認識我了嗎?”他摘下眼眶上滑稽的墨鏡,難以置信我沒有認出他來。


    “你是......你是誌豪,陳誌豪!”我差點喊了出來。


    “靠!算你小子有良心!”他給了我一拳。


    彼此之間的熟絡感很快就回到了高中年代。


    “你小子在哪裏發財呀!這身打扮是要去相親嗎?”我調侃道。


    “我已經有老婆和一個兩歲大的兒子了。”


    “哦,是嗎?”我尷尬地笑了笑。


    “你呢?”他沒有繼續這個話題。


    “我現在給一家文化公司當編輯,還算可以吧,至少能維持基本的生活。”


    其實我當時在上海已經買下了一套三室一廳的公寓,車子不算名貴,但開在路上也還算湊合,而至於現在基本維持生活的說法是出於中國人固有的謙虛。


    “編輯?看不出來呀,你丫真不簡單!”誌豪露出欽佩的神情。


    像他這樣的表情我已經不是第一次看到了,誰也不曾想高中時最不喜歡看書的嚴小武,今天居然會成為一名文藝青年。


    世事難料,人算終究不如天算!


    “哎呀,你看我怎麽把這茬忘了,天還下著雨呢!”誌豪盡情地抹了一把臉上的雨水。然後對我豪爽地說道,“走,上車!”


    “去哪?”我的身子已經別進了誌豪的鐵皮怪獸裏。


    窗外掠過涼爽的風。


    “當然是去小酌一杯啊!”誌豪已經發動了車子。


    車子在長樂路161號停下,我們的麵前呈現的是金茂凱悅大酒店。


    我是第一次來,盡管無數次經過,但是誌豪不知道來過多少次。


    看著他矯健的步伐,大步流星地走進裝潢講究的酒店裏,那種自然坦蕩,豪放不羈的神情,我瞬間覺得我們的差距何止一套傑尼亞西裝這麽簡單。


    或許,他的生活已經足矣讓我心生嫉妒一個世紀。


    “來,先幹一個!”誌豪將手中的拉斐一幹見底。


    曾幾何時,這個不會喝酒的男生已經能夠千杯不倒了。


    我遲疑了一會兒,然後端起剛被誌豪斟滿的酒杯,一咕嚕,杯中隻留下如血絲的殘紅。


    “誌豪,你現在在做生意嗎?”我小心翼翼的問了一句正在埋頭啃龍蝦的誌豪。


    他撇下手中的美味,抽了一張紙巾將嘴角的油漬抹淨,淡淡地對我說道:“我現在在做珠寶生意。”


    “原來你小子現在是鑽石王老五啊!哈哈哈哈!什麽時候也送哥一顆3克拉的鑽石也好勾搭勾搭妹子呀!”我的表情無比**,當然也隻有和誌豪在一起時才會如此。


    回想起我們一起驗片的晚上,此刻我能夠說出如此膽大妄為的話也就不足為奇了。


    誌豪在酒桌上並沒有答應我這一無理要求,當然我也隻是一句無足輕重的玩笑話。


    可不曾想,時光在過去幾年後,在我和任小萱的婚禮上,我收到了一份意外的驚喜(請原諒我用這個病句,因為我真沒想到),一對三克拉的鑽戒,誌豪出手闊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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