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曉心情很煩躁,很想出去散散心。


    想做就做,昏曉幹脆請了兩周的假,辦了個旅遊簽證搭上了飛往倫敦的飛機。


    飛機抵達倫敦的時候,倫敦正在下雨。


    昏曉挺喜歡雨天,因為能讓浮躁的心得到平緩。看著雨,昏曉心情不錯。


    也許是來這座城市的第一天就心情不錯的緣故吧,接下來的幾天,昏曉的心情一直不錯。每天早上吃過早餐就背著單反出門拍照,拍累了,就找家咖啡店落腳休息。昏曉向來不虐待自己,餓了的時候,她會跑去知名的美食餐廳覓食。不過,去那些知名的美食餐廳,她大多情況下都吃了閉門羹,因為人家名聲在外,都是需要提前訂位的。


    不過,昏曉在倫敦呆了十天,最終還是吃到了一家擁有米其林星星的餐廳,雖然隻有一顆星星。


    昏曉在倫敦呆了十天,回國那天,陽光很不錯。昏曉抬頭看看機場上空蔚藍的天,隻覺得心裏敞亮而明媚。


    是的,不論發生什麽,過去了就過去了,人總得往前看。


    昏曉在倫敦的這十天,手機一直都是關機的。因為不想有人打擾。


    等她回了國,開了機,卻見手機上有五六十個未接來電,全是一個人打來的:葉文玲。


    看葉文玲打來這麽多電話,昏曉有些慌神,她明明在出國前給葉文玲留過言的,說要去倫敦散心兩周,這兩周沒什麽事情不要聯係她。


    那葉文玲還給她打這麽多電話,是...


    慌忙回撥,回過去,就聽到電話那端葉文玲的怒吼:“你這個沒良心的,就知道自己心裏難受了,你知不知道你爸就要死了?”


    林昏曉一驚,掛了電話,打上車直奔去了醫院。


    從車上下來時,昏曉是跑著衝進林奚病房的。她進病房後,看林奚正閉眼帶著氧氣罩躺在床上。他還在輸著液,吊瓶裏的液體一滴一滴的滴答著。


    看到這樣的林奚,昏曉的眼眶刷一下就紅了。


    “我爸他怎麽了?”昏曉看葉文玲,語氣怯怯的,剛問完,昏曉的臉頰處突然一陣火辣辣的疼。


    葉文玲甩了她一巴掌。


    葉文玲的那巴掌就跟她當初甩江離止的那一巴掌時一樣的幹脆決絕。


    葉文玲甩完她巴掌,昏曉隻覺得耳朵處嗡嗡一片響。


    不過,雖然耳邊嗡嗡作響,昏曉還是把葉文玲接下來的話聽得一清二楚的:“林昏曉,你知不知道在你去旅遊矯情的時候,你爸爸連續加班了三天三夜?你知不知道咱們林家現在是什麽情況?咱們林家前不久差點破產你知不知道?要不是離止幫一把,咱們家就完了。離止幫了你爸一把後,公司也隻是暫時狀況有所好轉而已。你爸現在是累死累活的工作企圖讓公司再恢複正軌。”葉文玲說著,眼眶慢慢有些濕潤,抬手抹了抹眼角,葉文玲情緒稍稍恢複了些,“昏曉啊,你爸年紀大了,經不起一個勁的熬夜折騰工作了。算我求你,試著跟離止交往下好嗎?讓你爸放心把公司交出去好嗎?”


    昏曉不知道家裏遭遇變故,聽葉文玲這麽說,微微有些愣住。


    葉文玲看看昏曉,繼續呢喃:“之前沒告訴你,是不想你擔心操心。哎,你說你爸一直以來拚命的工作是為什麽啊,還不是為了他的寶貝女兒能生活的無憂無慮,最好是永遠受到保護。可他得到的是什麽呢?是生病了,女兒卻在外麵旅遊散心呢。”


    昏曉垂頭:“對不起。”想了一會,昏曉擦擦眼角,抬頭看葉文玲,“媽,東城的青年才俊不是隻有江離止一個人的。我,我在麵對江先生時總有壓力,總覺得高攀不上的壓力。嗯,安排跟其他人相親試試看好嗎?”


    昏曉說話時一直在咬著嘴唇掩飾著渾身的顫抖,葉文玲看了她好一會兒,點點頭。


    “我...我會辭職,去公司幫忙。”


    “也好。”


    ===


    昏曉第二天就去公司辭了職,轉而去了林奚的公司報道。


    雖然自大學畢業以來,昏曉一直在做設計師,但是昏曉在大學的時候主修的是經濟管理學,葉文玲非讓她學的,至於她的室內設計,是她自己利用業餘時間學習的,誰讓她真的很喜歡來著。


    雖然學的是經濟管理學,對投資學多少了解點,但也就是理論上的了解,真的去了自家公司幫忙,昏曉真的有點hold不住。所以,在公司的一周裏,昏曉坐在林奚曾坐過的辦公室裏,除了迷茫,就隻剩下了焦頭爛額的頭疼。


    昏曉焦頭爛額了一周,煩躁無措的覺得腦袋就要炸開了,好在周末晚上,夏至約了她一起吃飯。


    夏至約她吃飯,昏曉本想像倒豆子一樣把自己的煩惱倒給夏至聽,沒想到吃飯的時候,夏至卻不給她說話的機會,是一股腦的在說她跟陳恒的事情。


    陷入愛情的女人啊。


    夏至說她請了個大長假,下周她要跟陳恒一起去旅行,做環球旅行。


    “昏曉啊,我去旅行的話會拍很多美美的照片給你看的,我回來,一定給你帶好多好玩的東西的。”


    看夏至說的那麽開心,昏曉不想打擾她的雅致,隻能把自己想要對夏至說的苦惱壓了下去。


    吃飯吃了一半,夏至接了個電話,中途離開了。不用想,給夏至來電話的一定是陳恒了。


    昏曉跟夏至吃飯所選的位置靠窗,夏至走後,昏曉喝著檸檬汁,有些漫不經心的看向窗外,看著窗外車水馬龍,路上行人行色匆匆。現在是晚上七點,用餐高峰期,餐廳的人絡繹不絕的,在位子上再休息一會,七點半的時候,昏曉喊來了服務員結賬。


    從錢包掏錢結賬,等待服務員找零時,昏曉無意間聽到鄰桌有倆大男人指著剛剛出了餐廳,一腳步有些踉蹌,背景看起來頗有些狼狽的女人說:“還記得那個女人嘛?xx曾經的三兒,自己開著一公司。以前跟著xx時,她的公司資源全是xx給的,混的自然是風生水起的。現在xx拋棄她了,公司資源也就沒多少了。哎,聽說沒資源後,最近她的公司快支撐不下去了。”


    “嘖嘖,公司要發展,沒人脈真的是寸步難行呐。”


    真的,做生意,人脈這玩意真的太重要了。


    以前在裝修公司的時候,她們公司的單子是一個接一個的,一方麵是她們公司口碑好,其實還有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她們公司老板的人脈太廣,房地產方麵,政府方麵認識的人很多,單子自然少不了。


    這些天,在自家公司忙碌,更是有人在她耳邊耳提麵命的告訴她要請一些重要的客戶吃飯,維係關係。


    這不,她的秘書已經跟她預定好了周一晚上請一位重要客戶吃飯。


    現在八點鍾,時間尚早。從餐廳出來後,昏曉想了想,去了附近不遠的一家書店掏書。


    書店的名字叫“時光小築”,聽著就一股文藝氣,這家書店在東城很有口碑,因為裏麵的書特多,很多在市麵上很難看到的絕版圖書,這裏也有。


    書店的老板姓薛,是位中年大叔,他本職職業是開餐廳賣烤魷魚的,因為喜歡看書所以開了家書店。


    晚上的書店,人並不是很多,昏曉剛進店,就看到書店的薛老板正在吧台上喝著咖啡看《郵差弗雷德》,見她進去,薛老板一聲吆喝:“呀,我的冤家來了。”


    昏曉是這家書店的常客,想當初上學的時候,周六周日閑著沒事,她就會來這裏看書,找個角落一坐,一窩就是一天。那時候,她偶爾會帶著零食過來,邊吃邊看。某一次,她吃薯片時,不小心在了書上留了點油跡,被薛老板看到,而後記住了她。


    “薛叔,你真小氣,我不過弄髒你的書一次嘛,記這麽久。”昏曉對著薛老板委屈的呶呶嘴,看看一排排的書架,問,“最近有沒有來什麽新書?”


    “昏曉,你可是得一年半沒來過我這裏了,這一年半,新書可上了很多很多了。”薛老板看看昏曉,八卦,“昏曉啊,你有福氣啊,你男朋友對你是真心好啊。這一年半裏,隔段時間就捧著你寫的書單來借書,這樣的好男人可是難找了,你可得好好珍惜,關鍵還有,你男朋友長得是真帥。”


    對啊,程宴深對她是真心好。


    最近這一年半裏,她搬了家,搬的家距離書店遠,而且她工作又忙,懶得來借書,遇到想看的書,就會寫個書單塞給程宴深讓他來薛老板這裏借。然後,程宴深就會乖乖來借。


    想著曾經,昏曉微微愣神,有些失落。


    薛老板拿手在昏曉眼前晃晃:“喂,想什麽呢?”


    昏曉回神,禮貌笑笑:“沒想什麽。”


    “來,丫頭,嚐嚐我煮的咖啡,免費的。”


    這家書店不僅租書,也賣咖啡。昏曉點頭,在吧台前像個小學生一樣端端正正坐好後,接過咖啡喝了口。


    咖啡下肚,昏曉蹙眉,下意識反應:“薛叔,咖啡好苦。”


    薛老板點頭:“曼特寧咖啡,是有點苦,但是慢慢的回味,會覺得芳香的。”看看昏曉,薛老板突然老氣橫秋的來了一句:“年輕人,多吃點苦總是好的。”


    喝著咖啡細細回味薛老板最後說的這句話,昏曉點點頭。喝完咖啡,昏曉從吧台離開,進去書店找書。找了一圈,找的全是關於投資方麵的。


    是啊,年輕人多吃點苦總是好的。


    而且,她長大了,不能隻做溫室裏的花朵讓老爸老媽給她遮風擋雨了,她也得擔負起自己的責任了。


    程宴深是離開她了,但是好在她的家人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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