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之後,幽居開始發了瘋似的高調秀恩愛。


    當天晚上,幽居重新注冊了一個微博號,微博名:幽居。


    微博認證:幽暗國際總裁。


    他將配偶欄設置成已婚,又將頭像換成了程清璿抱著閻王,在沙發上看電視的照片。


    第一條微博,他是這樣寫的:


    照片上這個人,白衣黑褲,英姿颯爽,她是我愛人。


    配圖,是程清璿騎在馬背上的照片,她穿著馬術服,模樣精致迷人,打扮英氣十足。幽居拍照技術很好,將她的大長腿拍的十分惹眼。


    微博剛注冊,並沒有人關注。


    幽居直接找到微博管理高層人員,砸錢讓他們給他的微博推廣。有錢好辦事,高層答應給他的微博推薦七天,且還在第一個推薦位置。幽居滿意了,關了電腦,洗澡,抱著老婆睡覺。


    第二天早上起來,米分絲直接增長了兩百多萬,昨晚那條動態下,也有了四萬多的評論。幽居點開評論一看,大部分人都是在誇程清璿長得好看,也有人說受傷一萬點。


    幽居不太懂網絡用語,他翻看那些評論,才發現自己跟網絡社會已經脫軌了。


    他心思一動,又對著程清璿拍了一張,程清璿還沒睡醒,她喜歡趴著睡,睡相仍舊嚇死娘親。幽居選好了角度,把她整個睡姿拍下來,又單獨拍了一張她的臉部照片。


    上傳照片時,他還有些猶豫。


    若是被小羽看見自己上傳她不雅的睡姿照,她會不會翻臉?


    再一想,反正小羽不知道自己開了個微博號的事,上傳應該沒事?他大著膽子將兩張圖片分別上傳,並配以文字解說:


    這樣睡覺,也很可愛。


    發完微博,幽居這才起床,輕手輕腳洗漱。他出去將早餐買回來,程清璿才打著哈欠下樓。


    “過來,吃早餐。”


    程清璿站在樓道上,她盯著幽居手中的早餐看了看,才說:“我還沒刷牙!”她飛快轉身,隻聽見噔噔噔的腳步聲上了樓。幽居將早餐擺好,這才拿著貓糧,倒進貓碗裏。


    之前做去勢手術,閻王瘦了好幾斤,又過了兩個月的滋潤日子,終於恢複到以往威風凜凜的模樣。它蹲在碗旁邊,優雅地吃貓糧,那樣子,跟幽居吃東西時,如出一轍。


    見程清璿下來,幽居這才摸了把閻王的腦袋。


    閻王抬頭看他,又叫了一聲,才低頭繼續優雅吃糧食。


    兩份羊肉蘿卜湯麵條,配一盤涼拌黃瓜。幽居又切了兩個西洋梨,細心地擺成盤。等他端著盤子走到桌旁時,程清璿碗裏的麵,隻剩下小半碗了。她喜歡吃這麵,好幾次上班,還故意開車去那家麵店吃麵。


    家裏沒有做飯阿姨,也沒有特意請高級廚子,好在程清璿吃東西並不挑,也更享受自己做飯覓食的快感。她很好養,見她這麽好養,幽居感到過意不去。


    “那個,晚上下班了,我們去逛街。”


    他們很少下班後去逛街,多數時間都在忙工作,幽居也不常提前下班。偶爾提前下班了,吃完飯後,也會抽空運動。細細想來,他們好久沒有一同出去逛過街了。


    “我得下午才能給你回複。”她最近要替一個當紅的女演員設計電影節禮服,禮服的效果圖暫時還沒做好。“如果我事做完了,就能跟你一起去。”


    “好。”


    提著包跟著幽居下樓,站在車位前,兩人猶豫了一下。程清璿本想說,開她的車,可幽居跟抽風似的,竟然打開他的專屬車庫,從裏麵開出一輛,自買來後,就隻開過一兩次的kenigegg超跑。


    r高配黑紅色超跑,售價高達四千多萬,這玩意兒,沒幾個人開得起。之前程清璿參加一個宴會,聽見幾個男人聊起跑車,當時就有人說,目前z市總的也就這麽一輛超跑。且還從沒見車主開出去炫耀過。


    她當時還心說,花那麽多錢買輛車放家裏不用,簡直就是喪盡天良。還說,買那車的人,肯定是腦子有病,裝了一腦子的屎…


    程清璿默默的玩起手指頭來,幽居打開車,坐進去。他朝程清璿微微一笑,才道:“進來。”他係好安全帶,長臂一身,打開另一側的車門。慵懶靠在車身上,幽居望向神色古怪的程清璿道:“快點,要遲到了。”


    程清璿愣了愣,然後小跑著,坐進‘腦子有病’的人的超跑裏。


    車子很拉風,開到哪裏,都是引人注目的存在。


    程清璿戴著墨鏡,盡量減小自己的存在感。直到下了車,走進電梯裏,又來到工作室,她才回過神來。


    那車那麽貴,她應該開一次的啊!


    不行,晚上下班,她得開開!


    上班的時候,程清璿一直挺亢奮。中午,她草草吃了一份外賣,便將自己鎖在辦公室裏,終於在下午五點的時候,成功將效果圖做好。她小心翼翼簽下自己的名字,看著那個貓爪子成形,心裏特甜蜜。


    她將東西收好,提著包,提前下班。


    程清璿一進幽暗國際,每個見到她的員工,都要恭敬地喊一聲夫人。程清璿一路帶笑,直到上了總裁辦公樓,這才收起笑意。她並不想利用自己身份的便利隨意闖進幽居辦公室,擔心會打擾到他,也不想破了公司的製度。


    李韻今天不在,似乎是出國替幽居跑腿去了。


    另一位姓陳的男秘書負責接待,他見程清璿來,忙上前問道:“夫人,來找幽總?”


    “嗯,陳秘書,幽總現在在忙嗎?”


    “倒也不忙,就是墨總在裏麵,跟他商量事情。”陳秘書一邊說,一邊用眼神示意另一名女助理去給程清璿倒咖啡。程清璿往沙發上坐,翻開一旁的書籍,一邊看,隨口問:“墨總來多久了?”


    “快二十分鍾了,按照慣例,就該談完了。”


    “嗯。”


    程清璿安靜的看書,看上去,大家風範十足,又不失江南女子的柔情。


    陳秘書悄悄打量了程清璿一眼,才臉紅心跳退開。


    果然,沒一會兒,墨若塵就出來了。他見到程清璿,隻是麵無表情的跟她點了點頭,叫了聲夫人。程清璿看著他,心裏直歎息,這人哪兒都好,就是麵無表情,看著有些不易近人。


    “好了夫人,您可以進去了。”


    “嗯。”


    程清璿站起身,提著包退開辦公室走進去。


    幽居以為是助理來送咖啡的,頭也不抬地說:“放桌上。”


    程清璿捂嘴一笑,她將門反鎖住,輕輕地走過來。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蝙蝠袖中長款襯衫,腰間係著一條紅色腰帶,配一條性感牛仔短褲。腰細、腿長,好不性感。


    程清璿解開襯衫上麵三顆扣子,露出米色性感文胸。


    她站在辦公桌前,聲音挑逗地問:“要不,還是睡桌上?”


    幽居猛地抬頭,他本有些驚訝的目光,在看到程清璿這浪樣兒時,微微一凝。程清璿並不常來他工作的地方,所以見她突然造訪,幽居有些詫異。“你怎麽來了?”


    “來看你有沒有藏金絲雀兒!”


    幽居搖頭失笑。


    別說金絲雀兒了,他這辦公室,連隻麻雀兒都沒有。


    男人起身,繞過書桌走過來,一把將程清璿抱起來。程清璿順勢將長腿勾在幽居腰上,屁股被男人放在桌上,幽居垂眸望著程清璿,目光很平靜,但身體,卻沒這般平靜。


    程清璿目光往他腰上喵,眼神很…玩味。


    幽居眨眨眼,程清璿正巧看到他眨眼,當下心裏浮出一個詞:妖孽!


    “女孩子,坦胸露體像話嗎?”一板一眼的教訓程清璿,幽居壓下心中的熱火,用微涼的指尖,將程清璿胸口的水晶扣子扣好。


    程清璿愣了下,“就這樣?”


    問完,她倒是羞澀了。


    幽居好笑望著她,“回家以後,我再幫你解開。”這話聽著很正常,細品,卻十分的下流。程清璿默默移開視線,有種自己大方獻身,反倒被人嫌棄的挫敗感。


    將她衣服扣好,幽居低頭在她紅唇上啄了口,雖不舍得,但還是要鬆開。


    “再等我幾分鍾,然後我們去逛街。”


    “好。”程清璿就坐在桌上,背對著幽居。


    幽居打開郵箱,他抬頭看了眼程清璿誘人的背影,這才將文件發給陳秘書,讓他發給其他人。


    “好了。”


    幽居起身,扣好西裝扣子。


    他拿起車鑰匙,程清璿跟著下了桌,與他手挽手出了辦公室。


    陳秘書跟一眾助理歡送這兩尊秀恩愛的佛離開,這才對視一眼,頗有些受傷。


    “我要開車。”


    站在車前,程清璿伸出手,有些興奮。


    幽居二話不說,將銀色盾牌形狀的車鑰匙扔給她。程清璿伸手握住,她打開車,頗興奮地跳進車內。好在穿的是牛仔褲,沒有走光。


    幽居安靜坐在副駕駛上,期間不管程清璿怎麽開,他都不說話,隻要她不超速,隻要她安全。


    男人這麽安靜,程清璿很享受。


    司機最討厭的,就是開車時,身旁有個人跟麻雀似的,嘀嘀咕咕個沒完。


    誇張的跑車停在商場門口,立刻吸引來大部分人的注視。程清璿跟幽居下車,保鏢才將車開去了低下停車場。


    兩人進了商場,一路上,但凡是被程清璿盯著看,超過五秒以上的,都會被幽居買下來。現在兩人不再是幾年前的窮**絲了,以前看上一件兩萬多塊的裙子也得猶豫再三,還舍不得買下,現在,程清璿事業有了起色,幽居身份高貴,早已過了買東西還要斟酌猶豫的窘境。


    程清璿很少出來買東西,就算是來商場,也多是看商場潮人的裝扮,跟新上市的服裝款式。


    真輪到給自己買東西,她也很開心。


    程錦年還活著的時候,她每個月固定要購物六次,後來經曆了這麽多事,漸漸地,她開始戒掉了購物癮。今兒一路買買買,她才恍惚意識到,他們真的是有錢人了。


    程清璿看中一條小黑裙,售價三萬人民幣,是意大利一個著名的女裝牌子。穿在她身上,很襯她的身材,十分漂亮。


    “幽寶,好看嗎?”


    抬頭看著站在麵前,亭亭玉立的女孩,忽然就想起他與程清璿第一次逛街的場景。


    那時,程清璿剛化為人形,沒有衣服,就連內衣也沒有。


    他模糊記得,程清璿看中了穆蘭夫人品牌下一套套裝,賣得並不貴,也就兩萬多塊。可在當時,兩萬多塊,幾乎是他所有的存款。那時,他的工資要支撐他的生活費跟學費,能剩出兩萬來,已是不易。


    那會兒,程清璿很喜歡那衣服,卻因為貧窮,隻能選擇轉身拉著他走。


    可現在,他終於能讓她高高興興的,買下每一件她想要的東西。


    這很讓他有成就感。


    以往,他的願望是成為一名建築設計師。直到現在,看著程清璿臉上滿足的笑容,他才發現,他的願望變得很小,小到隻是希望麵前這女人,笑容永遠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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