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就攔在了他前麵:“用得著。”


    女婿表情一變,偷眼看了一下表,不耐煩的說道:“那到底什麽事兒,你快點。”


    我答道:“那我就開門見山了——你身上這個小鬼,是怎麽弄到手的?”


    女婿一聽這個,眼珠子頓時就瞪的跟死魚一樣:“你,你什麽意思,什麽叫小鬼,我聽不懂。”


    就他這個神態,眼神發散,手心出汗,擺明是在撒謊,聽不懂才有了鬼。


    程星河也忍不住了:“不靠小鬼,你就能當上人家的上門女婿?弟弟,拜托你買個鏡子,實在不行撒泡尿照照也行。”


    女婿一聽“上門”倆字又急眼了:“我他媽的才不是上門……”


    我答道:“你要是不著急,就慢慢掰扯唄。”


    說著,我就對著表看了一眼。


    女婿順著我的視線一看表,頓時急了,甩手就要從我身邊奪門而出,可他力氣哪兒有我的大,怎麽掙紮也掙紮不開,模樣越來越慌張了:“你……你撒開!我他媽的讓你撒開!”


    時間不等人,他掙紮未果,像是真的慌了,這才哀求了起來,讓我放他這一馬,我就讓他抓住最後的機會,盡快說完,就能出去幹點想幹的事兒了。


    養那種東西的,一般都會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供奉它,如果到了時間,供奉不上,就等於壞了規矩,必定倒黴。


    之前那幾個得了好運之後發瘋或者自殺的,恐怕就是壞了規矩。


    他既然跟不幹淨的東西在一起這麽長時間,自然也對這個規矩心知肚明,實在沒轍了,一邊看表,一邊才勉強說道:“我……我一開始也不知道,真這麽靈啊!就還五分鍾了,哥,我跟你叫哥還不行!”


    我還來了興趣:“五分鍾嘛,你說的快點不就行了?聽說那玩意兒挺貴的,你是怎麽弄到的?”


    女婿猶豫了半天,這才說道:“是……是我撿來的。”


    撿來的?我跟程星河對看了一眼,這就有點稀奇了。


    再一問,什麽撿,原來是偷的。


    女婿原來幹過跑腿外賣,不過他是個皮笊籬命,不動腦子把自己該幹的事情幹好,而是習慣性的找了偏門——幹了這一行,他就知道,這一行其實很容易偷到快遞和餐。


    這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他可倒好,專門撿著自己人下手——趁著別的騎手上樓,他就把騎手小車裏的東西偷來,從來沒被抓住過。


    靠著這個副業,他也能混上點溫飽,也不在乎扣考勤什麽的,整天還異想天開,尋思莫欺少年窮,哪天有個白富美倒貼他,不就什麽都有了嗎。


    可惜他一直沒碰見瞎的白富美。


    那天他發現一個小哥的車裏有個標記——那個標記是高保價物品,他頓時心裏就癢癢了,立馬就把那個東西給偷到了手。


    回家的路上他還挺開心,尋思保不齊得是勞力士或者珠寶什麽的——他還沒看見過保價那麽高的東西。


    結果到了家一看,他就傻了——竟然是一個破木頭小人。


    雕工也他娘挺粗糙,要說是古董,也不像,八成是某種紀念物品,怕丟才保價的,這把他氣得夠嗆,直接扔垃圾桶了。


    可沒想到,那天晚上他就覺出有人在搖晃他,隱隱約約的,還像是有人說話:“我餓……我餓……”


    他住的地方很破,住戶隻有他自己一個,這把他給嚇了個夠嗆,接著就聽見對方低聲說:“你給我點東西吃,你不是想要錢和女人嗎?我給。”


    叫別人恐怕都不信。


    可女婿這人是慣常走偏門的,一聽這個意思,像是有利可圖,害怕都顧不上了,大著膽子就問,你吃啥?


    那人就說,我吃你的肉,一天也不能斷,更不能晚。


    這把女婿嚇的一下就睜開了眼。


    接著就發現手裏攥著那個本來扔進了垃圾桶的小木頭人。


    他一尋思,試試看又不花錢,萬一真的能有女人和錢呢!


    於是他索性就把自己手劃破了,把血泡在了那個小人身上。


    這個時候,他就看見手機裏有個添加請求——真他媽的是個白富美!


    叫平時,他一句“在嗎”就能讓人拉黑,可這個白富美也真的跟鬼上身似得,對他要多熱情有多熱情,這輩子都沒有一個女人能對他這個態度,可把他燒包壞了。


    於是他順理成章的把白富美泡到了手,還讓白富美懷了孕。


    本來以為這下他就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了,誰知道,這個白富美是迷戀上他了,可白富美的爹不是善茬——竟然讓閨女打胎。


    這把他氣的夠嗆,小人就告訴他,不要緊,她遲早是你的人。


    果然,白富美被雄霸叔關了起來,她就大著膽子從樓上跳下來,也要見女婿,就這樣,接二連三的懷了孕。


    而女婿也不珍惜——眼瞅著白富美跟對他上癮似得,他也不怕白富美跑了,對白富美越凶,她越折服。


    終於,白富美沒法再打第三次胎,他順理成章的進了酒樓。


    說到這裏,他眼巴巴的就看著我,說他也沒什麽壞心,更沒幹傷天害理的事情,哪個男人不想娶白富美?再說了,他給了白富美一個刻骨銘心的愛情,白富美還得感謝他呢。


    我也真是服了這個人的臉皮了——比查幹湖冬天的冰麵還厚。


    他要是沒有傷天害理的心,印堂絕對不可能會這麽黑。


    而他一邊說著一邊看表,說事兒也說完了,求我快撒手,再不給木頭小人喂血,他真的要倒黴了。


    原來他有天跟白富美溫存的時間長了,那個時間段睡過去了,結果半夜渾身就揪心的疼,還聽見小人跟他說,下次再晚了,你的命就沒了,醒了一看,渾身都是奇怪的傷口,嚇得他一天也不敢遲到——現在就差兩分鍾了,他還得放血呢。


    我說可以,你就跟我說清楚最後一件事兒,雄霸叔的頭發是不是你弄下了一撮?


    女婿一聽我這話,身體頓時就軟下來了,頹然的坐在了地上,喃喃的說道,你咋什麽都知道呢?


    一開始他還挺高興的,還把這事兒告訴給了農村老家,他爹一開始挺高興,跟其他村裏人炫耀,結果其他村裏人並不買賬,反而譏笑他生個兒子給人當上門女婿,沒臉沒麵子,吃一輩子軟飯,沒出息。


    他爹耳根子軟,讓人一笑話,就給這個女婿打電話,說你不讓那個產業姓張,以後就別回老家啦!


    這女婿一聽傻了眼,外帶他自己沒能力沒本事,也被酒樓裏的人議論,這下好了,瞅著誰都像是看不起他。


    他尋思了半天,得出一個結論,他已經非常努力了,絆腳石就一個——老丈人。


    那老丈人獨攬大權,搞得酒樓工作人員沒一個服他的,要是老丈人死了,這一切不就都是他的了嗎?


    於是他就跟那個木頭小人許願,說希望這個老丈人快死。


    小人在他腦海裏說這事兒容易,你把老頭兒的頭發弄下來一撮,藏在廚房裏,剩下的事情,就心想事成了。


    果然,從那天開始,雄霸叔就在廚房見了鬼,酒樓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可把他高興壞了——他甚至好吃懶做到,覺得酒樓上班都很辛苦,一天到晚迎來送往的,還夢想著把酒樓產權弄到了手,以後當個包租公算了,天天能躺著收錢。


    跟我猜的果然差不多。


    我就把女婿給鬆開了。


    他感覺出來,一瞅表嚇得快哭了,也顧不上出去避人耳目了,在屋裏就要把木頭小人拿出來。


    程星河立馬就問我:“怎麽,那個大皮帽子,就是這個吃裏扒外的女婿搞的鬼?”


    可不太對。


    真要是這樣的話,大皮帽子不應該直接去傷害雄霸叔嗎?幹啥要在廚房裏找東西呢?


    再說了,木頭小人,皮帽子,兩者什麽聯係?沒聽說小鬼出去行凶,還要喬裝打扮的。


    它要找的,到底是什麽?


    不論如何,先看看那個木頭小人到底是什麽東西吧。


    而正在這個時候,女婿忽然慘叫了一聲。


    我心裏一提,啥情況,那個木頭小人反噬了?


    可回頭一看,女婿把一身的衣服都給脫了下來,在裏麵亂翻亂找。


    程星河問他幹啥呢?


    他急的流了一臉的鼻涕眼淚:“沒……沒了……”


    我看見他那條西褲的口袋,竟然破了個窟窿,心裏頓時也提了起來:“你那個木頭小人,丟了?”


    他瞅著我,忽然就抱住了我的褲腿:“活神仙,我……我現在到時間了,我應該怎麽辦啊……”


    他已經用自己的血肉為契,養上那個東西了,一旦壞規矩,結果自然就……


    我低頭看向了他的麵相,心裏頓時就是一沉。


    這貨怕是真的要倒黴了。


    我立馬拉住程星河:“你再看看,白天靠在他身上,那個年輕男人的臉呢?”


    程星河仔細一看,連忙說道:“不知道什麽時候……不見了。”


    而就在這個時候,我一錯眼,忽然看見窗台上的糯米粉上,出現了一點痕跡——像是有人從窗台上,爬進來了。


    那個大皮帽子,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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