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損?


    隻有逆天改命的人,魂魄才會殘損。


    他到底是怎麽留在這裏的?


    到了瓊星閣門口再說。


    一邊奔著那邊追,我一邊尋思了起來,跟在了他身邊的那個青年,又是什麽人?


    在外頭就發現了我,想把我弄死,他跟我,也有仇嗎?


    朋友——似乎金郡王,對朋友這兩個字,執念很深重啊。


    追著他們翻過了一道圍牆,對這裏地方越來越熟悉。


    我以前,在這裏住過,似乎,還住了很長時間。


    真龍骨裏的回憶遠遠不斷的湧了上來,我知道,這個月亮門後麵,就有我想去的那扇門了。


    但是到了門前,我先攔住了程星河他們。


    他們一愣:“怎麽了?”


    “那個金郡王對我有仇。你們跟著過去了危險。”我答道:“我自己進去。”


    杜蘅芷一把拉住了我:“那怎麽行?”


    白藿香卻拽住了她:“幫不上忙的時候,咱們唯一能做到,就是別添亂。”


    杜蘅芷也看到了金郡王的本事,皺起了眉頭,不由自主的鬆開手。


    程星河抿了抿嘴,跟著我就進去。


    “你去幹什麽?”


    “你一個人,我不放心。”程星河梗著脖子:“更別說——我這脖子都這樣了,要是來不及,死哪兒都是死。”


    聽上去是漫不經心,可我知道,他對死這個字,比別人多了多少畏懼。


    能直麵最恐懼的東西,他是個最勇敢的人。


    “你放心吧。”我把他拽回來:“我不會讓你死的。你記住幾個字就行了。”


    程星河一愣,表情嚴肅了起來:“什麽?”


    “父愛如山。”


    程星河瞪大了眼,就要推我腦袋,被我躲開了。


    金毛從後麵跟了過來,顯然沒打算聽懂那些話。


    也罷,金毛跟去倒是不吃虧——它是個犼,死不了。


    最沒想的是,鹿角竟然也跟上來了。


    “你來幹什麽?”


    “我來找令符,”鹿角梗著脖子說道:“清河娃想出去,我就會幫她出去——你放心吧,我不是你朋友。”


    我回頭看了清河娃一眼,清河娃也沒想到,可鹿角沒回頭,推著我就往裏走,明明膽子不大,可現如今,知道是去龍潭虎穴,卻還是坦然自若。


    他既然這麽堅持,我也沒辦法了。


    金毛偏著頭,也好奇的看著他。


    我一邊往裏追,一邊問:“說起來,你為什麽對清河娃這麽好?”


    鹿角目不斜視:“因為她是我上這裏來,對我最好的人。”


    我看出來了,鹿角的父母宮本來就很豐隆,他倒是沒吹牛,活在地麵的時候,他肯定是個世家子弟。


    不過,他的父母宮豐隆過甚,成了“梟獍角”。


    這種人會得到父母蔭蔽,隻是跟之前我們見到的“梟獍地”一樣,是克父母的。


    果然,他一出生,父母雙亡,雖然有偌大的家產,可身邊的人從小到大,都在算計他。


    沒人拿他當個人看,隻當他是個招財童子,變著法的算計他。


    他看見過底下人諂媚後的不屑,長輩親昵後的鄙夷,平輩恭維後的白眼。


    那些人對他很好,可那些好,都是假的。


    他到了山崖上,巡視自家莊園的時候,其實知道後頭的堂兄,會把他給推下去。


    可他沒回頭,也不是為了別的,這個世界,他呆夠了。


    該有的他不用奮鬥也都有,沒意思,那些假的東西,也全沒意思,哪怕堂兄不動手,他也許會有一天結束自己的生命。


    可沒想到,跌落山崖之後,他到了一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方,頭上,還長出了以長壽出名的鹿角。


    他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麽回事,接著就發現,有些異人,對他的角垂涎欲滴。


    是清河娃告訴他——離那些異人遠點,他們已經不是人了,你要是弱,他們就會同類相食。


    他第一次看見的真,就是從清河娃的眼睛裏。


    清河娃很喜歡男人,見到了好看的男人,總會攀附上去,他一開始,也有戒心,可後來發現,清河娃似乎對他沒什麽興趣。


    但是他被欺淩的時候,清河娃總是會站出來,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異人卷走,教給他——這地方弱肉強食,不想被撕扯,就強大起來。


    為什麽對自己這麽好呢?


    對清河娃來說,自己肯定是很特別的一個。


    可清河娃冷笑,說沒別的,隻是看見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興了起來,拚命去長自己的鹿角,他聽清河娃的話。


    他不覺得自己長相不如人,他就去纏著清河娃,一直纏到了現在。


    “她要什麽,我就給她找什麽,”鹿角答道:“我別的都不要,我要她高興。”


    我有點喜歡鹿角了,這種單純,簡直太珍貴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幾眼。


    “一會兒你小心點。”鹿角一邊往裏走一邊說道:“金郡王剛才沒在藥水裏泡多長時間,現在身體肯定出了問題。”


    “你還知道金郡王的身體呢?”


    “我跟一個運藥湯子的是朋友,”鹿角低聲說道:“聽說,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該魂飛魄散了,是他用百繭水養聚魂蟲,再靠著聚魂蟲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這地方泡五六個時辰呢,不過這百繭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攏齊了,不過身體殘損的很厲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這一次他沒來得及擦。”


    難怪飼養聚魂蟲呢,就為了鞏固住身體的殘魂?


    “那不是更好,身體虛弱,更容易打敗他了。”


    “不一定,”鹿角臉上,卻露出了幾分驚懼:“相反,魂魄殘損的時候,他可能會,發瘋。”


    發瘋?


    “總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說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謬讚。


    正說著話呢,看見了前麵兩個小東西躥了過來,在一個偏僻的角落一閃而過。


    很像是倆老鼠。


    不過,這倆“老鼠”長著人手。


    我對這地方極為熟悉,幾乎是身體記憶,三步兩步過去,就看見這倆東西對著一個櫃子,就開始翻找了起來。


    “快點,快點,再找不到,就來不及啦。”


    “來不及,就要被扔進池子裏啦!”


    鹿角一看:“這是宮弼——專門伺候金郡王的。”


    宮弼,傳說之中,是一種非常喜歡照料人的靈物。這東西有個特點,就是撒不了謊。


    說著,鹿角靠過去:“你們找什麽呢?”


    那兩個宮弼倒騰著箱子:“金郡王受了重傷!”


    “是讓一個叫景朝國君的人打的!那個人可怕,可怕!”


    “我們來找金藥,給金郡王治療——治療好了,把景朝國君的龍皮剝下來,掛在牆上。”


    “晾幹了,當被子蓋!”


    “剝龍皮?”我立馬問道:“怎麽個剝法?”


    那兩個宮弼一回頭,見我滿臉是毛,以為我也隻是個異人,答道:“那還用說嗎?金郡王在瓊星閣的門上,動了手腳。”


    “國君來了,一旦開門,就會中招。”


    “在一個黑色的,圓圓的東西裏,藏著秘密——誰讓景朝國君,幹出對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這倆玩意兒的笑聲,還真是讓人瘮得慌。


    在門口給我布了局了?那還真得過去見識見識。


    “找著了,找著了!”


    這倆宮弼歡呼了起來:“就這最後一點啦!”


    我卻一把就將那一小瓶藥搶過來了。


    那倆宮弼看著我,跳腳大怒:“你好大的膽子,敢搶金郡王的藥!你是什麽人?”


    我對著倆宮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國君。”


    那倆宮弼一聽,嚇的就抱在了一團,我擺了擺手裏的小藥瓶子:“這藥,我替你們送。”


    不過,那個朋友這一瞬,真龍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記憶,猛然清楚了起來。


    攔著我,卻被我打出滿頭血的人,我記起來了。


    穿著一身黑衣。


    玄英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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