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話
就隻為表達宮本櫻有多可愛而存在的小說 作者:鈴木大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接續上一回的故事。
光與櫻兩人並肩走在上學路上。
「話說回來,光。」
「什麽事,櫻?」
「你還記得從前的約定嗎……?」
櫻戰戰兢兢地如此詢問。
容我為各位進行說明。
光及櫻是一對青梅竹馬。
而且還是極其典型的類型。
典型意指什麽?
比方說,請回想一下櫻的台詞。
『小時候我經常和光一起洗澡,但現在都已經升上高中了,怎麽可能還會這麽做!』
……雖說當時她若無其事地說出了口,但兩人即是這種類型的青梅竹馬。
年齡相同,自出生起便是隔壁鄰居。
去同一間補習班上課、一起吃飯,甚至在同一張床鋪上入睡。
連雙方的父母親都正式承認兩人的關係。
與其說是典型,不如說是模範。
至於這麽一對青梅竹馬會締結什麽約定,自然也不言而喻。
「當然記得羅。」
光帶著燦笑回應道。
「真、真的嗎?」
櫻鬆了口氣,不過她緊接著又辯解似地繼續說:
「我可沒有在催促你唷。反正是孩提時代的約定,不記得也無所謂。」
「嗯哼,這樣啊。」
「也不是因為三姊妹來到了你家,不但每個人都相當可愛,又和你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使我湧現出了危機意識,不僅如此你們還成天盡是做些色情的事,所以才事到如今又舊事重提喔?」
「沒事的,櫻。」
光點點頭,好讓櫻安心下來。
「我是必定會遵守約定的男人,無論是多麽久遠的事都一樣。」
「這、這樣啊。你平時老是一副悠哉的樣子,想不到意外地頗有男子氣概嘛……但我可沒有執著於過去的約定唷!隻不過是不經意想起來,為了找話題才提起這件事罷了!」
櫻倉皇失措地辯解著。
光則自信滿滿地說道:
「你口中的約定,指的是萬一阪本在這次的讀賣巨人比賽中擊出全壘打,我就要請你吃拉麵對吧?」
「哪可能啊!我才不會在這時機點提起這件事」
「啊,抱歉。是大碗拉麵+餃子和小碗炒飯套餐才對。」
「別再提請客的話題了!大碗拉麵+餃子和小碗炒飯套餐是給體育係男生吃的吧!?我哪吃得下那麽多!而且這個約定是最近才說好的吧!?我指的是更久以前的約定啦,更久以前的!」
「那麽,是『如果櫻比我先學會說話,就要送你鬆阪牛排套餐作為歲暮贈禮』的約定嗎?」
「你在胡說什麽!?這是什麽時候的事!?豈不是我們嬰兒時期的事嗎!?而且這哪可能是我們兩人之間結下的約定!?我在此時此刻提起這件事的可能性無限趨近於零!!」
櫻全力以赴地吐槽。
光則是冷靜地分析她的狀況:
「哎,櫻。」
「幹、幹嘛,突然一臉嚴肅。」
「你吐槽的力度不太夠呢,難道是累了嗎?」
「你以為是誰害的啊!?我每天都得吐槽傻瓜色情三姊妹,吐槽能量當然會枯竭啊!如果連你也開始耍寶,過不了多久我的吐槽資金就會見底了!」
「嗯,確實。能強烈感受到你隻是憑著一股氣勢設法吐槽而已。」
「都──是──誰──的──錯──啊!?」
櫻狠狠地絞住光的頸部。
光卻遊刃有餘地以一句「哈哈哈快住手,很痛苦啊~」來應對。
「玩笑話先擺一旁。」
光一麵逃離櫻的鎖喉功,並一麵說道:
「過去的約定是指那個對吧?孩提時代說好要結婚的約定。」
「唔……!」
乍看之下個性強勢的櫻,其實一旦被進攻便會立刻變得軟弱。
光一針見血的說詞,使她剛才的氣勢瞬間蕩然無存。
「沒、沒錯。正是結婚的約定。」
櫻哼了一聲,裝模作樣地撩起頭發。
接著又繼續於上學路上邁步前進。
「……我可不是認真的喔。」
「嗯?什麽意思?」
「意思是,我不打算拿以前的約定當作擋箭牌,藉此提出無理的要求。這樣才正確吧?畢竟都是小時候的事了。」
那是故事中「約定成俗」的約定。
感情融洽的青梅竹馬,總是會約定好將來要結為夫妻。
光與櫻亦不例外。
「總而言之!既然你還記得那就好!」
總覺得櫻開始自暴自棄了。
隻見她麵紅耳赤地試圖蒙混過去。
「我隻是想確認一下,僅此而已。畢竟最近發生了很多事,我不過是想聊聊從前的事來調劑身心。我一點也不擔心光被三姊妹搶走。剛才也說過了,我並非打算舊事重提。所以你還是忘了吧,現在就給我忘掉……討厭,我幹嘛提起這種事嘛。這下子無論怎麽看,我都像是個麻煩的女人。真是個大笨蛋。」
「嗯~是這樣嗎?」
另一方麵,光則偏下了頭。
「我說,櫻。」
「幹嘛?」
「剛才也說過了,我是必定會遵守約定的男人。」
「嗯……是啊。你確實意外地具備男子氣概的一麵,這點我不否認。」
「所以我們結婚吧。」
「……啊?」
通往學校的路途中。
在平凡住宅區中迎來的早晨。
快步行走的上班族。
清掃家門前馬路的大嬸。
準備從便利商店回家的素顏大姊。
鎖定廚餘的烏鴉,鎖定烏鴉的流浪虎斑貓。
就在如此平凡無奇的場景當中。
「……不對不對不對。」
櫻目瞪口呆。
然後不禁失笑。
「不可能,現實中絕不可能發生這種事。不對不對……」
「不可能是什麽意思?」
「誰叫你突然說出什麽『我們結婚吧』這種話,這等同於求婚耶。但是照一般情況來看,無論怎麽想都是聽錯了吧?我難不成是睡糊塗了?」
「你應該沒有睡糊塗,我確實說了『我們結婚吧』。」
「……不對不對不對。」
櫻的步伐逐漸加快。
她急忙地快步向前邁進。
但光確實地跟上了她。
「不對,慢著。我說真的,完全摸不著頭緒。」
「很簡單啊,我隻不過是說了『結婚吧』而已。」
「不對不對,這件事情哪能用『而已』來一句帶過,你真的明白這句話的含意嗎?要結婚哦?遞交結婚證書、入籍、變更姓名、舉辦婚禮,還要和雙親打招呼。你真的懂嗎?」
「我當然懂啊,你真失禮耶。我可沒笨到那種程度。」
「話說這是該在這種場合說的話嗎?在一如往常的早晨,身處於平凡無奇的場景。照理說求婚時應該安排一些情境,營造更加浪漫的氛圍才對吧?」
「無預警提起從前約定的人不是你嗎?」
「唔……話是這樣說沒錯啦!我無法否認!可是以條件來說根本不可能!我們才十六歲,沒辦法結婚!」
「即使法律上行不通,心意亦能相通。目前先訂婚,等達到法定公認的年齡之後再結婚就行了。隻要先確認彼此的心意便已足夠。yes或no,櫻你的答案是什麽?」
「……不對。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櫻的臉龐逐漸染上紅暈。
她繼續快步前行,不斷搖著頭。
「給我慢著,stop。wait a minute。我完全被你牽著鼻子走了。你老是喜歡做出這種出人意表的事,所以才教人困擾。」
「抱歉。不過我覺得當下正是最好的時機點。」
「……你是哪根筋不對,才會判斷現在是最佳時機啊……?」
「所以呢?yes和no,哪一邊?」
「不,等一下。有鬼。這狀況絕對哪裏有鬼。」
「男人向女孩求婚,並急於求得回覆。我認為這是世界上隨處可見的狀況。」
「你口中的普世價值,至少在這現世是破天荒的行為……不,作為前提,首先我得問你一件事。」
「嗯,什麽?」
「光你啊,那個、怎麽說呢……你喜、喜歡我嗎?」
「我們都有幾年交情了?」
光罕見地流露無奈的神情。
「當然喜歡啊。我喜歡你。」
「呃啊!」
櫻啞口無言。
她忍不住發出了詭異的叫聲。
「當然,意思是我把你當成一名女性,並傾心於你。並非欣賞你的為人,亦非親昵朋友之間的喜歡。」
「唔、啊、是。謝謝,嗯。」
「櫻你不喜歡我嗎?我不是笨蛋,所以認定你應該也把我
當成一名男性而抱有好感。」
「嗚喔!」
完全招架不住。
對方並沒有咄咄逼人。
光的態度一如既往,連這種情況下也一副飄飄然的樣子。他的口吻始終很平穩沉靜,絲毫沒有強迫或要脅的氛圍。即便如此,櫻仍然隻能單方麵地防守。
「我、我說呀……」
櫻的腳步愈發迅速。
「怎麽說呢,這件事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你是指我喜歡你的事嗎?」
「嗯、嗯。」
「一般來說都會察覺吧。十六年來一直都待在一起,既是隔壁鄰居,學校亦是同一間。而且一旦發生什麽事,就會闖進別人家浴室怒吼。若非喜歡對方,怎麽可能延續如此親密的關係?」
「咦、啊、是,真是不好意思。」
「再說我們早就約定好要結婚了。即便是孩提時代的約定,不喜歡對方的話怎麽可能做出這種承諾。」
「是,我無話可說。是。」
「事情就是這樣,可以的話希望能聽聽你的答覆。」
「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櫻麵紅耳赤。
「再怎麽說,也該考慮一下時機吧。求婚不是應該營造更浪漫的氛圍才對嗎?例如讓女方百分之百會說出yes的情境之類的。」
「……嗯,這樣啊。但我反倒認為,在櫻你主動提起這個話題的當下,便是絕佳的大好時機。畢竟我們兩情相悅,所以我本來就認定百分之百能得到yes的答覆。更別說我還是以兒時的約定為前提求婚的。」
光與櫻兩人並肩走在上學路上。
「話說回來,光。」
「什麽事,櫻?」
「你還記得從前的約定嗎……?」
櫻戰戰兢兢地如此詢問。
容我為各位進行說明。
光及櫻是一對青梅竹馬。
而且還是極其典型的類型。
典型意指什麽?
比方說,請回想一下櫻的台詞。
『小時候我經常和光一起洗澡,但現在都已經升上高中了,怎麽可能還會這麽做!』
……雖說當時她若無其事地說出了口,但兩人即是這種類型的青梅竹馬。
年齡相同,自出生起便是隔壁鄰居。
去同一間補習班上課、一起吃飯,甚至在同一張床鋪上入睡。
連雙方的父母親都正式承認兩人的關係。
與其說是典型,不如說是模範。
至於這麽一對青梅竹馬會締結什麽約定,自然也不言而喻。
「當然記得羅。」
光帶著燦笑回應道。
「真、真的嗎?」
櫻鬆了口氣,不過她緊接著又辯解似地繼續說:
「我可沒有在催促你唷。反正是孩提時代的約定,不記得也無所謂。」
「嗯哼,這樣啊。」
「也不是因為三姊妹來到了你家,不但每個人都相當可愛,又和你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使我湧現出了危機意識,不僅如此你們還成天盡是做些色情的事,所以才事到如今又舊事重提喔?」
「沒事的,櫻。」
光點點頭,好讓櫻安心下來。
「我是必定會遵守約定的男人,無論是多麽久遠的事都一樣。」
「這、這樣啊。你平時老是一副悠哉的樣子,想不到意外地頗有男子氣概嘛……但我可沒有執著於過去的約定唷!隻不過是不經意想起來,為了找話題才提起這件事罷了!」
櫻倉皇失措地辯解著。
光則自信滿滿地說道:
「你口中的約定,指的是萬一阪本在這次的讀賣巨人比賽中擊出全壘打,我就要請你吃拉麵對吧?」
「哪可能啊!我才不會在這時機點提起這件事」
「啊,抱歉。是大碗拉麵+餃子和小碗炒飯套餐才對。」
「別再提請客的話題了!大碗拉麵+餃子和小碗炒飯套餐是給體育係男生吃的吧!?我哪吃得下那麽多!而且這個約定是最近才說好的吧!?我指的是更久以前的約定啦,更久以前的!」
「那麽,是『如果櫻比我先學會說話,就要送你鬆阪牛排套餐作為歲暮贈禮』的約定嗎?」
「你在胡說什麽!?這是什麽時候的事!?豈不是我們嬰兒時期的事嗎!?而且這哪可能是我們兩人之間結下的約定!?我在此時此刻提起這件事的可能性無限趨近於零!!」
櫻全力以赴地吐槽。
光則是冷靜地分析她的狀況:
「哎,櫻。」
「幹、幹嘛,突然一臉嚴肅。」
「你吐槽的力度不太夠呢,難道是累了嗎?」
「你以為是誰害的啊!?我每天都得吐槽傻瓜色情三姊妹,吐槽能量當然會枯竭啊!如果連你也開始耍寶,過不了多久我的吐槽資金就會見底了!」
「嗯,確實。能強烈感受到你隻是憑著一股氣勢設法吐槽而已。」
「都──是──誰──的──錯──啊!?」
櫻狠狠地絞住光的頸部。
光卻遊刃有餘地以一句「哈哈哈快住手,很痛苦啊~」來應對。
「玩笑話先擺一旁。」
光一麵逃離櫻的鎖喉功,並一麵說道:
「過去的約定是指那個對吧?孩提時代說好要結婚的約定。」
「唔……!」
乍看之下個性強勢的櫻,其實一旦被進攻便會立刻變得軟弱。
光一針見血的說詞,使她剛才的氣勢瞬間蕩然無存。
「沒、沒錯。正是結婚的約定。」
櫻哼了一聲,裝模作樣地撩起頭發。
接著又繼續於上學路上邁步前進。
「……我可不是認真的喔。」
「嗯?什麽意思?」
「意思是,我不打算拿以前的約定當作擋箭牌,藉此提出無理的要求。這樣才正確吧?畢竟都是小時候的事了。」
那是故事中「約定成俗」的約定。
感情融洽的青梅竹馬,總是會約定好將來要結為夫妻。
光與櫻亦不例外。
「總而言之!既然你還記得那就好!」
總覺得櫻開始自暴自棄了。
隻見她麵紅耳赤地試圖蒙混過去。
「我隻是想確認一下,僅此而已。畢竟最近發生了很多事,我不過是想聊聊從前的事來調劑身心。我一點也不擔心光被三姊妹搶走。剛才也說過了,我並非打算舊事重提。所以你還是忘了吧,現在就給我忘掉……討厭,我幹嘛提起這種事嘛。這下子無論怎麽看,我都像是個麻煩的女人。真是個大笨蛋。」
「嗯~是這樣嗎?」
另一方麵,光則偏下了頭。
「我說,櫻。」
「幹嘛?」
「剛才也說過了,我是必定會遵守約定的男人。」
「嗯……是啊。你確實意外地具備男子氣概的一麵,這點我不否認。」
「所以我們結婚吧。」
「……啊?」
通往學校的路途中。
在平凡住宅區中迎來的早晨。
快步行走的上班族。
清掃家門前馬路的大嬸。
準備從便利商店回家的素顏大姊。
鎖定廚餘的烏鴉,鎖定烏鴉的流浪虎斑貓。
就在如此平凡無奇的場景當中。
「……不對不對不對。」
櫻目瞪口呆。
然後不禁失笑。
「不可能,現實中絕不可能發生這種事。不對不對……」
「不可能是什麽意思?」
「誰叫你突然說出什麽『我們結婚吧』這種話,這等同於求婚耶。但是照一般情況來看,無論怎麽想都是聽錯了吧?我難不成是睡糊塗了?」
「你應該沒有睡糊塗,我確實說了『我們結婚吧』。」
「……不對不對不對。」
櫻的步伐逐漸加快。
她急忙地快步向前邁進。
但光確實地跟上了她。
「不對,慢著。我說真的,完全摸不著頭緒。」
「很簡單啊,我隻不過是說了『結婚吧』而已。」
「不對不對,這件事情哪能用『而已』來一句帶過,你真的明白這句話的含意嗎?要結婚哦?遞交結婚證書、入籍、變更姓名、舉辦婚禮,還要和雙親打招呼。你真的懂嗎?」
「我當然懂啊,你真失禮耶。我可沒笨到那種程度。」
「話說這是該在這種場合說的話嗎?在一如往常的早晨,身處於平凡無奇的場景。照理說求婚時應該安排一些情境,營造更加浪漫的氛圍才對吧?」
「無預警提起從前約定的人不是你嗎?」
「唔……話是這樣說沒錯啦!我無法否認!可是以條件來說根本不可能!我們才十六歲,沒辦法結婚!」
「即使法律上行不通,心意亦能相通。目前先訂婚,等達到法定公認的年齡之後再結婚就行了。隻要先確認彼此的心意便已足夠。yes或no,櫻你的答案是什麽?」
「……不對。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櫻的臉龐逐漸染上紅暈。
她繼續快步前行,不斷搖著頭。
「給我慢著,stop。wait a minute。我完全被你牽著鼻子走了。你老是喜歡做出這種出人意表的事,所以才教人困擾。」
「抱歉。不過我覺得當下正是最好的時機點。」
「……你是哪根筋不對,才會判斷現在是最佳時機啊……?」
「所以呢?yes和no,哪一邊?」
「不,等一下。有鬼。這狀況絕對哪裏有鬼。」
「男人向女孩求婚,並急於求得回覆。我認為這是世界上隨處可見的狀況。」
「你口中的普世價值,至少在這現世是破天荒的行為……不,作為前提,首先我得問你一件事。」
「嗯,什麽?」
「光你啊,那個、怎麽說呢……你喜、喜歡我嗎?」
「我們都有幾年交情了?」
光罕見地流露無奈的神情。
「當然喜歡啊。我喜歡你。」
「呃啊!」
櫻啞口無言。
她忍不住發出了詭異的叫聲。
「當然,意思是我把你當成一名女性,並傾心於你。並非欣賞你的為人,亦非親昵朋友之間的喜歡。」
「唔、啊、是。謝謝,嗯。」
「櫻你不喜歡我嗎?我不是笨蛋,所以認定你應該也把我
當成一名男性而抱有好感。」
「嗚喔!」
完全招架不住。
對方並沒有咄咄逼人。
光的態度一如既往,連這種情況下也一副飄飄然的樣子。他的口吻始終很平穩沉靜,絲毫沒有強迫或要脅的氛圍。即便如此,櫻仍然隻能單方麵地防守。
「我、我說呀……」
櫻的腳步愈發迅速。
「怎麽說呢,這件事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你是指我喜歡你的事嗎?」
「嗯、嗯。」
「一般來說都會察覺吧。十六年來一直都待在一起,既是隔壁鄰居,學校亦是同一間。而且一旦發生什麽事,就會闖進別人家浴室怒吼。若非喜歡對方,怎麽可能延續如此親密的關係?」
「咦、啊、是,真是不好意思。」
「再說我們早就約定好要結婚了。即便是孩提時代的約定,不喜歡對方的話怎麽可能做出這種承諾。」
「是,我無話可說。是。」
「事情就是這樣,可以的話希望能聽聽你的答覆。」
「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櫻麵紅耳赤。
「再怎麽說,也該考慮一下時機吧。求婚不是應該營造更浪漫的氛圍才對嗎?例如讓女方百分之百會說出yes的情境之類的。」
「……嗯,這樣啊。但我反倒認為,在櫻你主動提起這個話題的當下,便是絕佳的大好時機。畢竟我們兩情相悅,所以我本來就認定百分之百能得到yes的答覆。更別說我還是以兒時的約定為前提求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