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樣的關係,櫻和光敲定了約會之行。


    ?


    對於櫻來說,這當然是她人生中的首次壯舉。


    雖然她曾經和光一起單獨出遊過,但還是第一次打著「約會」的名義。而且她也事先清楚地表明了這是一次約會之行。


    「光!」


    「嗯?」


    「要不要!去約會呢!就你和我兩個人!」


    「嗯,好啊。話說回來,應該要由我來主動邀你才對。明明都已經求婚了,卻從來沒有和你約過會,我這個男朋友真是太失職了呢。」


    光二話不說地點頭同意。


    戰戰兢兢地提出約會邀請的櫻,對他的反應不免感到有些錯愕。


    於是到了約會當天。


    ?


    「……噢噢~」


    在玄關前等候的光,忍不住發出了讚歎之聲。


    「好厲害啊,櫻,你這完全就是大變身呢。」


    啪嗒啪嗒。


    光滿臉笑容地鼓起掌來。


    和他有著長年交情的櫻,知道他是發自真心地在稱讚自己。


    他絕對不是在說客套話,而是真的覺得櫻很可愛,才會這樣開口誇獎她。


    事實上,櫻對自己的打扮也很有自信。


    本日穿搭:


    有著紅綠格紋的喇叭迷你裙。


    能夠充分反射陽光的米白色褶邊罩衫。


    俐落地係在腰間的粉紅色開襟毛衣。


    用來解決暖色係搭配容易造成失焦問題的黑色過膝襪。


    萬年不變的麻花辮發型也被解開,透過精心的吹整來營造出蓬鬆的感覺。


    在摘下眼鏡的同時,還特地選擇了淡海藍色的隱形眼鏡。


    隻要再加上剛田力哉親自傳授的自然彩妝,就成了不管去到哪裏都不會丟臉的閃亮女高中生。


    整套穿搭的中心思想,就是迎合男性審美的刻意賣萌。


    當然,櫻也沒忘記擺出模特兒的優美站姿,為她的整體搭配添上畫龍點睛之筆。


    「當然是大變身囉。」


    櫻一邊單手卷著秀發,一邊抬頭挺胸地說道:


    「我這副和平常截然不同的模樣,你覺得怎麽樣啊?」


    「嗯,我真心覺得太厲害了。你如果平常也這麽打扮的話,不是會更好嗎?」


    「你要是叫我每天都打扮成這樣的話,我可是會壓力大到死掉的!我今天為了打理好這一身行頭,可是足足花了三小時的時間耶!」


    「嗯,這一點也非常厲害呢。換作是我的話,肯定沒辦法花三小時做這種事情。」


    「不過,如果你希望每天都看到我打扮成這樣的話,就算三小時實在有點強人所難,但是我大概還是會試著努力看看吧……(口齒不清)」


    「不,你不用這樣勉強自己啦。」


    「啊、嗯。這樣啊……我知道你是在體諒我,不過聽到你這麽說還是有點小失望呢。」


    「畢竟櫻本來就很漂亮了啊。即使不特地打扮,你也已經足夠可愛了。」


    「說得是呢~!」


    櫻再次帶著滿麵笑容,擺出模特兒姿勢。


    接著,她又馬上有點情緒低落地說道:


    「嗯~可是老實說,我還是有點期待落空的感覺耶。」


    「你的意思是?」


    「唉,你看嘛,我平常不都是一副相當隨便的打扮嗎?總是穿著運動衫或連帽上衣之類的,綁著麻花辮和戴著大眼鏡。這副打扮很輕鬆自在固然是部分原因……但我其實是故意把自己打扮成這樣子的。也就是所謂的『真人不露相』吧?」


    「嗯嗯。」


    「怎麽說呢?這世上不是有『反差萌』這樣的說法嗎?我就是希望把這種『反差萌』的效果發揮到極致。雖然多少也有打著這樣的名義,來合理化我平常的邋遢模樣就是了。」


    「所以用一句話來說就是?」


    「我希望你的反應更加驚訝一點!好歹也給我吃驚到腿軟啊!『唔哇哇哇!沒想到櫻你居然藏著這樣的秘技!?唔哇~我真的是有眼無珠啊!』你至少也給我來個這種反應好不好!不然就是驚訝到五體投地也可以!就像是時代劇裏的反派角色那樣!」


    「你別為難我啦。」


    光哈哈一笑。


    接著,他用和平常沒兩樣的語氣說道:


    「雖然這樣說有點抱歉,但是你的這副打扮還在我的預期範圍之內。畢竟我原本就知道你很可愛了嘛。」


    「說得是呢~!」


    櫻再次帶著滿麵笑容,擺出模特兒姿勢。


    ……從旁人的角度來看,這兩個人完全就是笨蛋情侶。


    事實上,來往於池袋車站東口的無數行人,都忍不住看著這對情侶偷笑起來。但是,光絲毫不在意旁人的反應;櫻則是根本沒察覺到這件事情。


    因為她完全沒有餘裕注意周圍的行人。


    畢竟接下來有個賭上人生的重大任務在等著她。


    (今天一定要!和光牽到手!)


    (在達成這個任務以前,我絕對不會夾著尾巴逃回家!)


    櫻下定了堅定的決心。


    因為她已經承諾會在一星期內交出成果。


    櫻必須拿出具體的證據,證明她對光的愛是真實的。


    若是考慮到兩人十幾年不變的青梅竹馬關係,一星期的時間限製未免太過短暫。


    甚至可以說是不可能的難題。雖然櫻本人也隱約察覺到了這一點,但是她在戀愛方麵真的是非常遲鈍。盡管她是世間罕見的一流模特兒,隻要以偶像身分出道肯定立刻就會大獲成功,可是她在私生活上總是這副笨手笨腳的模樣。


    (好啦,接下來該采取什麽樣的作戰方案才好呢……)


    櫻一邊和光討論著今天的預定行程,一邊朝著※陽光大道的方向邁開腳步,滿腦子隻想著該如何達成最終目標。(譯注:「陽光大道」是位於池袋車站和複合式商業設施「陽光城」之間的繁華大道。)


    總而言之,關鍵在於保持平常心。櫻不喜歡那種很刻意的感覺。這可是他們初次約會中的第一次牽手,她希望盡可能唯美優雅地促成這件事情。


    比方說下麵這種感覺。


    『我說光啊。』


    『怎麽了嗎?櫻。』


    『今天有那麽一點冷呢。』


    『是啊,確實有點冷呢。明明春天早就過去,現在都差不多是初夏了。』


    『我的手都冷到凍僵了,整雙手都變得紅通通的了呢……呼~呼~(吹氣嗬手)』


    『這可不行。就用我的手來溫暖你的手吧。』


    『啊……(因為手被握住而麵紅耳赤)』


    『喏,隻要這樣就會溫暖起來了。』


    『嗯……好溫暖……』


    櫻和光視線相望。


    兩人的臉頰都是一片火紅。


    他們牽起手,確認彼此不變的心意。然後,這對新誕生的情侶帶著滿心的甜蜜,逐漸消失在陽光大道的擁擠人流之中──


    (……嗯,就是這種感覺。)


    感覺不壞。


    甚至可以說相當不錯。


    整個過程非常地自然且浪漫。


    櫻反而有點擔心起來,覺得這樣的發展好像有一點太快了。如果氣氛真的好過頭了,光會不會順勢和自己來上一場熱吻,然後就直接往情人旅館街而非陽光大道的方向走過去?


    若是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自己也隻能硬著頭皮上了。


    原本說要在一星期內拿出證明的事情,搞不好在一天之內就能夠達成也說不定?畢竟光是個男孩子,剛才還稱讚自己很可愛,而且他是會在關鍵時刻采取大膽行動的那種類型,所以或許真的有這種可能──


    (……唔咿呀呀~~~~!)


    光是想像即將發生的事情,櫻就忍不住用手捂住了臉。


    隻見她一邊嘿嘿傻笑,一邊用力地搖著腦袋。


    同時腳下的步伐也沒有停下來。


    而這樣做的結果當然隻有一個下場。


    「哎呀,危險。」


    那就是在還是紅燈的狀態下,櫻就直接朝著行人穿越道走了過去。


    伴隨著刺耳的喇叭聲,一台汽車從兩人麵前呼嘯而過。


    「櫻,走路不可以東張西望啊。」


    「啊,嗯,啊,唔,嗯。」


    櫻的反應會如此古怪是有原因的。


    不是別的理由──光在阻止她前進的時候,和她發生了肉體上的接觸。


    也就是光摟住了櫻的腰肢。


    方才光眼看著櫻糊裏糊塗地就要走上行人穿越道,便直接一把將她拉了回來,然後順勢將她摟進了懷裏。在這股強大力量的牽引之下,兩人就這樣緊緊相依在一起,彼此的臉孔隻有咫尺的距離。櫻引以為傲的豐滿胸部,宛如棉花糖般擠壓變形。她的心髒「噗通噗通


    」地狂跳起來。在身體如此緊貼的情況下,光一定會聽到自己的心跳聲──櫻的臉蛋頓時變得一片通紅。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


    她情緒激動地從光懷裏離開。


    接著,仿佛在拒絕什麽似的,她用力地把光推開。


    「我到底在幹什麽啊!居然不知不覺就興奮過頭了,簡直和小孩子沒兩樣!真的太丟臉了!光,你沒事吧?有沒有受傷?」


    「嗯,我沒事,我才要問你有沒有受傷。」


    「說得也是呢~!呃,真的對不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哇哈哈哈!」


    雖然櫻試圖強顏歡笑地把場麵圓過去,但是她的內心已經刮起了狂風暴雨。


    (不,這下子完蛋了吧!?經過剛才的鬧劇,真的一切都完蛋了!)


    (我為什麽會把救我一命的光推到一旁去啊!?)


    (這種時候就應該要好好利用機會啊!)


    (像是毫不客氣地讓光將自己摟在懷裏!然後就這樣和他來個接吻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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