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您說這個案子是模仿案件?”


    “這不可能?”


    “不,幾年前當泰諾案件發生的時候,fbi投入了大量的人力,還有物力想要抓到那個家夥,可事實證明,想要抓住這個凶手,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後來在全世界還有全美陸續掀起了一係列的投毒案件,這些案子全都在模仿和致敬泰諾投毒案的凶手。遠在大洋彼岸的日本,那邊發生了森永食品案,我可以知道的是,一個日本人不太能夠搞到像美國這邊完整的犯罪資料,但他的出現還是讓日本警方頭疼不已,我在英國同班上有一個日本來的警察,他當時上課就提起過這個案子!”


    “是的,我們承認想要模仿這種犯罪手法,確實很容易!可為什麽您會覺得……”


    “很簡單,我不認為像創造出泰諾投毒案這種開創性案件的犯罪大師,很抱歉,也許我不應該用這種詞匯,但他就是這一領域的天才。我不認為像他這樣的人會對我產生嫉妒之心,因為他已經證明了,他的手法,是fbi破解不了的,哪怕是他的徒子徒孫,依舊是警察無法破解的。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美犯罪,無法追查,無法找到凶手,從犯罪學的意義上,這是一個非常值得研究並且完美的案例。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哪怕我最近一段時間在美國的媒體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但是我的這點影響力依舊無法和當年泰諾案件相提並論。”


    福特和坦奇當初參與那個案子的時候,還是個毛頭小夥子。


    那個時候整個fbi都因為這個家夥鬧得焦頭爛額。


    案件發生之後,涉案的強生公司投入了重金,進行了一場商業領域上堪稱完美的危機公關。


    直到現在這場危機公關依然是美國很多廣告學課程上的經典案例。


    所以,比起當年泰諾投毒案凶手的輝煌。現在的陳青峰隻不過是小有名氣而已。


    如果非要打個比方的話,就好像邁克爾傑克遜,對上了一個剛剛出道,引起一點轟動的小歌手。


    而在傳媒學的地位上,陳青峰顯然是後者,並且還是媒體不怎麽關注的亞裔。


    “先生們,我想知道我的這一點報道為什麽足以引起別人巨大的仇恨,所以我的側寫還要加上一項,凶手應該是一個模仿者,並且還是一個種族主義者,所以也許我們的關注點應該集中在種族主義盛行的幾個區域!”


    聽到陳青峰的這句話,福特立刻拿出地圖來查看了起來。


    阿肯色州,阿拉巴馬州,還有密西西比州。


    因為之前伊利諾伊州是凶手購買藥品的地方,所以暫時排除在外。


    “另外還有一件事,這是我破獲了,富蘭克林家族醜聞案的那一期華盛頓郵報,我注意到了社會新聞,這裏報道了另外一樁謀殺案,也許我們應該關注一下!”


    ……


    福特擦了擦嘴,然後站起身來說道:


    “好的,我會把您的意見反饋給負責調查的聯邦探員,另外我這就去安排咱們前往案發地點看看那起案件!”


    “太遺憾了,如果真的隻是模仿案的話!”


    “其實坦奇先生,我一直感到好奇,為什麽泰諾案件的凶手要在風頭正勁的時候突然停止自己的作案?”


    “這個……”


    “犯罪這種東西,從某些程度上來說,就和酒和煙一樣,具有一定的成癮性。而且會成為凶手的習慣,他犯下的案子越是成功,他的犯罪冷靜期就越短,作案頻率也就更頻繁,可是當年泰諾的案子卻並非如此,你們找到了嫌疑人,案件就戛然而止。而且到現在也沒有再重新犯罪,難道你們不覺得奇怪嗎?”


    ……


    不管怎麽樣,案件有了新的方向,很快,福特就聯係到了那起案件發生所在縣的縣警。


    然後,中午時分,陳青峰又坐上了司法部安排的直升機,前往事發的縣進行調查。


    這裏是美國阿肯色州的一個縣。


    陳青峰依稀對這些地方有點印象,貌似克林頓好像就是從這裏起步的。


    不過按照福特的介紹,這裏是美國相對保守的幾個州之一。對黑人也極度不友好。


    在美國有很多區域,人們的看法是不一樣的。


    比如包羅萬象而又冷漠的紐約。


    就比如像洛杉磯這樣文化璀璨的城市。


    好萊塢雖然被稱作是造夢工廠,但不得不承認的是,人家的文化宣傳可以在全世界範圍內引起共鳴。也就可以賺全世界各地的錢。


    相反,國內有五千年的文明,但是卻很少有什麽文藝作品能夠在世界範圍內引起轟動。


    陳青峰側寫的時候,總是感覺自己的大腦開始不受控製的狂奔。


    但現在他似乎終於抓住了一些輪廓。


    凶手是一個種族主義者,所以對於像陳青峰這種在媒體上占據版麵的亞洲人感到極度的不爽,但是他的犯罪手法和犯罪完整度達不到當初泰諾案件的那個高度。


    可是這家夥又不甘心自己被一個有色人種壓一頭,於是他就策劃了類似這樣的案子。利用別人已經完美的犯罪手法,還有別人的名氣向自己發出挑戰。


    你能相信嗎?邁克爾傑克遜向一個不知名剛剛起步的小歌手發起挑戰。


    如果真是泰諾投毒案的凶手,大概率不會招惹自己。


    因為沒那個必要。


    對方已經證明了自己的犯罪手法無懈可擊。


    可是現在,陳青峰卻偏偏遭遇了這樣的挑戰。


    一開始他還覺得奇怪,總覺得凶手是一個地位強勢的人,不應該用投毒這樣的方式。


    但現在他想明白了,凶手正因為對自己的犯罪手法沒有信心,所以他才放棄了自己習慣的犯罪手法,采用了一種全美之名,給社會帶來恐懼感的手法。讓人們一下子又回到了被泰諾投毒案支配的那段恐懼的時間裏。


    現在他的目的達到了。


    但是陳青峰還是察覺到了不一樣的地方。


    那麽既然是模仿,就永遠掌握不了精髓。


    為什麽泰諾案的凶手沒有在藥品生產商改了包裝之後再進行犯罪呢?


    可現在有人這麽幹了。也許存在著一個問題,那就是當年泰諾案的凶手知道這樣做一定會留下線索。可是現在的凶手卻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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