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章 陳青峰的配合
重回八零,我破了命案九千宗 作者:釣月耕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陳青峰坐在了座位上。
此時他看著現場,突然意識到了一點。
那就是這裏沒有人能救他。
律師是組織上幫著請來的,但是今天這場法庭的庭審律師整場都在被檢察官牽著鼻子走。
那位檢察官在之前雖然被法官警告了一次,但之後兩次抗議都沒有起效果。
現在的問題是陳青峰在沒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持槍並且還開槍了。
本來這件事情並不複雜。
陳青峰雖然不懂美國的法律,但是他知道既然是陪審團,那就要講道理。
所以案件的關鍵並不是自己持槍或者開槍,而是有沒有合理的開槍理由?
陳青峰以前在國內的時候,也曾經試著學習過一些法律基礎。
畢竟這些工作上他都用得著。
陳青峰對具體的法條不是很明白,但是刑法和民法都有一種叫做通則的東西。
什麽叫通則?
簡單的說就是通用的規則。
讓陳青峰記憶頗深的事。法律的書寫必須采用普通人能夠聽懂的方式。
也就是說出於公平起見。
在撰寫法律文書或者進行案件審理的時候遇到一些常識性的問題。
都會選擇普通人認可的那種常識。
這就好比雖然有的案件把發射了多少焦耳能量,當做一些涉槍案件的根據。
可是,在正常的刑法通則當中,是絕對不會把能量遠大於標準的彈弓當做槍支的。
因為普通人不會把彈弓看作是槍這就叫大家公認的標準,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共識。
在這種情況下也是如此。
其實陳青峰剛才就想到了一點,如果被送上法庭上來的人已經被定罪的話,那這個案子是否還有審理的必要?
兩個凶神惡煞的家夥,手上帶著好幾條人命。
現在大半夜的他們手上持著槍跑過來來自己的車上翻東西。
而自己雖然沒有持槍證明,但是卻有必要保護自己的安危。更何況他當時沒有開槍,直接射殺這兩個人。
陳青峰想明白了這些,也就明白了自己到底要如何為自己解決眼前這個麻煩。
眼前的麻煩不在陪審團的身上,也不在律師的身上,更不在公訴人的身上。
雖然說兩起案件沒有關係,但,你拿著一隻槍麵對一隻雞和麵對一隻窮凶極惡的老虎的時候。
合理性對於陪審團來說是完全不一樣的。
“陳先生!”
“抱歉,我剛才好像走神了,請問你剛才說什麽了?”
“我們想聽聽,你之前在中國當兵的經曆!”
“很抱歉,這其中涉及一些軍事秘密,所以我不能完全透露,你想知道什麽?可不可以請你再說一下?”
“能說一下你當時在部隊中是從事什麽樣的任務嗎?”
“我是普通的士兵!”
“可是我們剛才看那段當時的報道,你的槍法很好!”
“還可以吧!”
“我參加過國民警衛隊,當然是在考取司法考試之前,按照我的看法,你的身手和海豹部隊比起來也差不了多少!”
“抱歉,這一點我也沒有辦法,證明您說的就是真的!”
“所以您絕對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之人!”
“確實如此!”
“那麽我想做一個假設,當然是以您自己的親身經曆來說,您可以選擇回答或者不回答!”
“反對,他不能用假設來為難我的委托人!”
“反對有效,你可以選擇不回答!”
“不,我願意回答!”
陳青峰此言一出,在場所有人都難以置信的看著他,場下的旁聽席更是響起了一陣竊竊私語。
作為被告的陳青峰,居然答應和要控告他的檢察官配合。
這家夥難道不知道自己的處境嗎?
“那好,您當時手上有槍,我想知道如果您手上沒有槍的話,在那種情況下深夜叢林,你有沒有辦法,不讓那兩個人發現你?”
“有!”
“什麽?那您就是承認當時其實您麵對的威脅沒有您的律師所說的那麽嚴重?”
“是的!”
“可是您還是選擇了開槍!”
“是的,我開槍了!”
“那我實在搞不懂了,陳先生,您難道不知道這樣回答會對您現在的情況不利嗎?”
“我選擇開槍,因為我知道那兩個人到底是什麽來頭,雖然他們才剛剛被逮捕沒有得到充分的審訊,並且獲得充足的證據。但是我確信,他們兩人中,史密斯先生參與了起碼兩起謀殺案和一起投毒案,而那位查理先生則是投毒案的主謀!”
“你閉嘴,我們是無辜的,我們隻不過,被你們栽贓陷害罷了……”
“安靜,無關人員的,不要打擾法庭秩序。還有,被告請不要做無關的假設,陪審團也不要參考,剛才被告所說的話!”
檢察官此時看著陳青峰。
他不明白為什麽這家夥會順著自己的話來。
而律師此時也坐在那裏看著陳青峰。
剛才陳青峰承認了一項對他非常不利的假設。
那就是查理和史密斯當時雖然拿著槍,但陳青峰即使不開槍,也不會有任何的損傷。
因為他的身手還有他接受的軍事訓練,足以讓他自保,並且是在不開槍的情況下。
這樣一來,開槍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
“陳先生,您剛才的話意味著什麽恐怕您自己不清楚吧,你親口承認了,你當時並沒有受到嚴重的生命威脅?”
“確實是如此,我在越南的叢林裏呆過很長時間,當時周圍有一片樹林,我覺得如果我願意的話,他們根本發現不了我,甚至我可以不拿槍,看著他們搶走坦奇先生的汽車!”
“可是您還是開槍了?為什麽?”
“為了阻止另外一場謀殺?”
“哈哈,另外一場謀殺沒有發生的事情可是假設!”
“如果您給我說話的機會的話,我想我可以向您證明,因為當時來到汽車旁邊的那兩個人,其中有一個人很可能會在逃跑的途中被另外一個人殺死!你願意繼續聽下去嗎?”
“我很樂意,不過你要知道,你現在所說的和這起案件沒有任何的關係?”
“是的,不過我希望我有自己說話的權利……”
“那好,我願意洗耳恭聽,畢竟這個案子現在已經沒有什麽可以爭辯的了!”
此時他看著現場,突然意識到了一點。
那就是這裏沒有人能救他。
律師是組織上幫著請來的,但是今天這場法庭的庭審律師整場都在被檢察官牽著鼻子走。
那位檢察官在之前雖然被法官警告了一次,但之後兩次抗議都沒有起效果。
現在的問題是陳青峰在沒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持槍並且還開槍了。
本來這件事情並不複雜。
陳青峰雖然不懂美國的法律,但是他知道既然是陪審團,那就要講道理。
所以案件的關鍵並不是自己持槍或者開槍,而是有沒有合理的開槍理由?
陳青峰以前在國內的時候,也曾經試著學習過一些法律基礎。
畢竟這些工作上他都用得著。
陳青峰對具體的法條不是很明白,但是刑法和民法都有一種叫做通則的東西。
什麽叫通則?
簡單的說就是通用的規則。
讓陳青峰記憶頗深的事。法律的書寫必須采用普通人能夠聽懂的方式。
也就是說出於公平起見。
在撰寫法律文書或者進行案件審理的時候遇到一些常識性的問題。
都會選擇普通人認可的那種常識。
這就好比雖然有的案件把發射了多少焦耳能量,當做一些涉槍案件的根據。
可是,在正常的刑法通則當中,是絕對不會把能量遠大於標準的彈弓當做槍支的。
因為普通人不會把彈弓看作是槍這就叫大家公認的標準,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共識。
在這種情況下也是如此。
其實陳青峰剛才就想到了一點,如果被送上法庭上來的人已經被定罪的話,那這個案子是否還有審理的必要?
兩個凶神惡煞的家夥,手上帶著好幾條人命。
現在大半夜的他們手上持著槍跑過來來自己的車上翻東西。
而自己雖然沒有持槍證明,但是卻有必要保護自己的安危。更何況他當時沒有開槍,直接射殺這兩個人。
陳青峰想明白了這些,也就明白了自己到底要如何為自己解決眼前這個麻煩。
眼前的麻煩不在陪審團的身上,也不在律師的身上,更不在公訴人的身上。
雖然說兩起案件沒有關係,但,你拿著一隻槍麵對一隻雞和麵對一隻窮凶極惡的老虎的時候。
合理性對於陪審團來說是完全不一樣的。
“陳先生!”
“抱歉,我剛才好像走神了,請問你剛才說什麽了?”
“我們想聽聽,你之前在中國當兵的經曆!”
“很抱歉,這其中涉及一些軍事秘密,所以我不能完全透露,你想知道什麽?可不可以請你再說一下?”
“能說一下你當時在部隊中是從事什麽樣的任務嗎?”
“我是普通的士兵!”
“可是我們剛才看那段當時的報道,你的槍法很好!”
“還可以吧!”
“我參加過國民警衛隊,當然是在考取司法考試之前,按照我的看法,你的身手和海豹部隊比起來也差不了多少!”
“抱歉,這一點我也沒有辦法,證明您說的就是真的!”
“所以您絕對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之人!”
“確實如此!”
“那麽我想做一個假設,當然是以您自己的親身經曆來說,您可以選擇回答或者不回答!”
“反對,他不能用假設來為難我的委托人!”
“反對有效,你可以選擇不回答!”
“不,我願意回答!”
陳青峰此言一出,在場所有人都難以置信的看著他,場下的旁聽席更是響起了一陣竊竊私語。
作為被告的陳青峰,居然答應和要控告他的檢察官配合。
這家夥難道不知道自己的處境嗎?
“那好,您當時手上有槍,我想知道如果您手上沒有槍的話,在那種情況下深夜叢林,你有沒有辦法,不讓那兩個人發現你?”
“有!”
“什麽?那您就是承認當時其實您麵對的威脅沒有您的律師所說的那麽嚴重?”
“是的!”
“可是您還是選擇了開槍!”
“是的,我開槍了!”
“那我實在搞不懂了,陳先生,您難道不知道這樣回答會對您現在的情況不利嗎?”
“我選擇開槍,因為我知道那兩個人到底是什麽來頭,雖然他們才剛剛被逮捕沒有得到充分的審訊,並且獲得充足的證據。但是我確信,他們兩人中,史密斯先生參與了起碼兩起謀殺案和一起投毒案,而那位查理先生則是投毒案的主謀!”
“你閉嘴,我們是無辜的,我們隻不過,被你們栽贓陷害罷了……”
“安靜,無關人員的,不要打擾法庭秩序。還有,被告請不要做無關的假設,陪審團也不要參考,剛才被告所說的話!”
檢察官此時看著陳青峰。
他不明白為什麽這家夥會順著自己的話來。
而律師此時也坐在那裏看著陳青峰。
剛才陳青峰承認了一項對他非常不利的假設。
那就是查理和史密斯當時雖然拿著槍,但陳青峰即使不開槍,也不會有任何的損傷。
因為他的身手還有他接受的軍事訓練,足以讓他自保,並且是在不開槍的情況下。
這樣一來,開槍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
“陳先生,您剛才的話意味著什麽恐怕您自己不清楚吧,你親口承認了,你當時並沒有受到嚴重的生命威脅?”
“確實是如此,我在越南的叢林裏呆過很長時間,當時周圍有一片樹林,我覺得如果我願意的話,他們根本發現不了我,甚至我可以不拿槍,看著他們搶走坦奇先生的汽車!”
“可是您還是開槍了?為什麽?”
“為了阻止另外一場謀殺?”
“哈哈,另外一場謀殺沒有發生的事情可是假設!”
“如果您給我說話的機會的話,我想我可以向您證明,因為當時來到汽車旁邊的那兩個人,其中有一個人很可能會在逃跑的途中被另外一個人殺死!你願意繼續聽下去嗎?”
“我很樂意,不過你要知道,你現在所說的和這起案件沒有任何的關係?”
“是的,不過我希望我有自己說話的權利……”
“那好,我願意洗耳恭聽,畢竟這個案子現在已經沒有什麽可以爭辯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