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官宣布,主審官和同審官合議,三十分鍾後正式宣判。公訴人,把公訴書和證物證詞呈上。


    書記官,把記錄文書呈上。警員,把人犯暫時收押!”


    袁鹹安和兩位同審官先退回後堂,一位書記官捧著公訴書等卷宗跟了進去。


    六位人犯低著頭跪在地上,有的瑟瑟發抖,有的強做鎮靜,有的左搖右晃,有的低頭不語。


    被十二位警員吆喝著拉了起來,左右一架,拖了出去。


    左右兩邊的公訴席和旁觀席官員私下議論開了。


    前廊記者們也在議論著,揣測待會主審官怎麽判。


    旁邊坐著的家眷,有嗚嗚哭起來的,是人犯家眷。


    有咬牙切齒咒罵的,是林家家眷。


    前院兩百號人,三三兩兩聚在一起,低聲議論著,就像一池塘的蛤蟆在開會。


    “師哥,你有經驗,你覺得這案子會怎麽判?”鄧記者輕聲問道。


    “這案子案情不複雜,關鍵是影響很大。這六位人犯都是一時名士,在士林清流裏很有名望。”


    “師哥,我怎麽聽說現在的清流,比糞坑還要臭不可聞。”


    “嘻嘻,你算是悟到一點道理。從嘉靖末年開始,幾經大浪淘沙,朝堂裏剩下的真正清流,寥寥無幾,但絕不是公堂上這幾位自詡的清流。”


    鄧記者不敢相信,“不是真正的清流?”


    “那我問伱,什麽叫清流?”


    鄧記者想了想答道:“師哥,按照小弟我的理解,清流應該是德行高潔負有名望的士大夫。”


    “屁話,除了海青天寥寥數人之外,大明那有什麽德行高潔之輩?


    現在這些自稱清流的人,隻是自詡清高,高談闊論卻一無是處。評議時政,熱衷黨爭,動不動就上疏言事,彈劾大臣。


    好一點的隻是知直不知曲、爭意氣而不爭是非的迂腐君子;清談務虛又好勝喜爭,重個人聲名,甚重於國家利益。


    壞一點的是要求別人廉潔奉公,自己卻多營私圖;指摘別人誤事誤國,自己卻迂疏無通。更壞者如黃懷璧這樣的,滿口仁義道德,暗地裏小人行徑。”


    鄧記者一愣。


    想不到自己的師哥還是位憤青啊。


    不過轉念一想,師哥說得不無道理啊。


    從嘉靖末年,幾經黨爭,留在朝堂上的,要麽是讚同新政的,力行改革的。就算心裏不讚同,但是為了前途,捏著鼻子也勉強認了。


    要麽是不讚同新政,但確實品行高德、奉公廉潔,就算黨爭也行堂正之法。


    還有部分就是如黃懷璧、賈友山之類,此前黨爭不敢跳出來爭,隻想著讓別人衝在前麵,自己躲在後麵享受勝利果實。


    現在新政大行,他們這些所謂華翰清流逐漸邊緣化,於是失去話語權的他們就認為是言路閉塞;失去權柄的他們就認為是奸佞當道。


    可是他們膽子和脾性又不敢跳出來大吵大鬧,隻好暗戳戳的在底下搞壞事。


    想不到這次他們撞到鐵板,被朱翊鈞和張居正當了一回典型。


    有了朱翊鈞指示,錦衣衛直接介入;有了張居正的發威,刑部、順天府上下發力,很快把這案子查個底朝天。


    朱翊鈞看完卷宗後,就把趙貞吉叫了去,讓他好好安排一下,把這件案子作為都察院分立為監察司法機構後,第一個典型案例。


    於是有了今天這麽一出。


    隻是這些內幕,萬記者、鄧記者和大部分圍觀官民都不知道,隻有袁鹹安等少數幾位官員大致猜到了一二。


    三十分鍾後,警員先把人犯押了進來,依舊跪倒在公堂上。


    袁鹹安和兩位同審官從後堂轉出來,坐回到各自的桌案後。


    咳嗽一聲,袁鹹安連拍驚堂木,啪啪聲響後,公堂又變得安靜。


    大家都知道,主審官要宣判了。


    這就要宣判了?


    還要怎麽樣啊?


    難不成還要給被告人犯請幾位訟師,進行無罪辯護?


    朱翊鈞覺得做到這一步已經很不錯了,對於大明的司法製度已經是一個質的飛躍,就算拿到整個世界範圍,也是非常炸裂的。


    不要看歐羅巴天天念什麽《羅馬法典》,他們真正的司法製度是伴隨著斷頭台和掛路燈出現的。


    現在歐羅巴還在玩宗教裁判所,一直要等新教開動發明的鉛活字印刷機,把宗教裁判所黑得比煤炭還要黑。


    然後新教徒輸掉了跟西班牙的軍事戰爭,卻打贏了宣傳戰,開始資產階級革命,號稱是人類燈塔的西方司法製度,這才在從封建貴族手裏爭奪權力的過程中,逐漸建立起來。


    朱翊鈞卻開始讓大明絲滑地向司法獨立方向進化。


    這就是皇權至上的某一方麵的好處,隻要擁有至高皇權的朱翊鈞想做,他就一定能做得到。


    等眾人安靜下來,三位書記官站起來,大聲說道。


    “全體起立!”


    公堂上除了六位跪著的被告人犯之外,大家都起來,包括袁鹹安三人。


    前廊坐著的記者和家眷等人也在警員的提醒下,全部站起來。


    前院的人本來就站著,無所謂起不起立。


    袁鹹安拿著一份文書,滿臉嚴肅地大聲念道。


    “經本官與兩位同審官合議,現判定如下。”


    他悄悄地看了看一張窄紙條,看看自己的判詞是不是與窄紙條有出入。


    這張窄紙條這是郭乾悄悄塞給他的,說是來自西苑。


    他今天宣讀的判詞,會成為大明司法製度的典範,被記錄在青史上,也會成為後輩們引援的範例。


    所以他必須按照西苑擬定的典範例詞來說。


    “林有才被毒殺一案,經京師警政廳偵辦結案,人證物證俱全。並經刑部中央檢法廳檢法複核,以謀殺罪名提請公訴。


    經法庭公訴人公開陳述,傳喚證人,當眾展示證詞證物並給予被告人犯充分暢述之機會


    本官與同審官審議公訴方提交的所有證詞證物,以及被傳喚證人當堂證詞記錄,確認真實有效無誤。


    且被案偵辦程序合法,公訴程序合法本官現根據審理實情,判決如下。


    黃懷璧、賈友山、關海平謀殺罪成立,根據《刑律》第六章第七款第十一條,第二十一條,判處三人絞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吳有麟.煽動造謠罪成立,協從謀殺罪成立。且有檢舉立功行為,應當從輕懲處根據《刑律》.判處吳有麟勞役三年,褫奪政治權利三年”????萬記者和鄧記者對視一眼,跟在場大部分人一臉蒙蔽。


    這判詞念得什麽意思?


    謀殺罪成立!


    這個聽懂了。


    黃懷璧三人判絞刑,聽懂了。


    吳有麟三人判勞役若幹年,也聽懂了。


    大明法定有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判勞役就是徒刑,確實算輕判了。


    不過徒刑服刑之前,需要加杖刑。


    半年杖十下,自己算。


    不過這個附加杖刑不會一次性打完,可以分期,原則是保證你活著服勞役徒刑。


    這褫奪政治權利終身和若幹年,又是個什麽意思?


    有沒有人出來解釋下?


    念判詞的主審官袁鹹安才不會給大家解釋,他自己都是在律政院和台基學院突擊學了兩天,才明白這些法律新名詞的意思。


    想弄明白,到律政院和台基學院找老師去。


    袁鹹安繼續念道:“本判決書正式下達後十五天,被告人犯可向大理寺提請上訴。若自願放棄或逾期提請上訴者,均視為放棄上訴,本判決書屆時執行。


    如提請上訴,最終判定由大理寺裁定.”


    袁鹹安念完後,一拍驚堂木,大聲宣布:“林有才被毒殺一案,本官審理判定完畢!退堂!”


    人犯被上腳銬,由警員和警衛兵押送走,家眷們哭天喊地,全部被警員攔住。


    公堂上的官員們也三三兩兩離開,前廊的記者們也三三兩兩議論著,跟著前院聽審的百姓們,往衙門大門走去。


    鄧記者忍不住問道:“師哥,你聽過的審案多,以前都是這樣的審案嗎?”


    萬記者搖搖頭:“完全不同。原本我以為此案關係重大,朝廷慎重對待,想不到它是全麵推行新製的第一起案例啊。”


    旁邊有位記者說道:“老萬,沒想到吧。”


    萬記者搖搖頭:“真沒想到。”


    “我此前聽都察院一位朋友說,趙中丞奉皇上旨意,在進行什麽司法製度改革,馬上見真章了。


    我原本還不信。


    審案有什麽好改的?上千年,曆朝曆代不都是這麽審的嗎?”


    另一位記者湊過來說道:“還真別說,前唐、前宋審案製度,還真不大一樣。我朝的司法改革,有吸收了前宋鞫讞分司,又自創了許多新製。


    一時沒看明白,還需要慢慢琢磨。”


    “好家夥,內閣張相在改革,推行新政。想不到都察院趙中丞也在悄無聲息地改革,大明上下,哪裏不在改革啊。”


    “新朝新氣象,不過現在看,改得欣欣向榮,蓬勃朝氣,我喜歡。”


    也有記者搖頭:“律法繁劇,錯綜複雜,就算是讀書人都被繞得暈頭轉向,一般老百姓,更得繞暈死過去。


    我覺得,律法還是簡白得好,就如漢高祖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最好不過。”


    “切,都什麽年代了,還約法三章。那是權宜之策。漢高祖立漢朝後,還不是沿襲秦法?秦法啊,戰國六國中最繁劇複雜的.”


    “切什麽切,我就是覺得,律法簡單明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百姓一聽就明白製定那麽多繁瑣律法條例作甚?”


    “你那叫普法教育,聽說刑部正在做的。製定律法,那是因為年代在變,世事變得越來越複雜,總要與時俱進”


    這些記者都是讀書人出身,又見多識廣,爭論起來各個都有一套,但一時半會也很難說服對方。


    不過大家也不是特意爭論此事,都是跑新聞,寫故事,賺稿費。


    互相之間有意無意的爭論,更多是發掘不同視角和論點,頭腦風暴,然後尋到自己拿手的,又有噱頭的論點,作為自己編寫審案報道文章的主題。


    《法繁好還是法簡好,觀林有才案審判有感!》


    不怕有爭論,就怕沒爭論。


    爭論越大,自家的報紙賣得越火!


    剛走出順天府衙沒多遠,許多記者心裏已經打好算盤了。


    鄧記者也是聰明人,很快悟到精要。


    不過他是個實誠人,把自己擬定的標題跟師哥說了一下,還提出自己的思路。


    “師哥,剛才那幾位前輩的爭論,給我極好的提示。我想著以林有才案為引子,寫一篇關於司法製度改革的報道。要是寫得好,可以連續寫,深入深入再深入。”


    方記者笑著說道:“你小子有做記者的天賦,腦子活,目光敏銳。我也有類似的想法。”


    “啊,師哥,那我跟你撞車了?那我換個方向吧。”


    “傻啊,方向一樣,觀點一致,寫出的文章也不可能完全一樣啊。有時候,一家之言激不起太大的風浪。


    多幾塊石頭砸向池塘,能砸出大水花來。不過在此之前,我們先去拜會一位神仙。”


    “神仙?我們要去道觀拜神扶乩嗎?”


    “少問話,跟我來。”


    萬記者帶著鄧記者,來到大路邊,看到遠處一輛馬車駛過來,連忙招手。


    等馬車停住,兩人鑽進去。


    “太白酒樓。”萬記者說道。


    “正好要吃午餐,師哥,我請你。”


    “好啊,不過我還有位朋友,你一起請了。”


    “沒問題。我剛拿了報社的安家費,囊中頗豐。”


    萬記者哈哈地笑了起來。


    兩人到太白酒樓,定了一間包間,坐在裏麵等萬記者的朋友來。


    等了半個小時,夥計敲門。


    “請進!”


    包間門開了,夥計讓進來一人,鄧記者一看,頓時傻眼了。


    怎麽是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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