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你也會去?”


    坐在圓凳上的姑娘今日格外優雅——就真像個千金小姐,並攏腿,裙擺垂著葉片,一朵微微搖動的花。


    也像千金小姐那樣愛抱怨。


    “天哪,你真沒見識過,羅蘭,我這兩天的感覺,就像突然有了媽媽,然後她重新在我床頭吊死。”


    死了媽媽的姑娘即便這樣說,那端起托盤的手,扣著杯耳的指頭,乃至肩膀都一如沉靜海麵上的航船——至少遠遠望去,她們是靜止的。


    漂亮的禮節。


    蘿絲學得很快。


    “我付出了我的壽命,羅蘭。”莉莉安·蘿絲·範西塔特認為自己付出了大概——二十年,或者更多的壽命,才學會了這些。


    她心血幹涸,幾乎要被那些個老師逼死。


    ——老師們大概也這樣想。


    “…她們教我如何享受穿衣服,脫衣服,你相信嗎?哪個頭在脖子上的人不會自己穿衣服、脫衣服?這玩意還能享受?”


    莉莉安憤慨。


    實際上,她的確‘不會’享受。


    真正的大人,貴小姐,乃至紳士貴族們,穿脫衣服不用自己親手忙這繁瑣的過程:包括洗漱在內,他們全程都有人服侍。


    這就涉及到了一個問題。


    沐浴。


    有錢人的時髦包括沐浴,這更能讓他們拉開與窮人的差距:特別是那加了香料的肥皂、熏香、油膏和木片,讓人一整天都香噴噴的,聞不出丁點汗臭。


    著實不便宜。


    那麽,沐浴就是成為千金小姐的重要一環。


    “…我被兩個女仆盯著換衣服,那太尷尬了,羅蘭,你難以想象。”


    “我確實難以想象。”


    “我沒讓你想別的。”


    “我也沒想別的。”


    兩個人鬥了句嘴。


    其實關於沐浴,有個值得注意的地方:


    在麵對貼身仆人時,真正的紳士和淑女是不會有‘羞恥心’的。


    這些負責暖貼身衣物,等在一旁不言語,直到自己主人慢條斯理地享受完才上前的仆人,實際上在大人們眼裏,和掛鉤、衣架、凳子沒什麽區別。


    貼身仆人就是幹這個的。


    而要看一位男士或女士,究竟是否家境殷實、身份不凡,隻通過這一點也能清楚:


    但凡有羞恥心,難以‘袒露’自己給貼身仆人的…


    都是泥腳趾。


    他們還沒學會用看「物件」的眼看這些仆人,甚至他們這輩子都不會有這樣的仆人。


    “她們還像扯個偷兒的衣角一樣那麽用力拉我的…”


    蘿絲嘴快,說到一半時意識到關鍵詞是‘束胸’——可為時已晚。


    “拉你的什麽?”羅蘭歪頭。


    “…拉我的圍巾。”


    圍巾?


    羅蘭大驚:“雪萊給你的貼身仆人之前是…殺手?”


    “羅蘭!”綠眼睛惱羞成怒:“你明明知道我說什麽。”


    “我知道,我能笑嗎?”


    “不能。”


    羅蘭嚴肅地點點頭,然後笑了半分鍾。


    蘿絲是受了苦,不過這苦的確有效果:


    她現在看上去和那些千金沒什麽區別,至少比曾經‘偽裝成貴小姐盜竊’時的她要更真實貼切——對於禮節尺度上的拿捏,以及談話時細節中的動作。


    恰到好處。


    “老雪萊給你請了個好老師。”


    “正因為是好老師,我才難受。”少女卷著頭發,垮了臉:“我可沒法回報他的期望——我根本不是他的女兒。”


    “他認為是就行。”


    少女沉默片刻。


    “羅蘭,我不想騙他。”


    她說。


    “也許我有點蠢,明明偷了那麽多人的錢,讓人丟了命——可我唯獨看他那模樣,那…盯著我,仿佛看見了另一個約翰·雪萊的模樣,我就…無比羞恥。”


    她唉聲歎氣,愁的還是那難以解決的問題。


    在羅蘭看來實在簡單的問題。


    不過,有些事的確要自己想清楚才行。


    “其實你應該明白,詹姆斯·雪萊沒那麽脆弱。”


    羅蘭暗示道。


    少女偏過頭:“我知道,羅蘭…我打算離開一段時間,等我想明白,或許,回來…就告訴他。我不想把這件事拖太久——那更無恥。”兩人順勢扯開話題,說起雪萊的小生意,說起蘭道夫發現的‘白土’,還有羅蘭要順便路過的郡。


    “實際上,蘭開夏郡才是‘順便’。”


    羅蘭說。


    “我要把雅姆接到倫敦。”


    “你的養母?”


    羅蘭沒反駁。


    “到時可以讓她去「不老泉」!我有幫手了,是不是?”


    少女高興了沒幾秒,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你可不能告訴她,我之前靠什麽生活。”


    她對雅姆·瓊斯的印象不深,這些年跑了太多地方,見了太多人,自從來到倫敦才徹底安生下來。


    “我?我是為了雪萊家的一個小生意,在郡那邊的因斯鎮上,好像和‘煤精’有關。”


    蘿絲說。


    蘭開夏郡不出名,它旁邊的因斯鎮也不出名——但坐落在鎮旁的、養活整片土地的礦山卻在某些行當裏十分出名。


    維根礦山群。


    這也是羅蘭‘順路’的目的。


    “我們什麽時候出發?!”


    “等一等。”


    “等什麽?”


    “等一個人做好準備。”


    一個摳門的老東西。


    請問:該怎麽讓泡在藥材裏的老男人變得看起來像他吹噓的那樣…


    錢。


    絲綢禮帽五先令,也有十三先令的。


    買貴的。


    柄上鑲銀的手杖,有七先令,也有三鎊的。


    買貴的。


    包括襯衫、西褲、馬甲,包括皮靴、懷表、表鏈——甚至裝懷表的金屬小圓盒。


    買貴的,貴的,貴的。


    當普休·柯林斯脫下四個先令一身的工作服(還贈送領帶,猶太人極會做生意),穿上價值幾十鎊的行頭後,再領他去打扮了頭發和胡須,清理了指甲縫裏的泥,牙齒和鼻毛——


    看上去就像點樣子了。


    猜得沒錯。


    老柯林斯強烈要求,要跟上,要和羅蘭一起。


    ‘我怎麽樣也不能等在倫敦,讓她舟車勞頓來見我。’


    他支支吾吾,繞著圈打聽羅蘭的路線。


    “您不會要自己乘車去吧?”


    “你怕我走丟了?”


    “我擔心雅姆並不相信你是那個同他信件來往的人。”


    由於羅蘭是個‘盲人’,這全程都由蘿絲的老師得閑領著柯林斯先生,然後,用了兩天挑選、搭配,煥然一新——當羅蘭將一枚枚金鎊交給他時,老家夥那心疼得表情好像死了媽媽。


    最近還誰媽媽死了來著?


    “三十五鎊?!你可真會花錢。”


    他塌著背,等那胡須卷翹的男人欠身告別,出了門,才肯到羅蘭耳邊小聲發表他的不滿:“三十五鎊,就這身像棺材一樣難受的,三十五鎊!”


    羅蘭可不會在這方麵和他掰扯:“我已經約好了馬車,叔叔,你沒有要準備的了?”


    老柯林斯扭扭捏捏問羅蘭,是否要帶上那把琴。


    “…什麽琴?”


    “你最近經常在二樓彈琴,別以為我聽不見。”


    羅蘭實在不解,去接雅姆,帶什麽琴?


    “您竟然還會彈琴?”


    “我當然不會。”老柯林斯撇嘴:“你不是會嗎?最近學了不少,叮叮當當的,我都不嫌你吵了。”


    繞了半天圈子。


    然後。


    “你可以在我和雅姆見麵…或者聊天的時候,彈上那麽一曲…”


    羅蘭:……


    「他是不是分不清什麽是浪漫,什麽是尷尬。」


    -


    我不知道。


    -


    但我保證絕對不會帶那破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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