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列車停靠兩站,他們的旅途行過半時,房門又被敲響了。


    蘿絲正和老柯林斯下那包廂茶幾下放著的棋。


    兩個人你一下,我一下的探討規則,猜測這棋子究竟有什麽作用,愚蠢的不亦樂乎。


    房門就在這時響起。


    是那位被蘿絲評價為‘笨偵探’的年輕男人。


    金斯萊。


    他沒有披鬥篷,白襯衫外隻有一件灰色馬甲。


    拎著一瓶紅酒。


    “午安,先生,小姐。”


    他扯了扯兩側的肌肉,不尷不尬的笑容實在沒法柔滑臉上淩厲的線條——他天生就該不苟言笑,也不善和人打交道。


    “我帶了一瓶紅酒來。”


    他舉了舉。


    老柯林斯好像清楚他要做什麽,沒多問,隻哼了一聲,把路讓了出來。


    四杯酒,配上不怎麽高級的碎肉和烘過的蛋卷,勉勉強強的一餐——對於金斯萊說是,但其他三人倒吃的火熱。


    他們的身份似乎和這車廂不大搭配。


    金斯萊下意識開始揣測這三個人的目的,來曆,家境,當他看到茶幾上那盤亂七八糟的棋後,更加篤定,他們不屬於這車廂。


    他很好奇。


    “我能不能請教,您究竟是怎麽清楚,那女人是竊賊的?”


    羅蘭的法子他能明白,倒是這姑娘的‘直覺’實在古怪,她怎麽清楚那女人是竊賊的?


    “我?”


    蘿絲放下叉子,用布點了點嘴角:“因為我發現她撒了謊。”


    “您是怎麽發現的?”


    “我也不知道,金斯萊先生,也許和人打交道多了,就自然學會了?”蘿絲掌握著這門特殊的技巧,但她沒法用言語明確表達,“要麽,您試試?”


    金斯萊捏著酒杯:“試試?”


    “讓我問幾個問題吧,當然,您可以選擇說謊,或者不。”


    蘿絲正了正坐姿,雙手疊在腿上:“您會下棋嗎?”


    “你是說這東西?”金斯萊瞥了眼茶幾,“當然。”


    蘿絲:“哦,那麽您也喜歡飲酒?”


    金斯萊:“當然。”


    蘿絲:“您熱愛查案,比起生活,偵探這職業更是一種愛好?”


    金斯萊點點頭。


    蘿絲又問:“您出生在哪?”


    金斯萊的回答稍有停頓:“…利物浦。”


    蘿絲:“您還記得之前我們下去的站台,有幾盞路燈嗎?”


    “…五盞。”


    “您喜歡打獵,還是樂意看拳賽,或者賽馬?”


    “…拳賽。”


    問題結束。


    “您撒了兩個謊,對不對?”少女狡黠一笑:“您大概不是出生在利物浦,同時,也不喜歡拳賽。”


    金斯萊驚訝極了。


    這老相的年輕男人怎麽想也想不通,兩條眉毛快要連在一起:“我的動作,還是語氣,讓您看出了破綻?”


    他試圖還原整個過程。


    “哦,這是一個我以前總結出來的法子,教給您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蘿絲說。


    很簡單。


    首先,你要對你選的人,提出一些‘幾乎不會撒謊’的問題——注意,是幾乎不會,所以,這問題必要簡單,並且讓他沒有說謊的必要。


    “您要觀察這個人。”


    蘿絲向前探了探,寶石色的眼底映出金斯萊蒼白的臉。


    “觀察他,觀察他不說謊時的小動作和語氣,他的一切反應。”


    她說。


    之後。


    再問一些需要腦袋的問題。


    “什麽叫需要腦袋的問題?”金斯萊插話。


    “比如,之前的站台,有幾盞路燈?”她用指尖敲了敲太陽穴:“您總要回憶,思考,對嗎?”


    但人一開始回憶、思考,就很難控製自己的動作和語氣。“您思考後給出了正確的答案,”莉莉安說:“可當我問您,您的出生地在哪時——”


    金斯萊的反應和之前完全不一樣了。


    他有了新的小動作。


    語氣也多了些變化。


    “拳賽也是。”


    蘿絲說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我不知道這辦法有沒有人發現。我認為好用極了——許多時候,人們都騙不過我的眼睛…”


    除非,是一個極擅長撒謊的人。


    金斯萊聽完,搖晃著酒杯裏的赤色軟布,沉默了很久。


    道理沒問題。


    但金斯萊如果沒記錯,這小姐第一眼見到那三個人,就辨識出誰是無辜者,誰是竊賊了——當時可沒人說話。


    這和她講的‘法子’不一樣。


    所以,每個人都有秘密。


    羅蘭也不開口,隻掐著雪茄,陷在舒服的沙發裏閉目養神。


    大概過了五分鍾?


    金斯萊突然放下酒杯,起身後退了幾步。


    他深深朝羅蘭和莉莉安鞠了一躬:這行禮方式可絕不能和紳士的撫胸禮或淑女的屈膝禮相提並論——這幅度的躬除了表示尊重外,還會多出一絲對他人的敬意。


    理論上講,地位相差不大的,或非正式場合,不會有人行這樣的禮。


    “先生?”


    蘿絲手忙腳亂,求助似的望向羅蘭——她還沒學到這一課。


    “不,這是您們應得的。”


    金斯萊鞠躬後,好像什麽都沒發生一樣,板起臉,重新坐了回來。


    “我得向您,範西塔特小姐,以及,向這位柯林斯先生道歉。”


    他說。


    “粗鄙的出身使我看不清真相,美酒和甜肉讓我去了憂愁,變得傲慢無禮——我對您的性別,您的身份,包括柯林斯先生的長相,有著無比愚蠢的庸常判斷。”


    那是報紙上的看法,金斯萊啊金斯萊。


    你若追隨報紙,和多數蠢人有什麽區別呢?


    從家裏跑出來,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不是為了學著用下巴看人。


    “我認為您不會擁有常人的邏輯,”他盯著莉莉安,說完,又轉向羅蘭:“我認為您大概是個軟杆子,並不聰明,隻油腔滑調,身嬌體弱,靠著諂媚維生。”


    他說。


    “要我相信您和您的朋友比常人更有智慧,不如要我相信章魚在草坪上漫步。”


    金斯萊麵無表情,腔調卻坦誠極了:“我曾這樣想,可您和您的朋友給我展現了什麽是真正的智慧和經驗——所以,先生,小姐,我要鄭重道歉。”


    “為我的無知和傲慢。”


    蘿絲眨眨眼,有點受不了這男人沒有表情的‘鄭重其事’,揪了揪羅蘭:“我現在不怎麽討厭他了。”


    羅蘭無奈:“你可以大大方方的說,蘿絲,他就在你對麵。”


    姑娘羞惱地踩了他一腳。


    “這很正常,金斯萊先生,我勸您別放在心上。言語傷人是最愚蠢的做法,不僅平添了敵人,同時,還傷不到他分毫。”羅蘭笑了笑,從桌旁拉過一個皮盒,掀開。


    “抽一支嗎?”


    他邀請道。


    “…我父親經常抽,我算不上經驗豐富。”金斯萊猶豫片刻,還是拿起一支,“您剛才說,言語傷人最愚蠢,恐怕許多人都不會認同。”


    “當然,這隻是我個人的看法。”羅蘭不管他,讓他自己剪開,點火。


    “那麽您是‘沉默派’?”


    “我是行動派,金斯萊先生。”羅蘭向蘿絲那側偏了偏頭:“我們都是。”


    金斯萊。


    「這人的業務能力不提,人倒算不壞。」


    -


    有偏見,但知曉錯誤後,敢於坦然麵對。


    這已經遠超他見過的太多人了。


    太多人,即便他那玩意放進馬屁股裏時被整個倫敦城的人發現,他都要高聲呐喊:“老天!是我腳滑了!”


    ——即便整個倫敦的人,以及那匹馬,都清楚他不是。


    所以,金斯萊先生還挺有趣的。


    板著臉的男人,年齡似乎不算大,就是長得…有些老成?


    “您要去哪?”


    “蘭開夏郡。”金斯萊學著羅蘭的模樣,吸了口,在嘴巴裏漱幾次,一段一段吐出來,“蘭開夏郡,因斯鎮,您知道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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