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麵具古樸精致,呈煙灰色。
上寬下窄,兩隻犄角卷過頭頂彎曲後,又如發絲各向兩側垂落。
另一個獵犬麵也格外猙獰逼真。
再加上這兩個賊身手不凡…
已經有不少信息了。
‘你可以叫我「暴徒」,旁邊的是「狂犬」。’
十幾分鍾前,他就是被這位‘狂犬’結結實實揍了一頓。
——他本來占據上風,雖然每一拳都落了空,可眼見逼退了這瘦弱的女人。
直到他不小心打落了她懷裏的那個深藍色的繈褓。
現在回想起來,臉和小腹還生疼。
名副其實。
一隻發狂的狗。
“你們從什麽時候盯上了我父親?”他眯著眼問:“這人可在倫敦城裏出大名,是不是?”
半戲謔半嘲諷的話並未引起兩個劫匪的興趣,為首的羊角隻是晃了晃腦袋,輕飄飄說了一句:“…可和錢德森先生的‘名氣’無關。”
菲利普·錢德森還是沒個正形,竟一邊往麻袋裏扔錢,一邊哼起歌。
“我父親精神不大正常,兩位女士。我懇求你們別傷了他的性命。”
“我們隻要錢,”羊角擰了擰垂至耳際的卷發,鞋尖在木板上‘噠噠噠’地磕著,過度擠壓的聲音有些沙啞:“況且,我可沒在花街聽說過錢德森先生的大名。”
菲利普·錢德森挺了挺胸脯:“我很少去會那些便宜貨。”
“這沒什麽值得驕傲的,”年輕男人揉著腦袋:“你非要和兩個劫匪討論這樣的話題?”
菲利普·錢德森聳了聳肩,往陰影裏瞥了一眼。
偵探…
你這樣的水平,頂多是個二流偵探,兒子。
他之所以這樣放鬆,正因為第一眼就瞧出來,這兩位‘劫匪小姐’絕不是那種一言不合就殺人的狂徒。
雖然為首的‘羊角’身上有種街頭的氣質,但她身後的姑娘可不是。
她還沒有褪去訓練的痕跡。
女仆的站姿,下意識的禮節,以及,講話時的稱呼,斟酌後的用詞。
盡管她發言較少,可耐不住錢德森不停講話。
“暴徒和狂犬。沒有哪個混混會給自己起這樣的名字,兩位女士,你們有顆男人的心。”錢德森從第一層抽屜中翻出一隻懷表,扔進麻袋裏。
羊角曲解了錢德森的意思,有些得意:“就跟警察說吧!可沒有人相信,兩個男人,會被兩個女人搶走了錢——你們可要小心登上最近的報紙…”
“‘被女人搶劫的錢德森父子’——怎麽樣?”
菲利普·錢德森讚歎:“真是個好計劃,女士。你們這麽幹了幾次?”
“五次。”
“我一次都沒聽說過。看來那些‘紳士’都一樣選擇了隱瞞,對不對?”
女人仰了仰頭:“當然。尊嚴可比這點錢重要得多,錢德森先生。”
錢德森深以為然:“你們是個團夥?看來還有名字?”
“「茶話會」。”羊角似乎就等著他問這句話,接的很快。
“茶話會?”錢德森頓了頓:“這可不像個犯罪團夥的名字。我還以為會叫什麽血匕首,哀嚎雙發之類的…我之前光顧過一個姑娘,她外號就是‘沉甸甸’…”
“爸爸。”
“好吧,我就順口說說…”
錢德森的話把羊角逗得前仰後合。
她挺喜歡這個風趣的老家夥,不像之前劫過的四家,滿口道德與信仰,在發現她們是女人後,又開始講那些什麽家庭天使的美夢故事——裝模作樣,讓人煩。
這位菲利普·錢德森一點都不。
“你可我之前見過的倒黴蛋不同,錢德森先生。”
“當然了,至少你還叫我‘先生’,不是什麽又胖又醜的老東西,”錢德森把最後幾件大衣扔進麻袋裏,還貼心地幫她們紮上口:“不過,我們還是有共同點的。”
他苦惱。
“都是倒黴蛋。”
羊角笑得一聳一聳。
“這點錢對您來說可算不上什麽。”
她轉了圈匕首,把它送回鞘裏,打趣道:“誰不知道錢德森是個富豪。”
拎起麻袋,掂了掂,交給身後的獵犬,又說:
“我對您的那位‘沉甸甸’挺感興趣,介意告訴我她在哪幹活嗎?”
錢德森恍若未察她話裏的意思,笑眯眯說了那姑娘的特征,幹活的地點,母親的名字。
“祝您和您的兒子身體健康。”
羊角順手拿走了床頭櫃上的那袋蘋果,和身後的女人從敞開的木窗翻身離去。
一路嘩啦帶走的,還有數不盡的昂貴物品。
“你竟還和那兩個混混聊上了,是個女人你都感興趣?”
“她們可不是混混,”錢德森搓搓手,探身到窗外瞧了一陣,把窗戶關嚴,拉上窗簾:“那兩位可不常幹這活…”
他反身看著自己的兒子。
“金斯萊,我叫你不要動手了,是不是?我警告過你。”
金斯萊·錢德森木著臉。
那棱角分明的鑽石臉上青一塊紫一塊。
“所以我該眼睜睜看著她們墊著步,跳著舞,一點點搶走你的財產?”
“這點錢算什麽,”錢德森不以為然,慢吞吞來到兒子身邊坐下,食指敲打著膝蓋,笑容漸漸消失。
半晌。
“那是儀式者,孩子。”
“…什麽?”
“儀式者。你不是告訴過我,在因斯鎮見過,”胖男人眯起眼睛,意味深長:“這會卻瞧不出來了?我們不用和儀式者作對…”
他頓了頓。
“明天去報警,金斯萊。”
金斯萊默默轉過臉:“如果我沒聽錯,你的上一句話是‘不和儀式者作對’。”
“這是幫忙,你沒聽出來嗎?她們想要出名。”
錢德森搖頭。
自己的兒子熱愛偵探這行當,並也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可在他看,金斯萊沒有這樣的資質,或者說,不是‘最頂尖’的優秀人物。
他也許有點小聰明,想到些偵查、捉人的法子,可這行當若非頂尖聰明人,就完全沒有必要涉足。
太下流了。
誰會看得起一名偵探?
“你瞧,我的名聲雖然不好,可到了宴會上,誰都要尊重我。金斯萊,你非要幹這種比不上野狗的事兒嗎?”
金斯萊皺眉;“我以為我們說好的。”
…………
……
“太刺激了。”
咬著蘋果的少女抽出墊肩和胸口後背的綿撐,一路走一路瘦。
哈莉妲提著麻袋緊跟其後。
“蘿、蘿絲小姐,那是,是定、定——”
“是定做的,我知道,”蘿絲擺擺手,抹了下嘴角的汁水,扭過頭笑彎了眼:“從明天開始,就隻有你自己去,我可用不著這些鼓囊囊的玩意兒…”
她不理會身後大驚失色的「獵犬」,跺著腳,嗬著氣,嘴裏不停咕噥著‘刺激’——
“我可認識那個金斯萊。”
“誰?”
“金斯萊·錢德森。我和羅蘭去旅行時結識的朋友——他竟然姓錢德森,不可思議,他和他父親一點都不像!”
蹦蹦跳跳的姑娘心情愉悅,摘了麵具,搖晃著黑色卷發。
“我打賭他認不出來我,往後也不可能認出來。”
哈莉妲有些心焦:“既、是、是朋友…”
蘿絲不以為然:“朋友怎麽啦?朋友和搶劫是兩碼事。搶劫是搶劫,朋友是朋友——更何況,他又沒有認出我,沒有認出來,就等於沒有搶。”
哈莉妲:……
“你說,刺不刺激?”
腳步驟停,翠綠色的眼睛忽地靠近。
蘿絲墊了墊腳,一把摘下哈莉妲的獵犬麵具。
“刺不刺激?”
哈莉妲咬著唇,微不可查地頷首。
“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能喜歡!”她背著手,繞到哈莉妲的背後,繞過她的麻袋,掛在腰間的繈褓,像個飲盡瘋狂而饜足的瘦小怪物:“膽量從搶劫開始,西區的人實在無聊,還容易遇上儀式者。”
“要不是那老東西昨天剛回來,我可不會帶你去…”
“等過上幾天,到東區偷吧?”
“那些可憐巴巴的,掙些錢要了命的人。去把他們活命錢偷走。”
哈莉妲攥了攥手心裏毛糙的麻布袋:“…是可憐人。”
“得了吧,”蘿絲不屑地挑了下嘴角:“那花孔雀饒過你嗎?哈莉妲,如果你不願意幹,就不適合「茶話會」——你不會以為,羅蘭·柯林斯和仙德爾·克拉托弗是什麽好人吧?”
“還是你覺得「茶話會」是伸張正義的組織?”
少女迎著晚風與銀月,眸間溫柔的碧綠在哈莉妲眼中漸漸凝固成兩顆黑暗叢林中幽綠的獸瞳。
哈莉妲汗毛豎立。
在這一刻,莉莉安·蘿絲·範西塔特和仙德爾給她的感覺同樣危險。
隻是一個如刀般鋒利,一個如毒液般陰狠。
“如果你不樂意,就隻做個女仆吧。我看,這也能讓他滿意了,”蘿絲撅了噘嘴:“若不是那婊子,我才不管你…煩人…”
說完扭頭就走。
哈莉妲則趕忙低頭跟上,思緒萬千。
羅蘭…
柯林斯先生…
你什麽時候回來呢。
上寬下窄,兩隻犄角卷過頭頂彎曲後,又如發絲各向兩側垂落。
另一個獵犬麵也格外猙獰逼真。
再加上這兩個賊身手不凡…
已經有不少信息了。
‘你可以叫我「暴徒」,旁邊的是「狂犬」。’
十幾分鍾前,他就是被這位‘狂犬’結結實實揍了一頓。
——他本來占據上風,雖然每一拳都落了空,可眼見逼退了這瘦弱的女人。
直到他不小心打落了她懷裏的那個深藍色的繈褓。
現在回想起來,臉和小腹還生疼。
名副其實。
一隻發狂的狗。
“你們從什麽時候盯上了我父親?”他眯著眼問:“這人可在倫敦城裏出大名,是不是?”
半戲謔半嘲諷的話並未引起兩個劫匪的興趣,為首的羊角隻是晃了晃腦袋,輕飄飄說了一句:“…可和錢德森先生的‘名氣’無關。”
菲利普·錢德森還是沒個正形,竟一邊往麻袋裏扔錢,一邊哼起歌。
“我父親精神不大正常,兩位女士。我懇求你們別傷了他的性命。”
“我們隻要錢,”羊角擰了擰垂至耳際的卷發,鞋尖在木板上‘噠噠噠’地磕著,過度擠壓的聲音有些沙啞:“況且,我可沒在花街聽說過錢德森先生的大名。”
菲利普·錢德森挺了挺胸脯:“我很少去會那些便宜貨。”
“這沒什麽值得驕傲的,”年輕男人揉著腦袋:“你非要和兩個劫匪討論這樣的話題?”
菲利普·錢德森聳了聳肩,往陰影裏瞥了一眼。
偵探…
你這樣的水平,頂多是個二流偵探,兒子。
他之所以這樣放鬆,正因為第一眼就瞧出來,這兩位‘劫匪小姐’絕不是那種一言不合就殺人的狂徒。
雖然為首的‘羊角’身上有種街頭的氣質,但她身後的姑娘可不是。
她還沒有褪去訓練的痕跡。
女仆的站姿,下意識的禮節,以及,講話時的稱呼,斟酌後的用詞。
盡管她發言較少,可耐不住錢德森不停講話。
“暴徒和狂犬。沒有哪個混混會給自己起這樣的名字,兩位女士,你們有顆男人的心。”錢德森從第一層抽屜中翻出一隻懷表,扔進麻袋裏。
羊角曲解了錢德森的意思,有些得意:“就跟警察說吧!可沒有人相信,兩個男人,會被兩個女人搶走了錢——你們可要小心登上最近的報紙…”
“‘被女人搶劫的錢德森父子’——怎麽樣?”
菲利普·錢德森讚歎:“真是個好計劃,女士。你們這麽幹了幾次?”
“五次。”
“我一次都沒聽說過。看來那些‘紳士’都一樣選擇了隱瞞,對不對?”
女人仰了仰頭:“當然。尊嚴可比這點錢重要得多,錢德森先生。”
錢德森深以為然:“你們是個團夥?看來還有名字?”
“「茶話會」。”羊角似乎就等著他問這句話,接的很快。
“茶話會?”錢德森頓了頓:“這可不像個犯罪團夥的名字。我還以為會叫什麽血匕首,哀嚎雙發之類的…我之前光顧過一個姑娘,她外號就是‘沉甸甸’…”
“爸爸。”
“好吧,我就順口說說…”
錢德森的話把羊角逗得前仰後合。
她挺喜歡這個風趣的老家夥,不像之前劫過的四家,滿口道德與信仰,在發現她們是女人後,又開始講那些什麽家庭天使的美夢故事——裝模作樣,讓人煩。
這位菲利普·錢德森一點都不。
“你可我之前見過的倒黴蛋不同,錢德森先生。”
“當然了,至少你還叫我‘先生’,不是什麽又胖又醜的老東西,”錢德森把最後幾件大衣扔進麻袋裏,還貼心地幫她們紮上口:“不過,我們還是有共同點的。”
他苦惱。
“都是倒黴蛋。”
羊角笑得一聳一聳。
“這點錢對您來說可算不上什麽。”
她轉了圈匕首,把它送回鞘裏,打趣道:“誰不知道錢德森是個富豪。”
拎起麻袋,掂了掂,交給身後的獵犬,又說:
“我對您的那位‘沉甸甸’挺感興趣,介意告訴我她在哪幹活嗎?”
錢德森恍若未察她話裏的意思,笑眯眯說了那姑娘的特征,幹活的地點,母親的名字。
“祝您和您的兒子身體健康。”
羊角順手拿走了床頭櫃上的那袋蘋果,和身後的女人從敞開的木窗翻身離去。
一路嘩啦帶走的,還有數不盡的昂貴物品。
“你竟還和那兩個混混聊上了,是個女人你都感興趣?”
“她們可不是混混,”錢德森搓搓手,探身到窗外瞧了一陣,把窗戶關嚴,拉上窗簾:“那兩位可不常幹這活…”
他反身看著自己的兒子。
“金斯萊,我叫你不要動手了,是不是?我警告過你。”
金斯萊·錢德森木著臉。
那棱角分明的鑽石臉上青一塊紫一塊。
“所以我該眼睜睜看著她們墊著步,跳著舞,一點點搶走你的財產?”
“這點錢算什麽,”錢德森不以為然,慢吞吞來到兒子身邊坐下,食指敲打著膝蓋,笑容漸漸消失。
半晌。
“那是儀式者,孩子。”
“…什麽?”
“儀式者。你不是告訴過我,在因斯鎮見過,”胖男人眯起眼睛,意味深長:“這會卻瞧不出來了?我們不用和儀式者作對…”
他頓了頓。
“明天去報警,金斯萊。”
金斯萊默默轉過臉:“如果我沒聽錯,你的上一句話是‘不和儀式者作對’。”
“這是幫忙,你沒聽出來嗎?她們想要出名。”
錢德森搖頭。
自己的兒子熱愛偵探這行當,並也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可在他看,金斯萊沒有這樣的資質,或者說,不是‘最頂尖’的優秀人物。
他也許有點小聰明,想到些偵查、捉人的法子,可這行當若非頂尖聰明人,就完全沒有必要涉足。
太下流了。
誰會看得起一名偵探?
“你瞧,我的名聲雖然不好,可到了宴會上,誰都要尊重我。金斯萊,你非要幹這種比不上野狗的事兒嗎?”
金斯萊皺眉;“我以為我們說好的。”
…………
……
“太刺激了。”
咬著蘋果的少女抽出墊肩和胸口後背的綿撐,一路走一路瘦。
哈莉妲提著麻袋緊跟其後。
“蘿、蘿絲小姐,那是,是定、定——”
“是定做的,我知道,”蘿絲擺擺手,抹了下嘴角的汁水,扭過頭笑彎了眼:“從明天開始,就隻有你自己去,我可用不著這些鼓囊囊的玩意兒…”
她不理會身後大驚失色的「獵犬」,跺著腳,嗬著氣,嘴裏不停咕噥著‘刺激’——
“我可認識那個金斯萊。”
“誰?”
“金斯萊·錢德森。我和羅蘭去旅行時結識的朋友——他竟然姓錢德森,不可思議,他和他父親一點都不像!”
蹦蹦跳跳的姑娘心情愉悅,摘了麵具,搖晃著黑色卷發。
“我打賭他認不出來我,往後也不可能認出來。”
哈莉妲有些心焦:“既、是、是朋友…”
蘿絲不以為然:“朋友怎麽啦?朋友和搶劫是兩碼事。搶劫是搶劫,朋友是朋友——更何況,他又沒有認出我,沒有認出來,就等於沒有搶。”
哈莉妲:……
“你說,刺不刺激?”
腳步驟停,翠綠色的眼睛忽地靠近。
蘿絲墊了墊腳,一把摘下哈莉妲的獵犬麵具。
“刺不刺激?”
哈莉妲咬著唇,微不可查地頷首。
“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能喜歡!”她背著手,繞到哈莉妲的背後,繞過她的麻袋,掛在腰間的繈褓,像個飲盡瘋狂而饜足的瘦小怪物:“膽量從搶劫開始,西區的人實在無聊,還容易遇上儀式者。”
“要不是那老東西昨天剛回來,我可不會帶你去…”
“等過上幾天,到東區偷吧?”
“那些可憐巴巴的,掙些錢要了命的人。去把他們活命錢偷走。”
哈莉妲攥了攥手心裏毛糙的麻布袋:“…是可憐人。”
“得了吧,”蘿絲不屑地挑了下嘴角:“那花孔雀饒過你嗎?哈莉妲,如果你不願意幹,就不適合「茶話會」——你不會以為,羅蘭·柯林斯和仙德爾·克拉托弗是什麽好人吧?”
“還是你覺得「茶話會」是伸張正義的組織?”
少女迎著晚風與銀月,眸間溫柔的碧綠在哈莉妲眼中漸漸凝固成兩顆黑暗叢林中幽綠的獸瞳。
哈莉妲汗毛豎立。
在這一刻,莉莉安·蘿絲·範西塔特和仙德爾給她的感覺同樣危險。
隻是一個如刀般鋒利,一個如毒液般陰狠。
“如果你不樂意,就隻做個女仆吧。我看,這也能讓他滿意了,”蘿絲撅了噘嘴:“若不是那婊子,我才不管你…煩人…”
說完扭頭就走。
哈莉妲則趕忙低頭跟上,思緒萬千。
羅蘭…
柯林斯先生…
你什麽時候回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