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娛樂圈]作者:不吃薑的胖子簡介:清純男大學生x溫潤老狐狸/年上/年齡差9歲一紙合約,窮得隻剩臉的男大學生容初和名聲掃地的影帝陸竭綁定婚約,還要進行一場為期七天的綜藝直播為此,容初被迫提前一個月搬進陸竭家中培養感情包括且隻限於了解雙方喜好、適應雙方親密行為、擁抱、點到即止的親吻……一番相處下來,容初發現陸竭和外界傳聞的一點也不一樣陸竭會給他做飯陸竭會教他寫作業陸竭會替他解決煩惱擺平麻煩……陸竭抱他的時候會問他可不可以陸竭親他的時候會問他能親哪裏……陸竭深陷醜聞,經紀人和家裏合謀花錢給他買了個合約伴侶,試圖以此給他洗白,拒絕無果的陸竭隻能當養了個小孩兒,做點什麽就容易臉紅的小孩兒逐漸的,陸竭起了點別的心思,比如弄假成真無原型,代誰誰糊,請勿在評論區提任何真人內容標簽: 戀愛合約 娛樂圈 甜文 輕鬆 先婚後愛主角視角容初互動陸竭一句話簡介:真戀愛立意:喜歡就要去爭取啊!第1章 我要結婚了晚上八點多,大學城外麵的小吃一條街依舊熱鬧,但後巷卻很冷清,隻有稀稀落落幾個出來扔垃圾的員工,他們急匆匆扔完垃圾就回去,誰都沒注意到坐在一家奶茶店後門口台階上的男生。男生穿著很簡單的白襯衫黑色西裝褲,襯衫領口戴了個黑色領結,明明是很普通的樣式,穿在男生身上卻有種別樣的美感襯衫下擺被紮進褲腰,勾勒出男生細瘦的腰身,兩條包裹在布料中的長腿隨意曲起。路燈照在他戴了口罩的麵龐上,皮膚很白,隻露出一雙眼睛,雙眼皮,睫毛很長,眉頭微微皺起,正低頭看著手中的手機。手機屏幕上是一條備注名為孟一舟的人剛發來的消息:容初,又沒過,還要繼續投嗎?得到這個答案,容初也沒多意外。孟一舟是音樂係的學生,也是容初為數不多的好友之一,前段時間,容初拜托路子比較廣的孟一舟替自己向音樂公司投遞一首歌,要的報酬是一萬。這個價格並不貴,容初不是專業出生,又沒有一點名氣,這首歌還是他的處女作。十月份夜晚的風並不算很冷,容初拿紙巾擦幹手,打字回複:暫時不投了,謝謝孟一舟很快回複:要我說你自己唱得了,你當初就不該放棄學音樂,你唱歌那麽好,又會寫歌,跑去念什麽曆史?身後傳來店長的聲音,容初起身,眉頭已經鬆展開,手指往下滑,滑到一個備注名為“陸竭經紀人許川”的微信,他點開,給對方發了條消息。[容嬤嬤]:您好,您說的事情我考慮好了,請問什麽時候簽合同?許川並沒有立馬回複。容初切出去回複孟一舟:唱不了,我要結婚了,我老公不允許我拋頭露麵[孟一舟]:????沒有再顧得上孟一舟一連數十條震驚的消息,容初轉身回了店內。具體的情況,他得等一切定下來才能和孟一舟解釋清楚。也不怪孟一舟,就連容初自己都很震驚。畢竟他隻是個單身二十一年的大學生,誰料到幾天之前,有個自稱是陸竭經紀人的男人找上他,問他願不願意和陸竭結婚。容初認為自己遇到了騙子,差點當場報警。好在許川及時摘下口罩,露出一張常年出現在娛樂頭條裏的臉身為陸竭的經紀人,許川也經常被迫拋頭露麵。沒辦法,誰讓陸竭太火,年少成名,二十來歲拿了影帝,長得好,演技好,就算忽略他過於硬挺的家庭背景,放在娛樂圈裏也是數一數二的存在。但就在半個多月前,陸竭出事了。容初並不追星,不過這事兒鬧得太大,容初每天上課都能聽見別人在討論,出道以來粉絲一直稱潔身自好的陸竭出入一家疑似有情、色交易的酒店,疑似被拍到吸毒,恰好陸竭被拍那天,警方在酒店抓獲了一屋癮君子。什麽情、色交易酒店!之前在那家酒店兼職過的容初在內心呐喊。分明就是那些被抓的人把酒店名聲破壞了。一和黃賭毒沾上邊,陸竭的名譽肯定受到了極大的影響,即使他工作室很快發出了檢驗報告澄清,但當代網民如今壓根不信這些,什麽報告都不可信,視頻擺在那兒,陸竭又完全不解釋那天到底為什麽出現在那裏。總之,這段時間,容初聽見的全都是關於陸竭的負、麵新聞。他也粗略了解到,陸竭出道至今二十年,因為背景雄厚,演技好名氣又大,經常在片場欺壓小明星、耍大牌,記者問問題他基本不回答,電影發布會也經常缺席。總之,就是陸竭脾氣很差,不太受人待見。牆倒眾人推,以前沒人敢碰陸竭,現在一出事,什麽都爆出來了。容初雖然不追星,但深知娛樂圈水深。因此,許川找上自己的時候,容初滿腦子都是陸竭不會家暴吧?甚至直接忽略了陸竭為什麽要跟他結婚這一點。不怪他。聽說碰毒的人多少精神有點毛病。許川估計是看出他的擔憂,笑著朝他說:“陸竭並不吸毒,這點你可以放心。”許川說完,還順便給容初遞了一份合約,讓他回去慢慢看。打工結束後回到宿舍,兩個舍友已經各自拉上床簾過各自的夜生活,容初再度翻開這份合約。上次許川連讓他把合約退回去的機會都沒給,就匆匆戴上口罩離開了,看起來很怕被人發現。容初之前並沒有起過答應的念頭。他還年輕,剛過法定結婚年齡,如今同性結婚已經合法,但沒談過戀愛的容初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到底是男是女。按照許川的說法,他和陸竭是假結婚,但容初一直認為婚姻很神聖,以後就算過了合約期離婚了,也會留下記錄。而現在。容初翻開這份合約。上次他隻匆匆看了幾眼,光注意到合約上提及的:甲方會支付給乙方一千萬作為報酬。一千萬,是容初這個普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大數目。那一點離婚記錄算得上什麽?容初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很有原則的人,但在金錢麵前,原則算得上什麽?又不是讓他去殺人放火。隻不過是和陸竭領一張結婚證,然後搬進陸竭家中,和陸竭同居,和陸竭參加一檔全網直播的綜藝。這比殺人放火容易多了。應該。容初往下翻。在同居期間,他需要和陸竭培養感情,包括且隻限於了解雙方喜好、適應雙方親密行為、擁抱、點到即止的親吻……後麵那幾點,對於連牽手還沒有過的容初來說,簡直是……出賣肉、體。容初耳根有些發燙,接著往下看如果哪一方有違背以上的出格舉動,皆視為違約。這點應該不用擔心。容初不舍得那一千萬,也不可能對陸竭那種“脾氣很差”的大明星動心,即使陸竭擁有一張人神共憤的臉和身材。而陸竭。像陸竭這樣的人,見慣了娛樂圈的光鮮亮麗,應該不會看上他這種什麽都沒有的大學生。合約最後一條:在履行合約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在公眾平台露麵。這和賣身沒什麽區別。還是有的。給的錢更多。合約上內容並不算多,許川上次說,具體他們再見麵的時候詳談。也許是因為知道容初真的很缺錢,許川似乎篤定了他會答應。在容初快睡著之前,許川終於發來了消息:明天什麽時候有時間?我派人來接你[容嬤嬤]:早上就可以[陸竭經紀人許川]:那明早八點,校門口,車牌號……第二天容初沒有課,他起床的時候舍友還在睡,這兩個人打了一晚上遊戲,容初睡覺的時候都聽見了遊戲音樂聲。他們是四人間,本來宿舍隻有兩個人住,容初大二上學期換宿舍,搬進來之後就變成了三人。住了一年半,容初很少在空閑時待在宿舍,和舍友關係平平,一個星期可能都說不上幾句話。容初出來的時候才七點半,路上不少在趕早八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