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肯特裏茲堡
英國國王愛德華一世的外表就像他的身分一樣,高大而威風凜凜。他的皮膚在最近的狩獵之旅後,曬成了金黃色,淺金色的頭發閃耀著從圓窗上波浪狀的琥珀色玻璃照射進來的陽光。
“你請我回來的口訊非常奇怪。你說洛傑爵士在布洛肯的某處失蹤了,而這件事是卡羅特伯爵之子,拓賓爵士所策劃的?”愛德華站在主堡的參議室裏,背朝著雕飾繁複的黑木長桌,雙腿隨意地交叉著,但真正了解國王的人絕不會用輕鬆和漠不關心來形容他。
“這是很嚴重的控訴。”國王用深不可測的藍色眼睛看著跪在麵前的每一個人。他的左眼一側微微地往下彎,這是金雀花王朝國王的一項特徵,他父親尤其明顯,但在愛德華身上,沒人敢說這是缺陷。四十一歲的他,頭腦就像碩長而精瘦的身體一樣有用。
愛德華指示臣子們站起來。“解釋你們的懷疑?”
寇裴恩往前站了一步。“一開始,洛傑爵士毫無預兆地在布洛肯消失,尾隨一名騎著馬的女子而去,從此沒有再出現。我們等了一天一夜,陛下,然後我們開始搜索那一帶。”
“你們沒有發現他的下落任何的一點線索?”
裴恩搖頭。“但拓賓出去搜尋的時間比任何人更久,在比其他人多花一天的尋找回來後,也沒有任何解釋。當我建議要向麥威爵士尋求協助時,他拒絕了,雖然明知道葛萊摩的距離較近,而且能夠提供我們搜尋上的幫助。”
“你想他有理由傷害洛傑爵士嗎?”
“他們合不來,這不是秘密,還有拓賓的姊姊、伊麗夫人也是原因之一。”
“我們都知道伊麗夫人和洛傑之間的事,但我認為畢修格會比雷拓賓威脅更大。”
“但更該死的是,陛下,在我們等待你回來的期間,雷拓賓也失蹤了。”裴恩頓了一下,補充道:“無辜的人不會藏匿情報,也不會往夜裏偷偷逃走。”
“什麽情報?”
“到葛萊摩向麥威爵士尋求幫助,麥威爵士還不知道他的朋友發生了什麽事。”
“洛傑也是我的好朋友。”愛德華指出。“還有,有人看見拓賓爵士逃走嗎?”
“沒有,但他沒有告訴任何人他打算離開,今天早上我才發現他不見了。”裴恩抱怨著。
“布洛肯沒有洛傑坐騎的足跡嗎?”
“拓賓說它們在布洛肯森林南方的一條河流旁消失不見。”譚約翰解釋道。“沒有人看過他,陛下,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但費爵士和他的馬就像是消失了一般。”
愛德華開始在他們麵前踱著步,戴著戒指的手交握在背後,一直走著,上好皮革做成的尖鞋底一邊敲著地板的磚塊,顯示出他的不耐。“那裏從來沒有發生綁架事件,沒有證據顯示他被任何人俘虜。”他迅速轉身,麵向那群人。“必須通知他的家人。”
“我會派人到沃斯堡去,陛下。”裴恩告訴他。“我們應該也派人到康洛斯堡去嗎?麥威伯爵會想知道這件事的。”
愛德華轉身麵向裴恩。“不用,我會通知麥威。”愛德華說完便離開了。
愛德華國王關上門的同時,一個黑發的男人騎過了威爾斯的邊境。他獨自一人,沒有隨從或是仆人跟隨,隻有身畔那把銀柄的長劍為伴。
他已經騎過了黑山,在莫爾河畔的小徑上前進,去年冬天的雪水同樣流過岩石,灌入河水之中,鮭魚在水中遊動,野雁用單腳站在水邊的淺灘上。他在那裏停了下來,裝滿一瓶新鮮的水,看向西南方,想著自己該做的事。
但想了不久,他便跨上馬鞍,向著下麵的山穀前進。坐騎迅速地跑著,越過蜿蜒的山脈,跨過荒涼的田野。野地上的綿羊吃著草,天空中有老鷹盤旋,而風正往遠方山上的一棵孤樹的方向吹去。
他正在往布洛肯的方向前進。
洛傑和黛琳吃著當天所采集的耶些蘑菇,配上更多從菜園裏摘來的蔬菜,但當晚洛傑躺在幹草床上時,他想著黛琳是怎樣小心地衡量儲藏室裏的存糧和菜園裏的蔬菜。她有的並不多,但卻願意與他分享,所求的隻有當他離開時,不要把那匹阿拉伯馬帶走。
他從來不知道饑餓的滋味。他是一名富有伯爵的獨子,母親那方的家庭更是這個土地上最古老龐大的家族之一。他被養育成一名強大的伯爵,以及後來成為英國國王的王子的朋友。即使在戰爭中被包圍時,洛傑依然是一名貴族和一位騎士。對他們而言,食物永遠是不缺的。當他加入十字軍——當時早期的戰役中,部分的人都是處於饑餓狀態的——洛傑一直都在愛德華身邊作戰。
而國王是不會餓著的,即使在戰爭之中。
第二天下午,洛傑離開小屋,進入樹林之中。他沒花多久的時間便完成了任務,沿著小徑走回空地,配合風吹過樹梢的沙殺聲,吹著口哨。他舉目四處張望,看著橘色的樹葉飄落到地麵上,並感覺到它們在沒穿鞋的腳底下碎裂。
他在小屋院子西緣的空地停下,看著黛琳。他當然見過女人,看過她們走路、說話、移動,但她們都非常類似,即使是伊麗都會在宴會或餐桌旁的人潮中失去身影,他得靠她的黑發認出她人做區別。
但對於黛琳,他確定即使在倫敦最擁擠的街道上,自己也可以找到她,從她移動的方式,仿佛禦風而行的迅速步伐。她的小腳像森林中的小動物一般地敏捷,而當她佇立時——那並不常見——她偏著頭的方式就像是注意聽著危險訊號的鳥兒或小鹿,仿佛她感覺自己必須隨時準備衝刺。
她正走向小屋的南方,左右張望著,然後停在甘藍菜圃中,將手舉起,在嘴邊圍成杯狀,大叫著。“小豬!小——豬!”
她等待著,雙手插腰,搜尋著院子,顯然因找不到那隻搗蛋胖豬而沮喪。
“今天每個人都不見了嗎?”她嘀咕著,快步越過院子,走向小溪,溪裏有幾隻野鴨大聲地鳴叫著,並拍動著翅膀。“小豬!”她拍拍手。“過來!”
但一隻豬的影子都沒有,沒有噴氣聲、沒有蹄子踏在地麵的聲音,也沒有洪亮的嚎叫聲。
洛傑在一側考慮要試試“培根”,但想到要是那隻豬正好在附近,他的耳朵可能受不了。
她在原地站了一會兒,手指敲著嘴唇,然後歎口氣,臉抬向太陽,舉起雙手,開始慢慢地轉著圈圈,再漸漸加快速度,頭發四散,裙擺飛揚起來。
過了一會兒,她開始吟唱著。
“喔,崇高、溫暖而光明的太陽啊;
請幫助我,趕快幫助我,
在這裏繞著圓圈的我
失落了東西,不知何處找尋。”
最奇怪的事發生了:陽光變得更加燦爛,然後保持著同樣的亮度,像是在戰場或是競技賽時,從閃耀的金屬或是騎士的頭盔上反射出來的強光,迅速地讓他眼前一片空白,連呼吸都忘了。
他走到旁邊,但陽光照射的範圍似乎變廣了,依然耀眼的光線筆直地從他的頭頂上照射下來。他向右移動,而陽光還是用同樣的方式灑落。他有一種詭異的感覺:即使他一路走到倫敦,陽光還是會跟著他。
明亮的光線讓他開始流汗,他眨眨眼睛,因為強光的關係,眼淚也流了下來,但仍然什麽也看不到。他舉起手,擋住直射眼睛的光線。
她還是和幾分鍾以前一樣站在原地,但頭是朝向右邊,看向草地另一端的一處樹叢,那裏的陽光像照射在他身上一樣刺眼地照耀著。他揉揉眼睛,然後再次用手遮住,正好看見那隻怪豬踏著步從樹叢裏走出來,一邊聞著地麵,一邊走到她的光腳旁邊,然後像一大盤火腿一樣趴了下來。
她朝它皺著眉,但就算是洛傑也看得出來:她並不是真的生氣,隻是很擔心。她蹲了下來,搔搔它的耳朵,然後它翻過身來,四腳朝天,讓她笑了出聲。
她又笑了起來,而洛傑隻是站在原地傾聽著那個聲音。她的笑聲中充滿了他很少聽到的歡愉和自由。小時候,幾個妹妹也曾這樣自由自在地笑著,但那是很久以前;宮廷裏的女性是不會無緣無故地笑出聲的。
她站起身,然後抬起頭,朝向他的方向,愣在原地,眼睛看著他,陽光感覺上仍然包圍著他,她皺眉。“英格蘭佬?”
“是我。”
“原來你在這裏。”她仿佛鬆了一口氣,這讓他感覺非常舒服。他喜歡她想念他。
洛傑走出樹叢,而陽光就像出現時一樣迅速地消失了。他抬起頭,正好看見一朵雲遮住了太陽。所以陽光為什麽會消失,很合理的解釋。
“我還在想你去了哪裏。”她說道。他離開那些及腰的樹叢,走進空地。
她站在原地沒有動彈,眼睛盯著從他手中垂掛下來的兔子。她所發出的第一個聲音像是受了傷的人所發出的哀嚎,臉上的表情充滿恐懼。“你做了什麽?”
她的聲音很低,他幾乎得要停下來想一想,才知道她剛剛說了什麽。
“我帶了晚餐回來。”他舉高兔子。這是他為今天的晚餐準備的禮物,也是為了償還他所欠她的食物。“我找不到其他的,不過一隻兔子就夠今天晚上和明天吃了。”
“你殺了它。”
“這是給你的。”他舉高兔子讓她看,很自傲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就為他們倆弄到一份晚餐,尤其他並沒有武器或是陷阱可以輕易地抓到獵物。
她的眼睛充滿震驚,他可以看見它們突然布滿了淚水。她用手遮住嘴。
他有妹妹,很清楚女性的恐懼是什麽樣子。某件事非常不對勁。
她放下手,但那些淚水依然滾下了臉頰,她低語道:“你吃不飽嗎?”
他的心仿佛沉到了腳底。“我想要為我們準備食物,回報你為我所做的一切。”
“所以你就殺了一隻兔子,一隻體積比你小上千倍的動物?”
“我帶了肉回來。”
她開始哭得更加厲害,讓他站在原地,感覺自己像個白癡鄉巴佬。
“你殺了一隻兔子給我?你怎麽能這麽做?”
“我不知道。”他諷刺地說。“那似乎是個好主意,肉是可以吃的。”
“對我不然。你看過我煮過任何肉類當食物嗎?”
他以為那是因為她沒有力氣自己殺動物來吃,他想要用些好東西來給她一個驚喜。
“你不知道我永遠不會要那種東西嗎?你難道一點也不了解我究竟是什麽樣的人嗎?你怎麽能在這裏待了這麽久,卻不知道我連一隻動物也不會殺害!”
洛傑看著那隻免子,不知道究竟該煮了它,還是為它禱告。
“你一點也沒有注意到眼睛所看到的一切,沒有發現與我有關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我絕不會吃那個可憐的東西,絕不!”她抬頭看著他,眼淚從殷紅的臉頰上奔流而下,她一麵用手背抹掉它。
他不知道該說什麽,隻是站在那裏,感覺比一隻剛剛踢了小貓的人還糟。
她不停地哭,肩膀抽動著。
“我們吃肉,黛琳,這並不是一種罪。”
“我知道有些人會吃肉,但在這裏,在我住的地方,我種植甘藍菜和蕪菁、洋蔥和胡蘿卜,這裏的莓子很甜,雨後還會有蘑菇長出來,這些食物已多過我的需要,所以我選擇不吃肉。那些動物是我的朋友,我僅有的朋友,洛傑。”她的聲音破碎。“它們是我僅有的一切。”
他想著他們所吃的食物:燉菜、莓果、野雁的蛋和她喂他喝的湯。他不曾見她吃過肉,但在這之前,他從未注意到這件事。
她再次麵對他,表情十分嚴肅。“我永遠不會吃任何有著一張臉的東西。”她轉身奔回小屋,那隻豬跟在她後麵離去。
洛傑坐在橋的附近,背靠著大樹,彎曲的樹枝複蓋在小屋和水池的上方。在他麵前是冒著煙的火堆,但冒著煙的不隻是火。
她還沒有從小屋裏出來。
他沒有看見她出來,自己也沒有進去。
那隻兔子被串在兩根綠橡樹枝上,慢慢地在火上烤著。他從一些砍掉的木頭那裏,推了一段飽經風吹雨淋的圓橡木過來當作凳子。現在他坐在那裏,一邊拍打蚊蠅,一邊看著烤肉,手腕放在屈起的膝蓋上。偶爾傾身翻動烤肉。
快速轉涼的夜風中充滿了烤兔子的香味。偶爾,當油脂從肉上滴落到火中,發出嘶嘶的聲音並冒出濃煙時,他會無神地瞪著烤肉看。
在這些嘶嘶聲和肉串間有一種明顯的寂靜,幾乎要讓他發狂。因此他拾起一根木條,戳戳炭火,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犯下這麽大的錯誤。非常大的錯誤。
在那股寂靜中,他不停聽到她的話語,一次又一次地重複著,指控自已從未試著去了解一個溫柔善良、隻和一些傷殘的動物為友的女人,一個救了他一命的女人。
第一次,他開始思索著她在這裏的生活,想象遠離人群的生活會是怎樣的。他來自一個大家庭裏,在那裏,任何隱私都是罕有而珍貴的。
對她則不然,他想,她所有的生活都是隱密、防衛、空虛而寂寞的。當她呐喊著那些動物是她僅有的朋友時,聲音裏充滿了清晰可辨的痛楚。
他將兔子從樹枝上拔起,扯下一塊肉,舉高到嘴邊,然後停住。它聞起來不再美味。他瞪著手裏的肉低語著。“吃啊,笨蛋,吃。”
但他無法將它塞到嘴裏,隻能看到眼前多毛的黑鼻子、大大的棕眼、卷曲的胡須和長長的耳朵。他將肉扔到橙色的炭火中,迸出的火花就像是它剛剛燒盡了最後的一點生命。
然後他坐在原地,沒法吃它,因為他眼前所見的盡是兔子的那張臉。
夜裏,氣溫降低,風開始吹起,而且很快地轉強,使樹木傾斜,嘰嘎作響,樹枝斷裂碎開。突然間,毫無預警的強風愈來愈冷,轉成讓人凍徹骨髓的冰冷寒風。
窗門撞擊著小屋的牆,黛琳在床上坐起,迷惑地從沉沉的夢鄉中驚醒過來,才發現到自己是被外麵狂烈咆哮著的寒風所凍醒的。她很快地滑下床,走進前麵的房間。
火堆裏沒有煙,角落的草堆也是空的,毛毯跟每天早上一樣,摺得好好的,放在附近。“洛傑?”沒有回答,他不在。
她拉開門出去。風強而冷,像變戲法的人拋木球一樣將巨大的樹枝拋過前院。“洛傑!”除了風聲外,什麽也沒有。
她走近小屋的牆,讓屋簷可以擋住部分的風,然後繞過屋角,一陣強風讓她的眼睛充滿了淚水。雖然今天稍早的陽光非常明亮,赤腳下的地麵卻非常地冷。
她繼續往前進,踏過一些掉到菜圃裏的樹枝碎片。她找不到他。他離開了嗎?他有機會可以帶著馬兒離開。她趕到橋那邊,用口哨叫喚馬兒。
過了一會兒,馬兒從橋的那邊走來,來到她的身邊。“他沒有把你帶走?”她鬆了一口氣說。
老鷹用喙鉤在它的鬃毛上。當馬兒在她麵前停下時,它往上移動,停在馬兒的頭頂,一邊呱呱叫,一邊搖晃著,每當它需要人注意時就這樣。
“我看到你了,老鷹,現在回家吧,你們兩個。”她摸摸馬兒的鼻子,拉著它走進小屋的門。在這種寒風中,動物可以使室內溫暖些。
她迅速繞過屋角,找尋那個英格蘭佬。外麵很黑,但升起的月亮將大地從一片黑暗轉成灰色。她搜尋院子,從橋看到小屋,望向遮蔽在小溪上方的那棵大樹,長長的樹枝在狂風中像鞭子般拍打著。然後,在樹下一塊蜷曲著的物體那裏,她發現了他。
英國國王愛德華一世的外表就像他的身分一樣,高大而威風凜凜。他的皮膚在最近的狩獵之旅後,曬成了金黃色,淺金色的頭發閃耀著從圓窗上波浪狀的琥珀色玻璃照射進來的陽光。
“你請我回來的口訊非常奇怪。你說洛傑爵士在布洛肯的某處失蹤了,而這件事是卡羅特伯爵之子,拓賓爵士所策劃的?”愛德華站在主堡的參議室裏,背朝著雕飾繁複的黑木長桌,雙腿隨意地交叉著,但真正了解國王的人絕不會用輕鬆和漠不關心來形容他。
“這是很嚴重的控訴。”國王用深不可測的藍色眼睛看著跪在麵前的每一個人。他的左眼一側微微地往下彎,這是金雀花王朝國王的一項特徵,他父親尤其明顯,但在愛德華身上,沒人敢說這是缺陷。四十一歲的他,頭腦就像碩長而精瘦的身體一樣有用。
愛德華指示臣子們站起來。“解釋你們的懷疑?”
寇裴恩往前站了一步。“一開始,洛傑爵士毫無預兆地在布洛肯消失,尾隨一名騎著馬的女子而去,從此沒有再出現。我們等了一天一夜,陛下,然後我們開始搜索那一帶。”
“你們沒有發現他的下落任何的一點線索?”
裴恩搖頭。“但拓賓出去搜尋的時間比任何人更久,在比其他人多花一天的尋找回來後,也沒有任何解釋。當我建議要向麥威爵士尋求協助時,他拒絕了,雖然明知道葛萊摩的距離較近,而且能夠提供我們搜尋上的幫助。”
“你想他有理由傷害洛傑爵士嗎?”
“他們合不來,這不是秘密,還有拓賓的姊姊、伊麗夫人也是原因之一。”
“我們都知道伊麗夫人和洛傑之間的事,但我認為畢修格會比雷拓賓威脅更大。”
“但更該死的是,陛下,在我們等待你回來的期間,雷拓賓也失蹤了。”裴恩頓了一下,補充道:“無辜的人不會藏匿情報,也不會往夜裏偷偷逃走。”
“什麽情報?”
“到葛萊摩向麥威爵士尋求幫助,麥威爵士還不知道他的朋友發生了什麽事。”
“洛傑也是我的好朋友。”愛德華指出。“還有,有人看見拓賓爵士逃走嗎?”
“沒有,但他沒有告訴任何人他打算離開,今天早上我才發現他不見了。”裴恩抱怨著。
“布洛肯沒有洛傑坐騎的足跡嗎?”
“拓賓說它們在布洛肯森林南方的一條河流旁消失不見。”譚約翰解釋道。“沒有人看過他,陛下,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但費爵士和他的馬就像是消失了一般。”
愛德華開始在他們麵前踱著步,戴著戒指的手交握在背後,一直走著,上好皮革做成的尖鞋底一邊敲著地板的磚塊,顯示出他的不耐。“那裏從來沒有發生綁架事件,沒有證據顯示他被任何人俘虜。”他迅速轉身,麵向那群人。“必須通知他的家人。”
“我會派人到沃斯堡去,陛下。”裴恩告訴他。“我們應該也派人到康洛斯堡去嗎?麥威伯爵會想知道這件事的。”
愛德華轉身麵向裴恩。“不用,我會通知麥威。”愛德華說完便離開了。
愛德華國王關上門的同時,一個黑發的男人騎過了威爾斯的邊境。他獨自一人,沒有隨從或是仆人跟隨,隻有身畔那把銀柄的長劍為伴。
他已經騎過了黑山,在莫爾河畔的小徑上前進,去年冬天的雪水同樣流過岩石,灌入河水之中,鮭魚在水中遊動,野雁用單腳站在水邊的淺灘上。他在那裏停了下來,裝滿一瓶新鮮的水,看向西南方,想著自己該做的事。
但想了不久,他便跨上馬鞍,向著下麵的山穀前進。坐騎迅速地跑著,越過蜿蜒的山脈,跨過荒涼的田野。野地上的綿羊吃著草,天空中有老鷹盤旋,而風正往遠方山上的一棵孤樹的方向吹去。
他正在往布洛肯的方向前進。
洛傑和黛琳吃著當天所采集的耶些蘑菇,配上更多從菜園裏摘來的蔬菜,但當晚洛傑躺在幹草床上時,他想著黛琳是怎樣小心地衡量儲藏室裏的存糧和菜園裏的蔬菜。她有的並不多,但卻願意與他分享,所求的隻有當他離開時,不要把那匹阿拉伯馬帶走。
他從來不知道饑餓的滋味。他是一名富有伯爵的獨子,母親那方的家庭更是這個土地上最古老龐大的家族之一。他被養育成一名強大的伯爵,以及後來成為英國國王的王子的朋友。即使在戰爭中被包圍時,洛傑依然是一名貴族和一位騎士。對他們而言,食物永遠是不缺的。當他加入十字軍——當時早期的戰役中,部分的人都是處於饑餓狀態的——洛傑一直都在愛德華身邊作戰。
而國王是不會餓著的,即使在戰爭之中。
第二天下午,洛傑離開小屋,進入樹林之中。他沒花多久的時間便完成了任務,沿著小徑走回空地,配合風吹過樹梢的沙殺聲,吹著口哨。他舉目四處張望,看著橘色的樹葉飄落到地麵上,並感覺到它們在沒穿鞋的腳底下碎裂。
他在小屋院子西緣的空地停下,看著黛琳。他當然見過女人,看過她們走路、說話、移動,但她們都非常類似,即使是伊麗都會在宴會或餐桌旁的人潮中失去身影,他得靠她的黑發認出她人做區別。
但對於黛琳,他確定即使在倫敦最擁擠的街道上,自己也可以找到她,從她移動的方式,仿佛禦風而行的迅速步伐。她的小腳像森林中的小動物一般地敏捷,而當她佇立時——那並不常見——她偏著頭的方式就像是注意聽著危險訊號的鳥兒或小鹿,仿佛她感覺自己必須隨時準備衝刺。
她正走向小屋的南方,左右張望著,然後停在甘藍菜圃中,將手舉起,在嘴邊圍成杯狀,大叫著。“小豬!小——豬!”
她等待著,雙手插腰,搜尋著院子,顯然因找不到那隻搗蛋胖豬而沮喪。
“今天每個人都不見了嗎?”她嘀咕著,快步越過院子,走向小溪,溪裏有幾隻野鴨大聲地鳴叫著,並拍動著翅膀。“小豬!”她拍拍手。“過來!”
但一隻豬的影子都沒有,沒有噴氣聲、沒有蹄子踏在地麵的聲音,也沒有洪亮的嚎叫聲。
洛傑在一側考慮要試試“培根”,但想到要是那隻豬正好在附近,他的耳朵可能受不了。
她在原地站了一會兒,手指敲著嘴唇,然後歎口氣,臉抬向太陽,舉起雙手,開始慢慢地轉著圈圈,再漸漸加快速度,頭發四散,裙擺飛揚起來。
過了一會兒,她開始吟唱著。
“喔,崇高、溫暖而光明的太陽啊;
請幫助我,趕快幫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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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了東西,不知何處找尋。”
最奇怪的事發生了:陽光變得更加燦爛,然後保持著同樣的亮度,像是在戰場或是競技賽時,從閃耀的金屬或是騎士的頭盔上反射出來的強光,迅速地讓他眼前一片空白,連呼吸都忘了。
他走到旁邊,但陽光照射的範圍似乎變廣了,依然耀眼的光線筆直地從他的頭頂上照射下來。他向右移動,而陽光還是用同樣的方式灑落。他有一種詭異的感覺:即使他一路走到倫敦,陽光還是會跟著他。
明亮的光線讓他開始流汗,他眨眨眼睛,因為強光的關係,眼淚也流了下來,但仍然什麽也看不到。他舉起手,擋住直射眼睛的光線。
她還是和幾分鍾以前一樣站在原地,但頭是朝向右邊,看向草地另一端的一處樹叢,那裏的陽光像照射在他身上一樣刺眼地照耀著。他揉揉眼睛,然後再次用手遮住,正好看見那隻怪豬踏著步從樹叢裏走出來,一邊聞著地麵,一邊走到她的光腳旁邊,然後像一大盤火腿一樣趴了下來。
她朝它皺著眉,但就算是洛傑也看得出來:她並不是真的生氣,隻是很擔心。她蹲了下來,搔搔它的耳朵,然後它翻過身來,四腳朝天,讓她笑了出聲。
她又笑了起來,而洛傑隻是站在原地傾聽著那個聲音。她的笑聲中充滿了他很少聽到的歡愉和自由。小時候,幾個妹妹也曾這樣自由自在地笑著,但那是很久以前;宮廷裏的女性是不會無緣無故地笑出聲的。
她站起身,然後抬起頭,朝向他的方向,愣在原地,眼睛看著他,陽光感覺上仍然包圍著他,她皺眉。“英格蘭佬?”
“是我。”
“原來你在這裏。”她仿佛鬆了一口氣,這讓他感覺非常舒服。他喜歡她想念他。
洛傑走出樹叢,而陽光就像出現時一樣迅速地消失了。他抬起頭,正好看見一朵雲遮住了太陽。所以陽光為什麽會消失,很合理的解釋。
“我還在想你去了哪裏。”她說道。他離開那些及腰的樹叢,走進空地。
她站在原地沒有動彈,眼睛盯著從他手中垂掛下來的兔子。她所發出的第一個聲音像是受了傷的人所發出的哀嚎,臉上的表情充滿恐懼。“你做了什麽?”
她的聲音很低,他幾乎得要停下來想一想,才知道她剛剛說了什麽。
“我帶了晚餐回來。”他舉高兔子。這是他為今天的晚餐準備的禮物,也是為了償還他所欠她的食物。“我找不到其他的,不過一隻兔子就夠今天晚上和明天吃了。”
“你殺了它。”
“這是給你的。”他舉高兔子讓她看,很自傲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就為他們倆弄到一份晚餐,尤其他並沒有武器或是陷阱可以輕易地抓到獵物。
她的眼睛充滿震驚,他可以看見它們突然布滿了淚水。她用手遮住嘴。
他有妹妹,很清楚女性的恐懼是什麽樣子。某件事非常不對勁。
她放下手,但那些淚水依然滾下了臉頰,她低語道:“你吃不飽嗎?”
他的心仿佛沉到了腳底。“我想要為我們準備食物,回報你為我所做的一切。”
“所以你就殺了一隻兔子,一隻體積比你小上千倍的動物?”
“我帶了肉回來。”
她開始哭得更加厲害,讓他站在原地,感覺自己像個白癡鄉巴佬。
“你殺了一隻兔子給我?你怎麽能這麽做?”
“我不知道。”他諷刺地說。“那似乎是個好主意,肉是可以吃的。”
“對我不然。你看過我煮過任何肉類當食物嗎?”
他以為那是因為她沒有力氣自己殺動物來吃,他想要用些好東西來給她一個驚喜。
“你不知道我永遠不會要那種東西嗎?你難道一點也不了解我究竟是什麽樣的人嗎?你怎麽能在這裏待了這麽久,卻不知道我連一隻動物也不會殺害!”
洛傑看著那隻免子,不知道究竟該煮了它,還是為它禱告。
“你一點也沒有注意到眼睛所看到的一切,沒有發現與我有關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我絕不會吃那個可憐的東西,絕不!”她抬頭看著他,眼淚從殷紅的臉頰上奔流而下,她一麵用手背抹掉它。
他不知道該說什麽,隻是站在那裏,感覺比一隻剛剛踢了小貓的人還糟。
她不停地哭,肩膀抽動著。
“我們吃肉,黛琳,這並不是一種罪。”
“我知道有些人會吃肉,但在這裏,在我住的地方,我種植甘藍菜和蕪菁、洋蔥和胡蘿卜,這裏的莓子很甜,雨後還會有蘑菇長出來,這些食物已多過我的需要,所以我選擇不吃肉。那些動物是我的朋友,我僅有的朋友,洛傑。”她的聲音破碎。“它們是我僅有的一切。”
他想著他們所吃的食物:燉菜、莓果、野雁的蛋和她喂他喝的湯。他不曾見她吃過肉,但在這之前,他從未注意到這件事。
她再次麵對他,表情十分嚴肅。“我永遠不會吃任何有著一張臉的東西。”她轉身奔回小屋,那隻豬跟在她後麵離去。
洛傑坐在橋的附近,背靠著大樹,彎曲的樹枝複蓋在小屋和水池的上方。在他麵前是冒著煙的火堆,但冒著煙的不隻是火。
她還沒有從小屋裏出來。
他沒有看見她出來,自己也沒有進去。
那隻兔子被串在兩根綠橡樹枝上,慢慢地在火上烤著。他從一些砍掉的木頭那裏,推了一段飽經風吹雨淋的圓橡木過來當作凳子。現在他坐在那裏,一邊拍打蚊蠅,一邊看著烤肉,手腕放在屈起的膝蓋上。偶爾傾身翻動烤肉。
快速轉涼的夜風中充滿了烤兔子的香味。偶爾,當油脂從肉上滴落到火中,發出嘶嘶的聲音並冒出濃煙時,他會無神地瞪著烤肉看。
在這些嘶嘶聲和肉串間有一種明顯的寂靜,幾乎要讓他發狂。因此他拾起一根木條,戳戳炭火,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犯下這麽大的錯誤。非常大的錯誤。
在那股寂靜中,他不停聽到她的話語,一次又一次地重複著,指控自已從未試著去了解一個溫柔善良、隻和一些傷殘的動物為友的女人,一個救了他一命的女人。
第一次,他開始思索著她在這裏的生活,想象遠離人群的生活會是怎樣的。他來自一個大家庭裏,在那裏,任何隱私都是罕有而珍貴的。
對她則不然,他想,她所有的生活都是隱密、防衛、空虛而寂寞的。當她呐喊著那些動物是她僅有的朋友時,聲音裏充滿了清晰可辨的痛楚。
他將兔子從樹枝上拔起,扯下一塊肉,舉高到嘴邊,然後停住。它聞起來不再美味。他瞪著手裏的肉低語著。“吃啊,笨蛋,吃。”
但他無法將它塞到嘴裏,隻能看到眼前多毛的黑鼻子、大大的棕眼、卷曲的胡須和長長的耳朵。他將肉扔到橙色的炭火中,迸出的火花就像是它剛剛燒盡了最後的一點生命。
然後他坐在原地,沒法吃它,因為他眼前所見的盡是兔子的那張臉。
夜裏,氣溫降低,風開始吹起,而且很快地轉強,使樹木傾斜,嘰嘎作響,樹枝斷裂碎開。突然間,毫無預警的強風愈來愈冷,轉成讓人凍徹骨髓的冰冷寒風。
窗門撞擊著小屋的牆,黛琳在床上坐起,迷惑地從沉沉的夢鄉中驚醒過來,才發現到自己是被外麵狂烈咆哮著的寒風所凍醒的。她很快地滑下床,走進前麵的房間。
火堆裏沒有煙,角落的草堆也是空的,毛毯跟每天早上一樣,摺得好好的,放在附近。“洛傑?”沒有回答,他不在。
她拉開門出去。風強而冷,像變戲法的人拋木球一樣將巨大的樹枝拋過前院。“洛傑!”除了風聲外,什麽也沒有。
她走近小屋的牆,讓屋簷可以擋住部分的風,然後繞過屋角,一陣強風讓她的眼睛充滿了淚水。雖然今天稍早的陽光非常明亮,赤腳下的地麵卻非常地冷。
她繼續往前進,踏過一些掉到菜圃裏的樹枝碎片。她找不到他。他離開了嗎?他有機會可以帶著馬兒離開。她趕到橋那邊,用口哨叫喚馬兒。
過了一會兒,馬兒從橋的那邊走來,來到她的身邊。“他沒有把你帶走?”她鬆了一口氣說。
老鷹用喙鉤在它的鬃毛上。當馬兒在她麵前停下時,它往上移動,停在馬兒的頭頂,一邊呱呱叫,一邊搖晃著,每當它需要人注意時就這樣。
“我看到你了,老鷹,現在回家吧,你們兩個。”她摸摸馬兒的鼻子,拉著它走進小屋的門。在這種寒風中,動物可以使室內溫暖些。
她迅速繞過屋角,找尋那個英格蘭佬。外麵很黑,但升起的月亮將大地從一片黑暗轉成灰色。她搜尋院子,從橋看到小屋,望向遮蔽在小溪上方的那棵大樹,長長的樹枝在狂風中像鞭子般拍打著。然後,在樹下一塊蜷曲著的物體那裏,她發現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