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並沒有解毒,隻是把毒素壓製下去了啊。”尼姆悄悄的拿出了一把手弩,“我親愛的弟弟,你現在還能戰鬥嗎?”
“不行了,你過來扶我一把。”鄧肯說。
“那真糟糕。你這也太弱了,以後要加強鍛煉才行。”尼姆把手弩收了起來,“我去叫人給你治療。”
尼姆也轉身離去,鄧肯這才站起來,身體的皮膚也恢複了。尼姆比鄧肯要強一點,但強得有限,真打起來肯定是兩敗俱傷,最後不知道被誰漁翁得利。
所以隻要尼姆沒有絕對的把握,就不會動手。
“你們在幹什麽呢?”瑪利亞看的目瞪口呆。
“隻是很普通的兄弟相殘而已,在我們黑暗精靈家族裏麵是很常見的。”鄧肯說。
“沒錯。”一個巨大的蜘蛛從天花板上降了下來。
“主母。”鄧肯對著蜘蛛鞠躬。
蜘蛛變形成為一個美豔無比的黑暗精靈,銀色的長發,火紅的嘴唇,黝黑的皮膚散發著淡淡的光澤,修長纖細的手腳,身體輕盈得不可思議。
瑪利亞癡癡地看著,不知不覺中口水都留下來了。
赫夫眼神迷離,過了好幾秒才回過神來,使勁一咬自己的嘴唇,終於清醒,嚇得大汗淋漓。如果是在交戰中,這幾秒足夠他死幾百次。
“真是下賤的生物!”主母哼了一聲。
“但是很值錢。”鄧肯強調。
“沒錯,很值錢。”主母說。
“我,我父親是大商人!他有很多錢,我上次見到他用一個月時間籌集了二十萬金幣。”瑪利亞的心神已經完全被主母占據,情不自禁的就說了實話。
“他願意花二十萬贖你嗎?”主母問。
“恐怕不行。”瑪利亞很是沮喪。
“你值多少錢?”主母問。
“五萬左右。”瑪利亞說。
“那行,你寫一封信,跟你父親要五萬金幣。”主母說。
“我還有幾個追求者,他們都會願意出錢。”瑪利亞說。
“很好,全都寫!金幣越多越好!”主母說。
“尊敬的祭司大人。”赫夫說,“我也很值錢。”
“我對你另有安排。”主母媚笑著解開了赫夫身上的鐐銬。
“啊?”赫夫渾身燥熱。
“過來。”主母柔聲說。
赫夫身體完全感覺不到疼痛,迷迷糊糊的走過去,抱住主母,主母也抱住赫夫,在赫夫脖子上一咬,赫夫渾身僵硬,定住不動。
主母的身體不知道什麽時候變回了蜘蛛,從尾巴出分泌出蜘蛛網來,把赫夫緊緊包裹住,變成了一個繭子。
“很快你就會有一個蜘蛛弟弟了。”主母說。
雖然已經看過很多遍,但鄧肯還是渾身發毛。主母在赫夫身上下了蛋,過個十年八年的就會孵化(在黑暗精靈眼裏這就是很快),然後小蜘蛛會吃盡赫夫的血肉,吸收赫夫的精華,成為一個擁有赫夫技能的精英戰力。
“這會不會太浪費了,把他賣掉起碼價值百萬。”鄧肯說。
“價值百萬又怎麽樣?”主母問。
鄧肯一想也是,主母拿錢沒用,她的裝備都是最頂級的了,再上去得換神器。可神器又不是光有錢就能買得到。
把錢給鄧肯,鄧肯倒是能買一堆好東西增強戰力。問題是鄧肯強了,翅膀硬了,說不定就想單飛了。
至於拿去招兵買馬擴充實力,那還不如自己培養。買來的永遠都不可能忠心。生出來的蜘蛛卻是不折不扣。
“你這次做得很好。”主母拿出一顆血紅色的寶石,“這是給你的,吃下去。”
鄧肯以前從來沒見過這種寶石,但他接過寶石毫不猶豫的吞了下去,頓時覺得渾身發冷,好像掉進了冰山一樣。很快他身體周圍結了一層冰,全身僵住不能動。
不知道過了多久,鄧肯總算是緩了過來,身上的冰層漸漸融化,能動了。應該不是毒藥吧,鄧肯摸了摸自己的身體,力氣更大,速度更快,對體內魔力的掌控也更加熟練了。
主母已經離開了,瑪利亞和赫夫也不見了,隻剩下鄧肯。
“真是羨慕你。”尼姆從旁邊冒出來,“那可是龍族的精血。”
“原來是龍族的精血啊。”鄧肯這才明白自己吃了什麽。
他是一個術士,靠挖掘血脈潛能來增強魔法威力。鄧肯這個身體的血脈來源於龍,不知道哪一代祖先和巨龍雜交,讓狼蛛家族擁有了巨龍血脈。
但是這個身體的巨龍血脈已經很稀薄了,主要還是黑暗精靈。
黑暗精靈算是很強的血脈,但是和巨龍沒法比。所以鄧肯吸收了龍族精血,就能加強自身的魔法威力。
“主母有任務交給你。”尼姆說,“血眼部落似乎在崇拜邪神,你去看看怎麽回事。”
血眼部落是一個中型的地精部落,有七八千地精。他們似乎也有一點龍血,誕生術士的幾率比普通地精部落高好多倍。
地精術士很值錢,競技場喜歡用。所以狼蛛家族很喜歡挑撥周圍的地精部落去攻擊血眼,掠奪地精術士做奴隸。
“邪神怎麽了?”鄧肯問。
血眼部落過的這麽慘,所以就很喜歡拜邪神,沒什麽好奇怪的。不論是人還是地精還是黑暗精靈,當生活變得絕望,就會把希望寄托在虛無縹緲的東西上。
“這一次似乎讓他們找到了個真有威力的東西。”尼姆說。
“什麽東西?”鄧肯問。
“不知道。”尼姆說,“他們很小心的藏了起來。如果是地表那些神靈,那可就麻煩了。”
地精的種族神已經死了,但可能會有別的神靈跑到幽暗地域收信徒。蜘蛛巢城附近有好幾百萬地精,全收下來的話,對一個神靈可是很有誘惑力的。
地精再笨,那也是智慧生物。
“如果是地表那些神靈,把血眼地精統統殺關。如果是普通的邪神,那就殺一半。”尼姆漫不經心的說。
“我一個人去嗎?”鄧肯問。
“當然不是,我們三個一起去。”尼姆說。
“三個?”鄧肯心中升起不好的預感。
“瑞娜也一起去,你是隊長,我和瑞娜聽你吩咐。”尼姆說。
果然不妙!在三個人中鄧肯的戰力最低,卻是隊長,尼姆先不說,瑞娜可是女精靈,還是羅絲的祭司,居然也在鄧肯下麵?
這應該反過來比較合理吧?
“不行了,你過來扶我一把。”鄧肯說。
“那真糟糕。你這也太弱了,以後要加強鍛煉才行。”尼姆把手弩收了起來,“我去叫人給你治療。”
尼姆也轉身離去,鄧肯這才站起來,身體的皮膚也恢複了。尼姆比鄧肯要強一點,但強得有限,真打起來肯定是兩敗俱傷,最後不知道被誰漁翁得利。
所以隻要尼姆沒有絕對的把握,就不會動手。
“你們在幹什麽呢?”瑪利亞看的目瞪口呆。
“隻是很普通的兄弟相殘而已,在我們黑暗精靈家族裏麵是很常見的。”鄧肯說。
“沒錯。”一個巨大的蜘蛛從天花板上降了下來。
“主母。”鄧肯對著蜘蛛鞠躬。
蜘蛛變形成為一個美豔無比的黑暗精靈,銀色的長發,火紅的嘴唇,黝黑的皮膚散發著淡淡的光澤,修長纖細的手腳,身體輕盈得不可思議。
瑪利亞癡癡地看著,不知不覺中口水都留下來了。
赫夫眼神迷離,過了好幾秒才回過神來,使勁一咬自己的嘴唇,終於清醒,嚇得大汗淋漓。如果是在交戰中,這幾秒足夠他死幾百次。
“真是下賤的生物!”主母哼了一聲。
“但是很值錢。”鄧肯強調。
“沒錯,很值錢。”主母說。
“我,我父親是大商人!他有很多錢,我上次見到他用一個月時間籌集了二十萬金幣。”瑪利亞的心神已經完全被主母占據,情不自禁的就說了實話。
“他願意花二十萬贖你嗎?”主母問。
“恐怕不行。”瑪利亞很是沮喪。
“你值多少錢?”主母問。
“五萬左右。”瑪利亞說。
“那行,你寫一封信,跟你父親要五萬金幣。”主母說。
“我還有幾個追求者,他們都會願意出錢。”瑪利亞說。
“很好,全都寫!金幣越多越好!”主母說。
“尊敬的祭司大人。”赫夫說,“我也很值錢。”
“我對你另有安排。”主母媚笑著解開了赫夫身上的鐐銬。
“啊?”赫夫渾身燥熱。
“過來。”主母柔聲說。
赫夫身體完全感覺不到疼痛,迷迷糊糊的走過去,抱住主母,主母也抱住赫夫,在赫夫脖子上一咬,赫夫渾身僵硬,定住不動。
主母的身體不知道什麽時候變回了蜘蛛,從尾巴出分泌出蜘蛛網來,把赫夫緊緊包裹住,變成了一個繭子。
“很快你就會有一個蜘蛛弟弟了。”主母說。
雖然已經看過很多遍,但鄧肯還是渾身發毛。主母在赫夫身上下了蛋,過個十年八年的就會孵化(在黑暗精靈眼裏這就是很快),然後小蜘蛛會吃盡赫夫的血肉,吸收赫夫的精華,成為一個擁有赫夫技能的精英戰力。
“這會不會太浪費了,把他賣掉起碼價值百萬。”鄧肯說。
“價值百萬又怎麽樣?”主母問。
鄧肯一想也是,主母拿錢沒用,她的裝備都是最頂級的了,再上去得換神器。可神器又不是光有錢就能買得到。
把錢給鄧肯,鄧肯倒是能買一堆好東西增強戰力。問題是鄧肯強了,翅膀硬了,說不定就想單飛了。
至於拿去招兵買馬擴充實力,那還不如自己培養。買來的永遠都不可能忠心。生出來的蜘蛛卻是不折不扣。
“你這次做得很好。”主母拿出一顆血紅色的寶石,“這是給你的,吃下去。”
鄧肯以前從來沒見過這種寶石,但他接過寶石毫不猶豫的吞了下去,頓時覺得渾身發冷,好像掉進了冰山一樣。很快他身體周圍結了一層冰,全身僵住不能動。
不知道過了多久,鄧肯總算是緩了過來,身上的冰層漸漸融化,能動了。應該不是毒藥吧,鄧肯摸了摸自己的身體,力氣更大,速度更快,對體內魔力的掌控也更加熟練了。
主母已經離開了,瑪利亞和赫夫也不見了,隻剩下鄧肯。
“真是羨慕你。”尼姆從旁邊冒出來,“那可是龍族的精血。”
“原來是龍族的精血啊。”鄧肯這才明白自己吃了什麽。
他是一個術士,靠挖掘血脈潛能來增強魔法威力。鄧肯這個身體的血脈來源於龍,不知道哪一代祖先和巨龍雜交,讓狼蛛家族擁有了巨龍血脈。
但是這個身體的巨龍血脈已經很稀薄了,主要還是黑暗精靈。
黑暗精靈算是很強的血脈,但是和巨龍沒法比。所以鄧肯吸收了龍族精血,就能加強自身的魔法威力。
“主母有任務交給你。”尼姆說,“血眼部落似乎在崇拜邪神,你去看看怎麽回事。”
血眼部落是一個中型的地精部落,有七八千地精。他們似乎也有一點龍血,誕生術士的幾率比普通地精部落高好多倍。
地精術士很值錢,競技場喜歡用。所以狼蛛家族很喜歡挑撥周圍的地精部落去攻擊血眼,掠奪地精術士做奴隸。
“邪神怎麽了?”鄧肯問。
血眼部落過的這麽慘,所以就很喜歡拜邪神,沒什麽好奇怪的。不論是人還是地精還是黑暗精靈,當生活變得絕望,就會把希望寄托在虛無縹緲的東西上。
“這一次似乎讓他們找到了個真有威力的東西。”尼姆說。
“什麽東西?”鄧肯問。
“不知道。”尼姆說,“他們很小心的藏了起來。如果是地表那些神靈,那可就麻煩了。”
地精的種族神已經死了,但可能會有別的神靈跑到幽暗地域收信徒。蜘蛛巢城附近有好幾百萬地精,全收下來的話,對一個神靈可是很有誘惑力的。
地精再笨,那也是智慧生物。
“如果是地表那些神靈,把血眼地精統統殺關。如果是普通的邪神,那就殺一半。”尼姆漫不經心的說。
“我一個人去嗎?”鄧肯問。
“當然不是,我們三個一起去。”尼姆說。
“三個?”鄧肯心中升起不好的預感。
“瑞娜也一起去,你是隊長,我和瑞娜聽你吩咐。”尼姆說。
果然不妙!在三個人中鄧肯的戰力最低,卻是隊長,尼姆先不說,瑞娜可是女精靈,還是羅絲的祭司,居然也在鄧肯下麵?
這應該反過來比較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