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一種非常聰明的動物,而且比較記仇。不出我所料,它們先後從河裏遊了出來,並且一個個的向我攻來。它們的攻擊在我眼裏就像是慢動作縮放,我一腳一個又給它們全踹進了河裏。


    既然是想陪它們玩,所以我沒想著這麽快弄死它們,我出招的力度不大,它們不會因此而受什麽致命的重傷,我要讓它們體會到什麽是生不如死。


    說它們是聰明的動物不假,它們再一次上來之後,紛紛夾著尾巴想跑,向我示弱了,知道它們不是我的對手。不過我不會放過它們,放了它們,就等於害了別人。所以在它們要逃跑的時候,我又一個個的給踹進了河裏。


    “嗷嗚嗷嗚……”五隻狼被嚇破了膽,不停的嚎叫起來。


    看它們可憐兮兮的樣子,我決定不陪它們玩了,速戰速決。在它們再一次上岸要跑的時候,我使用重腿,一腿一個,死的非常幹脆,都不帶有嗷嗚的。其中有一隻的頭還被我給踢爆了,鮮血飛濺,腦漿噴飛。


    五隻狼就這麽被我給弄死了,而後我又喝了一口酒,躺在篝火旁睡著了。白天這裏還有些熱,但到了晚上,若是沒有篝火,恐怕我會被凍的睡不著。


    不知道聽誰說過,這裏的冬天特別冷,都零下二十幾度,撒出來的尿直接能凍成冰棍。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倒是想體驗一下這樣的冬天,畢竟這也是人生的一種經曆。


    不久之後,天亮了,我睜開了眼睛,我看了看不遠處的馬路,還沒有發現包珍的蹤跡。然而這時,我有了意外的發現,我發現昨晚那五隻被我打死的狼全部不見了。


    首先能夠確定的是,那五隻狼全部都死了,沒有一隻幸存,這也就排除了它們離開的可能性。要說有人趁著我睡著的時候把它們偷走,這有些不可能,因為我沒有聽到一點兒動靜。要說是什麽動物的話,既然是肉食動物,那應該不會放過我……


    思來想去,沒想出個結果,而通過觀察我發現,有五道血跡延伸到了錦河裏。從每隻狼死的那個位置,一直到河裏才消失,也就是說,它們的屍體被河裏的什麽東西拖進了河裏。


    我往河裏一看,看到了一隻狼的頭,這一定是我昨晚打死的狼。那麽如此可以確定,一定是什麽東西把它們拖進了河裏,至於是什麽東西,我不知道。


    世界上連鬼都有,還有什麽不能有的,所以這河裏要是有個什麽肉食魚類,我一點兒也不稀奇。隻是能從我身邊悄無聲息的做到這些,那我就有些奇怪了。


    後來想想,不管裏麵有什麽吃肉的家夥,跟我都沒有多大的關係,因為我劫完刑場就會離開這裏,並不會在這裏停留。當然,有了這事以後,這輩子我也不會在錦河裏麵洗澡了,太尼瑪惡心和可怕。


    大概是早上十點的樣子,我看到了一輛黑色的警車,裏麵關著一個犯人。透過車窗,我看到了他的模樣,跟網上照片上的人一模一樣,他就是包珍,是一個男人。


    車在前麵路段停了下來,從裏麵下來四個獄警,其中兩個押著犯人,犯人雙腿上有腳鐐,手上有手銬,嘴裏還被膠帶封住了,想說話都說不出來。


    普通人麵對這種情況時,精神都會接近崩潰,而這個包珍倒是相當的冷靜,像個沒事人似的。他能做到這一點兒,也算是有境界的人。


    我穿著藏服蒙著臉,在其中一個獄警舉起槍的時候,我突然出現在了他的身後,靈敏的一掌,將這個持槍的獄警直接打暈了過去。


    其他三個獄警見狀,立馬拔槍想要對我開火,但我沒給他們這個機會,隔空的三拳將他們全部打飛。我出手有些重了,將他們打成了重傷,我這也是情急之下不得已的選擇。


    我看他們已經失去了戰鬥力,趕緊跑到包珍的跟前,包珍用一種驚恐的眼神望著我。而我則哢哢兩下,幫他扯開手銬腳鐐,讓他恢複自由。


    “快跟我走!”我對他說。


    我以為他會很聽我的話,飛快的跟我離去,結果我錯了,他依然跪在原地,貌似沒有走的意思。


    “難道你想死?”我說。


    沒想到他拿開嘴裏的東西,點點頭說:“我殺了人,我是一個罪人,我該死。無論我逃到哪裏,我始終逃不過一死。”他說話時精神是有些恍惚,但看起來不像是個精神有病的人。


    “是我救的你,以後你的命就是我的,我不讓你死,你就不能死,你懂了嗎?”我說。


    “我沒有讓你救我,就算你救,你也隻是救得了我一時,救不了我一世,你還是殺了我吧。”他麵無表情的跟我說。


    臥槽,聽到這話,我真想一槍崩了他,老子不遠千裏的來救他,不料他卻不領情,而且是那麽的想死。突然間我覺得他的精神真有病,而且病的還不輕。我開始懷疑我要找的包珍應該不會是他,如果是他的話,我就你尼瑪無語了,跟這種人根本就沒有共同語言,沒辦法相處。


    我指著他說:“我再問你一遍,你到底走不走?”


    他喃喃道:“我不會走的,早死早解脫,免得活在世上飽受痛苦,早死早解脫,早死早解脫……”


    他嘴裏不停的重複著早死早解脫,就像是一個傻子,氣的我來到他身邊,一腳將他踹倒,有病!


    他說不走就不走了嘛,我非得把他帶走不可。我準備把他打暈,然後背著他走,一旦我確定他不是我要找的包珍,我立馬就把他扔掉,免得看到他心煩意亂,從來沒遇到過這樣想死的男人。


    “從小到大,跟我在一起的人都死了,沒有一個活著的,也沒有人願意跟我走近。我是一個孤獨的人,我不想繼續孤獨下去,所以我想死,但我又不敢自殺,所以我選擇了殺人,我殺的那個女人是我暗戀已久的人,我去跟她表白,她答應了我,路過一棟樓的時候,一個女人隔著窗戶扔出來一個帶血的衛生巾,然後砸在了她的頭上,把她砸死了。我不想連累你,所以如果你不想死的話,那就走吧,離我遠遠的。”


    額,聽後我無語了,一個女人的衛生巾從樓上掉下來砸死了她的戀人。我怎麽聽起來那麽玄乎啊,衛生巾能勒死人我信,能捂死人我也信,但要說能一下子砸死人,我特麽真不太敢信。


    信不信的問題,暫時不會有結果,所以我繞開這個問題說:“你都說了,那個女人是被衛生巾砸死的,那你不是殺人凶手,那你怎麽會成為搶劫殺人犯?”


    包珍搖搖頭說:“不,你錯了,我是凶手,因為從我暗戀她的那一天起,她就開始倒黴了,她從一個青春美少女千金大小姐,逐漸淪落為了一個生活落魄的失足大齡剩女,又因為一次事故,她的臉被燙傷了,成為了一個醜八怪,她找了很多天都沒有找到工作,沒有錢吃飯,也沒有住的地方。我看她生活的這麽艱難,所以我想了一個辦法幫她解脫,讓她離開這個世界。我先給了她一筆錢,然後讓她答應做我的女朋友,所以她就死了。這是一場有預謀的殺害,我才是真正的凶手,所以我該死,你沒有必要救我,我也會害死你的。”


    特麽的,他這說的什麽亂七八糟的,就這麽玄乎的話,警察也信?憑著他的話,也能定他的罪?這明擺著是一宗冤案啊,他不該死,也不該有罪,因為我覺得那個女人的死是意外,如果他說的是真的。也對,他都一心想死了,還能說什麽假話。


    正在我蛋疼的時候,他淡淡的跟我說:“他們四個都是跟我有過接觸的人,所以他們都會死,不信你看看他們現在的樣子……”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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