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呀。”丁厭吃完一隻鵪鶉,竹簽丟進火堆。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實是一串冰糖葫蘆,小木屋的老板下午去鎮上采買,順便帶的。透明糖殼裏裹著酸澀的山楂,丁厭記不清有多少年沒吃過這麽老式的糖葫蘆了,酸得直倒牙。怕火光煨熱了冰糖,糖衣化得一塌糊塗,他沒往回走,而是蹲在屋簷下跟人聊天。“你們不吵架了嗎?”“這不是受雇於你男朋友,要認真幹活兒嗎,私人恩怨先放一邊。”“什麽恩怨?”丁厭咬著山楂眼睛放光。“你把糖葫蘆給我咬,我就告訴你。”丁厭拒絕道:“不要,你想吃明明可以多買一串,但你沒有買你自己的,現在又來問我要,你隻是想逗我玩兒。”“那可是我買的。”“已經歸我了!”愛撒嬌見他不好糊弄,歎氣道:“也沒什麽,就是天生性格不合,無法好好相處。距離產生美,離得近就沒有不吵架的,不管是什麽關係。你沒跟身邊人吵過架嗎?父母、朋友、同事、兄弟姐妹?”“我隻和我爸媽吵過架,其他的……真的沒有啊。”“和你男朋友呢?”“他會讓著我。”丁厭美滋滋地說。“那你是有福之人。”“不應該打架。”丁厭道。不是他想多管閑事,是他覺得兩個成年人有能力用溝通解決問題。“你們要聊天啊,多講話,善於表達才能解開誤會和矛盾。”愛撒嬌摸摸他的後腦勺,眼神充滿憐愛和讚賞。“你真是個好孩子。”第72章 首飾盒33翌日天蒙蒙亮, 丁厭被人從睡夢中喚醒,開啟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這片區域是高原地帶,他們所處的位置海拔較低, 有著富饒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場。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樹, 矮的是草, 不見灌木叢和攀緣植物, 行走在林間能踩到的隻是厚密的枯葉和毛茸茸的草皮。參天巨木壟斷了陽光,幽涼清寒的晨霧好似原始森林深處傳來的歎息。丁厭提升的那點體能, 要征服這座山嶺終究是力所不及,為了照顧他, 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腳程, 一路邊走邊聊, 分散他的注意力, 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與疲累。愛撒嬌口才好,負責給他講故事解悶。“像這些地方,人跡罕至,與世隔絕,原住民可能幾十上百年以來,一直過著沒有變化的生活。他們或許還信仰著自然神, 會在山洞和水岸邊供奉神明。”丁厭的心跳略急促,問:“什麽是自然神?”“山川河流, 風雨雷電, 動物植物, 隻要有信徒, 就會被奉為神明。”“為什麽要信仰這些東西?”“因為古代人的科學知識匱乏, 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現象, 更缺乏防護和應對的手段;隻好將其當作神明朝拜,換取風調雨順。”丁厭:“可我們古時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嗎?還有河神龍王玉帝什麽的,也沒有人對著雨和雷祈福祭祀啊。”愛撒嬌:“你說的兩種宗教,都是在公元後興起的,我指的是更遙遠的古代,比如殷商時期。甲骨文你總知道吧?那是一種占卜的工具。古時候遭遇幹旱,影響農作物收成;又沒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麽人們所能做的就隻有向上蒼祈禱。但人的思維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對神明的祭祀,本質是賄賂,帶有交易性質。“假如我是個男巫,我要向神明祈願下一場大雨,那我就需要統治者為我提供一定數量的祭品,用於討好掌管雨水的神。這裏麵的講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獻祭這是儀式感,以示莊重。“像祈雨的過程就十分嚴謹。首先我要把卜筮之詞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裏燒,這叫貞問。火會把骨頭燒出裂紋,那些裂紋的走向就是神明給我的答複。我依據這些神跡,來判斷是否及如何進行這場祭祀,是燒死二十個羌族的俘虜呢,還是淹死一位身賦神職的女巫呢。”“這也太野蠻了……”丁厭說。“文明不是從地球誕生就有,而是一步步進化發展來的。在小農經濟發達的社會,人們發現了俘虜和奴隸的更大利用價值投入生產,被剝削勞動力;於是活人祭祀才逐漸被淘汰。而人對神的人格化,比如從祭祀雷電,變成拜雷公電母,這跟神權與政治的融合有聯係,也是人類中心主義在文化層麵的一種形態。”“什麽叫人類中心主義啊。”“其實和人喜歡把貓狗等可愛動物擬人差不多,是種一廂情願的自戀。”丁厭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愛撒嬌道:“你不嫌悶就好,我是怕你無聊,容易喊累。”“……你一說,我真的覺得好累啊。”丁厭的思維停滯輸入和運轉,感受回到身體內部,雙腿仿佛被架在火上烤,滾燙酸麻。“那就休息。”楚瀛決定道。戴心誠提出:“前麵有條小溪,風景更好。”於是他們又走了十分鍾,來到一條夾在河穀間的溪流旁。潺潺的溪水像條銀亮的緞帶,對岸是片幽綠的草坡,半山腰搭建著質樸的小屋,木柵欄圍成的圈外分散著吃草的馬兒和犛牛。丁厭在溪邊洗了手,水冷得凍骨頭。他說:“這種不毛之地,還有人住嗎?”戴心誠哧道:“這算什麽不毛之地,水草豐美,天高雲淡,有人住很正常。”丁厭不喜歡這個人說話的語氣,坐到楚瀛身邊,挨緊。楚瀛給了他一袋堅果和一小盒水果幹。丁厭嚼著杏仁,問:“你怎麽一路都不說話?”“我比較享受專注。”楚瀛誠實道,然後眼神指愛撒嬌,“他說的你沒興趣嗎?你可以跟他講講你喜歡聽什麽樣故事,他的閱曆很豐富,應該有你愛聽的。”平心而論,愛撒嬌個性不錯,是個好相處的人。丁厭不想辜負別人的美意,裝作無理取鬧道:“你是不是後悔帶著我了?”戴心誠搶著說:“是後悔。楚是為了你,才選的這條最溫和的路線。我們一般不這麽走,這不叫登山,隻能叫帶你散步。”“我又沒有問你!”丁厭頂撞道,“你真討厭,我還不想帶你呢!你有什麽好橫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嗎,你這叫欺壓平民百姓!”“這就叫欺壓了?”戴心誠跳下那塊石頭,走了兩步堵在他近處,說,“你信不信,我把你頭發剪了?”這個語氣!這個表情!啊啊啊陰影!!!丁厭在那張臉上看到了他中學時最怕的一類人的影子每個班級都會有的,坐在最後排的男生;上課不聽講隻顧趴著睡覺,下課就夥同一幫哥們兒站在走廊上惹是生非,老師不管,同學們想管不敢管,隻得任由他們在校園裏飛揚跋扈、橫行無忌。丁厭揪著楚瀛的袖子,道:“你看!他欺負我!”戴心誠:“欺負你怎麽了,你這麽大個人了,還要告狀,他是你男朋友還是你爸爸?”“要你管!”丁厭抓起一把石頭帶雜草,朝對方擲去,“我還奇怪你們倆為什麽要吵架,你就是討打!你被打死活該!”“來來來,這兒,拿這個。”愛撒嬌眼尖地撿起一根木頭棍子送他。丁厭接過木棍棒打壞狗。戴心誠偏頭躲開道:“你別打臉。”“我就要打你的臉!”丁厭起身要和人幹架,他那一個月的你追我逃可不是白玩的。戴心誠躥得比豹子還快,引誘他衝進那座綠森森的樹林。丁厭不信這個邪了,一往無前地追上去。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撿起他們落在溪邊的包,分給愛撒嬌一個。“走吧,這下消停不了了。”“不簡單啊大少爺,談個戀愛使盡了看家本領。”楚瀛不答話,他隻是觀察到丁厭的潛能光靠鼓勵並不夠,還需要激發。為了追那條狗,丁厭暫時性忘卻了肢體的疲乏勞累。他不覺得自己可以靠硬實力趕上戴心誠,他之所以能把對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麽是巧合,要麽是戴心誠故意讓著他。可是為什麽呢?他招惹我就是為了被我打一頓嗎?丁厭想破頭也想不通其中緣由。就當是意外吧!打死你這個嘴賤的小混混!那根木棍被日曬雨淋了多時,內裏腐朽,抽了沒幾下就斷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丁厭坐在樹下歇息了一會兒,拍拍褲縫站起來;戴心誠的左臉被他抽了一條紅痕,沒破皮,無大礙。後頭的兩人很快跟來。愛撒嬌嘲笑道:“你也有今天。”“滾。”戴心誠奪過包,獨自走去了最前方。丁厭假裝看不見自己的背包掛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負重了!全給楚瀛一個人背吧!重死他才好!***他們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厭算了算時間,他今天總共走了10個小時,腿疼得沒知覺了。那三個人忙著紮營搭帳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屍,誰來問他,他都隻機械地揮揮手囈語道:“我死了,別叫我……”楚瀛拿他無法,隻得抱他進了帳篷。丁厭蓋著毯子小睡了一小時,被人叫醒是因為開飯了。他捧著一碗玉米濃湯狼吞虎咽,無暇分辨速食和鮮煮的口感之差。楚瀛烤了兩片麵包和一個土豆給他,他全吃完了還意猶未盡,好在鍋裏煮著牛肉幹,馬上就要軟爛了,沸滾的燙噗嚕嚕地冒著泡。天色暗下,四麵的山峰沉入夜色,猶如靜默潛伏的守衛,虔誠地看護著空中那一輪明鏡般的月亮。丁厭躺在草上,望著夜空中星光,在城市裏幾乎看不見這般清亮閃爍的星星。此地雖是曠野,卻清淨異常,既沒有蟲鳴蛙叫,也沒有鳥兒夜啼;隻有綿綿的風聲掠過耳畔,冷意直入骨髓。可是身下過分柔軟,過分舒坦,他絲毫不想起身。楚瀛剝了一枚棒棒糖,塞到他嘴裏。丁厭含著糖,感慨萬千道:“我的人生還真是滑稽啊……從默默無聞的小職員,成為了萬眾矚目的網紅,但總在被指指點點,怎麽活都不對勁。出生於普通家庭,機緣之下住進城堡,享受過被一堆傭人服侍的貴族生活;今時今日又來到荒無人煙的,連穀歌地圖都定位不到的深山,和一群牛羊野馬過夜。”楚瀛:“那不是很好嗎?人是由經曆構成的,人生在於體驗。”“你沒聽懂我的言外之意嗎?”丁厭說,“這些滑稽的轉變,始作俑者都是你。我平淡順遂的人生,就這麽被你毀掉了。”“我可以為此負責。”丁厭隨手揪了一把草,抹到楚瀛臉上,他恨不得自己抓的是一塊牛糞。“你還說呢!你負什麽責了!今天我被人欺負,你又看爽了吧!”“這個問題,我們討論過不止一次了。”楚瀛穩準狠地拿捏住了他的手腕,搖晃兩下,抖落他手心指縫的草屑。“他不激怒你,你能為了追他跑得那麽快嗎?”“那我又中計了是吧?”“這是一段很艱難痛苦的路程。”楚瀛拉他坐起,扶著他的手臂將他冷冰冰的雙手放到火堆上,烤到皮膚變暖。“我不確信你能否走完,所以我隻能換各種方式引導你。”“爬山比我還重要嗎?你不如就住在山上孤獨終老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