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 轉自 輕之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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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自思考乃明智之舉,


    獨自歌唱——卻是愚癡。


    〈「自由鳥」王子之歌〉弗裏德裏希·尼采


    直到那一夜,我才發現cd盒厚度約為一公分,因為一百六十五盒疊起來和我差不多高。cd塔在我將第一百六十六盒堆上頂端時崩了。在駭人聲響中,色彩繽紛的盒麵滿地零落。我急忙將它們撿起並逐一檢查,確定裏頭的碟片全都平安後,鬆了口氣栽到床上。


    我到底在搞什麽。


    環顧下來,每一片都是死人的音樂。約翰·藍濃(注:john lennon,一九四〇~一九八〇,於紐約家門口遭狂熱歌迷槍殺。史上最偉大搖滾樂團「披頭四」成員,作風特立獨行,後期深富反權威反戰思想。〈imagine〉為樂團解散後其最知名的歌曲)、珍妮絲·賈普林(注:janis joplin,一九四三~一九七〇,死於海洛因吸食過量。美國藍調歌手,受譽為搖滾史上最偉大的女性,歌聲沙啞渾厚。代表性歌曲有<summertime>、〈piece of my heart〉等)、吉姆·莫裏森(注:jim morrison,一九四三~一九七一,死因不詳。愛好詩詞。門戶樂團「thedoors」主唱,歌曲中常以哭喊或尖叫表現情感,常於表演時即興作詩,自稱「高潮搖滾之王」。被認為是即富開創性的代表搖滾歌手。代表性歌曲有〈break on through(to the other side)〉、〈light my fire〉等)、吉米·罕醉克斯(注:jimi hendrix,一九四二~一九七〇,死於嘔吐物窒息。人稱搖滾樂吉他之神,第一個以錄音室效果作為音樂理念的搖滾樂手。由於是左撇子,故將吉他弦左右調換演奏。代表性歌曲有〈purple haze〉、〈wild thing〉等)……


    我並不是故意挑死人的唱片買。整理cd架時,我忽然想到名字是j開頭的樂手好像全都作古了;瀏覽整個架子後,發現那與j無關。說起來,我的收藏幾乎全是死人的音樂。


    於是我將它們一盒盒抽出來,分成在世組和過世組想比較比例,殊不知那是個爛點子。死者之塔拔蔥似的快速堆高,一下子就高過了我,然後轟然崩垮。


    為何會有這麽多的死亡圍繞著我呢?因為我偏好老掉牙的音樂,還是因為我都關在房裏,過著等同於沒我這個人的生活,才會被死亡氣息吸引?


    我抬起頭看向安穩如初的另一座塔——僅約六公分高的「在世組」,拿起頂端那一盒。盒麵上有一架著火的雙翼飛機拖著一大條黑煙,飛在曙光乍現的空中,令人印象深刻。樂團名稱為「day dream drunkard」,是我收藏的cd中唯一全員在世且尚未解散的團隊。翻到背麵,能看見樂團靈魂人物凱斯·摩爾將他注冊商標般的紅色大吉他扛在肩上,齜牙咧嘴地笑著;及肩金發憔悴得像冬天的枯黃野草.兩隻眼睛猙獰地盯著我。


    那是我在這世上苟延殘喘的證明——我忽然有這樣的感覺,將cd盒輕輕按上胸口。國中時,我第一次在廣播節目上認識ddd的歌曲,就將當時市麵上的四張專輯全買了回來,如今不知聽了幾千遍。這也是我第一次體驗喜歡的歌手推出新曲的感覺。


    我沒有自殺,或許就是因為凱斯。與其跳樓或在浴室割腕,我選擇逃進充滿凱斯歌聲的房間,這個有著上百死者與唯一生者等待我的地方。


    我一直很想去ddd的演唱會。最近,他們的人氣延燒到發跡地美國之外,於去年首度訪日。我要親眼看看凱斯,用我全身肌膚來感受他的歌和整個樂團的演奏。


    但是,那是不可能的。光是打開薄薄的房門上個廁所,我就要搜遍如飄散在房裏的灰塵般的勇氣才辦得到。


    §


    我在十三歲那年開始拒絕上學,至今已有兩年餘。


    關在房間時,我上網查過各種關於霸淩的文章,但沒有一個有用或觸動我的心,看來看去淨是霸淩現象為何形成,如何杜絕霸淩……等可笑又沒用的廢話。路上有窟窿,雨天當然會積水;知道雨的成因和如何填洞根本於事無補。在洞中受盡折磨而喘不過氣的我,隻想知道怎麽解脫。


    我不善與人交談,也不喜歡出外跑跳,從小就是個沒興趣和別人玩耍,寧願在房裏看書聽音樂的小孩。即使上了國中,下課時間也總是戴著耳機聽音樂。沒一陣子,班上流行起在我附近罵我的遊戲。似乎是以為我聽不見便聚在我身旁的座位,比誰能在我發現之前罵得最難聽。當然,盡管戴著耳機,我仍能在換歌時依稀聽見他們的對話,所以不久就發現了。於是,我開始在廁所度過我的下課時間,坐在馬桶上沉浸於生了鏽卻不失光彩的搖滾樂裏。可想而知,他們因此給我冠了個有阿摩尼亞味的低級綽號。


    班上同學第一次向我討錢,是在剛升上國二那年的四月。


    至此之前也沒好到哪去,他們不是往廁所隔間倒水、用營養午餐的人造奶油抹滿我的室內鞋,就是拿剪刀把體育服剪得破破爛爛。我曾認為自己個性陰沉,被欺負是活該。或許就是因為我天天如此哄騙自己才能忍受下來。


    直到他們要我明天之前帶一萬圓孝敬他們。我起初拒絕,他們就把我的肚子當沙包踢。回家從母親的錢包偷拿鈔票時被父親發現,臉被揍得幾乎變形。自那時起,意識抽離身體約十五公分的感覺纏上了我。


    問題已經不是大家是否都討厭我了。我首度確切地感到必須改變現況。我沒有心力思考這一切是誰的錯、自己該恨誰,我的現實已經嘎吱作響地開始崩解。


    於是四月過後,我不再上學。


    還將自己鎖在房裏,蟄縮著過了兩年。這些日子,我就像要黏合裂成兩半的土塊,拚命將隻連著一小段的身與心壓在一起,不斷告訴自己「再忍兩年」,獨自念書應考。那時,我深信進了高中就能重獲新生,一切都會從頭再來。好希望能考上盡量遠離這裏、沒有任何人認識我的學校,在東京更好。隻要混進擠得惱人的人群裏,大家就不會刻意針對我了吧。


    門外的時間流逝得出奇地快。父親怪罪母親,母親埋怨父親,導師兩個都罵。每當他們醜惡的爭吵聲透過地板傳進房間,我就戴上耳機,將意識沉入音樂。那群來自海外異國早已辭世的人們所唱的歌,是我唯一能感到溫暖與明確脈搏的現實。


    或許因為這樣,考上高中、參加開學典禮後隔周,我再也沒進過校門。


    在新生中發現我那個國中的人——隻不過是起火點。他既不是欺負我的那群人之一,我也想不起他的名字,說不定我根本是認錯。但總之,我的白日夢就這麽醒了。


    相較起來,準備考試的那兩年還愜意得多。等到上了榜、春天來到、被扔進同一式服裝的同年團體之間才發現自己陷入了熟悉的冰寒,令我惶恐不已。我不敢和任何人說話,與他人共處一室也使我呼吸困難。一想到國中的慘劇可能重演,第二天,我就下不了床了。


    母親隻知道哭,父親隻知道歎氣。第二次了,人是種很容易習慣的生物。未來會如何,我壓根兒無從想像。這無聊的人生,大概隻會一成不變地在左右耳機的立體音響之間一天天削減吧。


    然而,我十五歲那年的五月,層層裹覆著我的音樂卻毫無預兆地破滅了。


    凱斯·摩爾死了。


    §


    我在上網搜尋ddd的新曲資訊時,赫見這個噩耗。


    美國知名硬式搖滾樂團「day dream drunkard」主唱凱斯·摩爾,於加州洛杉磯近郊的聖塔克拉利塔市車禍身亡,年僅三十一。摩爾所駕駛的bmw在行進間撞上路樹,隨即爆炸起火……


    我的眼睛一而再、再而三地掃視熒幕,久久無法理解那新聞在說什麽鬼話。無法連結的字句如在水中溶解的紙片般盲目漂散。我闔起筆電、停止音樂,拉開窗簾仰望淩晨三點的漆黑天空。一回神,我已拿起手機搜尋凱斯的名字,跳出的是同樣的新聞。


    凱斯;熊熊燃燒的bmw稀爛車體;摻著油料流出駕駛座而染黑路麵的血液。即使閉上雙眼,這些畫麵仍會撬開眼瞼,爬進我的腦。


    某種東西在腑髒深處翻騰起來。我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發現那是嘔意,並衝進廁所,將沒吃幾口的晚餐和胃液噴進馬桶,嗚咽呻吟。最後我爬過走廊,回到房間裹上毛毯、戴起耳機,沉眠在噪音之中。


    醒來之後,現實依舊是現實。網路上滿是更詳細的報導,悄悄到客廳翻報紙,凱斯的死訊也占了一小篇幅。盡管空空的胃已經吐不出東西,我仍能感到內髒在抽搐。明明嘴幹得要死,卻連一杯水也不敢喝。


    返回房間後,我沒心情再聽任何音樂。是這個社區在太陽高掛時本來就這麽靜,還是我的耳朵和意識拒絕接收聲音呢?想睡也睡不著的我隻是注視著堆在地上的ddd專輯,等待夜晚降臨。


    即使令人懷念的溫暖黑暗到訪,我也提不起勁接近音響櫃。好想聽聽凱斯那封入碟片而永不褪色的歌聲。雖然這想法愈來愈強,但聽了就等於承認他的死亡,讓我連下床都辦不到。於是我用毛毯蓋住頭,一味數著自己的心跳。


    我甚至有幹脆變成一灘死肉,就這麽餓死的念頭。


    像我這種窩囊廢都能活著,凱斯卻已經不在了。這種事,我怎麽也無法接受。


    §


    但是,時間之流總是既溫柔又殘酷。才過一個星期,我就開始接受現實,吃了母親擔心我而送的飯,又回到電腦前上網。ddd的演唱會已全部取消,製作當中的新專輯將由其餘團員合力完成等新聞到處都是。


    我想專輯就算發了,我也不會買吧。買了,隻是讓凱斯加入棲身於我房中成百的死者之列罷了。


    ……不,我在想什麽?凱斯早就是那邊的人了。


    或許就是這種想法使我得知訃聞後再也不聽音樂。我甚至覺得凱斯仿佛是自己害死的,猜想是不是淤積在這房中的死亡氣息汙染侵蝕了他的生命。這雖然是種可笑的妄想,但我就是止不住它。我愈想愈憔悴、枯槁、萎靡、混亂,好想把這一切都推給某個人。而完全不與他人接觸的我隻能拿自己出氣。都是我的錯,凱斯是因我而死。說也奇怪,這種想法總會讓我閉塞的咽喉紆緩幾許。


    殺了他吧——凱斯死後第十天,我下了這個決定。


    我要埋葬我心中的他、ddd,然後再也不碰任何活人所作的音樂。人遲早會死,而我才十五歲。在我剩餘的垃圾歲月中,會有很多人比我先死。每死一個人就受一次這種罪太過痛苦,所以我隻好杜絕活人的音樂。


    深夜兩點,我將ddd的六張專輯塞進超商塑膠袋後出了家門。都已經五月了,夜風依然凍骨,街燈的光也刺痛我的皮膚。上次出門是什麽時候的事呢?


    丟在公寓的垃圾集中處感覺不太好,於是我下到一樓穿過大門,想盡可能將它扔遠一點。


    我抱著塑膠袋,走在應該熟悉卻非常陌生的夜晚街道。路上沒有任何人,隻看見群聚空地的貓。運動鞋踏出的聲響與心跳重疊,響起含糊不清的詭異複合節奏。我在見到遠處路口彼端有一團車頭燈時掉了頭,往更黑更冷的方向走。


    不知走了多久,當夾道的田地和竹林變得顯眼,黑暗隨路燈減少而漸濃時,我在一棟小公寓前發現了垃圾集中處。


    隻不過是幾片cd,路上多的是能夠偷偷扔掉的地方,我也不懂自己為何選擇這裏,總之腳步就是停了。也許是我從一開始就有預感,這裏有些什麽在等著我。


    就丟在這吧。當這麽想的我掀起防鴉網之際,發現——


    有個眼熟的東西倚立在垃圾集中處的水泥圍牆邊。


    它在要熄不熄的日光燈下燃燒著殘霞般的色彩。那是一把體型帶點圓潤的紅色——吉他。


    gibsones-335。


    我屏住呼吸,一步又一步地接近吉他並跪下,將臉湊上去查看。


    它與凱斯所用的吉他同型同色——不,不僅如此。我從抱在懷裏的塑膠袋中取出cd盒,和盒麵上凱斯手裏的吉他相比較。右側f孔的掉漆、護板的刮痕、增設的中拾音器,每個部位都與照片吻合。


    不會吧。


    凱斯的吉他為什麽會在這種地方?


    我腦袋中一小小塊仍保持冷靜的部分做起極其自然的推測。這把吉他多半是凱斯的樂迷刻意照實物加工的仿製品,而那個人也和我一樣,對凱斯的死感到絕望,愈看愈傷心就把它扔了吧。然而,我的心卻不願接受如此現實的推測,認定它是凱斯所用的那把吉他,在失去主人後飄洋過海,流落到我所居住的城鎮。


    我伸出手碰觸琴身,發現它溫暖得令人錯愕。不知是別人的體溫仍留在上頭,抑或隻是我的手凍得太冷。握起琴頸時,琴弦陷入掌中,感到一股舒服的痛楚。


    裝cd的袋子忽然滑出懷中,我連忙放開吉他,用左手接住,並怨起自己這個下意識的動作。我不是來丟它的嗎?讓它們就此在水泥地上摔個粉碎也無妨吧?


    我將塑膠袋小心地夾在腋下,以雙手捧起吉他。有種矛盾的奇妙感覺順著手臂流了過來。以木材、黏膠和金屬零件構成的物體而言顯得太重,作為象征一個人澎湃生涯的遺物又顯得太輕。


    我是想拿這東西怎麽辦呢?


    開始繭居生活後,我養成自問自答的習慣。不過那時的我給不出任何答案。夕陽紅的琴身的空虛重量仿佛吸收了所有可能的聲響,甚至我的心聲。


    於是我以雙手緊緊抱起吉他,快步離開垃圾集中處。


    回到房間後,我將吉他橫放於地毯,在床上注視著它。


    我這是在做什麽?為何要撿它回來?原想拋棄凱斯的痕跡,現在卻增加了。


    鑽進毛毯閉上眼睛也甩不開烙在我眼底的鮮紅es-335。我一再睜開一條縫,偷看地上的吉他。兩個f孔有話想說似的直勾勾地瞪著天花板。最後,我緊抓睡意末梢翻身背對吉他,不再看它。


    §


    「……來,喂!」


    有人說話。


    我蜷起身,光線在我的眼角搔了一把。睡意和毛毯一起纏上肩膀,要將意識拖入泥水般的昏睡時,那聲音又砸上我的背。


    「喂,起來!你還睡!」


    男人的聲音。會進我房間的男性,我隻想得到父親一個。但父親的聲音沒有這麽年輕,也沒這麽沙啞。他是誰?陌生人怎麽會跑進我房間?意識瞬時凍僵的我立刻掀開毛毯起身。


    我啞然無語地仰望那抱著胸站在我床邊的男子。他高得頭幾乎頂到天花板,有一頭色調似乎沾滿沙塵的長長金發,身穿斑駁的皮夾克。


    「你終於醒啦。快把弦換一換,那樣看了就礙眼。」


    男子兩手插進牛仔褲口袋,猛一彎腰湊上臉來罵人,幾乎要撞到我的頭。這真是太令人不敢相信了,那是凱斯。怎麽會?他不是死了嗎?


    「喂,臭小鬼,還沒睡醒啊?要不要我揍醒你?」


    凱斯一腳跨上床,齜牙咧嘴地說。害怕真的被揍的我嚇得縮到床角,後腦勺與窗台下緣撞個正著,痛得我明白這不是夢境。


    「……啊……」


    聲音在喉管中東卡西頂,擠不太出來。


    「是怎樣,臭小鬼,有屁快放。」


    「你……」


    「我怎樣?」


    (插圖)


    你為什麽會在這裏?雖然這問題幾乎沒有說出口,他還是苦著一張臉,指著腳下的紅色吉他說:


    「還不是你帶我回來的。」


    我來回看了他和吉他快十次。


    「拜托一下好不好,你是壞掉的電風扇啊?那些弦鏽得我很難過,趕快給我起來出去買。」


    他一腳踹過來,鱷魚皮靴的靴尖毫無窒礙地刺進我穿t恤的胸口。不僅不會痛,還一點感覺也沒有。我愣愣地抬頭看他,發現他有點透明,看得見背後的牆。


    凱斯說他仍清楚記得正麵撞上路樹那一刻前的事,之後就什麽也不知道了。


    「就是開到一百五十英裏,撞樹死了嘛。」


    他坐到床上事不關己地說。時速一百五十英裏差不多是兩百四十公裏吧,聽說他還被驗出大麻反應。


    我在牆邊的地上伸長雙腿,深深歎了一口氣。因為床被高大的凱斯(雖然沒有實體)占據,我不得已隻好坐在地上。


    「我沒上過教堂,還以為會直接下地獄咧。」


    凱斯不滿地環視我的房間,特別注意滿架的cd、書和雜誌。


    「想不到會跑到這種莫名其妙的日本小鬼家來……」


    「幽靈」二字不僅蠢得我說不出口,光是想都令人猶豫,但我想不到其他更適合表示他的詞。


    話說這幽靈話還真多,一點也沒有「幽」的感覺。我擔心父母會聽見他的聲音,戰戰兢兢地往房門看。可是凱斯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又扯開嗓門說:


    「臭小鬼,知道了就快給我買弦回來!我不是說了嗎?弦鏽得我都快吐了。」


    弦的鏽讓他發火是吧。我重新檢視es-335的琴頸。真的,六根弦看起來都相當舊,鏽得很嚴重。


    「……那個,所以你是附在這把吉他上嗎?」


    「我哪知道。你說的『附』又是什麽意思?」


    這概念不好說明,於是我試著將吉他拿出房間,他也念著:「喂,你去哪?聽我說完啊,笨蛋!」並且跟了過來.,把吉他擱到廁所想回房間,他又罵:「喂,你去哪?帶我回去啊,笨蛋!」這表示我的想法正確。帶吉他回房後,我將它擺在床上,自己蹲在牆邊傷腦筋。突然發生太多事,隻想撿個吉他回來,結果還附送了這種東西。在我抱頭苦惱時,凱斯也對我罵個不停,往我的腦袋拳打腳踢。盡管他的手腳碰不到我的身體,感覺還是不怎麽好受。


    「好啦,我知道了。換弦就行了吧。」


    我拗不過他的吵鬧,將錢包塞進口袋。腦中雖曾冒出將吉他擺回原處的念頭,卻被我立刻撚熄。做了那種事,搞不好會被他詛咒一輩子。


    出房門前,我將一直擱在心上的事問出了口。


    「那個……」


    「怎樣,還不快去買。」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你為什麽會說日語……」


    「當然是我為了和你溝通才好心用的啊,不然咧?不想聽啊?」


    凱斯馬上吐出一大串英語。雖不曉得那是在罵些什麽,但他每三個字就會用上一個fuck或suck,我便急急忙忙出門避難了。


    在公車站等車時,我歎了這天不知第幾次的氣。


    我在雜誌或網路上看過不少有關凱斯·摩爾性格粗暴的傳聞,原來他真的就是那樣的人。若不照辦,可能要永遠活在他的辱罵裏。


    到站前百貨公司的樂器行找吉他弦後,我才發現種類多得嚇人,完全不懂該買哪種。弦有好多標號,每個都隻差一點點,不曉得代表什麽。看得懂的價格則是高低差了不少,但也不知是不是買便宜的就能交差。我不敢詢問店員,隻好自個兒縮身苦惱,幸好不久就有了點子。我來到擺放樂譜和雜誌的角落,翻閱吉他雜誌的舊刊,順利找到了凱斯的專訪,裏頭也提及他所用的弦,我立刻鬆了一大口氣。


    然而,他一看到我買回去的弦就發起飆來。


    「不是這個啦!爛屎!吃屎啦你!」


    「咦?咦?」


    我看了看手上巴掌大的藍色扁盒,上頭印著「elixir」的商標。


    「之前你不是在雜誌專訪上說你都用這個嗎?」


    「我用的是light-heavy!結果你給我買了light回來!粗細完全不一樣啊!」


    「真……真的嗎?」


    「差了0·006寸啊!你這沒用的笨蝸牛!」


    我一時哭笑不得,脫口說出「又沒差多少」,氣得他換成英文狂罵了整整五分鍾。


    「算了,反正又不是我彈。」


    怒氣發泄告一段落後,凱斯一屁股坐到我床上。


    「快點換一換。」


    我過去從沒碰過吉他,但若問他怎麽換,恐怕又要被罵個狗血淋頭,隻好上網找換弦方法。陌生的作業搞得我滿頭大汗時,凱斯仍滿嘴垃圾、慢龜、老牛、蛞蝓、最好被太陽曬死等,一句又一句不停地罵。


    「把音也調一調。」


    換好了弦,凱斯瞥了吉他一眼就這麽說。累得沒力回嘴的我又坐到電腦前搜尋做法。想當然耳,他在我作業途中也音癡廢物地念個沒完。才覺得自己已經差不多習慣了他的語言暴力,下一個要求卻又讓我錯愕得整個人愣住。


    「照我說的去彈。我會幫你哼節奏,你要給我練起來。」


    「……咦?」


    「用e調,拍子大概140吧,反複從第二拍的反拍開始,像這樣——」


    「先……先等一下!」我趕緊打斷凱斯的話。「我根本不會彈吉他。」


    他聽了就以發現路上掉了單隻手套的眼神往我一瞥。


    「不會彈吉他?都活了十幾年了耶。你這死處男把自己關在那麽多唱片和書的房間裏還不會彈吉他?你的手是生來幹什麽的,擦屁股嗎?」


    我啞口無言。反駁了恐怕會被他加倍奉還吧。尋思片刻後,我從根本處問起。


    「……話說,為什麽我非彈吉他不可?」


    「你白癡啊?你知道我腦袋裏裝了多少歌還沒發表嗎?」


    我盯著凱斯,眨了眨眼。當我明白他的意思,胸口驟然一陣火熱。


    凱斯魂附吉他流連人世,就是為了發表因他身亡而無法麵世的歌?若認同「幽靈存在」這麽一個可笑的出發點,這麽想的確有理。


    我歎口氣,在地上癱坐下來,將吉他抱上腿,手握琴頸。


    「知道了啦。」


    我感受著樂器沉得令人喘不過氣的重量的同時說:


    「我練練看。」


    §


    es-335雖是電吉他,卻有著所謂「semi-acoustic」的構造,琴身有空洞。簡言之,不用插電也能彈出不錯的音律。


    凱斯來到我房間已小有時日,母親自然是察覺了異狀。隻有我能看見凱斯、聽見他的聲音,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母親一天到晚都聽得見吉他聲和我在自言自語,不擔心才怪。曾有一次,我在半夜離開房間時,無意間聽見她和父親的談話。


    「春人不曉得是怎樣……他以前都沒碰過吉他啊……」


    「由他去吧。」


    「不隻是這樣,他還常常一個人說話……」


    「至少比一句話都不說進步多了吧。」


    我無法再聽下去,快步回房。凱斯在書櫃前來回踱步,不時看看書背,「惡」一聲吐舌頭做鬼臉。


    「小春,你的書櫃是怎樣,一本正常的書也沒有。塞那麽多精神病的書做什麽?」


    他用下巴示意有關心理學及精神醫療的書籍說了。我故意不看他,坐到床上。


    「沒什麽……隻是有點興趣而己。」


    那都是我好奇自己的人格有什麽問題,隨興亂買的書。


    「你不舉啊?」


    「怎麽會扯到那邊去!」


    不禁扯開喉嚨的我連忙捂嘴。我不想再讓母親多操心,得盡量安靜才行。


    「否則還有什麽煩惱需要看這種書?」


    「你的人生一定過得很幸福……」


    「我告訴你,不舉這種事根本沒什麽。每晚都找三個女人來玩,連續一星期就能治好了。」


    「拜托喔,凱斯。能請你盡量安靜一點嗎?我媽開始懷疑我是不是瘋了。」


    凱斯忽然一臉沒趣。


    「……你該不會是害怕老爸老媽才把自己關在房裏吧?哈,不爽就把他們海扁一頓,自己搬出去住啊。要是我碰得到東西,幫你動手也行。」


    「我不恨我爸媽。」


    我反而很感謝父親能達到「完全不管」的境界,而母親早晚都會送飯到房門口,出門打零工之前也會做好午飯,讓我心裏滿是歉疚。


    「否則就是高中同學嘍?那簡單,男的就打,女的就上。」


    我會二話不說就拿起吉他努力練習,是因為彈吉他能讓凱斯少說點話。在這種時候,凱斯就算開口也全是數落我的破琴藝,黃腔或粗話都藏了起來。


    說起來,不具實體的凱斯碰不到吉他,能教我的極為有限。因此關於各種練習的方式,我還是得求助於網路,每天都很擔心自己是否真的能練出個所以然。


    這樣練了一陣子之後,凱斯又有命令了。


    「不插電幹刷也練不出幾根毛,去買個音箱回來。」


    於是我再度前往樂器行,買了能掛在腰際的電池式迷你音箱和吉他盒。這是為了在室外練習。我可沒傻到會在自家房間接音箱練,否則別說騷擾父母,連鄰居都會抗議。


    從這天起,河畔鐵橋下成了我練習的地方。每天抱著一把與我不成比例的鮮紅大吉他進行半音階等基礎練習,常引來溜狗的阿姨、慢跑的伯伯、騎腳踏車通學的高中生們覺得不可思議的目光。


    我自己也覺得很不可思議。為何能乖乖地練到現在呢?指尖皮膚被弦磨得長繭,和弦指法也漸漸習慣成自然。我明明從來沒碰過樂器啊。


    就結論而言,我應該是練得很開心吧。


    我很訝異自己居然還有這種情緒。盡管凱斯東一聲飯桶西一聲爛貨,能記下一首又一首的曲子讓我真的很開心。隻有一把吉他,當然怎麽聽也不像ddd的音樂,但那的確是凱斯的曲子——本該就此埋沒於墳土,全世界隻有我能接觸的他的新歌。


    §


    然而好景不常。在我開始練吉他約兩周後的某個傍晚,如往常般在河邊練完吉他準備回家時,凱斯突然對我說:


    「差不多該在觀眾麵前彈了。」


    我差點從腳踏車座墊上摔下來。


    「是怎樣,還沒唱就尿褲子啦?」


    「咦?咦?呃,那個……觀眾?我?」


    凱斯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到黏在小便鬥上的口香糖一樣。


    「不然你以為我幹嘛用日文填詞?當然是填給你唱的啊。」


    「這、這個,我……」


    我當初也覺得有點怪,隻是他平常講的都是日語,我也就當作「事情就是那麽回事」,沒有多想。


    「可是,觀眾?那要幹什麽?」


    「你真是蠢得可以耶,腦袋裏裝的是蛤蜊巧達濃湯啊?我不是還來不及發表新歌就死了嗎?你以為我會隻讓你一個人聽到就爽啦?」


    凱斯的鞋尖惱火地踹向我的肚子。假如他有實體,我可能已經滿地打滾,把午餐吃的泡麵吐得到處都是了。


    「現在不就隻有你聽得見我的聲音嗎?當然得由你來替我表演啊,而且要在麥迪遜廣場或溫布利球場之類的大舞台上。在日本的話,大概就是武道館或東京巨蛋吧。」


    「……洗洗睡啦……」


    「找死啊!小心我對著你耳朵唱死金唱到你發瘋!」


    在凱斯連聲威嚇下,我拖著沉重腳步走向車站。在停車場鎖好腳踏車之後,周遭的視線就讓我在意得不得了,大家都在看我背上那口裝著es-335的大得誇張的吉他盒。往返我家到河邊,路上遇不到什麽人;一來到月台等電車,就有幾百人盯著我看。不是我在妄想,我也很希望單純是自己繭居太久,自我意識過剩在作祟。


    「……再來要怎樣?」


    我搭上剛靠站的平快車,對凱斯問道。


    「首先得把膽量練起來才行。」凱斯回答。「你要趕快習慣唱歌給別人聽。」


    我原以為他會要我上音樂教室,找別人聽我唱歌。但他的下一句話就把我這天真的想法吹到天邊去。


    「在這附近最大的車站下車,到路邊去唱。」


    上次來到池袋車站約是兩個月前的事。


    為什麽偏偏要在人這麽多的站下車呢?我懊悔地慢吞吞走在不斷將我向前推的地下道人群中。其實理由很簡單,根本不需要自問,就隻是我的月票隻能搭到池袋站而已。一下擔心赤羽人很多,一下顧忌板橋站前也是大都會,結果卻跑來了最繁華的市區。


    我往東口去,以免撞見熟人。因為我考上的高中就在西口附近。


    「東京也太擠了吧。」


    凱斯走在我身旁,念念有詞地掃視人潮洶湧的地下道。一到地麵上,目光就被洄遊在公車回轉區的車頭燈吸走。夕陽就快沉了。麵對將明治路塞得水泄不通的繽紛車頂、人行道上不斷交錯的行人腦袋、穿過十字路口後聳立在對街的bic camera和山田電機等大樓,我隻能傻在parco百貨的櫥窗邊,一步也不敢動。


    這景象使我重新思考,說不定我不再進高中校門的理由有三分之一是來自池袋這城市放肆的喧囂。人們表情有如總是在生氣,每一步都踏得急躁不耐;車輛排氣聲和喇叭聲、湧出小鋼珠店門那節奏刺耳的bgm、一天到晚響個沒完的消防車和救護車的警笛,似乎全在指著我的鼻尖叫罵。


    「年輕女人還真多。不錯喔,引擎都熱起來了。」


    我愈來愈想回家了。


    「小春,你看。這邊就有街頭藝人嘛。」


    凱斯所指的人行道護欄邊有年輕男性雙人組正彈著吉他賣力演唱,再遠一些還有個以合成器鍵盤自彈自唱的女生。路人偶爾停下腳步,聽個一段樂句後又繼續前行。


    「有自信了吧?」


    「怎麽會?」我看著凱斯問。


    「他們彈得那麽爛都能那麽有自信,你怎麽會不行?」


    「呃,真的不行啦。我哪能在人這麽多的路上唱歌。」


    我轉身就往地下道樓梯口走。凱斯聽了馬上翻臉,飆出一海票低俗粗話,我跟著捂起耳朵。然而很遺憾,那對幽靈起不了作用,他的話是直接送到我腦袋裏。


    「好啦,我知道了啦。」


    我大歎一聲,隨滾滾湧出池袋東口的雜遝推擠,漂過寬廣的行人穿越道,來到對岸三菱東京ufj銀行門口。


    「就這邊吧。」凱斯這麽說著,往我背上的吉他盒拍。沒有實體的他,手好像直接拍進了我的心髒,使我差點腿軟,靠到護欄上勉強撐住。


    接著捏起吉他盒的拉鏈頭,拉到琴頸底部時不禁停手。有種血液倒流的感覺,凱斯的聲音也消失了。我真的要在這麽擁擠的人群中自彈自唱?


    不行,我辦不到。如果我是個拿得出勇氣的人,就不會死抱著被人丟棄的吉他,流落到這種地方來.,而是正常上下學,和朋友一起啃著手上的吉拿棒逛parco。我才辦不到這種事,簡直和要我飛上天或到海底生活一樣。


    就在我的身心都害怕得動彈不得時——


    「——趕快拿出來。」


    忽然有個人對我說話。


    不是凱斯,是女生的聲音。於是我抬頭查看。


    一道嬌小的人影站在我龜縮的護欄邊——那是個與我年紀相仿的少女,身穿連帽外套、t恤和小短褲.,臉上戴著褐色大墨鏡,罩住頭的兜帽左右有一對貓耳似的三角造型。我覺得她的長相很眼熟,但想不起她是什麽人。倘若我認識如此令人印象深刻的女生,我應該不會忘記才對。


    「拿出來,那是es-335吧?」她以更不客氣的語氣說了。「路邊很少有人用這種東西,趕快彈給我看。」


    「啊。嗯……好。」


    我照著她的話,將拉鏈拉到最底,抓住琴頸將那紅通通的大家夥擺到腿上。幾個路人因此停下,使我更為退縮。那女孩煩躁地抓起背帶套過我脖子,直說:


    「把背帶掛好!這麽好的吉他,摔到怎麽辦啊!」


    「對、對不起。」


    (插圖)


    為什麽她說話這麽直接?難道她真的是我以前認識的人,隻是我一時記不起?這麽想的同時,我將右手繞過背帶,電線接上音箱。群聚的觀眾眼中跟著浮現期待的色彩,讓我的手凍僵了似的再也不能動。喂,你們幾個到底在期待什麽?


    女孩又不耐煩了,擅自打開音箱電源,捏住音量旋鈕轉到最大,雜音把我嚇呆了。


    凱斯的歎息在耳邊響起。


    「喂,小春。」


    他不停踢著我的小腿肚說:


    「ipod拿出來,耳機戴上。」


    「……咦?」


    「少廢話,快照我的話去做,你這廁所蟲。」


    沒其他選擇的我隻能乖乖聽話,從口袋拉出耳機。即使將耳機塞進耳裏,包圍我的池袋紮人氣氛也沒有減緩。不過凱斯不管那麽多,接著說:


    「放我第一張專輯的第六首歌。」


    ……為什麽?


    盡管我沒問出聲,周圍人群也一個接一個地露出疑惑表情。


    「照辦就對了啦,臭小鬼。那首的和弦編排跟節奏和我教你的第一首曲子幾乎沒什麽差。」


    我盯著坐在我身旁護欄的凱斯看。在旁人眼裏,我想必是凝視著什麽也沒有的空氣發呆,但我顧不了那麽多。


    「你這不舉處男也太沒膽了吧。要是一個人不敢唱,我就陪你一起唱。你就不要管其他人,像平常一樣,當作唱給我聽就好。」


    在凱斯這話的意思滲入意識之前,我的手指已經在口袋裏按下ipod。腳踏鈸、鐃鈸、鈴鼓,與清音的吉他掃弦聲交錯重合,有如十字鎬在漆黑坑道中敲出的火花般閃耀。我屏住呼吸,以汗濕的指尖捏緊撥片,往弦掃下。es-335的響聲頓時在我的耳中及手中爆發、衝突、融合,在我每一條血管中竄動。在ddd的合奏彼端能聽見凱斯的呼吸。


    而他的歌,自然而然地流出我的唇間。


    汪洋相隔的兩國語言,生死殊途的兩樣歌聲,受相同和聲之流所指引的兩段旋律,在相觸、相求、相拒之中畫出奇妙的螺旋。


    其中,我茫然地想著。凱斯的身體已經喪失能創造歌曲的喉、唇、手指;它們都化為吹過加州高速公路的風,灰飛煙滅了。然而,那感覺很虛幻,但不是因為身體半透明的他就在我身邊。錄音技術的進步從音樂世界奪走了死亡,隻要按下播放鍵,我們隨時能與遠在天國的他們重逢。故人的歌曲得以在剪輯、修飾並封入電子檔案後,無數次地解凍、複蘇。音樂因數位化而不再隨時間變質,我們過去該承受的哀痛卻因此磨滅。


    那麽我們該怎麽做才能永不忘卻這份哀痛呢?


    當然是隻能自己演唱了。讓指尖撥弦到滲血,讓喉嚨因池袋彌漫廢氣的風而沙啞,不聽旁人的訕笑和腳步聲,將自己的聲音與故人的聲音相疊。


    無法打動任何人也無所謂。隻為了藉著以音樂敲響心中的空洞,來估量自己究竟失去了多少而一個勁地唱。


    但是,即使曲終歌停,連耳裏狂飆的搖滾合奏也已消逝,仍有種聲音包圍著我,戳刺我的心。


    我揚起落在手邊的視線。


    左右掃視,錯愕得說不出話。


    什麽時候聚集了這麽多人?厚厚的人牆填滿了我的視野,每個人都用興奮的眼神望著我,還拍著手……拍手?為什麽?這些人在做什麽?直到我拔下耳機,讓彌漫塵埃的風吹入汗水淋漓的耳朵才終於發現,那是聽眾在鼓掌。


    鼓掌……為我?為什麽?


    「那是誰的歌?」「自創的?」


    「好炫的吉他。」「換個好一點的音箱嘛。」


    圍觀群眾紛紛說著這類的話。我不知道他們的對象是我還是身邊的人,隻管垂著眼、縮著脖子。


    而那女孩在我身旁低聲說道:


    「……25分」


    我訝異地往她的臉瞧。褐色鏡片後麵有雙如炬的眼眸緊緊瞪著我。


    「真差勁。我不曉得你是邊聽什麽邊彈,總之那是樂團的曲子吧?隻彈吉他的部分根本虛得可以。你就不能在沒歌的地方加些間奏嗎?」


    「……啊,唔,那個……」


    我被數落得無言以對,凱斯卻咧開了嘴。


    「這小妞真囉嗦。揍她,上她。j


    別這樣啦,凱斯。我在心裏回話。這時,觀眾都笑了起來。


    「別在意,miu給分一向都這麽嚴。」


    「我還沒看過miu給第一次見到的人超過20分咧,很厲害了啦。」


    被稱作miu的少女臭起臉,拉下兜帽蓋過眼睛。


    「我隻是實話實說呀。趕快彈下一首。」


    下一首?


    「還有四首吧?」凱斯淺笑著這麽說完之後就忽然消失了。我冷不防被獨自丟在令人心寒的喧囂裏,好想抱著吉他縮成一團。喂,凱斯?出來啦,你跑到哪裏去了?到處都不見蹤影,隻有他的笑聲從緊貼臉頰的吉他傳來。那家夥躲進吉他裏了?就這樣把我留在眾目睽睽之下?


    「你是怎樣,一直很莫名其妙。不鬼鬼祟祟就想不起曲子怎麽彈嗎?」


    miu直盯著我的臉問。我連忙搖頭。


    觀眾眼中也充滿期待。原本隻想彈完一首就走——看來沒這麽容易,心情都憂鬱起來了。


    沒辦法。


    我調起根本沒偏差多少的音,邊拖時間邊想。彈法,凱斯都教過了。再四首就好,把自己關進他的歌裏,咬牙撐過去吧。ddd的歌,我每首都聽過好幾百次了。在那些我用以隔開聲音與心靈的歌曲中挑個四首,怎麽難得倒我?


    我再度將耳機塞進耳朵,握起沾滿汗水的琴頸。


    當第二首的前奏流入我一個人的耳中時,那名叫miu的少女墨鏡底下所透露出的悲切眼神深深印在我的腦海。


    「我來評的話,大概是4分吧。」


    回程的電車上,凱斯這麽說之後哈哈大笑。右半身倚著車窗的我悶不吭聲,背在肩上的吉他感覺比來時重了三倍。


    最後,我在池袋東口前的路邊彈唱了約一小時。有ipod播放的音樂分散我的注意力時感覺還沒什麽;到了沒有歡呼、掌聲、鼓聲或貝斯的現在,疲憊就將我團團包圍,使我不僅是冷靜反思,還隱約有種心寒的感覺。我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在那麽多人麵前表演我的破技術,4分都嫌高。我的吉他齡還不到一個月呢。


    「看來你需要多排幾組曲目了。要是彈到末班車的時間,應該有很多女人等著讓你上吧。」


    「……今天這樣還不夠啊?」


    我軟趴趴地說。


    「你白癡啊?連武道館都還沒進咧。」


    我對玻璃歎口氣。那有幾成是真心話?


    這種事到底要做到什麽時候才行?直到凱斯往生淨土?美國人有這種概念嗎?


    我將吉他盒重新背好,垂下頭蜷起身。列車輾過鐵軌的摩擦聲一陣陣地擠扁我的虛弱心跳。


    §


    從此,我每周都被凱斯踹上池袋街頭三次。


    即使他意見一大堆,說什麽根本沒進步、聲音沒從屁股底下出來、沒天分之類的,我仍將他的新歌生了出來,戴著耳機在路邊一味地唱。


    「玩搖滾最基本就是抄,把以前的歌也記好。」


    聽凱斯這麽說,我便開始練習巴迪·霍利(注:buddy holly,一九三六~一九五九,死於飛機失事。美國鄉村搖滾歌手,搖滾樂的先驅之一。其樂團「巴迪與蟋蟀(buddy holly and the crickets)」兩把吉他、一把貝斯加鼓組的組合,奠定了搖滾樂團的基礎。正式於台前表演到逝世僅兩年餘的時間,就對披頭四及滾石等六〇年代的超級樂團造成莫大影響。代表性歌曲有〈everyday〉、<0h,boy!〉等)和艾迪·柯克蘭(注:eddie cochran,一九三八~一九六〇,於英國巡回途中死於計程車車禍。美國鄉村搖滾歌手,搖滾樂的先驅之一。歌曲中唱出青少年的矛盾與欲望,其造型也堪稱當時搖滾樂界典範。代表性歌曲有〈summertime blues〉、<cmon everybody〉等)等人的老歌。自己動手寫吉他譜彈唱,讓我發現五六〇年代經典老歌的基因也依然強健地活在ddd的音樂中,有種驚喜的感覺。真希望能夠永遠像這樣在房間或河邊抱著吉他,獨自——不,是和凱斯兩人,一首首地記下沒有任何聽眾的歌曲。不過每當曲目增加,凱斯就會又催又踢地將我趕上埼京線。


    後來,在一個記不清是第五還第六次的池袋之夜裏,我來到東口五叉路某手機店前的廣場,坐在矮樹叢的圍欄上彈唱。由於周圍聚了不少觀眾,我演奏時又一如以往地以耳機遮蔽意識,遲遲沒發現那幾個人叫罵著往我走來。直到坐在我身旁的miu起身並皺著眉說了些話,我才停下手抬頭。三名年輕男子逼近到能踩到我腳尖的距離低頭瞪來,嚇得我屁股差點滑下圍欄。其中兩人背著吉他盒,另一個腋下夾著一組小型太鼓,可能是街頭樂團吧。二人皆體格健壯、膚色黝黑、眼神不懷好意,使我下意識地後退。


    「你在這裏彈什麽彈?」


    「我們早就訂好了,你知不知道?」


    「最近滿常看到你的嘛。」


    三人凶惡的聲音迎頭澆下。


    「呃,那、那個……」訂好了?


    這讓我坐也坐不住,感到肚子裏愈來愈冷。


    「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喂,不要亂啦!」「人家還沒彈完耶!」


    觀眾當中迸出幾句抗議,三人隨之咬牙切齒地左右掃視。一個人腳尖往我大腿頂了一下。


    「總之你趕快閃一邊去,這裏有這裏的規矩,少給我隨便亂來。」


    「事情開始有趣了嘛。」凱斯在我背後猥瑣地笑。「把他們三個都宰了,然後痛打一頓,用我的吉他。我幹過好幾次了,打爛兩三個這種小流氓的頭根本沒什麽。」


    拜托你閉嘴好不好。我一麵在心中埋怨一麵從肩膀拉開吉他背帶。


    「你們才亂來吧。」


    這時,miu插嘴了。


    「打斷別人演出的人明明更沒規矩。」


    好幾個人附和了她。接著,miu對我投射怪罪的眼神。


    「小春,你幹嘛乖乖聽他們的,白癡啊?這麽多人來聽歌,你不知道那樣很對不起他們嗎?」


    「可是……」


    「miu你閉嘴。」


    「這跟你沒關係,少廢話。」


    來找碴的男子矛頭一轉,往miu叫囂。我不知該如何是好,腳夾著收到一半的吉他窮發慌。三人樂團與觀眾們愈嗆愈凶,隨時可能擦槍走火而扭打起來。就在這時——


    「你們在幹什麽,還不停手。」


    聲音並不響亮卻迅速在場中漫開。所有人都為之噤聲,停下動作。


    那名高壯的男子正好跨過行人穿越道,走向這裏。造型狂野的金發下有雙仿佛用美工刀唰唰兩下割出來的煞氣銳眼。年紀大約是二十五左右吧,橘色襯衫大開襟口,卻不覺得突兀,肩上的大吉他盒也像身體的一部分一樣自然。


    「少在這邊大小聲。要是被條子盯上,誰都沒好日子過。」


    男子這麽說之後,往三人樂團一瞪。


    「可是,玲司哥……」抱著太鼓的人不甘地噘嘴。


    「這家夥不管我們的預定,自己亂占位啊。」一名吉他手指著我說。


    被稱為玲司的男人不客氣地上下打量我。


    「預定這種東西隻是我們自己默認的吧,不是什麽義務。」


    三人尷尬地麵麵相覷,沉默不語。金發男的視線跟著回到我身上,冷冷地說:


    「你彈你的,別管他們。」


    「……這、這個,我……對不起,是我不懂規矩。我馬上讓位。」


    我將吉他塞進盒中,背上肩起身。


    「你沒必要道歉。說正經的,你的新歌還沒彈完吧?要是現在就收,你怎麽對得起觀眾。」


    我傻愣著眨眨眼。


    「……你怎麽……知道那是新歌?」


    金發男的語氣變得有點靦腆。


    「在這邊路上表演的,隻要有點氣候,我都會注意。」


    這表示他都在一邊聽嗎?完全沒發現。不過我總是戴著耳機,死盯著自己的手彈,沒發現也是當然。我現在才開始自覺到自己這些日子對不特定群眾胡亂潑灑那些歌,不由得一陣自慚。在外頭隔絕自己的心和關在房裏時不同,無論如何都沒辦法避免與他人接觸。


    我不敢多看周圍,一次又一次地低著頭向觀眾道歉後便快步走向車站。


    「喂,小春!」


    miu不滿的喊聲跟著追上,我裝作沒聽見,加快腳步。群眾的怨言也一句句射向我的背,不過經過bic camera門前時,店頭音樂、車輛排氣聲和無數腳步聲裹覆了我。隻有這一次,我對池袋這強迫性的喧囂懷起感謝之意。


    等紅燈時,我回頭往五叉路看了一眼。玲司哥高壯的身影在擁擠的人頭間忽隱忽現。不僅如此,他身旁還有兩道深藍色背影。


    是警察。


    罪惡感頓時塞滿我胸口。都是我的錯。我引起的爭執讓玲司哥真的被警察盯上,還替我受罪……


    然而,我也拿不出勇氣折回去向警察說明原委。綠燈一亮,我就被卷入湧上行人穿越道的人群,一路擠向池袋東口。


    §


    「操你媽的王八蛋,你胯下那一根是曬幹的毛毛蟲啊?一拳也沒揍就夾著尾巴逃回來了。」


    都過了一晚,凱斯還是罵個沒完。日語粗話缺乏變化,他很快就罵到無話可罵,然後換成英語繼續猛譙。幸好我聽不懂。


    「趕快去池袋。先把昨天那群婊子養的打到說不出話,再把新歌重唱一遍。」


    看看時鍾,已經下午六點了。最近容易發懶,一睡就睡到傍晚。


    我默默地下床,將頭探出房門查看客廳狀況,房間燈光射進陰暗的走廊。節奏規律的菜刀聲傳進耳裏,母親正在做晚飯;父親還沒回來。我踮著腳離開房間。


    「喂,小春!我的吉他!帶去啊!」


    我無視凱斯的叫喊,背手關上門。我不禁想——為什麽遇到那種麻煩、被罵得那麽難聽,我還要到街上繼續唱呢?


    久未隻身出門的我很驚訝沒背吉他的身體居然是如此輕盈。房門一關就聽不見那些辱罵了。凱斯是附在吉他上,隻要讓吉他離開身邊,我便能安靜地過活。我怎麽這麽晚才發現呢?


    向外麵的世界散播訊息這種事,憑我果然還是辦不到。用耳機塞住耳朵時,說不定有很多人在嘲笑、唾棄我的歌呢。光是這麽想,喉嚨和胃就不由得一揪。


    找個地方暫時讓自己靜一靜吧。


    但是才剛踏出公寓大門讓初夏柔和的暮風一吹,我就迷惘了。連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去哪裏散心,離開房間隻是為了逃避凱斯罷了。


    於是我開始回想昨天的事。玲司哥在那之後怎麽了呢?他受我所累,遭警方盤問,該不會被關進拘留所了吧。就算沒那麽誇張,要是因為我而無法繼續在街頭演出——


    想到這裏,我的腳就不由自主地往車站走。


    踏出池袋東口、隨綠色大道的人群漂流的途中,我始終聳肩縮頭,怕被人認出來。結果,我還是來到這個市區了。擦身而過的人、後來居上的人似乎都在責怪我:「還來這裏做什麽?滾回去,再也別回來了!」


    事情早點辦完早點回去吧。我想知道在那之後,玲司哥是否平安。假如不是問個話就能了事,我隻好親自上警局坦白了吧,真令人心情鬱悶。沒辦法,這完全不是玲司哥的責任,是逃走的我不好。


    經過三菱東京ufj銀行門前時,我與正好走出地下道的miu不期而遇。當時她沒戴兜帽,看起來比平時更嬌小。她一見到我就一臉不爽,急忙拉起兜帽蓋住頭。


    「今天怎麽沒帶吉他?」


    她的語氣好像我的存在價值就隻依附在那把紅色es-335上一樣。


    「呃,那個……」


    我支吾起來,窺視miu的臉。話說,她到底是什麽人?不管什麽時候來,她都在這附近閑晃,街頭樂手也好像都認識她。


    「那你來這裏做什麽?」


    「……我想知道昨天後來怎麽了。那個……警察不是來了嗎?」


    「那又沒怎樣。」miu噘起嘴唇。「老實跟他們說有人因為位子問題起了點口角,事情就沒了。玲司和那間派出所的警官已經認識很多年了。」


    什麽問題都沒有啊,太好了……


    miu對鬆口氣的我白了一眼,指著五叉路又說:


    「既然都來了,就去跟玲司正式道個謝吧。人家幫你喬事,你怎麽自己跑掉啊。」  我赫然看向那裏。在我常演奏的手機店前廣場聚集了一堆人,節奏明快的吉他掃弦聲還一路傳到我身邊來。miu一起步,我也幾近下意識地跟上。


    背著路口的樹叢前圍了好幾層人群。歌聲穿過那粗糙的濾網撲上臉來,使我不禁駐足眯眼。那歌聲有如摻了鐵屑的雪水,澄淨中具有強烈的攻擊性。玲司哥的金發頭在觀眾們搖擺的背和肩膀間不時閃現。陌生的打擊樂器聲支撐著吉他的反複段落,接著另一人更高亢的歌聲披覆其上,三者水乳交融。


    miu不客氣地撥開人牆上前,我也在這刹那清楚看見那兩名演奏者的模樣。玲司哥飛快地掃動martind18,身旁有個穿吊肩汗衫的褐膚男子赤手拍打他所跨坐的木箱。音與音的劇烈衝擊甚至將飛濺的汗水撞成了火花,吞噬聚在這裏的每個人。


    那是活的。這時,我忽然有種感覺。


    有生命的音樂指的就是這麽回事吧。不隻是用耳朵聽,還得用皮膚感受,讓它沾濕你的唇、滲入血液,震撼靈魂。過去從未接觸那種音樂真正麵貌的我在這當下連呼吸都辦不到,仿佛僅僅吸一口氣就會驚醒我心中各種死去而沉眠的記憶,使它們衝破胸口,噴湧而出。


    我一步也沒有多接近觀眾繞成的圈,始終遠遠地呆立在廣場邊聽那兩人的歌,身體和意識不曉得脫節了多少次。有些人嫌我擋路,不是回頭瞪我就是故意撞我的肩,但我寸步也不能移。


    連續演奏約六首曲子後,玲司哥幹脆地放下吉他。掌聲與歡呼甚至蓋過往來路口的大量車潮聲。汗衫男笑著露出一口白牙起身,拿寶特瓶灌口水.並從紙箱中取出某些東西排列在腳邊鋪墊上。看來是cd,是在推銷自資灌製的原聲帶吧。觀眾最前排的女生們接二連三遞出千圓鈔票收下cd盒,其他則是三三兩兩地離去,音樂的餘溫逐漸往各個街道擴散。


    我總算又看到miu的身影。她蹲在玲司哥身旁,不知在說些什麽,隨後往我看來。那動作嚇了我一跳,解開麻痹我身軀的魔法,使我不禁踉蹌。玲司哥也看向我,讓我尷尬得垂下眼睛。但我也不能就這麽逃走,隻好盯著自己的腳尖走向廣場那一端。


    「……昨天……真的很對不起,謝謝你幫我。」


    我在玲司哥眼前鞠躬道歉。


    「我不是說過了,你沒什麽好道歉。」


    玲司哥不太高興地這麽說,開始為吉他調音。


    「啊,你就是小春?對吧?」


    演奏敲擊聲的褐膚汗衫男湊了過來。我又一陣錯愕,沒想到有其他人知道我的名字。之前有個酒醉的觀眾問了我的名字,而我也隻答過那麽一次,怎麽一轉眼就弄得連其他街頭藝人也知道啦?


    「我隻是聽別人聊過你,沒聽過你實際上場。你是來表演的嗎?」


    「淳吾,有客人。」玲司哥臭著臉提醒他。那些女性觀眾似乎想多買幾張,又來到鋪墊前。被喚作淳吾的那個人趕緊恢複做生意的笑容,拿cd換鈔票。


    玲司哥往位在車道另一側的派出所瞥一眼說:


    「我不是故意要幫你。我們能在路邊表演是因為警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要是鬧出事情讓他們嚴格起來,我就頭痛了。」


    我抿起唇,低頭不語。


    我果然沒資格在這裏表演。說到底,我隻是個緊抓著撿來的吉他,被莫名其妙的幽靈猛踹屁股,百般無奈才開始唱歌的人。含糊地道了兩三句沒頭沒尾的歉之後,我轉身就往車站走。


    「小春,你怎麽又要回去啦!新歌呢!」


    miu的吼聲撞上我的背。我一時啞口,停下來回頭。隻見她氣嘟嘟地坐在樹邊的圍欄上伸直雙腿,從褐色鏡片底下瞪著我。


    「miu,他有那麽厲害喔?」


    淳吾哥指著我問,miu聳聳肩回答:


    「才沒有。吉他跟唱功都不怎麽樣……隻是他的曲子……有點東西。」


    真想找個洞鑽。miu的批評不僅和平時一樣辛辣,這次還一針見血地說中本質。詞曲都是凱斯做的,並不是我。


    「……那個……我今天沒帶吉他。」


    我這麽說完就想走,可是miu卻從玲司哥腿上搶走吉他站了起來。


    「喂,miu!」


    miu無視玲司哥的抗議,大步走過來把吉他往我肚子塞。我嚇得不知所措,在吉他和miu之間看來看去。


    「用這把就行了吧。你在這裏除了發表新歌以外也沒別的價值了,還不快唱。」


    一時間有太多話想說,結果全凝成一大塊哽住喉嚨。你憑什麽要我聽從那種命令?居然要我隨便用別人的吉他,到底在想什麽?沒看到玲司哥生氣了嗎?


    然而在我擠得出聲音前,玲司哥用指頭將某個小東西彈了過來。那扁平的東西彈中我的額頭,掉在吉他上。


    是個三角形的黑色塑膠片——


    撥片。


    「我音還沒調好,你幫我搞定。」玲司哥如是說。


    我抱著吉他愣了一會兒後,感覺到有人聚集過來。


    「咦,小春?」「那不是玲司的吉他嗎?」「借來的?」「今天也要彈啊?」


    人們在我背後交頭接耳。我戰戰兢兢地轉頭,發現已有許多年輕男女包圍了我。miu住我胸口輕輕一推,在一旁的護欄坐下;玲司哥板著臉;淳吾哥等著看戲似的笑看著我。喂,別這樣,你們在期待什麽,別誤會。我來池袋並不是自己想唱歌,隻是打算在這裏慢慢丟棄原先想一扔了之卻反而增加的垃圾而已。


    忽然間有種來自遠方的節奏踹了我一腳,使我的靈魂深處裂出一條縫。


    是我的心跳。


    隨後,耳裏——不,是腦袋裏傳來聲音。


    快唱啊,臭小鬼。


    沒有錯,是凱斯的聲音。我霎時無法呼吸。我不是把他丟在家裏嗎?


    少廢話,趕快唱一唱啦,還拖。雖然那把吉他和我的比起來不怎麽樣,你又隻是個三流貨色,不過我的歌屌到可以讓人尿都噴出來,扣掉那些缺點也還算能聽吧。


    我不是來把你丟掉的嗎?我沉痛地想。


    不知不覺間,我的左右手已經摸索起弦鈕和弦絲,使嗡嗡地兩相影響的泛音逐漸接近、調和。調完音後,歌詞帶著難耐的窒息感爬上喉管。我強忍著將它吞回去,隻吐出空氣,並將手伸進口袋。看來已經無路可逃,那我隻能像平常一樣把自己關進兩個耳機之間,連自己的聲音也不聽地混完時間。


    可是在我戴上耳機之際,有人抓住了耳機線。


    我錯愕地轉頭。是miu。


    「你就是老愛這樣,才會一直都那麽廢啦。」


    喉嚨霎時為之凍結。腦袋雖明白她指的是我的歌或吉他,演唱時總是聽其他音樂當然不會進步,可是我的心聽起來卻不是這樣。這句話像一把刀,刺進我心中更深、更深之處。


    我就是老愛這樣才會一直都——走不出去。


    那把刀硬生生切斷了我心中的某種東西。


    突然間,手變輕了,緊繃的感覺沒了。同時,我發現在現實中捆住我的線真的斷了。兩個耳機本體都與纏於指間的耳機線分了家,掉在地上。


    「啊……」


    墨鏡底下,miu的眼泛起淚光。


    「對、對不起……」


    miu發著抖這麽說,表示線是她扯斷的。然而說也奇怪,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也不懂她為何含淚道歉,隻想著原來這東西這麽脆弱,一扯就斷了。


    既然斷了,就斷了吧,不必在意。


    我將耳機線塞進口袋,捏起撥片。這一刻,我似乎能看見指尖中流動的血。我還沒腐爛,我還活著,而我必須確定這一點。開口歌唱就會裸露出自己的靈魂,衝撞其他靈魂,雙方都會受傷,有時深得愈合不了。我們唯有流出這樣的血才能感到自己確實活在這世上。


    於是我咬緊顫抖的唇,藉著痛楚抬起頭麵對圍繞我的群眾。心髒又敲起節奏。


    當撥片撞擊琴弦的那瞬間,我仿佛親手切斷了別人留蓄無數年的美麗長發,感到一股沁涼入骨的暢快,還有一種明確的痛。我幾乎能看見音符一顆顆灑在柏油地上,再痛也不想停手。


    一吐出聲音,池袋炙熱的空氣就灼燒我的喉嚨。歌聲——交摻著車輛廢氣和行人麵色灰暗的歎息,燒出搖曳不定的火舌。我感到自己在弦與撥片之間被磨成細粉,飄散到整個城市。歌唱或許就是這樣,會使人點滴磨滅而死去,所以他們才個個都染上毒癮、撞車而燒成灰燼吧。不過我想那其實也無所謂,那是他們人生曾經轟轟烈烈的證明。人活著不能隻是等死。自我封閉的我連灰燼都成不了,隻是一團蠟堆罷了。不如趁現在拚個遍體鱗傷、粉身碎骨,最後一把火、一陣風,灰飛煙滅。


    歌結束了。我將體內僅存的最後一滴力量砸上琴弦,擦去額上汗水並抬起頭。撥片從顫抖的指縫間滑落,薪柴爆裂般的劈啪聲包圍著我。刹那間,我還以為周圍真的燒起來了。暈眩使我霎時陷入黑暗,然後將我拉回現實。


    (插圖)


    那是拍手的聲音。


    一晃眼,周圍已聚集數十名觀眾,堆起甚至看不見對側店家的層層人牆。每個人都對我投注興奮的熱情眼神,用力鼓掌。掌聲幾乎要將我壓垮,但我咬住唇撐住差點垂下的頭。耳中能聽見凱斯正得意地狂笑。至少向觀眾道個謝吧,臭小鬼。他雖這麽說,但聲音相當飄渺。而我稀薄的勇氣才演奏這一首就要見底,光是抓好吉他都很吃力。


    我稍微轉頭,看見淳吾哥對我豎起大拇指,他身旁的玲司哥用食指對我指了指,似乎在說「快彈下一首」。接著——


    與miu對上眼。


    原以為她會打個很慘的分數,結果她臉一紅就跳下圍欄,一語不發地衝進人牆,直往車站跑。


    我唱得有那麽糟嗎?差點陷入絕望時,附近一名觀眾替我撿起落在地上的撥片,我才想到不能隻顧miu一個。我還沒燒完,還有這麽多人在等著我的歌,況且淳吾哥都把裝了水的寶特瓶丟給了我。於是我潤潤嘴唇和喉嚨,讓火熱的臉稍微降溫,並確定手指不再發抖。這下,我隻能繼續唱了。


    miu喘著氣跑回來是在第五首歌剛結束,我暫時喘口氣的時候。她像是全速跑來,連兜帽掉了也沒注意。跑到我身邊後,她深彎著腰喘了一陣子,再把手伸到我麵前。


    「……拿去!」


    我也迷迷糊糊地接下她遞來的東西。


    那是一組耳機。看來是剛買的,包裝上還貼著bic camera的膠帶。這讓我睜圓了眼,盯著miu看。


    「……賠給你!」她害羞地這麽說並戴起兜帽。


    「……啊。喔……好。」


    對喔,剛才線被miu扯斷了。不過是短短十幾分鍾前的事,我就忘了。


    「謝謝喔。」


    「拜托,有什麽好謝的啊!這是賠給你的耶,是我的錯耶!」


    那怎麽聽都不像做錯事的人的語氣。再說,這是一組粉紅色的耳機,還有兔兔圖案,戴上它需要不小的勇氣……


    「可是,用不著急著現在買吧?」


    「我、我是因為不喜歡把這種事拖到以後啦!是怎樣,要我不管那種事,傻傻留下來聽你唱歌嗎?」


    第一首你不就傻傻留下來了?原本想糗她,但心念一轉就作罷了。


    「既然這麽說……」miu別開視線,不太好意思地說:「你就把我不在的時候唱的歌再唱一次吧。我一定會給你打一個很難看的分數。」


    還來不及抗議這不講理的態度,觀眾間先爆出一陣歡呼。中途才開始聽的人其實還不少。


    「可是這把吉他是玲司哥借我的,而且他才彈到一半,差不多該——」


    「沒關係。再借你一個小時,隨便你彈。」


    玲司哥一句話就把我的借口毀了。


    「也唱我們的歌吧。不用花力氣就能賣cd,可遇不可求啊。」


    連淳吾哥都說這種話。


    於是我放棄掙紮,望著沉入黑夜與燈光的陽光城60大道,在塞得不耐煩的車輛引擎聲間尋找自己的心跳,並一處處地確認哪裏才是自己的歸屬。


    喉嚨又熱又痛,指尖又幹又硬,沾滿汗水的襯衫黏在背上。不過沒問題,我還能動。我將殘存的汽油全灌進枯萎的身體,撥弦歌唱,唱出自己活著的證明,以及——凱斯曾經活過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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