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老街上,一個穿著輕便的女孩正悠哉的走在路上;她有著白淨的皮膚、高的身材,眉目神情間有一種超脫的氣質。
如果玫瑰花代表美女,那她就是堅忍不拔的梅花。
夏日的午後,太陽仍很盡責的散發著光芒,讓人忍不住瞇起眼來;涼爽的微風使人昏昏欲睡,連停在樹枝上的麻雀都在打盹。盛暑中的涼風輕輕揚起女孩俏麗的短發,黑色的發絲在陽光下顯得耀眼迷人。
女孩走沒幾步就會停下來細細觀看某幢建築或是某個景點,並且拿起掛在脖子上的相機拍照,十足遊客的動作。
梁禾軒是個專職翻譯,主要是翻譯日本小說,但隻要有時間,她就會像現在這樣,在全台灣四處遊走;旅遊是她最喜歡的活動。
這一次她到了宜蘭,深深被這裏純樸的民風所吸引,她最喜歡這種處處充滿人情味的地方,因為這是台北所缺乏的。
也是她自己內心所缺乏的。
她的父母在她九歲時因為車禍而過世,從那之後,她就一個人過日子;還好父母留下了不少財產,讓她沒有經濟壓力,也才可以隨心做自己想做的事。
唯一麻煩的是,有不少親戚覬覦她繼承的財產,極盡所能的跟她攀關係,讓她很是厭惡,幸好她有一個很好的幹媽--孫慧娟。她是她父母共同的好朋友,在她成年之前,她就跟幹媽住在一起。
隻是,在孫慧娟結婚之後,她認為不應該再繼續打擾下去,因此毅然決然搬了出來,不顧幹媽極力的反對。
她就是這麽一個堅強的女孩,或許也可以說是非常逞強。
在父母親的告別式上,她逞強的沒有掉下一滴眼淚;在被同學嘲笑的時候,也逞強的沒有哭,反倒賞給對方好幾拳;在離開住了許多年的幹媽家中時,她依舊沒有哭。
她這一生哭的次數也許一隻手就可以數得出來,她就是這麽一個愛逞強的女孩。
她總認為沒有什麽事是她辦不到的,甚至男生可以做的她也要去做,總是拒絕別人的好意,堅持自己一定可以。
隻是她不知道,有時候堅強過了頭,就叫做逞強。
這一點孫慧娟都看在眼裏,也非常為她擔心;隻是,無論孫慧娟怎麽勸說,她就是不肯將肩上的擔子拿下來,她就是不想讓別人看輕,所以造就她現在愛逞強的個性。
汗水順著她的臉頰滴落到下巴,她輕輕拭去,抬頭看看炙熱的陽光,她決定到公園去休息一下。
她走進公園,坐到木椅上,從包包裏拿出礦泉水,邊喝邊看著不遠處的老人們下棋,接著還忍不住的拿起相機拍了幾張照片。
樹蔭驅散了一些悶熱感,一陣涼風吹來,她拉拉衣服領口,奢望多一些風能夠灌進去,讓她可以清涼一點。
忽然,她聽見後方有木頭摩擦的聲音,因此她快速回過頭察看,發現原來是一個流浪漢躺在木椅上睡覺,用外套蓋住頭,雙腳彎曲著縮在椅子上,剛剛的聲音應該是他翻身所發出的聲響。
「這個流浪漢真奇怪……」梁禾軒低聲咕噥。
她指的奇怪並不是他為什麽要在這裏睡覺,而是這個流浪漢雖然一身髒汙,卻穿著西裝,而且還是名牌西裝。
真是個奇怪的人。
「有錢買這種西裝,為什麽要流浪呢?」她喝了一口水後,疑問又忍不住溜出口。流浪漢似乎沒發現有人對他產生興趣,依舊睡得很香甜。
她就這樣傻傻的盯著他瞧,一邊在心裏頭納悶那想不透的問題,直到將水喝光,她才站起身,回頭瞥了他一眼之後,瀟灑的離去。
下一刻,她就又精神飽滿的走在老街上,方才的疑慮已經徹底被遺忘;不重要的事情,實在不需要留在心裏太久。
她四處亂走、東看西看,所有東西在她眼中都是稀奇的寶物。
不知道逛了多久,當她的兩頰被夕陽給映紅時,她才發現原來已經黃昏了。
天空換上了橘紅色,夕陽悄悄隱沒在雲層後方,像是害羞而躲在媽媽身後的小孩,臉上帶著兩圈紅霞;這一幕,絕對是動人的。
所以她又拿起相機對著天空拍照,拍了三張之後,將相機鏡頭從天空拉到平地,透過鏡頭觀看眼前的福德廟,正想按下快門的手指,卻忽然緊急停住!
因為有一個人正從她的鏡頭前慢慢、慢慢的晃過去,她在相機後頭耐心的等他走過,再次對準福德廟,按下快門--
「先生!」梁禾軒忍不住大聲喊出來,因為她剛剛按下快門的同時,那個人又慢慢、慢慢的晃了回來。
男人驚訝的轉過頭看著大吼出聲的人。真奇怪,他隻是在邊走邊想事情,她為什麽那麽激動?
「先生,我在拍照,拜托你不要在我麵前走來走去!」梁禾軒手插腰,怒目看著他。這一看,她才發現,這個男人不就是剛才在公園裏的流浪漢嗎?她認得他身上的名牌西裝。
其實要忘記也難,這麽特別的一個流浪漢,誰會忘記?
從他髒兮兮的臉,還有亂糟糟的頭發看來,他似乎還很年輕。真不知道為什麽不去工作,難不成有什麽隱疾?
梁禾軒腦袋裏有好多問號。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妳在拍照。」流浪漢摸摸頭,默默的走開。
嗯,還滿有禮貌的嘛。
梁禾軒望著他走遠的背影,忍不住在心中讚歎,實在是非常特別的一個流浪漢,於是她下意識的拿起相機,對著他的背影按下快門……
※
今天是梁禾軒待在宜蘭的最後一天,她等會兒就要搭火車回台北了。雖然隻在這裏停留了半個月,她心裏還是有些不舍的。這裏有她的足跡、有她的汗水,當然也遺留了她的感情。
每次要離開一個地方,她總是萬分感慨;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特色,她多想把這些特色通通帶回家。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她隻能帶許多的相片回去,往後憶起時,隻能透過相片懷念這一段時光。
她從旅館步行到火車站,肩上背著一個大包包,手裏拿著手機,愉悅的說著:「我現在就要去搭火車了,妳不要擔心。」
「那妳到家記得打電話給幹媽,不管多晚都沒有關係,知道嗎?」孫慧娟耳提麵命的交代。
梁禾軒內心升起了溫暖的感覺。這些日子來還好有幹媽陪在她身邊,把她當成自己親生女兒般疼愛,她才沒有在失去雙親的陰霾中長大。
失去父母當然令人遺憾,可是人應該珍惜目前所擁有的,而不是一直沉浸在失去的沮喪中。
「我知道,我會打給妳的。」梁禾軒揚起喜悅的笑容。
掛掉電話時,她正好走到火車站,看了看手表,發現還有十分鍾火車才會到站。
她圓圓的雙眼四處亂看,打算找點有趣的事情打發時間,然後她就瞥見擺在火車站門口的小攤,便走了過去。
「漂亮的小姐,隨便看看,都是最便宜的喔。」老板見客人上門,趕忙熱絡的招呼。
梁禾軒對著攤上的小飾品東摸西摸,真的是隨便看看。
老板見她這樣,就知道她根本不會買,隻是在殺時間,這種客人他看太多了。
今天他已經擺了許久,卻還沒有客人掏出錢來消費,所以現在他的火氣很大,又剛好遇到一個壓根不買的客人,他的火氣就更加旺盛了。梁禾軒就像是汽油,正好澆在他這團熊熊烈火上,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小姐,不買的話不要隨便亂摸。」老板舉起手,在她眼前揮了揮,像是在趕蒼蠅。
趕蒼蠅?他竟然敢把她當成蒼蠅?
梁禾軒挺直身,狠狠的瞪著他,好像在等他的下一句話。
「怎麽,我有說錯嗎?不買就不要亂摸。」老板也盯著她瞧,沒想到這個女人如此有勇氣,竟然沒被嚇跑。
「先生,我有說我不買嗎?」梁禾軒瞇起眼,緩慢的說。
「是沒有。可是以我多年的經驗,一看就知道了。」老板拍著自己的胸口,說得非常有自信。
梁禾軒在心裏哼了一聲。有這種態度,生意當然不可能好;但她也不想吞下這口氣,她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被人看輕、被人說她辦不到,而這個老板好像很了解她似的,一直衝著她的死穴進攻。
「買不起就走吧。」老板一臉埋怨的說,好像在怪她浪費他寶貴的時間。
「買不起?誰說我買不起了?!」梁禾軒氣這老板竟然看不起她,於是跟他杠上了。「全部給我包起來!」
老板一聽,下巴瞬間掉到地上,不敢相信自己所聽到的。
「我說,全、部、給、我、包、起、來。」梁禾軒怕他聽不清楚,於是一個字一個字慢慢念給他聽。
「是,是。」老板手忙腳亂的開始將每一樣飾品包起來,邊包手邊抖。這女人是玩真的?
她當然是玩真的。
她就是不願被人看輕,她就是要證明她沒有什麽事辦不到,誰要敢質疑她,她就表現給誰看!
還好她的銀行存款不少。父母留給她的錢她全部存了下來,而自己出社會後翻譯過幾本書,也有些收入。
還好這一次隻是幾樣小飾品,花費還不算多;要是哪天她跟人賭氣的是鑽石,那就真的很嚴重了,鑽石全部包起來,恐怕連她把自己賣掉都不夠付。
可她總是不顧後果,一味的隻想證明自己、一味的逞強,總有一天會踢到鐵板,而這就是孫慧娟一直替她擔心的,可惜她本人一直感受不到嚴重性。
梁禾軒接過老板給她的袋子,冷冷的開口:「怎麽樣,你現在還會說我買不起嗎?」
「不敢了……我不敢了。」老板摸了摸才剛安定下來的心髒,緊張的喘著氣。
真是個奇怪又幼稚的女人;雖然他並沒有吃虧,反倒還賺了一筆,但就是覺得情緒很緊繃。
梁禾軒滿意的點了點頭,站在原地為自己喝采,突地,耳邊傳來的廣播聲將她的思緒拉了回來。
※
對了,她是來搭火車的,不是來跟人家吵架的!
梁禾軒急急忙忙轉過身,打算一路朝月台狂奔,誰知才剛轉過身,就撞到一堵人牆。
「對不起,對不起。」梁禾軒匆匆忙忙道歉,也沒看清楚撞到的人有沒有事,就往月台方向狂奔。
不管被她撞到的人是誰,她隻能說真是不好意思,她在趕時間,實在沒辦法停下來關心。
而被她撞到的人一邊望著她慌忙的背影,一邊揉揉自己的胸口,接著他瞥見了地上的某樣東西,毫不猶豫的撿了起來,在手上翻玩幾次後,默默的收進西裝口袋。
※
剛好趕上火車的梁禾軒,一上車就攤坐在座位上。她今天的精力已經用盡,於是一直睡到了台北火車站。
到站後,她迷迷糊糊的下了火車,再轉搭捷運回自己溫暖的小窩。
雖然她已經搬出幹媽孫慧娟的家,但她不需擔心沒地方去,因為她的父母留了一間房子給她;在她父母過世前,一家三口就是在這度過了許多甜蜜的日子。
原本孫慧娟擔心她會觸景傷情,才會要她去跟她住;不過現在看來,孫慧娟似乎是太過擔心了,這些年來,她一個人也住得好好的。
雖然房子並不大,但因為位在郊區,因此四周環境非常安靜,非常適合她翻譯的工作;而且,因為是獨棟,也不需要像住大樓般擔心出入以及鄰居問題。
總而言之,她非常喜歡這棟房子;因此當她一回到家,立刻放鬆的倒進沙發裏。雖然飯店的設備都很齊全,但就是缺少了家的那一份自在。
她把包包扔在沙發上,起身到廚房倒了一杯柳橙汁,接著走回客廳,打算打電話給幹媽報平安。
她將包包拉煉拉開,一麵喝柳橙汁,手一麵在包包中打撈,隻是不管她怎麽撈就是撈不到她要的東西。
奇怪了,手機呢?她心中納悶著。她記得最後一次見到手機,就是在火車站打電話給幹媽。
之後她不是把手機收進包包裏了嗎?還是收進外套口袋?
她疑惑的把脫下的外套拿起來,將全部口袋翻過一遍,還是沒有發現手機的蹤影;她站起身,再把全身上下口袋摸透,依然找不到。
不會是弄丟了吧?
直到最後她把任何可能的地方都找過了,她才願意相信這個可能。
真是倒黴!
她不悅的拿起室內電話,用力撥打自己手機號碼,期望撿到的是個好心人,願意將手機還給她。
「……喂。」沙啞的男性嗓音從電話那頭傳來。
「呃……不好意思,我是手機的主人,是你撿到我的手機嗎?」梁禾軒疑惑的說,覺得這聲音好像在哪裏聽過。
「……嗯。」
嗯?就這樣?
「可以請你把它還給我嗎?」梁禾軒對這個惜言如金的男人感到些許疑惑。
「……嗯。」依舊是簡短的一個字。
「那可以告訴我你在哪裏嗎?我過去跟你拿。」梁禾軒覺得對方好像不想還她手機,否則怎會那麽冷淡。
「妳給我地址,我送去給妳。」
終於聽到完整的句子,可是這句話卻讓梁禾軒傻了眼。對於要把地址隨便給一個陌生人,她還是有著警戒心。
居然要送來給她?也太好心了吧!
「我自己去拿沒關係。」
「我送去給妳。」
「我真的可以自己過去拿。」
「我送去給妳。」
「……」梁禾軒沒轍了,怎麽會剛好被一個這麽番的人撿到,執意要自己送來還她!
可是有求於人的是她,她也隻好配合;就怕對方有什麽不良企圖,像是敲她一筆之類的。
算了,等他送回來再說;隻要拿到手機,之後的一切再談沒關係。於是,梁禾軒乖乖的將地址報上,對方表示明天就會送來給她,然後就結束了這一通詭異的電話。
好奇怪的男人。
梁禾軒對這通電話下了這樣的結論,接著撥打電話給幹媽孫慧娟。
※
紀允昕確實是懷有目的,才會堅持親自將手機送還給她。
這兩天他在宜蘭遇到這個女人很多次,也許她不記得他,可是他對她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覺得她就像隻翱翔天際的小鳥,當她走在大街上,她身上所散發出的是自由自在的氣息。
自由,正好是他最缺的,所以他對她印象很深刻。
撿到她的手機是個意外,而這個意外讓他們兩人之間出現了關聯,如果不是情非得已,他也不願意這樣;即使這樣會讓他麵子盡失,他也必須試試看,因為他已經沒有退路。
一切的源頭,都是因為他目睹了她與小攤老板之間的互動,接著又撿到她的手機,於是那樣的想法就這樣平空出現在他腦海中,也許這是唯一可以解決他目前困境的方法。
他一上火車,就可以察覺到四周的人厭惡的眼光,因為他全身髒兮兮,而且蓬頭垢麵;但他不在乎,隻要這個方法奏效,他就可以度過這個難關,所以他不在乎這一刻旁人鄙視的眼光。
到了台北火車站,他走出火車站大廳,忍痛叫了一部出租車,畢竟他實在不知道這個地址該怎麽去,隻好花錢坐車。他在車上看著外頭街景的變換,讓出租車將他帶向郊區。
原來她住在郊區。這樣也好,就不會有人找得到他了。
付了車錢,看見出租車司機用手拍了拍後座的椅子,像是深怕被他弄髒般。
是啊,他現在已經被全世界的人都唾棄了。
他步履蹣跚的走向眼前的房子,感覺自己就快要虛脫了,隻能一步步慢慢走,隻要到了那裏,一切就會好轉……
一定會好轉的……
怎知他竟撐不到大門口;才剛走到院子,就兩腿一軟,攤倒在泥地上昏迷不醒。這時候的梁禾軒並不在家,她開車到大賣場去采買食物,因此沒有立刻發現有人昏倒在她家門口。
當夕陽西下,她開著車回到家時,紀允昕已經不知道昏迷了多久。車都還沒有停進車庫,她就發現有人攤在她家門口,她隻好把車停在院子入口,慌忙下車朝那人走去。
這人是怎麽回事?為什麽睡在她家門口?
她戰戰兢兢的走過去,無法確定這人是死是活。她緩緩把手指放到他的鼻子下方,感受到微弱的生命氣息。
幸好還活著!她下意識的鬆了口氣。如果這個人突然死在她家門口,她肯定會被嚇得半死。
「先生,先生。」她將他翻過身,用力拍打他的臉頰,怎知這男人卻是怎麽叫都叫不醒。
這時梁禾軒也因為看到他的臉而訝異不已。他不就是她在宜蘭看到的那個流浪漢嗎?他怎麽跑到台北來了,還昏倒在她家門口?
她快速思考,想著究竟該不該送他到醫院時,微弱的聲音傳來,她趕忙將耳朵湊到他嘴邊。
「我……好……餓……」
如果玫瑰花代表美女,那她就是堅忍不拔的梅花。
夏日的午後,太陽仍很盡責的散發著光芒,讓人忍不住瞇起眼來;涼爽的微風使人昏昏欲睡,連停在樹枝上的麻雀都在打盹。盛暑中的涼風輕輕揚起女孩俏麗的短發,黑色的發絲在陽光下顯得耀眼迷人。
女孩走沒幾步就會停下來細細觀看某幢建築或是某個景點,並且拿起掛在脖子上的相機拍照,十足遊客的動作。
梁禾軒是個專職翻譯,主要是翻譯日本小說,但隻要有時間,她就會像現在這樣,在全台灣四處遊走;旅遊是她最喜歡的活動。
這一次她到了宜蘭,深深被這裏純樸的民風所吸引,她最喜歡這種處處充滿人情味的地方,因為這是台北所缺乏的。
也是她自己內心所缺乏的。
她的父母在她九歲時因為車禍而過世,從那之後,她就一個人過日子;還好父母留下了不少財產,讓她沒有經濟壓力,也才可以隨心做自己想做的事。
唯一麻煩的是,有不少親戚覬覦她繼承的財產,極盡所能的跟她攀關係,讓她很是厭惡,幸好她有一個很好的幹媽--孫慧娟。她是她父母共同的好朋友,在她成年之前,她就跟幹媽住在一起。
隻是,在孫慧娟結婚之後,她認為不應該再繼續打擾下去,因此毅然決然搬了出來,不顧幹媽極力的反對。
她就是這麽一個堅強的女孩,或許也可以說是非常逞強。
在父母親的告別式上,她逞強的沒有掉下一滴眼淚;在被同學嘲笑的時候,也逞強的沒有哭,反倒賞給對方好幾拳;在離開住了許多年的幹媽家中時,她依舊沒有哭。
她這一生哭的次數也許一隻手就可以數得出來,她就是這麽一個愛逞強的女孩。
她總認為沒有什麽事是她辦不到的,甚至男生可以做的她也要去做,總是拒絕別人的好意,堅持自己一定可以。
隻是她不知道,有時候堅強過了頭,就叫做逞強。
這一點孫慧娟都看在眼裏,也非常為她擔心;隻是,無論孫慧娟怎麽勸說,她就是不肯將肩上的擔子拿下來,她就是不想讓別人看輕,所以造就她現在愛逞強的個性。
汗水順著她的臉頰滴落到下巴,她輕輕拭去,抬頭看看炙熱的陽光,她決定到公園去休息一下。
她走進公園,坐到木椅上,從包包裏拿出礦泉水,邊喝邊看著不遠處的老人們下棋,接著還忍不住的拿起相機拍了幾張照片。
樹蔭驅散了一些悶熱感,一陣涼風吹來,她拉拉衣服領口,奢望多一些風能夠灌進去,讓她可以清涼一點。
忽然,她聽見後方有木頭摩擦的聲音,因此她快速回過頭察看,發現原來是一個流浪漢躺在木椅上睡覺,用外套蓋住頭,雙腳彎曲著縮在椅子上,剛剛的聲音應該是他翻身所發出的聲響。
「這個流浪漢真奇怪……」梁禾軒低聲咕噥。
她指的奇怪並不是他為什麽要在這裏睡覺,而是這個流浪漢雖然一身髒汙,卻穿著西裝,而且還是名牌西裝。
真是個奇怪的人。
「有錢買這種西裝,為什麽要流浪呢?」她喝了一口水後,疑問又忍不住溜出口。流浪漢似乎沒發現有人對他產生興趣,依舊睡得很香甜。
她就這樣傻傻的盯著他瞧,一邊在心裏頭納悶那想不透的問題,直到將水喝光,她才站起身,回頭瞥了他一眼之後,瀟灑的離去。
下一刻,她就又精神飽滿的走在老街上,方才的疑慮已經徹底被遺忘;不重要的事情,實在不需要留在心裏太久。
她四處亂走、東看西看,所有東西在她眼中都是稀奇的寶物。
不知道逛了多久,當她的兩頰被夕陽給映紅時,她才發現原來已經黃昏了。
天空換上了橘紅色,夕陽悄悄隱沒在雲層後方,像是害羞而躲在媽媽身後的小孩,臉上帶著兩圈紅霞;這一幕,絕對是動人的。
所以她又拿起相機對著天空拍照,拍了三張之後,將相機鏡頭從天空拉到平地,透過鏡頭觀看眼前的福德廟,正想按下快門的手指,卻忽然緊急停住!
因為有一個人正從她的鏡頭前慢慢、慢慢的晃過去,她在相機後頭耐心的等他走過,再次對準福德廟,按下快門--
「先生!」梁禾軒忍不住大聲喊出來,因為她剛剛按下快門的同時,那個人又慢慢、慢慢的晃了回來。
男人驚訝的轉過頭看著大吼出聲的人。真奇怪,他隻是在邊走邊想事情,她為什麽那麽激動?
「先生,我在拍照,拜托你不要在我麵前走來走去!」梁禾軒手插腰,怒目看著他。這一看,她才發現,這個男人不就是剛才在公園裏的流浪漢嗎?她認得他身上的名牌西裝。
其實要忘記也難,這麽特別的一個流浪漢,誰會忘記?
從他髒兮兮的臉,還有亂糟糟的頭發看來,他似乎還很年輕。真不知道為什麽不去工作,難不成有什麽隱疾?
梁禾軒腦袋裏有好多問號。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妳在拍照。」流浪漢摸摸頭,默默的走開。
嗯,還滿有禮貌的嘛。
梁禾軒望著他走遠的背影,忍不住在心中讚歎,實在是非常特別的一個流浪漢,於是她下意識的拿起相機,對著他的背影按下快門……
※
今天是梁禾軒待在宜蘭的最後一天,她等會兒就要搭火車回台北了。雖然隻在這裏停留了半個月,她心裏還是有些不舍的。這裏有她的足跡、有她的汗水,當然也遺留了她的感情。
每次要離開一個地方,她總是萬分感慨;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特色,她多想把這些特色通通帶回家。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她隻能帶許多的相片回去,往後憶起時,隻能透過相片懷念這一段時光。
她從旅館步行到火車站,肩上背著一個大包包,手裏拿著手機,愉悅的說著:「我現在就要去搭火車了,妳不要擔心。」
「那妳到家記得打電話給幹媽,不管多晚都沒有關係,知道嗎?」孫慧娟耳提麵命的交代。
梁禾軒內心升起了溫暖的感覺。這些日子來還好有幹媽陪在她身邊,把她當成自己親生女兒般疼愛,她才沒有在失去雙親的陰霾中長大。
失去父母當然令人遺憾,可是人應該珍惜目前所擁有的,而不是一直沉浸在失去的沮喪中。
「我知道,我會打給妳的。」梁禾軒揚起喜悅的笑容。
掛掉電話時,她正好走到火車站,看了看手表,發現還有十分鍾火車才會到站。
她圓圓的雙眼四處亂看,打算找點有趣的事情打發時間,然後她就瞥見擺在火車站門口的小攤,便走了過去。
「漂亮的小姐,隨便看看,都是最便宜的喔。」老板見客人上門,趕忙熱絡的招呼。
梁禾軒對著攤上的小飾品東摸西摸,真的是隨便看看。
老板見她這樣,就知道她根本不會買,隻是在殺時間,這種客人他看太多了。
今天他已經擺了許久,卻還沒有客人掏出錢來消費,所以現在他的火氣很大,又剛好遇到一個壓根不買的客人,他的火氣就更加旺盛了。梁禾軒就像是汽油,正好澆在他這團熊熊烈火上,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小姐,不買的話不要隨便亂摸。」老板舉起手,在她眼前揮了揮,像是在趕蒼蠅。
趕蒼蠅?他竟然敢把她當成蒼蠅?
梁禾軒挺直身,狠狠的瞪著他,好像在等他的下一句話。
「怎麽,我有說錯嗎?不買就不要亂摸。」老板也盯著她瞧,沒想到這個女人如此有勇氣,竟然沒被嚇跑。
「先生,我有說我不買嗎?」梁禾軒瞇起眼,緩慢的說。
「是沒有。可是以我多年的經驗,一看就知道了。」老板拍著自己的胸口,說得非常有自信。
梁禾軒在心裏哼了一聲。有這種態度,生意當然不可能好;但她也不想吞下這口氣,她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被人看輕、被人說她辦不到,而這個老板好像很了解她似的,一直衝著她的死穴進攻。
「買不起就走吧。」老板一臉埋怨的說,好像在怪她浪費他寶貴的時間。
「買不起?誰說我買不起了?!」梁禾軒氣這老板竟然看不起她,於是跟他杠上了。「全部給我包起來!」
老板一聽,下巴瞬間掉到地上,不敢相信自己所聽到的。
「我說,全、部、給、我、包、起、來。」梁禾軒怕他聽不清楚,於是一個字一個字慢慢念給他聽。
「是,是。」老板手忙腳亂的開始將每一樣飾品包起來,邊包手邊抖。這女人是玩真的?
她當然是玩真的。
她就是不願被人看輕,她就是要證明她沒有什麽事辦不到,誰要敢質疑她,她就表現給誰看!
還好她的銀行存款不少。父母留給她的錢她全部存了下來,而自己出社會後翻譯過幾本書,也有些收入。
還好這一次隻是幾樣小飾品,花費還不算多;要是哪天她跟人賭氣的是鑽石,那就真的很嚴重了,鑽石全部包起來,恐怕連她把自己賣掉都不夠付。
可她總是不顧後果,一味的隻想證明自己、一味的逞強,總有一天會踢到鐵板,而這就是孫慧娟一直替她擔心的,可惜她本人一直感受不到嚴重性。
梁禾軒接過老板給她的袋子,冷冷的開口:「怎麽樣,你現在還會說我買不起嗎?」
「不敢了……我不敢了。」老板摸了摸才剛安定下來的心髒,緊張的喘著氣。
真是個奇怪又幼稚的女人;雖然他並沒有吃虧,反倒還賺了一筆,但就是覺得情緒很緊繃。
梁禾軒滿意的點了點頭,站在原地為自己喝采,突地,耳邊傳來的廣播聲將她的思緒拉了回來。
※
對了,她是來搭火車的,不是來跟人家吵架的!
梁禾軒急急忙忙轉過身,打算一路朝月台狂奔,誰知才剛轉過身,就撞到一堵人牆。
「對不起,對不起。」梁禾軒匆匆忙忙道歉,也沒看清楚撞到的人有沒有事,就往月台方向狂奔。
不管被她撞到的人是誰,她隻能說真是不好意思,她在趕時間,實在沒辦法停下來關心。
而被她撞到的人一邊望著她慌忙的背影,一邊揉揉自己的胸口,接著他瞥見了地上的某樣東西,毫不猶豫的撿了起來,在手上翻玩幾次後,默默的收進西裝口袋。
※
剛好趕上火車的梁禾軒,一上車就攤坐在座位上。她今天的精力已經用盡,於是一直睡到了台北火車站。
到站後,她迷迷糊糊的下了火車,再轉搭捷運回自己溫暖的小窩。
雖然她已經搬出幹媽孫慧娟的家,但她不需擔心沒地方去,因為她的父母留了一間房子給她;在她父母過世前,一家三口就是在這度過了許多甜蜜的日子。
原本孫慧娟擔心她會觸景傷情,才會要她去跟她住;不過現在看來,孫慧娟似乎是太過擔心了,這些年來,她一個人也住得好好的。
雖然房子並不大,但因為位在郊區,因此四周環境非常安靜,非常適合她翻譯的工作;而且,因為是獨棟,也不需要像住大樓般擔心出入以及鄰居問題。
總而言之,她非常喜歡這棟房子;因此當她一回到家,立刻放鬆的倒進沙發裏。雖然飯店的設備都很齊全,但就是缺少了家的那一份自在。
她把包包扔在沙發上,起身到廚房倒了一杯柳橙汁,接著走回客廳,打算打電話給幹媽報平安。
她將包包拉煉拉開,一麵喝柳橙汁,手一麵在包包中打撈,隻是不管她怎麽撈就是撈不到她要的東西。
奇怪了,手機呢?她心中納悶著。她記得最後一次見到手機,就是在火車站打電話給幹媽。
之後她不是把手機收進包包裏了嗎?還是收進外套口袋?
她疑惑的把脫下的外套拿起來,將全部口袋翻過一遍,還是沒有發現手機的蹤影;她站起身,再把全身上下口袋摸透,依然找不到。
不會是弄丟了吧?
直到最後她把任何可能的地方都找過了,她才願意相信這個可能。
真是倒黴!
她不悅的拿起室內電話,用力撥打自己手機號碼,期望撿到的是個好心人,願意將手機還給她。
「……喂。」沙啞的男性嗓音從電話那頭傳來。
「呃……不好意思,我是手機的主人,是你撿到我的手機嗎?」梁禾軒疑惑的說,覺得這聲音好像在哪裏聽過。
「……嗯。」
嗯?就這樣?
「可以請你把它還給我嗎?」梁禾軒對這個惜言如金的男人感到些許疑惑。
「……嗯。」依舊是簡短的一個字。
「那可以告訴我你在哪裏嗎?我過去跟你拿。」梁禾軒覺得對方好像不想還她手機,否則怎會那麽冷淡。
「妳給我地址,我送去給妳。」
終於聽到完整的句子,可是這句話卻讓梁禾軒傻了眼。對於要把地址隨便給一個陌生人,她還是有著警戒心。
居然要送來給她?也太好心了吧!
「我自己去拿沒關係。」
「我送去給妳。」
「我真的可以自己過去拿。」
「我送去給妳。」
「……」梁禾軒沒轍了,怎麽會剛好被一個這麽番的人撿到,執意要自己送來還她!
可是有求於人的是她,她也隻好配合;就怕對方有什麽不良企圖,像是敲她一筆之類的。
算了,等他送回來再說;隻要拿到手機,之後的一切再談沒關係。於是,梁禾軒乖乖的將地址報上,對方表示明天就會送來給她,然後就結束了這一通詭異的電話。
好奇怪的男人。
梁禾軒對這通電話下了這樣的結論,接著撥打電話給幹媽孫慧娟。
※
紀允昕確實是懷有目的,才會堅持親自將手機送還給她。
這兩天他在宜蘭遇到這個女人很多次,也許她不記得他,可是他對她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覺得她就像隻翱翔天際的小鳥,當她走在大街上,她身上所散發出的是自由自在的氣息。
自由,正好是他最缺的,所以他對她印象很深刻。
撿到她的手機是個意外,而這個意外讓他們兩人之間出現了關聯,如果不是情非得已,他也不願意這樣;即使這樣會讓他麵子盡失,他也必須試試看,因為他已經沒有退路。
一切的源頭,都是因為他目睹了她與小攤老板之間的互動,接著又撿到她的手機,於是那樣的想法就這樣平空出現在他腦海中,也許這是唯一可以解決他目前困境的方法。
他一上火車,就可以察覺到四周的人厭惡的眼光,因為他全身髒兮兮,而且蓬頭垢麵;但他不在乎,隻要這個方法奏效,他就可以度過這個難關,所以他不在乎這一刻旁人鄙視的眼光。
到了台北火車站,他走出火車站大廳,忍痛叫了一部出租車,畢竟他實在不知道這個地址該怎麽去,隻好花錢坐車。他在車上看著外頭街景的變換,讓出租車將他帶向郊區。
原來她住在郊區。這樣也好,就不會有人找得到他了。
付了車錢,看見出租車司機用手拍了拍後座的椅子,像是深怕被他弄髒般。
是啊,他現在已經被全世界的人都唾棄了。
他步履蹣跚的走向眼前的房子,感覺自己就快要虛脫了,隻能一步步慢慢走,隻要到了那裏,一切就會好轉……
一定會好轉的……
怎知他竟撐不到大門口;才剛走到院子,就兩腿一軟,攤倒在泥地上昏迷不醒。這時候的梁禾軒並不在家,她開車到大賣場去采買食物,因此沒有立刻發現有人昏倒在她家門口。
當夕陽西下,她開著車回到家時,紀允昕已經不知道昏迷了多久。車都還沒有停進車庫,她就發現有人攤在她家門口,她隻好把車停在院子入口,慌忙下車朝那人走去。
這人是怎麽回事?為什麽睡在她家門口?
她戰戰兢兢的走過去,無法確定這人是死是活。她緩緩把手指放到他的鼻子下方,感受到微弱的生命氣息。
幸好還活著!她下意識的鬆了口氣。如果這個人突然死在她家門口,她肯定會被嚇得半死。
「先生,先生。」她將他翻過身,用力拍打他的臉頰,怎知這男人卻是怎麽叫都叫不醒。
這時梁禾軒也因為看到他的臉而訝異不已。他不就是她在宜蘭看到的那個流浪漢嗎?他怎麽跑到台北來了,還昏倒在她家門口?
她快速思考,想著究竟該不該送他到醫院時,微弱的聲音傳來,她趕忙將耳朵湊到他嘴邊。
「我……好……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