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走出墓碑店後,外麵昏暗的很,可見度不足兩米。按照我的意思拿個手電筒照亮,這樣方便行路,那郎高說,電燈的光亮會招來別人的懷疑,我們隻好摸黑行路。


    我們倆人幾經周折離開鎮子,以郎高的意思是,我們不能搭車去縣城,要麽步行到縣裏,再搭車去衡陽市,要麽直接到鄰鎮坐去縣裏的汽車。


    對此,我深表認同,我們鎮子去縣裏的汽車,屬於壟斷行業,多多少少跟派出所有點關係,萬一被那些司機把我直接拉到派出所,有點自投羅網的感覺。


    於是,我打消了搭乘汽車去縣裏的念頭,摸了摸口袋裏十來個紅包,扯開紅包紙數了數錢,加起來一共一百五十塊錢還差四塊錢。


    我問郎高身上有錢沒,他將衣服、褲子的口袋掏了個底朝天,來了一句,他一清二白,沒得一毛錢。


    我特麽也是醉了,就這麽點錢,去鄰鎮坐汽車也不太可能,無奈之下,我們倆人隻好徒步朝縣裏那個方向走去。


    大約走了一個來小時,天邊漸漸露出魚肚白,我們歇息了一會兒,便馬不停蹄地繼續行走。


    來到縣裏時,已經是下午兩點,我們倆人找了一間快餐店,匆匆地扒了幾口米飯,花了四塊錢坐公交直達衡陽。


    剛到衡陽,還沒走出公交站,那郎高一把拉住我,說:“陳八仙,你不會打算揣一百來塊錢去湘西吧?”


    我一愣,說:“不然呢?”


    “操”他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說:“你腦子沒病吧?一百五十塊錢去湘西?我特麽也是服了你。”


    我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就問他怎麽說。他在我肩膀重重地拍了一下,說:“我滴老大,你知不知道,我們必須先從衡陽到吉,再從吉轉車到湘西。”


    說到這裏,他停了一下,問道:“對了,你是去湘西哪個位置?”


    我想了一下,也不太確定,便翻出阿大給的紙條,看了一下,隻見那上麵有句簡單的話,蘇夢珂有生命威脅,去鳳凰城。


    看到這話,我一下就懵了,這特麽什麽意思,既然是生命威脅,那阿大應該直接告訴我,哪裏需要傳什麽紙條,這特麽不是小學生才玩的活麽?難道那阿大在逗我玩?


    可,以阿大的性子,應該不會開這麽無趣的玩笑啊,難道是真有其事?


    瑪德,若是真有其事,我特麽活撕了阿大,這傳遞消息的態度太tm令人火冒三丈了。


    那郎高見我麵色不對,推了我一下,疑惑道:“咋了?”


    我搖了搖頭,說了一句,我們去湘西,便徑直的朝衡陽火車站走去。


    來到火車站,我們買的是晚上8點從衡陽到吉的車票,一共花了一百二十四塊錢,身上僅剩下十九塊錢,不由想起範老先生離開前對我說的一句話。他說,這十三個紅包是老夫留給你的車費。


    一想到這話,我特麽對範老先生不由高看幾眼,這範老先生先生絕非單純的紮紙匠,應該懂命理之類的東西。不然,絕對算不得這麽準,還有那竹林的無名老人應該也是高人。


    更為重要的是,他們這些人應該隸屬某個神秘組織,身上皆有那種奇怪的符號。


    想到這裏,我歎了一口氣,正所謂,人越是成長,懂得東西也是越多,肩上所承擔的責任也是越來越重。


    隨後,我們在火車站待了一會兒,由於身上的錢有限,晚餐我們沒吃,一直等到晚上八點,檢票、上車、找座位、火車緩緩啟動,徐徐地朝湘西奔去。


    車上,我心情不是很好,一直在擔心蘇夢珂。所以,這一路上,我一直沒有說話,那郎高好似也明白我的擔心,一上車便睡了過去,當然,是真睡還是假睡我也不知道。


    經過接近十小時的顛簸,火車開進吉,我們匆匆地下了火車,直奔汽車站問售票員到鳳凰城的汽車票多少錢,那售票員一句話令我瞬間愣住了。她說,吉到鳳凰城要18塊錢一個人。


    就是這話,我們陷入難堪之境,我身上隻有十九塊錢,而我們倆人去鳳凰城需要三十六塊錢,這玩笑開的有點大。


    我們倆悻悻地離開汽車站,蹲在大馬路邊看著眼前川流不息的車輛,我們倆誰也沒說話。


    大概靜了十來分鍾,那郎高猶豫了一會兒,試探性地問道:“要不你一個人去鳳凰城,我先在吉這邊找份工作?”


    我罷了罷手,說:“當初一起走出衡陽,哪能留下你一個人,我們再想想別的辦法。”


    他哦了一聲,朝我說:“不好意思,昨天是我莽撞,把你給害了。”


    我說了一句沒關係,腦子一直在想到哪去賺車費。


    想了一會兒,我現我簡直就是廢物,除了辦喪事、抬棺材,其它本事一樣都沒有,就連那幾十塊錢車費壓根不知道從哪賺。


    在一個陌生的城市,想要賺個車費當真是難得要命,至少那時候我跟郎高便是這樣。


    我們在馬路邊上蹲了一整天,也沒能撈到錢,反倒是肚子受不了饑餓花了十塊錢買了一點吃的跟一包香煙。郎高問我,身上沒錢了怎麽還買煙,我說,香煙是我的依靠,也是最長情的陪伴。


    那高佬聽著我這話,也沒說話,就問我要了一支香煙,點燃,深吸幾口,猛地嗆了幾口,又繼續抽了幾口。正是這幾口香煙,讓郎高在往後的生活中多了一個惡習,抽煙,一天至少四五包,比我抽的還狠。


    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內,我們倆人在吉的街頭四川流竄,問了不少工地要不要苦力,那些工地見我們是外地人,說是怕我們在工地偷鋼筋之類的東西,不肯用我們。


    一連七天時間,我們倆人隻啃了幾個饅頭,餓的實在受不了,我們便在街頭喝自來水充饑,晚上我們睡在橋洞,冷了,便找紙皮蓋在身上。


    短短七天時間,我們倆人變了大樣,如同乞丐一般,不同的是,我們這七天並未乞討,並未揀礦泉水瓶子賣,用郎高的話來說,男人有所為有所不為,撿了礦泉水瓶子便是搶一些人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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