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後,陸閔泱絕口不提小芬,他投入工作,像往常那樣,但是閔鈞知道他的傷口從未愈合過。


    「我會去。」


    「因為,還不願意放手嗎?」


    陸閔泱在電話那頭苦笑。「哥,我不想放手就能夠不放手嗎?」


    「那就帶初蕾去吧,讓小芬知道你已經放手了,讓她安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閔鈞的話像一陣猛雷,打上他的知覺。


    是啊,有人說過放手是最後的溫柔,他該給相知相交十年的小芬最後一分溫柔。


    瞬間被說服,陸閔泱淡淡一笑,問:「是公主磨人精纏上哥了吧。」


    「對,她威脅我,你不帶她去,她就馬上和我結婚。」閔鈞笑了,誰被趙初蕾纏上都會很頭痛吧。


    「知道了,我會帶她去,不過……哥,你是不是也該放掉語萱了?」


    閔鈞沉默,然後掛掉電話。他低頭望住自己的掌心,是應該放手的,但是放不開……


    把葳葳哄上床,bill和jerry進入語萱房間,把門反鎖。


    bill拉了把椅子坐到語萱對麵,jerry直接坐到她床上,抱著枕頭等她招供。


    語萱知道早晚要交代的,但她滿腦子混亂,從見到陸閔鈞那刻起她就沒有正常過,再加上天天上門的趙初蕾和不時發送「關心訊息」的趙育磊……她鄭重懷疑回台灣是對是錯?


    「快說吧,陸閔鈞和那個在會議當中不時朝你丟白眼的女人,到底怎麽回事?」


    想到淩珊珊,語萱說不清楚心裏滋味,當初她認定兩人是閨蜜,沒想到淩珊珊拿她當對手。


    以為競爭會在她嫁給陸閔鈞那刻結束,沒想到淩珊珊厚著臉皮、放下尷尬不斷接觸陸閔鈞,成為他旗下的設計師。


    這就是她遠遠及不上淩珊珊的地方吧,可是,如果淩珊珊不是這種人,又怎麽能夠一麵拿她敵人,一麵成為她的摯友?


    想著想著,她想起那天的事——


    「你以為可以當他多久的妻子?陸總身邊的人都曉得,陸伯母有多討厭你這個父不詳的媳婦,不、不,我說錯了,陸夫人可從來沒有把你當成媳婦。」淩珊珊雙手橫胸對著她笑,笑容裏滿是輕蔑鄙夷。


    「你又嫉妒了嗎?知不知道我和你之間的差別?我花他的錢理所當然,你隻能靠著勞力每個月跟他領固定薪水。我可以喊他閔鈞,你隻能喊他陸總,他心裏眼底裝的是我,而你,隻會出現在他的員工名冊中。」


    語萱很清楚淩珊珊有多喜歡陸閔鈞,如果他不是遠在天邊的人物,她怎麽會將就陳立嘉?但沒想到,她莊語萱走到陸閔鈞身邊了,她和閔鈞一起站在「天邊」俯視淩珊珊,這是淩珊珊最無法容忍的事。


    「祝福你,希望那些錢你可以花久一點,千萬別像立嘉那樣,轉個頭就被人搶走……」


    「這點就得拜托你了,千萬別又讓自己的肚子大起來,又說孩子和我老公有關。」


    「哼,得意、驕傲,我看你能笑到什麽時候,你還看不清楚自己是貴婦還是歐巴桑?在我們一個跑得比一個快、在我們和這個世界角力競爭時,你在幹什麽?哦,煮菜、上超市?當賢妻良母?我不知道陸總會在什麽時候才發現,你變成一個沒有腦袋、沒有眼光、沒有才能的笨女人,什麽時候才會看清楚睡在身邊的女人根本配不上自己,到時……」


    語萱把兩人的對話記得清清楚楚,那是她第一次和人爭吵,吵完架,她嚇得雙腿發軟。


    那次,她們是在大賣場裏遇見的,淩珊珊穿著時尚,手提名牌包,炫耀她在陸閔鈞旗下工作,而身為貴婦的她提著兩個滿滿的購物袋,和一袋36包裝的衛生紙。


    更狼狽的是,後來她的購物袋破掉,裏麵的西瓜墜地裂得亂七八糟,流出一地的黃色汁液。


    當時她恨不得挖個洞,把自己埋起來。


    那天,她等到淩晨一點才等到晚歸的陸閔鈞,她質問淩珊珊的事,她覺得這是重大背叛,陸閔鈞卻認為她無理取鬧。


    他說:「淩珊珊有設計能力,億新有意觀察她、重點栽培她,你不能因為她搶走陳立嘉就處處看她不順眼,更何況,我不過是雇她當員工又不是和她上床,你計較什麽?」


    幾句反駁,反駁得她無話可說。


    但她生氣啊,夫妻不是應該站在同一陣線?


    她不喜歡的人,他就不該喜歡;他喜歡的人,她會拚了命接納,這樣才對啊。


    否則她為什麽要對婆婆卑躬屈膝?為什麽要處處討好痛恨自己的公婆?因為他是她的丈夫,因為他們是他的親人!


    更何況,從來不是她看淩珊珊不順眼,而是淩珊珊痛恨她、嫉妒她,他怎麽可以顛倒是非。


    要比設計能力嗎?她不輸淩珊珊的,為什麽淩珊珊能被重點栽培,自己卻隻能洗衣拖地、煮三餐?


    語萱有滿肚子的火氣,但她立過誓要和陸閔鈞白頭偕老,她不重蹈母親的覆轍,即使這個光鮮亮麗的婚姻把自己變得很可憐。


    思緒拉回,語萱卡了半天才回答,「淩珊珊、高中同學,死黨閨蜜兼好友。」


    「她看你的眼光,可不像死黨閨蜜兼好友。」jerry吐槽她。


    這個會議,他和葳葳進去旁聽了,有史以來第一個五歲小孩參加的會議。


    閔鈞沒反對,葳葳表現得像個成熟的小大人,兩個小時的會議她不吵不鬧,唯一凸槌的是,在閔鈞發言結束後,她悄悄地從座位溜到閔鈞的大腿上。


    這是葳葳第一次向陌生男人示好,盡管語萱臉色一陣白一陣青卻強忍下來。


    「高三畢業時淩珊珊懷孕了,孩子的爸是我交往五年的初戀情人陳立嘉,他送給我的畢業禮物是分手。」語萱再解釋幾句。


    「陳立嘉是陸閔鈞說的那個男明星?」jerry問。


    「對,聽說他在台灣很紅。」


    是嗎?很紅?jerry挑挑眉笑得一臉曖昧,陳立嘉啊……


    「還是不對,淩珊珊看你的眼神沒有愧疚,比較像……憎恨。」bill適時找到合適的形容。


    「她以為搶走陳立嘉是大贏,沒想到我卻嫁給她可望不可及的白馬王子。」


    「所以你們根本不是死黨閨蜜兼好友,而是競爭對手。」bill下結論。


    語萱點點頭,這樣形容確實更恰當一點。


    「但,這不是她最恨我的地方。」


    「不然呢?」


    「億新百貨的董事長是莘辰高職的校董,他們設獎學金讚助有能力、有成就的傑出校友出國念書,這個名額原本是淩珊珊的,但最後獎學金被我拿走。」


    用簡單一點的方式來形容,就是——


    婆婆說:「開條件吧,你怎麽樣才肯簽字離婚?」


    她回答,「我要公司那個讚助傑出校友的名額。」


    這是黑箱作業,粗暴、不道德,但是卻很有用。


    被重點栽培好幾個月的淩珊珊,名字轉眼從文件上撤換下來。


    更有趣的是,在這件事發生的前兩個星期,淩珊珊帶著兩瓶紅酒登門,要求語萱祝福她一路順風。


    一路順風……語萱的確順風順水了,順利認識bill和jerry,她生命中最重要的貴人,她能夠擁有今日的一切全仰賴他們。


    bill點點頭,這就能合理解釋淩珊珊的怨恨了。


    打開ipad搜尋,他把螢幕遞到語萱麵前。


    「這些年,淩珊珊相當活躍,她對成功有強烈欲望,高中畢業後加入億新的服裝團隊,短短半年內有不錯的成績。失去深造機會後,她留在台灣繼續念書,畢業後不斷參加比賽,但成績普普,去年電視台有個節目以舉辦服裝設計比賽為主題,二十四周後她贏得冠軍,小有名氣,之後開了個工作室,營運還可以,但她很擅長炒作知名度……」


    在bill敘述淩珊珊的背景資料時,語萱點開淩珊珊參加電視比賽的畫麵,一看差點兒被口水嗆到,連連咳上好幾聲。


    jerry幫著順背,問:「怎麽了?不要太激動,雖然她是你的敵手,但你現在也很厲害,別怕她。」


    語萱搖手,一麵咳一麵說:「這裏麵有好幾套是我高中時期設計的作品。」


    「不會吧,抄襲?這個冠軍應該是ashley的?」bill震驚。


    所有的事在瞬間恍然大悟,難怪淩珊珊要當她的死黨,這樣才能看到她的所有創作啊,難怪淩珊珊總對自己的作品吹捧有加,她不吹捧,自己怎麽會傻到向她細細解釋每個設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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